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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法院“夕阳红调解室”:法官倾力调解为老人索回赡养费

发表于 2017-9-6 21:23:3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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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justify]今年以来,绥阳县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始终牢记宗旨,服务大局,狠抓执法办案不放松,创新工作方法,主动谋划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举措,创新推出“法庭+”工作模式,积极化解在深度脱贫领域内涉贫老年群体赡养问题,推出“夕阳红调解室”诉讼服务窗口,切实让涉贫老年群体早日脱贫、不返贫,解决其后顾之忧,真正让老年群体老有所养,老有所乐。[align=justify] [align=justify]  60万补偿款引出赡养纠纷[align=justify] [align=justify]  8月30日上午,在绥阳县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夕阳红调解室”内,一个年迈的身影尤为显眼,她是来自温泉镇南坪村的张某英老人。张某某来到这里,状告自己的子女,索要赡养费。据了解,因为此前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款分配纠纷,让原本和睦的一家人,走上了对簿公堂的地步。[align=justify] [align=justify]  张某英的老伴林某几年前去世,膝下有3女1男共4个子女,男孩在未成年时因病先于其老伴去世,张某英及老伴将3个女儿含辛茹苦拉扯大,大女儿林某敏及小女儿林某会结婚外嫁,二女儿林某先和其夫吴某友随张某英一起生活,照顾张某英起居20余年。[align=justify] [align=justify]  因“绥正高速公路”修建,需要征收土地及房屋,张某英的房屋及土地也被纳入征收范围,共获得60余万元的补偿款,并被吴某友独自占有。大女儿林某敏及小女儿林某会知悉补偿情况后,便将林某先和吴某友告上法庭,要求分配60余万元的补偿款。[align=justify] [align=justify]  至此,3姐妹矛盾激增,每日吵闹不堪,导致张某英的赡养问题无人过问。张某英一气之下,便将3个女儿一齐告上了法庭,要求她们支付赡养费,并要求二女儿和其丈夫支付属于自己的那份补偿款。[align=justify] [align=justify]  法官情理法结合促和谐[align=justify] [align=justify]  因土地补偿费案属于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房屋拆迁补偿费案由属于继承纠纷,法庭根据这一情况,分别立案、合并审理。庭前,法官吴坤潜带领干警驱车来到当事人村组,走访邻舍,了解家庭情况,摸清当事人动态,为妥善审理好这起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涉赡养案件做好铺垫,维护好张某英及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align=justify] [align=justify]  庭审中,法官从家风、亲情的角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解决张某英赡养问题为出发点,兼顾各方权益,经过近6个小时的努力,最终达成由小女儿林某会负责张某英的赡养起居,每人每月给付300元赡养费,由二女儿张某先及其夫吴某友给付张某英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款12万元,分别给付大女儿林某敏及小女儿林某会8万元的调解协议。[align=justify] [align=justify]  庭后,绥阳县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夕阳红调解室”召集张某英一家人,从亲情感化入手,为当事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最终,3个女儿掩不住内心的愧疚,流下了眼泪,并纷纷表示要好好对待老母亲……张某英的脸上也露出一丝微笑,迎着夕阳,一家人其乐融融地走出了法庭。[align=justify]
来源:法制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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