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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把“老鼠”养大了再打

发表于 2010-5-21 08:42:4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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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最高检和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根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5月19日中国新闻网)

  《水浒传》中“武松打虎”这一节有“三碗不过岗”,而今传来“5000元不过岗”的消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达到5000元将被立案追诉。乍看,似乎小题大做,实则反腐又添利剑,正切中了受贿腐败泛滥不止的症结。

  其实,万事万物都是从小从少开始的,贪污腐化也不例外。若只抓“硕鼠”不抓“幼鼠”,任“幼鼠”发展下去,得寸进尺,给集体造成的损失将更大,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也将更深。然而,现实是在治理腐败问题上,既存在着“抓大放小”的倾向,也存在着重抓“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轻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重内轻外”倾向。诚然,抓“硕鼠”乃反腐的当务之急,但并非说等“幼鼠”长成“硕鼠”了再去抓。而今,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000元不过岗”,治腐效果如何,人们拭目以待。

  古人云:“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寻其起病之源。”既然是为了反腐败,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就得从源头抓起,全面抓起,切不可“抓大放小”、“重内轻外”。否则,官员们即使都不受贿了,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大量地受贿,我们这个社会还不是腐败成风?反腐倡廉又从何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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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5 21:00:17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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