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4 小时前

从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到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个人所得税正在有效惠民生、促发展。扩大综合所得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优化税率结构等举措,将更好发挥个税各项功能作用。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明确,今明两年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这意味着,居民“卖旧买新”换购住房,将可继续享受个税退税优惠。从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到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个人所得税正在持续发挥重要调节功能,有效惠民生、促发展。

“卖旧买新”换购住房个税政策自2022年10月起发布实施,受到广泛关注和点赞,已经历两次续期。按照政策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税予以退税优惠。

这项政策通过税收优惠的杠杆,支持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需求、降低购房成本,在激活住房改善需求的同时,盘活存量住房资源、增强房地产市场活力。去年7月份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政策自2022年10月实施以来,已退还个税111亿元,众多“卖旧买新”换购住房的居民享受到政策红利。

除了“卖旧买新”换购住房个税政策,一系列其他政策也惠及千家万户。比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等7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400元以下汇算补税豁免等。去年国家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后,又及时明确育儿补贴免征个税,显示出个税制度对民生保障的充分考量,传递出阵阵暖意。

自1980年9月个人所得税法正式颁布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目前已建立起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这一制度和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具有重要功能。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一系列改革,个人所得税充分发挥了促进公平分配、保障和改善民生、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负担等积极作用。总体来看,“高收入者多缴税、中低收入者少缴税或者不缴税”的个税调节收入分配效应明显。

站在“十五五”起点上,个税制度优化与改革可期。“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完善地方税、直接税体系,健全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加强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发挥育儿补贴和个人所得税抵扣政策作用,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一系列部署,明确了个税制度改革要求。应健全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税制度,适当扩大综合所得征税范围,更好体现量能负担、税收公平原则。完善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包括项目、范围和标准等。近年来,完善专项附加扣除有过两次“大动作”:2022年增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大幅提高“一老一小”3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下一步,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有望继续动态调整、持续优化,更好回应民生关切,提升调节收入分配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对纳税人而言,一方面,需要准确了解掌握个税法律与政策,及时准确进行申报、汇算,“对号入座”,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另一方面,需要强化税法遵从意识,如实申报、诚信纳税。近年来,税务部门相继曝光了一些自然人纳税人未依法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以及网络主播、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偷逃税被查处的案件,敲响了必须履行依法纳税义务、违法必被追究的警钟。

坚持政策支持和改革创新并举,通过扩大综合所得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优化税率结构等举措,将更好发挥个税各项功能作用,充分“调高惠低”,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曾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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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球科技创新的风向标,2026年美国拉斯维加斯消费电子展(CES 2026)汇聚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前沿技术与创新产品。AI成为本届展会的绝对主角,但据外媒报道,从操作繁琐的智能理发器,到标榜“AI温控”的微波炉,再到一些厂商推出的AI模块化手机,大量“为AI而AI”的产品引发争议。这些看似科技感拉满的产品,却因脱离用户真实需求备受诟病,反而让人们重新审视创新的本质。

近年来,在技术浪潮与市场竞争的裹挟下,有的企业搞“贴标签式创新”。以展会中引发热议的“智能理发器”为例,其要求用户戴面罩、连接App才能操作,看似整合了前沿技术,却背离了“在家剪发图方便”的核心诉求。类似的案例在市场上并不少见:宣称具备购物、食材识别等功能的大屏智能冰箱,实际上食材识别准确率低,有数据显示,83%的用户初次尝试后便放弃使用;号称能监测睡眠质量并自动调节高度的智能枕头,却因过硬的材质和频繁的误触发,让用户难以安睡,最终沦为“智商税”。这类所谓的“黑科技”产品,噱头十足,实则是鸡肋般的存在。

那些浮于表面的炫技,无视社会真实需求,本质上是一种短视化的商业投机,其负面效应不容小觑。从市场层面看,人工智能、物联网、元宇宙等前沿概念自带流量与关注度,企业将其作为产品包装的“金字招牌”,搞一些似是而非的创新,短期内或许能收割市场红利,但终会被市场淘汰。从用户层面而言,消费者对“技术含量”的关注,源于对产品体验升级的期待,而那些“概念大于实效”的产品,则会透支用户的信任,让大众对真正的技术创新产生质疑心理。

当下,人工智能技术进入快速落地应用阶段,“AI思维”当然不可缺,但“人本意识”更不可少。前者是技术迭代的驱动力,决定了产品的科技高度;后者是创新落地的指南针,锚定了技术的价值原点。实践表明,无论是万亿级规模的高端制造、新能源赛道,还是与消费者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只有沉下心倾听用户声音、解决实际需求,才能开辟出广阔天地,为行业树立真正的创新标杆。

