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53|回复: 1

台湾籍诈骗犯:早知道在大陆受审 我一定不敢做

发表于 2017-12-25 00:06:4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台湾籍诈骗犯:早知道在大陆受审 我一定不敢做


  近日,一起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这起备受各界关注的案件,包括主犯在内,85名诈骗团伙成员有一半来自台湾。据了解,最重被判15年有期徒刑,引起台湾司法机关的抗议。甚至有嫌犯表示,早知道在大陆受审,我一定不敢做!
 据台媒24日报道,两名台湾籍主犯张凯闵、林金德,一审被判15年有期徒刑;其余83人,也获得14年至1年9个月的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北京市二中院还准许9名来自台湾的被告人家属、5家台湾媒体,旁听了审理。 
 在法警戒护下,85名被告,分三个庭宣判。法院审理查明,该案总计有185名大陆民众受害,诈骗金额高达2900多万人民币。  这起在肯尼亚被破获的特大电信诈骗团伙,虽然是在境外从事犯罪行为,但案件的受害者,却全部是大陆居民。这些犯罪团伙在肯尼亚设点,冒充大陆的公检法,向大陆居民拨打电话,疯狂实施诈骗。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我司法机关有司法管辖权。 
 2016年4月13日,团伙成员统一带头套,坐飞机押送回国。 
 报道称,以前,涉及到台湾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通常的做法是,第三地会将犯罪嫌疑人遣送回台湾,由台湾警方侦办。然而事实上,一些台湾籍犯罪嫌疑人,却并没有获得相应的司法惩罚。
  此外,台湾电信诈骗集团对大陆实施的犯罪,已经给大陆民众造成巨大伤害!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去年曾表示,有一名吉林的女士,丈夫的死亡抚恤金被骗走以后,跳楼。还有一名熊姓的菜农,因为毕生的积蓄被骗,结果在银行门口自杀。 
 除此之外,台湾在电信诈骗犯罪方面的刑期短,主嫌犯往往只判一两年有期徒刑,共犯也不过是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因为犯罪嫌疑人是在境外作案,受害人又在大陆,一些台湾籍犯罪嫌疑人往往不被追责,最后就不了了之。 
 更有台湾籍犯罪嫌疑人表示:“要是知道在大陆审判的话我一定不敢做。因为在大陆刑期可能最长是无期,包括台湾家属来也麻烦,我一辈子算是完了。”港台第一观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12-28 05:05:03 | 查看全部
感谢分享!
初老师辛苦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