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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职业病,农民工应如何保护好自已?

发表于 2017-11-29 09:58:5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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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7日,来蓉务工人员万先生来电咨询称,5年前,他到某煤矿挖煤。井下作业时公司只给每人发了口罩,未有其它防护,至今也未做体检,现时常感觉身体不适。万先生问:面对职业病,应如何保护好自己?
        针对万先生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王英占,他认为,为了保护自身健康,农民工在职业病防治中需要注意:一、加强职业病防治意识,做到:(1)认真接受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培训,努力学习和掌握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2)遵守职业卫生法规、制度、操作规程;(3)正确使用与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4)及时报告事故隐患;(5)积极配合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6)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要的有关资料等。
        二、充分了解、利用自己享有的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险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5)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王律师说,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本报记者 向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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