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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31 14: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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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安全重点人员生产骨干岂能例外
◎南风
排查重点人员是安全管理中,针对行为个体而采取的一项跟进帮扶教育、促其尽快改进的重要措施之一。可在现实生产中,有些基层队对此并不重视。
前不久,笔者随公司安全督导组到某矿蹲守督查安全,发现有个掘进队的排查就有些意外。在该队办公室,我们一行三人调阅了全队今年以来自查的“三违”及帮教情况统计,发现有几个人在近三个月里月月上榜,有个人一个月内竟违章两次。
看到这种情形,我们反查了一下该队每月的安全重点人员排查情况,结果让我们颇感意外,这几个人中只有一人名列其中。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陪同我们的该队队干轻声相告,那些是生产骨干,且违章性质又不严重。安全无小事,排查重细节,生产骨干就岂能例外?
诚然,生产骨干有着他们特有的技能和本领,在生产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带头示范作用,本不该纳入安全重点人员管控范围,但若已经出现这样的苗头就应该另当别论,及时帮扶,重点管控,避免“小洞不补撕到一尺五”,使恶习滋长形成不良习惯。何况有些人月月上榜呢?
记得有句谚语叫着“河中淹死会水人”,说的就是河中常常被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人,因为不会游泳的人不下水淹不着。这也正如人们常说的“不要以为自己本事大得很,你没见过的情形多着,只是你没看到或者说没遇上而已,如果真要是遇上了,后果往往比较严重。”同理,如果我们因其是生产骨干,就不注重其细节管控,甚至放任自流,使其不规范的操作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就会使不规范的操作行为在其眼中成为“规范”,久而久之,就有可能形成恶习,给安全生产带来巨大影响。
虽然人们常用“艺高人胆大”来形容有本事之人,但这胆大也应当有底线。超出底线就是冒险蛮干、就是违章行为、就应当纳入不可容忍的管理范围,加强监管约束,千万不能因其是骨干就放他一马,更不能搞功过相抵而忽略不计。
因为在众多的安全事故案例中,有本事之人诱发的安全事故不在少数。比如,某矿割煤司机是矿上有名的“能人”,可有天割煤时,他发现前方煤层中有一根断管后,不但不停机采取措施将隐患排除,反而自恃艺高胆大直接开机割上去,结果一下旋出那节断管击中其头部,结果就这样倒下了。事后追查,有工友说“老司机”以前遇此情形都是这样干的。
案例非常典型,教训也非常深刻。对此笔者认为,抓安全既要从严从紧,更要抓细抓早;既要防胆大者妄为,更要防有本事者冒险!没有特殊、没有例外,事后追责当如此,事前排查预防更应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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