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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快评】入职3天宣布怀孕,产假结束就要辞职,对此你怎么看?

发表于 2017-9-10 11:26:2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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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宁波一女员工入职才3天就宣布怀孕,产假结束提出辞职引发热议。一年多公司照发工资、照交社保,事后表示“很受伤”。工会提醒:法律虽对女性权益有特别保护,但孕期、产期、哺乳期并不是护身符,女职工有遵纪守法的义务。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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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0 11:40:44 | 查看全部
纯属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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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0 11:41:16 | 查看全部
一时得逞,失信于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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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0 12:09:54 | 查看全部
理性,冷静看待这件事。首先这件事是特殊个例,不能因此而影响我们的政策,影响企业执行政策的热情和力度,一个苍蝇飞进屋,咱不能就此关门闭窗。其次,个人信用无价,如此失信行为,注定她的赐职就是失业的开始,这样的人,留着也并非好事,早走损失可能还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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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0 12:18:31 | 查看全部
每一企业都需要职工的真诚,需要一批乐于奉献、高度负责、勇于担当的工人。一味儿钻空子,搞算计,斤斤计较,这种职工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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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0 22:26:29 | 查看全部
人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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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1 06:14:35 | 查看全部
企业歧视怀孕女职工固然不妥,也是违法的,但反过来女职工钻政策照顾自己的空子,也是不应该的,甚至是有些卑劣的。一个好的政策既能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又能维护企业的根本利益。建议政策细化,对企业照顾怀孕的女职工又“炒”了企业的不齿做法,企业有权收回期间的工资待遇。我们感恩企业的人性化管理,但不能做出有损企业利益的事,不能“坑”企业,这样与法与情与理都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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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2 07:15:22 | 查看全部
在事例偶然的背后,我们又能看到职工的哪一种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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