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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从预防、监督到调处全方位服务
有“娘家人”撑腰 宁波职工维权更有底气
本报讯 通讯员王志勇 记者王海霞报道 日前,从宁波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基层调解组织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同比减少12.6%,涉及劳动者数量同比下降26.9%,案量及人数首次呈现双降趋势。
“这个可喜的变化来之不易,与我们多个部门长期不懈的努力密不可分。”宁波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作为市协调劳动关系成员单位、市和谐企业创建牵头单位,近年来宁波市总工会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从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入手,建立健全劳动关系运行、监督、调处全过程体系化管理机制。
“劳动纠纷的源头预防到位,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陈柱良是余姚市马渚镇职工维权服务中心主任、劳动关系综合服务“阿良工作室”负责人。2012年初,镇内一企业连续两年职工工伤事故不断,各类劳动关系案件近百起,让他忙得应接不暇。针对这一情况,根据市总工会劳动关系矛盾隐患风险预期管理工作部署,他驻厂半个月,寻找病根,完善制度,狠抓落实,迅速遏制了矛盾多发的势头,使这家企业的工伤事故纠纷当年就下降至8起。
记者了解到,为促使企业提高法律意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宁波市总工会每年对企业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活动。企业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会组织依法约谈企业主,发放《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无正当理由不改正的,向有关执法部门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5年来,全市工会共开展工会法律监督641次,检查企业8574家,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775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45份,约谈企业387家。
与此同时,宁波市总工会积极做好职工劳动争议案件调处工作,针对部分案件专业性强、维权程序较为复杂的实际,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合作,建立社会化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并与人社、法院建立“绿色通道”,实现职工维权案件“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审结、优先执行”。落实工会法律援助每周一日进仲裁院、进市第六医院制度,在市内各三甲医院设立法律服务点,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劳动争议调解等服务,免费为职工起草法律文书,担任代理律师,做到工会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快援”。据统计,2012年至今,全市各级工会共接待职工劳动法律法规咨询求助5.65万件,接待集体来访410件次,涉及职工7655人次,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1.48万件,涉及金额26576.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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