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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开辟绿色通道 力求无缝对接

发表于 2010-6-10 10:13:0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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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0年1月1日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开始施行。近两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四川省的实施情况如何?

    成都市社保局:符合条件的45个工作日内可办结

    2月8日,记者来到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在服务大厅的“社会保险关系认定”窗口,工作人员耐心地给记者讲解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办理流程:“首先需要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参保人员带上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书面申请,剩下的事就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办结时间在45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符合社保转续的条件,我们就肯定能办理。”

    省人保厅:“绿色通道” “无缝对接”

    2月23,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副省长张作哈要求要大力推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实施。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叶壮在讲到2010年工作重点时,明确指出要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认真做好经办工作,做到优质服务,“无缝转接”,为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开辟转移接续关系的“绿色通道”。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出台后,我省正在加紧制定贯彻实施意见,以方便省内参保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省总工会:做好宣传、咨询和服务

    全总保障工作部副部长李志培近日接受采访时表示,《暂行办法》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工长期以来因为养老保险不能合并连续计算和地域间转移接续而不得不退保的问题。“目前进城农民工已达1.5亿人,他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相对多一些,因此《暂行办法》实施后,农民工是最大的受益者。”

    记者从四川省总工会了解到,2月20日,省总工会已向各市州总工会,省产业(局)和企业集团(公司)工会转发了全总关于认真做好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宣传引导工作的通知》。

    省总工会副主席慕竹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农民工是工人阶级最重要的新生力量,为农民工服务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工会对《暂行办法》的实施要高度重视,一是要集中宣传,二是要开展调研,了解各方面对《暂行办法》的相关反映,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农民工的意愿和呼声,推动这项工作的落实,确实维护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暂行办法》明确了跨省流动就业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进一步打破了地区分割、城乡分割的壁垒,有利于扩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维护农民工等流动就业群体社会保险权益,是完善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省总工会保障部部长任远明告诉记者,围绕《暂行办法》的实施情况,省总工会将积极做好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通过工会舆论阵地的宣传,帮助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充分了解《暂行办法》的意义和作用。成都市总工会保障部部长杨元凯表示,各个区市县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街道、社区的帮扶工作站也会做好对《暂行办法》的咨询和解释工作,并帮助农民工解决在转移和接续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本报记者 李乔)

    链接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如何办理?

    第一步: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第二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第三步: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第四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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