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6 07:52:49
如果,我们都牺牲了,就是新中国最可爱的人。如果,我们其中一个死了,另一个,就照顾对方的爹娘,视彼此的爹娘为亲生爹娘,为他们养老送终!
1950年,来自山东的刘绍安与来自江苏泰兴的张志久,相遇、相识在朝鲜战场上。
当时,刘绍安是志愿军排长,张志久是副排长。是年10月,激烈的上甘岭战役拉开帷幕。两个好朋友在战壕里约定:“如果,我们都牺牲了,就是新中国最可爱的人。如果,我们其中一个死了,另一个,就照顾对方的爹娘,视彼此的爹娘为亲生爹娘,为他们养老送终!”
誓言一出,两个好战友当场击掌为盟,并找来纸和笔,写下各自家乡的住址,分别揣进一枚空弹壳,藏到贴身的衣袋里。
在一次惨烈、悲壮的战斗中,刘绍安眼见众多战友倒在敌人的暗堡前。杀红了眼的他,愤怒地拎起一只爆破筒,准备冲过去炸毁敌人的碉堡。就在这一刹那间,一旁已经负伤的张志久,一跃而起,夺过他手中的爆破筒,向硝烟中冲去……和英雄王成一样,张志久炸飞了敌人的暗堡。
张志久牺牲后,刘绍安没有流泪。他掏出贴身藏着的子弹壳,打开,默念那一行文字,把陌生的地址背了下来。
此后,刘绍安模仿烈士的笔迹,每月给张母写“平安信”,并随信把自己微薄的津贴寄往张家。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几年。1954年,组织上派人慰问张家,送来张志久的抚恤金和烈士证。张家父母这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儿子早已牺牲。是另一个“儿子”,一直在默默地慰藉、照料着他们。
1963年,从军22年的刘绍安面临转业。按部队规定,他若选择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提级;若选择回山东老家,则按职级分配。但,刘绍安想起自己对战友的承诺,毅然只身来到张志久的泰兴老家。然而,这个家迎接他的,除了年迈多病的母亲、三间难遮风雨的泥草房,还有张志久那三个尚未成年的弟妹。面对清贫的家境和沉重的负担,刘绍安没有退缩和反悔。他在张家留了下来,并和张志久的大妹妹结为连理。从此,承担起了一个长子兼女婿的义务和责任。
泰兴的地方领导听说了刘绍安的事迹,想安排他去县里当科长。但他拒绝了,要求到永安洲镇当供销社主任。因为那里离家较近,他是家里的主劳力、顶梁柱。
张母身体不好,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可刘绍安每天走几十里路,长年在单位和病床前奔波,没有丝毫怨言。1985年冬,张母病危,临终时非常想吃黄瓜。寒冬腊月,哪里有黄瓜?为了满足老人最后的愿望,已退休的刘绍安跑遍了整个泰兴城,都没能找到一根黄瓜。最后,他去扬州寻到一种腌制的莴苣咸菜。回家放进温开水里泡,把颜色泡尽、盐分泡尽,抹上糖后给老人吃。老人说:“安儿,怎么不像黄瓜?”刘绍安流着泪说:“娘,这是冬黄瓜,冻过了,有点变味,你就吃一点吧。”
就这样,刘绍安用亲子之孝和战友的拳拳之心,为张家二老送了终,帮助张志久的弟妹完成学业,直至各自成家立业……
听完这个故事,心里涌动、升腾着一股股的温暖和感动。沧桑岁月中,这位抗美援朝战争中的老战士,为了纷飞战火里的一句诺言,用一辈子的时间履行、承载。
50多年过去了,如今刘绍安已是85岁的古稀老人。耄耋之年,回首往事,他无怨无悔。
承人之诺,虽死不辞。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6 07:53:01
在奔向中年的时候,她偶尔翻阅自己的心灵史,回忆生命中结识过的异性朋友,悟出一个简朴的道理:男女之间最美好的一种距离,其实就是隔着一张餐桌的距离。这是她从自己与一位异性朋友的交往经历中总结出来的。
今年是她与他相识28周年。
