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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理 校园暴力(委员信箱)
2017-11-08 00:00
编辑同志:
近年来,一起起未成年人校园暴力侮辱事件被曝光,却很少见后续处理报道。这些严重校园欺凌事件,大多是因为施暴者上传视频、照片“炫耀”,激起民愤才曝光。令人沮丧的是,虽然影响大,最终如何处理却不得而知。
未成年人的人格还没有养成,年轻气盛、缺乏控制力,遇到冲突和纠纷容易头脑发热,不能客观理性地解决问题。因刑事责任年龄起点高而造成法律涵盖范围小,使某些未成年人校园暴力行为免于刑事惩罚,这不但对无辜受害者是一种伤害,对未成年人违法也是一种纵容。
针对未成年人校园暴力行为,建议:
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加强针对青少年的立法防范,在法律条文中增加对校园暴力伤害行为的惩处措施。
加强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加强宣传,引起社会对校园暴力行为的关注和重视。让未成年人知道自身受到暴力侮辱侵害时,要及时向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公安机关等部门请求保护。
增强未成年人的知法、守法意识,学校、家庭、社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
在学校周边设置治安巡查点,安装摄像头,在上学、放学期间加强治安巡逻,维护好学校周边地区的良好治安秩序,保护学生安全。
黑龙江省鹤岗市政协常委 伍 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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