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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企业存隐患将政府公示“黄牌”“红牌”名单

发表于 2017-12-7 14:48:5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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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将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玻璃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格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依法依规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并实施联合惩戒,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在本部门网站公示执法检查结果,在本级人民政府网站公示“黄牌”“红牌”企业名单。

近日,省安监局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上述信息。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逐级明确工贸行业每户企业的安全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对本部门所监管的企业,要强化对金属冶炼和工业煤气、涉爆粉尘、涉氨制冷、10人以上的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企业的执法检查;要针对被检查企业特点、重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按照一企一单,确保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对其他部门负责监管的企业,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作用,指导部门全面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推动企业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各地区要对今年以来各级督查检查,尤其是大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按照属地监管原则,逐一组织复查验收,建立工贸企业问题和隐患验收清单,确保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对问题和隐患仍尚未整改到位的,要加强跟踪督办,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

各地区要继续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玻璃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格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依法依规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并实施联合惩戒,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在本部门网站公示执法检查结果,在本级人民政府网站公示“黄牌”“红牌”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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