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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玷污了“以矿为家”

发表于 2017-10-21 22:42:1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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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矿为家”在冀中能源邢台矿这样一个有着光荣传统的老矿无疑是一个具有红色记忆的词语,一提到这个词就会联想起“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等相关的一组近义词;就会联想起往昔岁月中王庭堂、郑海波那些奋战煤海的全国劳动模范的“矿山铁汉”形象;就会联想起载誉归来的齐名、王腊旭、金哲涛、索维利、刘万义这一组新时期全国劳动模范的新形象;就会联想起“大爱冀中”道德楷模那一组感人的群像……正是那些代代传承的“以矿为家”的践行者用青春和汗水托起了矿山的脊梁,激发了当前形势下企业负重前行的正能量,凝聚了渡危求进的强大合力。有阳光就有阴影,与之相伴的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就是“以矿为家”的另一版本,注解是煤矿就是咱的家,家里缺啥就拿啥”,这句口头禅在坊间个别贪小营私者中似乎也颇有市场。看看个别居民楼那一排排支撑“飘窗”的三角铁;看看某些“机电达人”私偷改装的电表……这些背后支撑的是动机词语就是变了味的“以矿为家”。这个改版的“以矿为家”随着近期联合巡查小组、群众举报和大屏幕曝光也拥有了一个联动词就是“丢人败兴”。我们知道,有阳光的地方一定会有阴影,当“太阳”多起来时阴影就会逃遁无踪。釜底抽薪锅灶冷,众人拾柴火焰高。奉劝那些人,不要玷污了“以矿为家”这个美好的词语,让它回归本意吧,那样人人“以矿为家”的矿山才会是大家心目中温暖的大家庭。有“家”在,才能大庇矿山职工俱欢颜。
                                                 李喜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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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5 19:22:10 | 查看全部
李老师的观点十分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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