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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正部长高官为何被判重刑?

发表于 2010-5-14 20:15:1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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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郑州5月10日电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0上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朱志刚宣布一审判决,认定朱志刚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认定,2000年1月至2008年3月,被告人朱志刚利用担任财政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4万余元。案发后全部赃款赃物均已退缴。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朱志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朱志刚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有索贿情节,应依法惩处。鉴于其案发后能够主动坦白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交代全部受贿事实,并退缴了全部赃款赃物,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涉案事件与其直系亲属低价购买房产有关,与其直系亲属以极低价购买房产有关。据悉,涉案事件是朱志刚担任财政部副部长期间发生的。

案件牵涉房地产行业数人,牵涉京城房地产、会计行业的数名人士。

笔者从朱志刚简历看,30多岁就是处级干部,不足五十岁就是部级高官,一路青云直上,未到六十岁却因忘乎所以,贪婪无度,坠入深渊,粉身碎骨,保住性命,却虽生如死。贪腐是偷鸡不着失把米,且葬送自己的美好前途与一辈子的努力,为何如此多的高官前腐后继,据不完全统计,十年中因贪腐受极刑的有24人。每次评论时我总是希望这是最后一个,然而贪官的潜伏期变长,破案难度变大,但发案间隔时间缩短,或者说犯案人数变多。也说明反腐并非如我们想像那么容易,有的根深蒂固,有的相互关联,有的手段隐蔽。坚信中央的决心与力度,反腐倡廉一定不负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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