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人事》是有“我”的小说。凡写到高密东北乡,必然有“我”。只是这一次,“我”与以往的小说中的“我”有很大不同。现在,“我”是那个叫莫言的作家,“我”回到了高密东北乡,所遇之人与事让“我”想起过去在故乡生活的种种,于是,对历史与人性的深思与自审开始了。这个莫言早已不是《透明的红萝卜》中的黑孩。莫言常常将“我”置于小说中,《酒国》中的“我”,《生死疲劳》中的“我”……他们就是那个叫莫言的作家,他们是叙事者之一,他们有自己的悲欣,他们少时鼻流长涕,成年后仍然招猫逗狗。这是一种复调,小说中的莫言和写作者莫言发出的不是同一个声音,前者是作品中人物之一,后者则以小说的方式从整体上理解想象并书写世界,发出属于天地的大声。新作《故乡人事》中,两种声音合而为一, “我” 回到故乡, “我” 看, “我” 听, “我” 思, “我” 审。
“去年麦收时,我在老家,看到了地主孙敬贤的葬礼。”《地主的眼神》开篇就是这样一句话。小说写到几十年前的麦收,写到当年孙敬贤的好胜与小聪明,隐约的行为不端,然而,他未必是与大家对立的阶级敌人。 “我”也深切地感到,孙敬贤被划成地主,确有几分冤。吃亏就吃在他的好胜上。现在,这个高密东北乡有名地主离开人世了,他的葬礼轰轰烈烈,他的两个儿子因为给父亲办了一场高密东北乡最豪华的葬礼而洋洋得意,脸上都看不到痛苦。随着他的离去,一个时代也在渐渐远去。这个葬礼犹如老舍《茶馆》中舞台上撒纸钱的葬礼,也是对一个时代的哀挽。这是莫言特有的一种“世界性怀旧”,这种怀旧是始自鲁迅的,其后几代作家一直在书写乡土文明的挽歌。在当代,出生成长在农村的诸多作家都在处理这种整体性的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