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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河南郑州一男子买东西时被派出所民警抓走,警方未通知其家属。其家属得到熟人指点,买烟送给警察才将人领回。该名男子不知为何被抓,称遭打并且胳膊被捆绑,无人做讯问笔录,其家属希望上级公安机关彻查。派出所中队长承认抓错人,但表示不知送烟的事。(《大河报》5月11日)
这样的事真令人震惊万分:派出所错抓了人,不仅没有丝毫歉意,没有给出任何赔偿或相关说法,反而还表示“派出所民警辛苦了一夜,不能白忙活”,公然索要两条烟才能“放人”,而且,事后,在被错抓者的家属曹女士及媒体记者的一再追问下,依然无法回答这样两个最基本的问题,“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能否把曹女士的弟弟捆绑上带到派出所;是谁把曹女士的弟弟捆绑上的”。
总之,对于如此荒唐的一件“派出所抓错人还索要礼品才放人”事件,当事派出所根本没当一回事!警方公然剥夺公民人身权利,严重损害警方公信力,严重损害法治社会基本精神,实在让公众大跌眼镜!警察抓错了人,还一笑而过?而且,在“笑过“之后,居然还要索贿才放人!
实际上,我们之所以对这一事件感到震惊和不解,不仅仅是因为警方事后态度无比“强硬”,做法如此“霸道”,更在于从事件一开始就充满着对程序正义的严重破坏:郑州市公安局反扒支队得到“贾砦村一处民宅里非法拘禁了一个人”的信息后,让当地派出所民警协助救人当然是理所应当,但问题在于,派出所民警何以“正好在抓捕现场碰到曹女士的弟弟,因当时怀疑曹女士的弟弟是涉案人员就把其带回了派出所”?曹女士的弟弟下楼买东西无辜被抓后立即大声表示抗议并表示自己有身份证,在此情况下,警方何以“根本不听,也不出示任何证件”就执意捆绑并强行抓人到派出所?而且,在派出所里已看过当事人身份证的情况下又何以“无故”让当事人“带到装有铁栅栏的问讯室内,在问讯室内让他站了一夜”?并且,这一过程一直没有通知当事人的家属?
警方整个“执法”过程中,每一处都充满了对程序正义的严重破坏!与其说是在“执法”,不如说是处处严重“违法”!近年来,警方频频上演让人不解的“知法犯法”事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治社会建设之所以任重道远,不是完全因为“公民素质”的低下和法治观念的严重缺乏,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执法部门的素质低下和法治观念的淡薄,这些人尽管是少数,但是,却严重地损害着社会法治精神,损害着公检法等部门的公信力。
抓错人还好意思索烟才放人,这样荒谬绝伦的事情千万别再发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