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领党员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开展诉讼活动监督等职能,直接关系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安居乐业。要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起来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定岗定责定任务,带领党员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支部要结合部门职责,积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注重工作方法,突出专题专项,办好专案,体现监督成效。注重工作创新,大胆探索,积极实践,拿出新措施,创造新经验。注重办案质量,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制约,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加强机关党委建设,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
各级检察机关都建立了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主体,在本单位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要立足职能,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基层党组织思想观念、工作方法、活动方式的改进和创新。
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紧紧抓住党性教育这个核心,组织党员参加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当前,要协助党组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养成学习自觉、党性锻炼自觉,做合格党员。经常性开展党员活动,把主题教育、主题党日、精神文明创建、检察文化建设相结合,组织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志愿服务和公益行动。严格落实党内管理监督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真心实意为党员干部服务,及时了解党员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协助党组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落实。按照党组决策和部署安排的各项检察工作,积极协助抓好落实。紧紧围绕司法办案这个中心,主动加强与检察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听取和征求业务部门意见建议。党建工作的计划方案、形式载体、方式方法,都要紧贴法律监督实际,符合司法办案规律。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活动,推广机关干部下基层、结对帮扶、一站式服务等做法,带动党员干部投身检察事业,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做好谈心谈话工作。近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开展平时谈心、信访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任职谈话等“四项谈心谈话”制度,取得良好效果。当前,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司法体制改革始终,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更加自觉拥护和参与改革,在改革中发挥带头作用,按照司法责任制运行机制开展工作,切实履职,用好检察权,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福建省检察机关党员干警占80.7%,检察队伍的主体是共产党员。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推动检察工作的基础性工作。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对标“四讲四有”、“四个合格”,不管在什么时候,做什么事,都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约束自己,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做遵纪守法模范。要始终以党员标准对照检查,明确行为准则,校正行为偏差,自觉守纪律、守法律、守道德,成为模范。做岗位业务能手。加强学习、加强实践,提高能力水平,做专业能手、业务标兵,做到“又红又专”,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做群众榜样。不仅要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执法为民,讲亲和、立公信,而且在机关内部也要处处走在其他干警前头,成为榜样。重大利益面前能正确对待,不计较个人名利和得失,严格要求做表率。做先锋战士。检察机关作为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宪法和法律。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关键时刻,敢于担当,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利益。不怕困难,不怕牺牲,为党增光添彩,奋斗终身。
党员领导干部首先是合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时候都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把高标准、严要求作为基本品质,把走前头、做表率作为基本风范,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形成效应。检察机关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每一个党组织负起责任,每一个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就一定能推动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各项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