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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被“零月薪”忽悠了

发表于 2010-5-25 17:51:0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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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北京团市委、北京青年压力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发布的2010年大学生就业压力调查报告显示,在专科学历和本科学历人群中,接受零月薪的人数比例分别为18.5%和20%,而去年本科生接受零月薪的人数仅为1.2%。

   华商报发表王攀的文章:研读新闻才知道,大学生容忍的“零月薪”工作,不过是实习。而实习,很多时候,别说不从实习单位领工资,有的还得向单位付实习费呢。大学生容忍 “零月薪”,目的是想通过这么一个自我表现的机会留在所在单位。“接受零月薪时限最短为1个月,最长可达半年”——换句话来讲,大学生只是把这段时间当做积累经验、获得工作的一个就业技巧而已。怎么能够因此推断大学生容忍“零月薪”呢?把大学生的实习或就业技巧当做大学生容忍“零月薪”,而且还是那么高的比例,这样的误读固然会吸引眼球,但其危害不小。因为这样的说法,社会就会认为,现在大学生就业难,难到“不给钱都愿意干”的地步。在这种社会心理作用下,一些用人单位就会抓住这样的社会心理,在和大学生面对面谈判的时候,自然不会出高工资。更可恶的是,一些用人单位还可能会因此把一年到半年的“零月薪”容忍期,视作骗取大学生免费劳动的机会。对于大学生就业难,我们不需要缩小,也不需要放大。缩小,不能够引起社会的重视;但夸大,也同样会伤害大学生就业。任何政策都有滞后性,肆意放大,只会造成恐慌,帮扶政策还没来,自己都给自己吓死了。

    小蒋随想:白干活不拿钱,难道要劳动者喝西北风?所谓的“零月薪”必然是短期的,是不可能持续的。站在毕业生的角度,这顶多是给用人单位一个“先尝后买”的机会。毕竟,学历未必代表能力,一些毕业生已然学会先舍后得。不得不说,“零月薪”处于灰色地带。因为,“零月薪”并不等于“试用期”,它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如果仅仅视为实习,对用人单位未免太过免责——谁都知道求职者的最终目的是正式就业。所以,对于少数毕业生这种不得已的选择,不宜夸大宣传。有关部门就算解决不了就业难,起码不应进一步制造恐慌。另一方面,统计数据不靠谱并不鲜见。毕业生也别自乱阵脚,面包总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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