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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网-党建频道
作者:陈筱林
“小微权力”不仅存在于农村,还存在于乡镇、县(市、区)直单位。(8月21日 人民网)
“小微权力”一端连着政策,一端连着群众。不仅关系民心向背,更关系党的执政根基。如果“小微权力”一旦“越轨”,既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又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使党员干部和基层党组织失去公信力。故此,党员干部因该端正态度正确对待微权力,做到慎权,对微权力有畏,让微权力有为,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
微权力的慎用,对其有畏,是建立在对其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因此,认识其利弊对树立正确的为官之态十分关键。权力包含了微权力,因此微权力依然是一把双刃剑。用的好可以为民披荆斩棘,用的不好会只会让民流血流泪。十八大以来,老虎苍蝇一起打,微权力的蚕者有之。如骗取青苗款、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贪污挪用、雁过拔毛、吃拿卡要、有亲厚友、漠视群众利益等,最后身陷囹圄。当然,一批慎用微权力,为民谋利的典型涌现出来。为扶贫白了头的第一书记宋伟;让党建工作在商务楼宇生根开花的韩青;“小女人”撑起山村一片天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不干事,凭什么让人相信你”的村党支部书记柯小海等优秀的“两学一做”榜样。他们手握微权,却不以此为“耀”,大搞劫公济私,而是以此为责,恪尽职守,真情为民,助力百姓脱贫奔康,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相统一。如果每一个党员干部能正确认识微权力,明确自身责任,在微权力的利民与利己之前筑起警戒线,那么微权力的任性就少一分,利民之举就多一分。
微权力行使的不偏不倚,使其有所为,需正反面典型相结合。加强党规党章、纪律、准则的学习固然中,让广大党员干部能言有所止,行有所戒。然而,停留于书本的概念的是生硬的,应该通过典型,树立其鲜活的人物形象,什么样的人是微权力慎用的榜样,什么样的人是微权力肆意而为,被百姓唾弃的对象。通过抓点促面,正面典型激励一片,反面典型警示一批,整体推进微权力的规范化运行,让微权力有所作为。
微权力虽小而不易见,但滥微权力者却怕真正的利剑出鞘。先向微权力滥用者亮剑。一方面,就要从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作风建设着手。抓早、盯小、抓紧,扎紧织密党员干部管理制度的笼子,明确职责、权力,把制度落到实处,让其心中有戒、心中有责任、心中有民、心中有党。另一方面,做到“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让干部权力清单晒于政府官网、政府宣传栏、村委会宣传栏等百姓显而易见的地方。建立起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而如何做到及时出鞘,对滥使微权力的干部露头就打,这有赖于党内监督和群众的严密监督。比如,涉及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常态化的开展巡视,并深入百姓中,随机化的开展走访调查,畅通举报平台。
祸患常积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功,让党员干部畏惧微权力,也让自己手中微权力为民所系、为民所用,实现其政绩观、价值观、人生观的转变,实现其历史使命和责任感的勇于担当,就必须下决心、下大力气,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净化,塑造其正确为官之态,引导其正确行使微权力,尤需要群众、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多管齐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