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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从源头增强项目资金的可控性,确保财政支出安全、规范、有效,合肥巢湖经开区财政局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重点采取四项举措,努力实现部门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管理的有机融合。
一是实行绩效目标申报和部门预算编制同步管理。结合实际拟定项目绩效目标填报框架,在编报部门预算的同时申报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申报和部门预算编制同步管理。
二是逐渐实行绩效目标申报部门全覆盖。所有5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申报绩效目标,逐步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
三是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实行财政部门内部审核和第三方专家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明确项目实施步骤、时间、金额,促进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和规范性。
四是加强绩效目标评价结果的运用。根据上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对2018年类似项目进行重点审查,确保每个重点评价取得实效。评价结果作为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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