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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开展四个月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08-17 09:12:23
截至目前,全省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116万余台,设备总量位居全国第三位。我省各级质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17〕14号)和《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质检特函〔2017〕42号)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目前,大检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7月底,全省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8起,死亡6人,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处于较低水平。
一是周密部署。省质监局认真落实“平安护航十九大”和全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紧紧围绕有效防范特种设备各类事故、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和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故、事件的工作目标,全面部署、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省质监局党政主要领导统一领导和部署大检查工作,成立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办公室,各地也分别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省局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汇报,及时下发了《关于印发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方案的通知》(浙质特发〔2017〕88号),部署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将方案抄送上级有关部门和各地人民政府;各地也根据属地实际情况,对省局大检查方案进一步细化,制定具体检查方案,认真抓好各项具体工作落实。
二是开展专项督查。按照大检查方案要求,省质监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靠前指挥、督导大检查行动,专门组织开展“平安护航十九大”特种设备和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督查,省局专门成立9个督查组由领导班子带队分赴全省11个地市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检查有关工作台账及见证资料,以及对每个市抽查1-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现场检查1-2家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检查各地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危险化学品产品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以及“蓝剑4号”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等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是开展专项治理。省质监局制定印发了《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和《浙江省危险化学品产品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工业管道、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等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在巩固G20杭州峰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的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四单一网”(设备清单、隐患与问题清单、隐患与问题核销清单、网格化管理)和“三书”(质监部门安全使用告知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使用承诺书、属地质监部门安全隐患整改确认书)的工作方法,完善和落实隐患闭环管理,压实各方责任,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到位。截至7月底,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52432人次,检查单位约24599家,检查特种设备5万余台(条),排查整治一般隐患15583项,已整改14763项,整改率94.7%,其中严重隐患1286项,整改率100%。
四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行动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的“蓝剑4号”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通过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惩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集中治理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进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隐患自查自治能力,确保减少特种设备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事故,为党的十九大和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截至目前,全省共发出监察指令书5608份,立案查处667起,行政处罚金额1610.2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