未来已来,我们期待的未来,不是贴“高科技贴纸”的未来,而是科技创新切实让生活更美好的未来。当技术突破与用户痛点如榫卯般咬合时,那些“懂我所需”的创新才会拥有持久的生命力。(操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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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球科技创新的风向标,2026年美国拉斯维加斯消费电子展(CES 2026)汇聚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前沿技术与创新产品。AI成为本届展会的绝对主角,但据外媒报道,从操作繁琐的智能理发器,到标榜“AI温控”的微波炉,再到一些厂商推出的AI模块化手机,大量“为AI而AI”的产品引发争议。这些看似科技感拉满的产品,却因脱离用户真实需求备受诟病,反而让人们重新审视创新的本质。

近年来,在技术浪潮与市场竞争的裹挟下,有的企业搞“贴标签式创新”。以展会中引发热议的“智能理发器”为例,其要求用户戴面罩、连接App才能操作,看似整合了前沿技术,却背离了“在家剪发图方便”的核心诉求。类似的案例在市场上并不少见:宣称具备购物、食材识别等功能的大屏智能冰箱,实际上食材识别准确率低,有数据显示,83%的用户初次尝试后便放弃使用;号称能监测睡眠质量并自动调节高度的智能枕头,却因过硬的材质和频繁的误触发,让用户难以安睡,最终沦为“智商税”。这类所谓的“黑科技”产品,噱头十足,实则是鸡肋般的存在。

那些浮于表面的炫技,无视社会真实需求,本质上是一种短视化的商业投机,其负面效应不容小觑。从市场层面看,人工智能、物联网、元宇宙等前沿概念自带流量与关注度,企业将其作为产品包装的“金字招牌”,搞一些似是而非的创新,短期内或许能收割市场红利,但终会被市场淘汰。从用户层面而言,消费者对“技术含量”的关注,源于对产品体验升级的期待,而那些“概念大于实效”的产品,则会透支用户的信任,让大众对真正的技术创新产生质疑心理。

当下,人工智能技术进入快速落地应用阶段,“AI思维”当然不可缺,但“人本意识”更不可少。前者是技术迭代的驱动力,决定了产品的科技高度;后者是创新落地的指南针,锚定了技术的价值原点。实践表明,无论是万亿级规模的高端制造、新能源赛道,还是与消费者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只有沉下心倾听用户声音、解决实际需求,才能开辟出广阔天地,为行业树立真正的创新标杆。

未来已来,我们期待的未来,不是贴“高科技贴纸”的未来,而是科技创新切实让生活更美好的未来。当技术突破与用户痛点如榫卯般咬合时,那些“懂我所需”的创新才会拥有持久的生命力。(操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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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危和机总是同生并存的,克服了危即是机”,这深刻揭示了问题挑战与发展机遇的辩证关系。问题挑战是前进路上的“拦路虎”,也是推动变革的“突破口”。抓发展必抓问题,在攻坚克难中激活发展动能、拓宽发展空间。这既是事业发展的内在逻辑,也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应有的担当和行动自觉。

抓问题,基础在于“真”与“实”。真实的问题是发展的“晴雨表”,只有找准真问题、抓实硬举措,才能让发展精准对接需求、破解瓶颈。现实中,一些干部回避问题、敷衍了事,有的把调研当“打卡”,看“盆景”不看“后院”,听“赞歌”不听“牢骚”;有的“纸上调研”,用书面材料代替实地走访,调研内容与现实相差甚远;有的对问题“视而不见”,直到小问题拖成大隐患才被动应对……这种“鸵鸟心态”,往往会错失发展机遇,割裂党群干群关系。只有以“真”的态度深入基层,以“实”的举措排查问题,才能摸清发展堵点、民生痛点,为发展靶向施策奠定基础。

抓问题要主动而为,拒绝“等靠要”。发展中的问题不会自行消失,越是被动等待,问题越会积重难返。廖俊波始终秉持“能在现场就不在会场”的理念,主动深入政和县石圳村等落后村落,每月数趟走访调研,摸清发展痛点后精准施策,让贫困村变身美丽乡村。实践证明,只有增强问题意识、主动靠前作为,才能在问题萌芽阶段精准介入,用最小成本换取最大发展成效。

