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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状”

发表于 2017-10-3 21:39:1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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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石油报  │ 作者: 通讯员 王涛

     “罗君被人告了,还因祸得福受到奖励。”9月20日,西南油气田公司川中油气矿南部作业区QQ群的一条消息引发热议。

  罗君是南部作业区公57中心井站员工,目前正担任公山1井综合治理施工作业的属地监督。就在前几天,承包商到作业区告状:“这个人当属地监督员,我们的工作没法干了。”

  作业区立即开展调查。事情起因是施工方的一台发电机未接地,被罗君发现并叫停施工作业。施工方整改后,罗君仍然不同意开工,理由是发电机没有合格检测标识。

  施工方无奈停工两天,请了专业机构人员对发电机进行检测,并出具了检测合格标识。原本以为可以正常开工赶进度,却不料工程再一次被罗君叫停。

  原来,施工方在扩建井口方井工作中,清理出全部方井油污,现场工人准备把油污挖坑就地掩埋。对这种治标不治本、且会留下环保隐患的做法,罗君当然不能容忍,果断出示STOP卡制止,坚决要求施工方另想办法妥善处置油污。

  调查进一步深入。公57井员工张小琼证实,罗君与承包商并无积怨,并非有意“刁难”。相反,罗君自承担了公山1井属地监督任务以来,积极与施工人员沟通,帮助施工人员熟悉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协调周边老乡帮助解决施工用水等问题。

  “罗君手头原本有5条管线的巡管工作,为了不耽搁施工作业时间,他每天6时起床巡管,8时巡管结束后就赶到公山1井履行属地监督职责,天黑了才回到井上……”公57井岗长罗容贤介绍,按照属地监督不在场不施工的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罗君若有意‘阻拦’施工进度,大可不必这样起早贪黑。

  调查结束。作业区认为“被告”罗君作为属地管理人员,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履职到位,给予其绩效考核奖励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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