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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东淄博石油分公司 王颖
二妈矮矮胖胖,小脚,脑后挽个小小的髻,常年穿件斜襟大褂,怎么看也是个旧式女人,却比许多年轻人还要开明。
小时候,我很喜欢找二妈玩,因为她会讲许多有趣的话,什么“小叭狗,戴铃铛,叮当叮当去集上,要吃杏,嫌杏酸,要吃桃,一身毛,吃了个栗子上了天。”“小耗子,上灯台,偷油吃,下不来,叫妈妈,妈不在,叽里咕噜滚下来……”
这些童谣朗朗上口,生动活泼,我很是喜欢,每次都缠着二妈多说几段。
那个年代的女人,多半是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甚至连名字都没有,嫁人后就在自己姓前冠以夫姓,后面加个氏字,都是XX氏,幼时不懂,只觉这些老太太们的名字实在难听,既不叫红也不叫翠,一点都不鲜亮,哪有我们小伙伴的名字好听,红霞,红叶,喊一声就一片春花秋月。
但二妈却有自己的名字,最后一字还是彩霞的霞字,所以我觉得二妈很与众不同,很了不起。她不仅有自己的名字,还上过识字班,虽不能张口吐锦绣,看看报纸却是没问题的。
有一回二妈指着报纸上的字问我念什么,我说不知道,二妈便说你小孩子还不如我老太婆哩,我都知道它念啥!快去上育红班,学着念书吧!
那时我大概四五岁吧,同龄的孩子很多都在村里上育红班,但我更喜欢在家里的自由自在,育红班去过一天就不去了,父母也不勉强我,反正育红班也是以看孩子为主,最多写写阿拉伯数字。
这便是二妈“炫耀”她识字比我多的原因。她觉得我应该去育红班多少学点东西,因为我实在是太内向了,不张口真有人会把我当成哑巴。
大概是性格互补的原因吧,我总愿意和二妈待在一起。她成天叽叽咕咕说个不停,但并不唠叨,只是单纯话多,而且很会活跃气氛。后来我才知道,她年轻时还做过村里的妇联主任,难怪言行要比其他女人大气些。
二妈也有泼辣的一面,在二伯的大男子主义前毫不退让,针锋相对,便时有口角发生,引得门口墙头都有人探头探脑地看热闹。最有意思的是,他们吵得再凶也不会动手,吵完照样一起吃饭谈笑风生,常让看热闹的人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有些失望。
我没想到,那么伶俐的一个人儿,会一跤摔断了腿。我去医院看她,她握住我的手,眼睛亮亮的,精神一如从前。春节后去给她拜年,已卧床半年的二妈,气色比健康人还好。她说她除了不能走路,别的都和常人一样好着呢。她的手柔软温暖,让我觉得很踏实。
后来她终于能拄着拐杖下地行动了,却在跨过门槛时又摔倒入院,这回躺下就再也没有起来。
她的日常都是二伯在照料。翻身,擦洗,吃喝拉撒。二伯那么大大咧咧的一个人,照顾起人来竟是无微不至的,二妈第二次卧床近八年,从未生过褥疮,人还比以前胖了些,肌肤也很紧实,看上去竟比同龄人还要年轻些。
冬天的老屋里,火炉烧得很旺,二伯躺在床上和二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夜渐深,二伯说,不早了,关灯睡吧。灯绳在二妈床头,平时都是她伸手关灯。
但二妈并不吱声。二伯只当她睡着了,起身过去关了灯。夜里起来给二妈翻身,才发觉她的身子已经有些凉了。
二妈就那样平静地走了,确切地说是安然入睡了。
而时至今日,每每想起她,掌心还能感觉到她的暖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