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1342|回复: 2

【企业事评】别让“酒店拼床”沦为色情温床

发表于 2018-1-25 07:07:5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别让“酒店拼床”沦为色情温床
“和TA一起睡,重返20岁”,连日来,主打“床位共享”的小程序“同住酒店拼房”,因其提供的“同性拼房”“异性拼房”模式,以及暗示性宣传语,引发争议。新京报记者对“同住酒店拼房”进行体验后发现,这一自称为第三方平台的小程序,对使用者审核程序并不严格,用户需自行对共同拼房者的个人信息进行核查。除此之外,其所宣扬的“异性拼房”,也有涉黄之嫌。体验中,甚至有异性拼房者提出性暗示。(1月24日《新京报》)
自从“共享经济”起源之后,一些人便脑洞大开,“共享男友”、“共享女友”、“共享床位”等等,好像只要能与“共享”这个词沾上边,一切都能名正言顺地“共享”了。这不,又来了个“酒店拼床”。
“酒店拼床”,明面上看,这是一个经济实惠的买卖,可再细想想, “和TA一起睡,重返20岁”,这不是搞色情的买卖又是什么呢?据《新京报》记者发现,“一些拼房者的目的则并不单纯,甚至直接提出非分要求。其中,一名定位在朝阳区,通过系统认证的男性拼房者,在聊天开始后就直接提出:直接说吧,不闲聊了”,甚至有人还称自己有“暖床技能”。这不明摆着是充当线下卖淫嫖娼帮凶吗?
不可否认,平台商家搞营销有创意,引入关注,赚取流量,这都无可厚非。但,这绝不能以无视法律和道德为前提。根据《广告法》第9条第8项规定,广告不得有“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由此可见,“同住酒店拼房”平台的广告,已然是丧失了最基本的公共底线,不仅有违公序良俗,也有违《广告法》的规定,必须受到惩罚。事实上,恶俗创意营销,败坏的不仅仅是社会风气、践踏国家法律,同时,对商家和产品的形象也是一种自我贬损。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由此看来,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大网络平台监管力度,对违规违法的小程序要依法依规取缔,别让“酒店拼床“沦为色情温床。另一方面,客户也要擦亮眼睛,别让鱼龙混杂的“共享经济”给蒙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8 16:01:26 | 查看全部
赞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8 16:29:02 | 查看全部
拼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