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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所“短”

发表于 2010-5-14 13:59:5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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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并运用一个人的优点,只能得60分;如果想得80分的话,就必须容忍一个人的缺点,并合理利用这个人的缺点和不足。”这句话给我深深的启示。

    在人才资源极为短缺的今天,我们总是一味地寻找人才,人力资源部门总是忙于招人、聘人甚至挖人,其实我们既有的人力资源就是一座富矿,却很少去研究如何去利用和开掘;我们的领导更需要有正确的用人观,在用人上不能好高骛远、一山看过一山高。用人所长,更要用人所“短”。

    有时候,“长”与“短”与人才本身并无关系,要看用人者怎么看。从长处看,人人都是可用之才;从短处看,个个都是平庸之辈。用人必先识人,识人必先有正确的视角。

    真正的人才,大都有明显的缺点,但都不是“硬伤”;真正的庸才,大都不容易暴露缺点,是因为善于隐藏缺点,隐藏的大多是“硬伤”。特别是大才往往多是怪才,何为“怪”,“怪”即颠覆传统,“怪”即超越平常,“怪”可大有所为,“怪”才不可替代,但极易被人们误判为“短处”。

    用人还要察人。“察”重在“考量”。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司马光说:“夫人之才,必有所宜。”用人的关键不在于用这个人还是用那个人,而在于怎样让每个人都能够在最适当的位置上发挥更大的潜能。“避人所短”也“用人所短”,以短见长,将短变成长。例如:一个谨小慎微的人,用在市场开拓上是短,但用在安全监督上却是长;一个善于钻牛角尖的人,用在组织协调上短,但用在科研攻关上却是长……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用人所“短”先容人所“短”,这才是用人者的度量、气量;用人所“短”是一种态度,是一种方法,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智慧;用人所“短”,关键是用一技之“短”,不能求全责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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