抓问题要统筹兼顾,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发展中的问题往往相互关联,仅靠解决单个问题难以带动整体提升。这就要求我们不能满足于解决具体问题的“点”,而要善于从个性问题中提炼共性规律,拓展到解决相似问题的“面”。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梳理、系统研判,既要破解当下的具体难题,也要完善制度机制防范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抓问题的过程,就是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的过程。人民群众有着无尽的智慧和力量。在解决问题中,必须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心声、汲取人民智慧,使决策更加贴近实际;要广泛问计于民,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内生动力,为发展赢得广泛支持。无论是乡村振兴中的产业困境,还是基层治理中的服务短板,唯有集聚众智、凝聚众力,才能找到破解难题的“金钥匙”,让发展更具温度、更富后劲。

说到底,发展的本质就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新时代新征程,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更需要我们把问题导向贯穿发展全过程,以“真”的态度找问题,以“实”的举措解难题,在攻坚克难中推动发展提质增效,让每一个问题的解决都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实一步。(杜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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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危和机总是同生并存的,克服了危即是机”,这深刻揭示了问题挑战与发展机遇的辩证关系。问题挑战是前进路上的“拦路虎”,也是推动变革的“突破口”。抓发展必抓问题,在攻坚克难中激活发展动能、拓宽发展空间。这既是事业发展的内在逻辑,也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应有的担当和行动自觉。

抓问题,基础在于“真”与“实”。真实的问题是发展的“晴雨表”,只有找准真问题、抓实硬举措,才能让发展精准对接需求、破解瓶颈。现实中,一些干部回避问题、敷衍了事,有的把调研当“打卡”,看“盆景”不看“后院”,听“赞歌”不听“牢骚”;有的“纸上调研”,用书面材料代替实地走访,调研内容与现实相差甚远;有的对问题“视而不见”,直到小问题拖成大隐患才被动应对……这种“鸵鸟心态”,往往会错失发展机遇,割裂党群干群关系。只有以“真”的态度深入基层,以“实”的举措排查问题,才能摸清发展堵点、民生痛点,为发展靶向施策奠定基础。

抓问题要主动而为,拒绝“等靠要”。发展中的问题不会自行消失,越是被动等待,问题越会积重难返。廖俊波始终秉持“能在现场就不在会场”的理念,主动深入政和县石圳村等落后村落,每月数趟走访调研,摸清发展痛点后精准施策,让贫困村变身美丽乡村。实践证明,只有增强问题意识、主动靠前作为,才能在问题萌芽阶段精准介入,用最小成本换取最大发展成效。

抓问题要统筹兼顾,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发展中的问题往往相互关联,仅靠解决单个问题难以带动整体提升。这就要求我们不能满足于解决具体问题的“点”,而要善于从个性问题中提炼共性规律,拓展到解决相似问题的“面”。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梳理、系统研判,既要破解当下的具体难题,也要完善制度机制防范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抓问题的过程,就是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的过程。人民群众有着无尽的智慧和力量。在解决问题中,必须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心声、汲取人民智慧,使决策更加贴近实际;要广泛问计于民,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内生动力,为发展赢得广泛支持。无论是乡村振兴中的产业困境,还是基层治理中的服务短板,唯有集聚众智、凝聚众力,才能找到破解难题的“金钥匙”,让发展更具温度、更富后劲。

说到底,发展的本质就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新时代新征程,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更需要我们把问题导向贯穿发展全过程,以“真”的态度找问题,以“实”的举措解难题,在攻坚克难中推动发展提质增效,让每一个问题的解决都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实一步。(杜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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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明确要求“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各项决策部署,意义重大而深远。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推动全党凝心聚力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深刻认识到,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关乎发展命脉,关乎国计民生,都是经过深思熟虑、充分论证、反复研究提出的。“国之大者”大在格局大、立场大、担当大、价值大,聚焦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民族复兴伟业全局、人民幸福长远福祉。凡是党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决不能含含糊糊、拖拖拉拉,决不能打折扣。政治监督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障,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监督质效,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基本要求。实现现代化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矢志奋斗的梦想。中国式现代化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方方面面,是一个高度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发展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客观存在。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推动全党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中心任务上来,一步一个脚印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成效,保障现代化建设始终沿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

