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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安监局“亲”“清”严划分,营造政商关系新格局

发表于 2017-12-14 08:05:0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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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肖来朋通讯员徐涛报道12月8日,陕西省西安市安监局印发实施《西安市安监局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暂行办法》,从推行联系服务企业制度、畅通诉求渠道、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规范监管执法行为、维护企业正当权益等多个方面,促进政商关系“亲”“清”良性互动,确保建立透明、公平、公正的良好新型政商关系,为企业的发展成长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西安市安监局一直在积极践行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提出的当好新时代店小二,做五星级服务员的服务宗旨,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方面有所行动。

日前,该局收到了一家企业寄来的感谢信。原来,该局监管一处处长王润芹在为该企业办理风险抵押金退费事宜时,了解到该企业要赴山东赶工程任务,很着急。于是王润芹在请示局领导同意后,为该企业特事特办,在短时间里完成了签字、盖章等各项手续。为此,企业在信中称,在王润芹的帮助下,他们节省了时间,少跑了冤枉路,内心感到了温暖,由衷感谢这位热心肠的大姐,也由衷感谢西安市安监局为企业着想、高效服务的态度。

“亲”与“清”是新时代下安监部门干部和企业的相处之道,是指既亲切亲密、融洽和谐,又清白干净、清纯清爽的新型政商关系。

为确保能够建立长效“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西安市安监局专门出台了《暂行办法》,要求在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同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的监督机制。

《暂行办法》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安监人员在与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负责人交往中可能存在利益冲突情形的,要事先报告或者主动申请回避,对该回避不回避或者拒不执行组织作出的回避决定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公开政商环境举报投诉电话,严厉查处破坏和影响“亲”“清”政商关系的行为并予以曝光,重点查处安监人员恶意选择性执法、乱查乱罚等加重企业负担;借执法之名勒卡企业,要好处办私事;引导或责令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中介机构服务;存在“冷、硬、横、推”衙门作风等问题。对存在上述问题的,既要严厉处理当事人,也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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