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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劳动维权“速审、速结、速履行”
——南宁市总打造“1123”调处纠纷新模式
中工网记者 庞慧敏 中工网通讯员 莫凌嵩 覃晓宁
职工维权,最担心一个“拖”字。维权时间长,职工权益受损,丢了工作,还没钱生活。
广西南宁市总工会打造的“1123”调处纠纷模式,有效解决了职工维权的这一痛点。
67名职工与南宁某食品公司发生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公司停产、职工待岗、政府征用土地、工厂搬迁等长达13年的历史与现实交织问题,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会仲裁庭仅用一周就做出裁决,为67名职工追回生活费和经济补偿金580多万元。
近年来,南宁市总探索打造调处信访矛盾纠纷“1123”模式,即打造一支专业化信访工作队伍、建设一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推行“两书制度”、创新3个处理矛盾纠纷机制,不断提升工会信访工作效能。
“速审、速结、速履行,是我们处理这类劳动案件最突出的特点。”南宁市工会仲裁庭庭长李虹缤告诉记者,“维权时间过长,这对劳动者的权益十分不利。”
8月17日,记者走进设于南宁市总工会的工会仲裁庭,翻开厚厚的卷宗,听李虹缤介绍一个个经手的案件,感受工会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的效能。
“为提供他的出工时间,我们算了三四天”
李虹缤曾是企业工会主席,凭着对法律工作的热爱,先后自学考取了基层法律工作者、仲裁员、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等资格,“做工会维权工作,必须熟悉法律,要不然说不出道理。”
李虹缤从文件柜中搬出一摞卷宗向记者展示办案的不易。
只见6本砖头厚的用工纪录密密麻麻写着某工地员工的出工时间,详细到每天,“这名员工与施工方有工资争议,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从长达数年的用工纪录里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地算出他的出工时间,以提供仲裁。我们所有人足足算了三四天,当时庭审笔录就长达40多页。”
虽然细碎,但李虹缤累并快乐着:“在化解群体性劳动关系纠纷时,工会劳动仲裁员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我们注重做好案前调解、裁前调解和裁后督促履行,这样能大大提高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成功率,提高工会依法维权的影响力。”
南宁市总还有专职信访工作人员两名,在市职工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信访窗口,为来访职工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和仲裁诉讼指导等专业服务。
此外,市总还通过公开招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了39名律师担任兼职劳动争议调解员,在市职工服务中心信访窗口轮流值班。
2016年11月,南宁市总还投资36.6万元,建立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会仲裁庭,配备了办案室和调解室。
据介绍,工会仲裁庭仅今年1~8月,就审理案件10件,涉及人数170人,帮助职工追回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73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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