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上下更大功夫,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把握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对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激励担当作为提出的更高要求,把握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内涵关系、目标任务、重点要求,以具体求深入,以精准求实效,以常态求长效。要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深学细悟把“监督什么”具体化,依据职责把“监督谁”具体化,基于实际把“怎么监督”具体化。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任务,紧扣“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通过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同地方、部门、行业、领域等实际紧密结合,盯住重点人重点事,聚焦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要工作、重要环节,精准化纠治突出问题。把政治监督更好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健全台账管理、督查问责、“回头看”等制度,健全对跨地区跨部门重大战略的协同监督机制,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对贯彻落实中出现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十五五”时期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关键一程。越是征程铿锵、宏图铺展,越是任务艰巨、风高浪急,越需要做深做实政治监督,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找准政治监督重点、完善政治监督机制、用好政治监督方式、提升政治监督能力,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确保党和国家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向前进。(周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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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双双突破3400万辆,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突破1600万辆,连续11年位居全球第一。顶压前行、向新攀高,中国汽车业交出了一份超预期答卷,展现出中国经济的超强韧性与活力。

50.8%!这是2025年新能源汽车在国内新车销量中的占比,已超过一半,跃升为我国新车市场的主导力量。这一年,汽车出口突破700万辆,海外市场成新增长极。在2025年9月举行的慕尼黑国际车展上,一名德国观众试驾后称,中国新能源汽车的驾驶体验和交互水平已超过很多传统欧洲品牌,“新鲜正转化为信任”。中国新能源汽车为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转型注入强大动能。

曾经,当传统燃油车市场被欧美日韩品牌长期主导时,以电动化、智能化为核心的中国新能源汽车,凭借差异化的技术路径和贴近市场的产品设计,迅速打开了局面。那时的突破,体现在从0到1的跨越——从比亚迪实现全产业链自研自产,到宁德时代动力电池技术领跑全球;从L2级辅助驾驶逐步普及,到800伏高压平台批量应用,一系列技术创新让中国汽车在全球市场初露锋芒,成为消费者眼中的“新选择”。

如果说当年新能源汽车的“崭露头角”,靠的是差异化优势吸引眼球,那么连续多年的“全球第一”,则需全体系能力的长期积淀。供应链是汽车产业的“根系”。中国车企凭借长三角、粤港澳等产业集群的协同优势,3个月内就能完成零部件开发,这种高效的供应链保障,让消费者对产品交付和售后维修的信任度大幅提升。目前,我国已建成涵盖基础材料、零部件、整车、制造装备等全链条、完备高效的产业体系,向全球供应了70%的电池材料、60%的动力电池,形成比较优势,让中国汽车一步步从新鲜“驶向”信任。

这份信任,靠的是政策的精准赋能。“中国何以成为全球电动汽车领头羊?”去年3月,美国《华盛顿邮报》网站一篇文章认为,“中国电动汽车的成功主要归功于产业规划”。“十四五”时期,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带动社会投资向汽车产业倾斜;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精准发力,引导企业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转型;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与国际合作深化,为产业升级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政策的价值驱动与战略牵引,不仅激发了经营主体的创新热情,更构建起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的良好生态,为中国汽车产业的崛起保驾护航。

这份信任,靠的更是可持续的长期主义。曾经,中国汽车品牌一度陷入“低价内卷”的困境,不仅挤压了行业利润空间,也影响了品牌形象。近年来,随着反内卷措施落地,中国车企纷纷转向技术创新与价值升级,品牌向上步伐明显加快。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这些突破证明,中国汽车已经摆脱“低价低质”的刻板印象,通过高质量供给赢得了消费者的认可。

从“新鲜入局”到“信任扎根”,中国汽车产业的进阶之路,既是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型的生动注脚,更昭示着中国经济以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的发展底气。在智能化、网联化的下半场,向新攀高、提质增效,中国智造将“驶向”更大的市场、更美好的未来。(魏晓敏、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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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记者近日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新型、隐形统计数据造假现象:以会议等形式“调度”数据,相互之间“跑数要数”,用补贴等名义“购买”数据……相较于明目张胆的数据造假,这些换了“马甲”的数字造假,手段更隐蔽、甄别更困难,危害却有过之而无不及。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要求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但在个别干部眼里,“政绩不够,数据来凑”的想法依然根深蒂固。一旦现实发展未能达到预期目标,便动起“歪脑筋”。有的地方为了让规上工业产值好看,把停产多年的“僵尸企业”拉出来凑数;有的为了完成利用外资指标,让企业把钱转到境外再转回来,搞资金空转。这类看似“其来有自”的虚假数据,既浪费真金白银,更会误导上级决策、贻误地方发展。

