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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需注意七个方面

发表于 2017-9-26 15:11:1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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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以下简称“双节”)临近,众多电商纷纷开展打折促销活动,广大消费者又开始准备新一轮的网络消费。近日,郑州市工商局发布“双节”网络购物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要注意七个方面,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谨慎选择网站(店)。网购时要选择网站(店)首页末端有“工商红盾标志”或网上“亮照亮标”的网站(店),网购者可通过点击链接标志查看其注册登记信息。
  谨慎选择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可根据各个电商的特点选取商品或服务,还可以去线下实体店对同款商品或服务进行比较,看看是不是真低价,做到货比三家、理性消费。
  注意网络交易安全。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在没有任何资质认证的网站下单,更不要轻信以各种理由要求直接转账至私人账户,或点击卖家通过QQ、旺旺等发给付款链接的页面、要求扫二维码进行付款等行为,这会脱离正规网络交易平台的安全监管。
  注意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时间。“双节”期间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网络商品销售者发出退货通知。七日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
  谨慎购买保质期短的商品。“双节”期间不宜购买保质期较短的商品或急于使用的商品,购买时要做好快递派送时间延迟的心理准备,如遇突发情况,还要及时联系快递公司。
  遵守“六个不轻信”原则。一是不轻信朋友圈的推荐。二是不轻信网络引擎的搜索结果,该结果只能作为消费者网购的参考。三是不轻信网站的宣传,网络宣传信息和线下体验会存在差距。四是不轻信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这类网址链接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五是不轻信网站(店)上的商品或服务评价和成交量,消费者应谨慎参考商品或服务评价和成交量。六是不轻信商品或服务打折。先提价后打折是一些商家惯用的手法,消费者要尽量选择熟悉的商品或服务下单。
  注意保留证据,积极依法维权。消费者在购物前应对发货时间、退换货手续、费用等问题达成协议,在收货时发现货物有损坏或货单不符时,可以拒绝签收。消费时要注意索取电子票证,留取QQ或微信交流信息、快递单据以及电子支付记录等消费证据,在需要退货时注意保留退货凭证(快递单号等)。消费者一旦与电商产生纠纷,应积极通过客服网络平台发起维权投诉,也可以及时向网站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消协组织等投诉维权。(记者 宋倩倩)(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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