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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微博博主造谣“哈机场恐怖事件”,被拘7天罚款500元

发表于 2017-9-23 09:15:3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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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微博博主造谣“哈机场恐怖事件”,被拘7天罚款500元
据了解,9 月 21 日微博网民“达山麓人”发布题目为“哈尔滨机场恐怖事件”的博文 , 并内附 2 分 10 秒现场视频称“哈尔滨机场发生一场恐怖事件,有人员伤亡,犯罪分子被警方抓获带走,具体事情还在调查中!”该视频大量在微信群内转发,称是哈尔滨机场事件。微博虽已删除,但已造成不良影响。哈尔滨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发现极为重视,立刻进行核实,确认该视频内容为哈尔滨市机场公安局组织的一场反恐演习,并非真实事件。
月 22 日下午,微博名为“ 达山麓人”的夏某在南岗区被先锋路派出所民警抓获。据了解,夏某今年 36 岁,户籍地为牡丹江,在哈市工作,为新浪微博知名大 V 博主,其新浪注册号达山麓人有 6.9 万粉丝。
夏某称,9 月 21 日,他收到朋友发来的视频,但没有任何文字介绍,他在没有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判断视频内容是机场发生了恐怖事件,但已被警方及时化解,于是将视频添加了文字发布在自己的微博账号内。该内容迅速被大量转发,造成广泛影响。期间有网友提醒他未经核实就发布重大事件可能属于造谣,于是在信息发出 1 小时后夏某删除了微博,并随后贴出了致歉信息,澄清了事实。民警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夏某身为微博大 V 博主,未经核实就发布重大事件的不实信息,虽然后来自行删除并澄清事实,但在信息公布期间已造成严重、广泛的社会影响,因此对其处以拘留 7 日并处 500 元罚款。网警提醒网民,要保持理性,切莫随意杜撰、编造、传播,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这类未经核实的消息网友不要轻易转发,面对网络纷繁复杂的各种消息网友要学会辨别,在转发时对内容进行查询,如果觉得有疑点应及时向警方报告核实。公安机关将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处理。来源  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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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6 07:19:57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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