披上“新马甲”的数字造假,透支了政府公信力,损害了群众的发展信心。统计数据是政府与群众沟通的重要桥梁,如果公布的相关发展数据与群众感受严重脱节,招商引资的“亮眼数字”背后是没有进展的闲置工地,就会对政府公信力产生极大伤害。这种隐形的“数字失信”,比个别造假事件更具破坏力,很多时候还会影响政策执行力。

数字“注水”花样翻新,原因在于政绩观“掺水”这个“老病根”。少数干部错误地认为,“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迷信所谓“干得好不如报得好”,不愿沉下心来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转而“剑走偏锋”,在数据上“做文章”,看似风光无限,实则是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值得警惕的是,有的地方在考核干部时,热衷于搞评比亮晒,简单以数据、名次来评判工作的好坏。对被考核单位来说,数据不亮眼要被批评,数据造假风险太大,个别干部于是转而选择“调度数据”进行隐形造假。新型“数据造假”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这也让部分干部滋生侥幸心理。此外,数据审核多停留在表面,对数据背后的真实性核查不足,难以形成有效震慑,统计监管机制的不完善,也给“隐形造假”带来可乘之机。

拆穿“数字造假”新马甲,关键在于破除“数字迷思”,以正确政绩观校准工作坐标。日前召开的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强调“将正确政绩观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并明确提出“改进优化政绩考核”“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等要求。一方面,优化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弱化单一量化指标的权重,将民生改善、群众满意度等指标纳入考核,让干部明白“真正的政绩,不在报表的数字上,而在百姓的心坎里”。另一方面,强化统计监管力度,对数据的真实性、关联性进行深度核查,让各类造假无所遁形。更重要的是,加大问责力度,形成“造假必被查、查则必严惩”的高压态势;为说实话、报实情的干部撑腰,决不能让老实人吃亏、让造假者得利。

“政者,正也;绩者,实也。”数据是发展的“晴雨表”,而非政绩的“化妆镜”。拆穿“数字造假”新马甲,不仅是整治形式主义的必然要求,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十五五”开局之年,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还需巩固,越是这个时候,越要警惕“数字泡沫”,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增长。摒弃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正确政绩观,把工作重心放在真抓实干上,才能让发展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经得起检验。(陈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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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青藏高原、长江流域和国家森林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要区域,覆盖地表水、土壤与地下水、草原等环境要素,集中反映了近几年来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积极成效,充分展现出“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原则已转化为各地生动的治理实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其通过明确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主体和赔偿范围,使造成损害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是落实“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的重要手段。自2015年我国开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探索以来,已取得一系列积极成效。截至2025年12月,各地有关部门共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约6.6万件,推动一大批受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我国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的坚实步伐,从中我们不仅看到了个案中受损的生态环境被“治愈”,同时也看到,一套高效运转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正在形成。

一是协同治理格局日益完善。近年来,多部门联合行动、共同发力成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新常态。如湖南某砂石公司违规采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福建某采石场非法采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均呈现出地方党委高度重视,多部门通力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高效推动案件办理的特点,表明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支持、高位推进,对于实现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在重庆市某制药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非法处置废有机溶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中,无论是案件线索移送,还是磋商前期沟通和赔偿责任履行,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均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多部门通力协作的身影。在江苏省南通市周某某非法填埋建筑垃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中,多部门联合开展索赔工作,既确保了索赔程序的公开透明,又与刑事司法程序形成有效衔接,促进了赔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有效落实。这种打破部门分工壁垒、整合执法司法资源的做法,极大提升了案件办理效率。

二是科学技术支撑持续强化。鉴定评估与修复技术的不断突破,促进了复杂生态环境损害的科学评估与精准修复。比如在青海省木里矿区非法采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系列案中,针对高寒草原生态环境的损害鉴定评估技术和生态修复技术得到了创新性发展。在山东黄海船舶污染事故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中,针对案件证据固定难度大的问题,索赔工作组指导相关部门进行多点位、多频次采样,同时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低空巡查、船舶监测等技术手段精准监测污染范围,实现了高效规范固定涉案证据。科学技术赋能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修复工作,提升了案件办理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三是责任承担方式更加多元。从案例中可以看到,多地办案机关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生态系统的特殊性和赔偿义务人的履行能力,灵活确定赔偿责任与修复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青海省木里矿区非法采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系列案是目前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件,为确保赔偿责任落实到位,办案机关积极探索先行垫资、先期赔付、分期赔付等新型赔付模式,缓解涉事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在内蒙古某矿业公司违规占用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中,对于生态环境损害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经磋商,赔偿义务人选择异地替代恢复的方式,从而克服了赔偿期间损害存在的不足。这种分类施策、务实灵活的工作思路,增强了责任承担的可操作性和社会接受度。

