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01|回复: 3

流感高发季节 如何有效预防

发表于 2017-9-21 20:03:12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来源:新浪健康

     九月份以来,天气逐渐转凉,加上开学后学生比较集中,流感发病率显著上升。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强,主要经空气飞沫传播,人群普遍易感。


  北京市流感样病例监测周报显示,北京流感疫情总体平稳,但呈上升趋势。9月11日至9月17日这一周,全市421家一级以上医院累计监测发现流感样病例人数11253人,占比0.93%。从流感病原学监测情况来看,流感病毒阳性率达21.6%,高于前期,也高于去年同期,并有逐渐增强的趋势[ 数据来源于北京市流感样病例监测周报]。

  流感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流感的主要措施之一,可以减少接种者感染流感的机会或者减轻流感症状。观察数据显示,流感疫苗对北京市流感疫情控制能够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流感高发学校的学生聚集性发热疫情与实施前相比下降了90%以上[ 数据来源于新华社]。

  流感疫苗接种时间

  大部分流感出现在11月到次年2月,但某些流感会延伸到春季,甚至夏季。含有最新病毒株的疫苗会在夏季末期开始提供使用,以在9月就可以接种疫苗。《中国流行性感冒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提出,在流感流行高峰前1-2个月接种流感疫苗,能更有效发挥疫苗的保护作用[ 内容来源于家庭医生在线]。

  接种流感疫苗的最佳时机是在每年的流感季节开始前。在我国,特别是北方地区,冬、春季是每年的流感流行季节,因此,9、10月份是最佳接种时机。当然,在流感流行开始以后接种也有预防效果。

  流感疫苗适宜接种人群

  1、患流感后发生并发症风险较高的人群:

  (1)6-59月龄婴幼儿。

  (2)≥60岁老人。

  (3)患慢性呼吸道病、心血管病、肾病、肝病、血液病、代谢性等疾病的成人和儿童。

  (4)患有免疫抑制疾病或免疫功能低下的成人和儿童。

  (5)生活不能自理者和因神经系统疾患等自主排痰困难有上呼吸道分泌物等误吸风险者。

  (6)长期居住疗养院等慢性疾病护理机构者。

  (7)妊娠期妇女及计划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妇女。

  (8)18岁以下青少年长期接受阿司匹林治疗者。

  2、有较大机会将流感病毒传播给高危人群的人员:

  (1)医疗卫生保健工作人员。

  (2)敬老院、疗养院等慢性疾病护理机构工作人员。

  (3)患流感后并发症风险较高人群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

  五类人不能接种流感疫苗

  1、对鸡蛋和任何一种疫苗成分过敏的人群;

  2、发热、患急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者及感冒者;

  3、曾患格林巴利综合征者;

  4、严重过敏体质者;

  5、患有其他病症者;接种前,应先咨询医生再判定是否可打疫苗[ 内容来源于生命时报]。

  流感疫苗接种的注意事项

  1、接种后在接种地点观察15分钟到30分钟。

  2、接种部位24小时内要保持干燥和清洁,尽量不要沐浴。

  3、接种后如接种部位发红,有痛感、酸痛、低烧等,这些情况都属正常,一般24小时之后会自然消失[ 数据来源于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流感疫苗的副作用

  1、局部反应:在安慰剂对照双盲实验中,疫苗接种的最常见副作用是接种部位疼(影响10—64%的病人);可延续至注射流感疫苗之后两天等。在接种疫苗后24小时内,接种者可感觉注射部位疼痛和触痛。这些反应一般较轻和短暂。在多数情况中,它们在2至3天内自动消失,不需要进一步的医疗措施。

  2、轻度不良事件:在整体上,接受者能较好地耐受流感疫苗。这些疫苗是灭活的,即其中只包含无感染能力的病毒,显然不能引起疾病。因此,接种疫苗后的呼吸道疾病是与流感疫苗无关的偶然疾病。

  3、全身反应:也可出现轻度全身反应。以前未接触过疫苗中抗原的人(例如,儿童)可出现发热、全身不适和肌痛。这些反应在接种疫苗后6—12个小时内发生,一般持续1—2天[ 数据来源于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如果出现持续发烧等现象,可以就近到医院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9-23 13:20:18 | 查看全部
感谢赵老师的精彩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9-23 13:20:28 | 查看全部
赵老师太给力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9-23 13:20:35 | 查看全部
祝赵老师周末愉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