这批案例具有重要的创新借鉴价值,为各地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样本。从中还可以看到,案件线索来源十分广泛,既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政府部门提供的线索,也有来自新闻媒体的曝光和人民群众的举报,但其中由赔偿权利人自行发现案件线索的情形占比较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通常为相关领域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本领域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理应更加敏锐。今后应进一步增强其主动发现生态环境损害线索的能力,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监督和预警机制,助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取得新的更大成果,进一步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法治基石。

(秦天宝,系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为生歌唱 发表于 4 小时前

为进一步统一涉彩礼纠纷案件裁判标准,积极回应司法实践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第三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了多个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典型意义的纠纷情形:既包括购车款等大额给付的性质认定、日常消费支出与彩礼的区分,也涉及“闪婚”后拒绝共同生活以及长期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等情形下的彩礼返还规则。

彩礼作为我国传统婚嫁习俗,本是男女双方及家庭间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承载着双方对缔结婚姻尤其是对婚姻稳定持久的美好期许。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彩礼的形式与内容也发生了诸多变化,除传统礼金外,当前还存在给付购车款、购房款等大额款项的行为。此外,彩礼具有鲜明的地域特征,不同地区在彩礼种类、项目上差异显著,这也导致彩礼的认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长期难以统一,成为困扰审判工作的难点。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不仅重申了给付目的系彩礼认定的核心要素这一原则,更向社会传递出鲜明的价值导向:倡导和谐诚信的现代婚恋新风,推动彩礼回归传统习俗的情感本质,让爱与尊重成为婚姻关系的主基调。

司法机关对彩礼的认定,始终紧扣“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这一核心,着力厘清表象与本质,抵制将婚恋异化为经济博弈。例如在案例一中,李某承诺在赵某为其购车后办理结婚登记,赵某遂支付购车款。赵某给付购车款的行为具有明确的以结婚为目的的意思,李某答应买车后办理结婚登记亦是一种对缔结婚姻的承诺。法院据此认定该购车款具有彩礼性质,这一裁判正是基于对给付行为目的的精准判断,彰显了司法对诚信婚恋观的倡导与维护。

彩礼蕴含着情感表达,但并非所有基于情感表达或以促进感情为目的的给付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彩礼。案例二中,刘某在同居关系结束后,要求张某全部返还的款项系日常多次转账形成,其中包含特殊含义(如“520”)的转账,且双方互有转账,张某亦有生活消费和为刘某购买衣物、充值话费等支出,人民法院据此认定转账系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销,对刘某要求张某返还转账的主张不予支持。司法机关通过厘清彩礼与恋爱期间日常消费支出的区别,引导婚恋回归情感本质,避免物质化衡量亲密关系。

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也再次彰显了司法机关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严厉打击婚骗行为的坚定立场。案例五涉及诈骗罪,也是三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中唯一的刑事案件。本案中卢某以相亲、订婚为名,通过索要见面礼、结婚彩礼、借款为由,先后骗取胡某、李某等8人财物共计63万余元,并伙同其母亲共同骗取李某、李某乙等7人财物共计45万余元。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发现,卢某身涉多起彩礼纠纷,且受案时间集中、部分交往时间存在重合。经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查实卢某存在以相亲、订婚为名骗取财物行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卢某犯诈骗罪,并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该案的办理,体现了司法机关对骗婚等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有力维护了社会诚信与公序良俗。

婚恋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婚恋观更是社会价值观的直接反映。司法的一纸裁判,既是围绕个案纠纷的定分止争,更是对社会风气的引导塑造。这些案例以鲜活的司法实践向社会公众明晰彩礼的认定标准、厘清了彩礼与日常消费的法律边界,明确了借婚姻索取、骗取财物等行为的法律后果,推动法治成为婚恋关系的“压舱石”。这既是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司法力量助推移风易俗的具体行动,更是为构建健康文明的新型婚恋观、涵养清朗的社会风气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期待社会公众能以这些典型案例为参照,增进对涉彩礼纠纷裁判规则的理解与认同,自觉抵制婚恋中的物质化倾向、摒弃婚嫁陋习,主动远离婚恋欺诈等违法行为,让彩礼回归“礼”的本质、让爱与尊重成为婚姻的底色,携手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婚嫁新风尚。

(郝佳,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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