在岁月的长河中,28年也算得上漫长了,而在这28年当中,她与他有过同窗共读的青葱岁月,也有过鸿雁往来的纯真日子,更有过一起喝咖啡的浪漫时光。仅有大约5年时间是彼此交往的空白,而在那空白的5年里,他与她各自恋爱,各自成家。期间也曾有过几次偶遇,或在熙熙攘攘的书店门口,或在人来人往的十字街头,但两人只是礼节性地点点头,任脸上平静的微笑掩藏内心翻滚的波澜。
那时候,两人还茫然于找不到一种最好的相处方式。直到那年的早春二月,在一场同学聚会中,他与她再度相遇。至此,她明白,生命中有些人注定用一辈子的时间也无法忘记。人脑不可能像电脑那样按一下“删除”键就霎时一片空白,刻意遗忘反而会加深记忆的烙印。既然彼此都还视对方为生命中不能错失的人,那么,随遇而安,随缘而聚,便是最佳的选择。
就这样,在爱情悄然转身之后的若干年,两个人襟怀坦荡地重摆友情的筵席。男女之间的交往很玄妙,从友情跨越到爱情往往只是一步之遥,从爱情回归友情却仿佛远隔着千山万水,而他与她能够心照不宣地将千山万水的距离浓缩为咫尺,凭的就是对缘分的尊重与对友情的信仰。其实,他与她的缘分源于学生时代的一场游戏。那年冬天的一个夜晚,女同学集中在宿舍玩“拈名游戏”:临窗的书桌上散落着几十张折成飞鸟状的小纸条,每张小纸条都写有本班一名男同学的名字,而她在笑声中随意拈起的就是他的名字,但那时他的名字于她而言仅仅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名。不谙世事的她,并未察觉到这或许就是冥冥中注定的选择。直到若干年后他的名字在她的心海里掀起惊涛骇浪,她才开始对少女时代所玩的那个“拈名游戏”怀有一种宿命的信仰。
回想那段携爱同行的日子,他几乎每一个星期都请她喝一次咖啡。那时候,她心里多么渴望成为他心目中最重要的女子啊,可他总是不懂得用甜言蜜语讨她欢心,在她面前反复强调母亲是最重要的人,却不知道这句话会粉碎一个逞强好胜的女孩子的自尊,将她推向痛苦与绝望的深渊。许多年之后,时过境迁,她才理解他的苦衷,一个从小失去父爱的男孩视母爱如生命也合情合理。
其实世间大多数男人都认为母亲是不可替代的,她就以这样的理由谅解了他,从此不再探究自己在他心中所占据的位置。
前年秋天,她在一次同学聚餐中得知他母亲因病住院,便悄悄地去医院探望。这是她第一次见他的母亲。面对那位朴素慈祥的老妇,她自我介绍:“我是你儿子的老同学兼好朋友。”他的母亲很快便醒悟过来:“哦,我知道了,你就是……我儿子以前经常提起你呢!”她坐在病床前,微笑着听他的母亲讲述他童年的故事。她忽然忆及自己当年曾经暗暗为屈居他母亲之后而吃醋的往事,顿时愧疚得无地自容。那一刻,她是多么敬重眼前的老妇人。正是这位母亲含辛茹苦地养育了一个品行优秀的儿子啊!同时她也感激上苍让她在纤尘不染的豆蔻年华结识她的儿子并且与他终生为友。
多年来,他和她见面的地点总是餐厅。城里城外的许多间餐厅都见证过他们的餐桌时光。有时候吃一顿饭就消磨几个小时,或谈工作的甜酸苦辣,或谈生活的起承转合,总是没有冷场。其实他和她的口味并不相同。在他们经常光顾的那间西餐厅,他最喜欢吃牛扒,而她最喜欢吃竹筒饭。咖啡是两人共同喜欢而且百喝不厌的。他常常在晚饭后点一壶咖啡,她一边搅动着咖啡一边想,也许眼前的咖啡不一定是世间最美味的咖啡,但眼前的朋友绝对是最合适的“咖啡伴侣”。在某个咖啡飘香的静美时刻,她忽然领悟:男女之间最美好的距离,不是耳鬓厮磨的零距离,也不是灵肉结合的负距离,而是一张餐桌的距离。她喜欢和他之间隔着一张餐桌的距离,这是一种可以嘘寒问暖又能避免意乱情迷的距离,这是一种可以交流心事又能避免缠绵之举的距离,这样的距离亲密而有间。
也正是这种恰当的“餐桌距离”,使他与她能够平稳地度过激情岁月,顺利踏入理智之年。外人目睹他们在吃饭时有说有笑的样子,也许会误以为他们关系暧昧,其实他们心里很明白,一张餐桌,就是彼此之间的楚河汉界,情感与理智泾渭分明。世间有些男女交往到最后落得惨淡的结局往往就是因为他们没有把握好彼此之间适度的距离。他与她之间,因为未曾被激情燃烧过也就没有被时间的灰烬掩埋,也因为交往的意犹未尽而在彼此生命中留下经久不散的余韵。她与他这样的相处已经达到禅宗所推崇的一种叫做“花未全开月未圆”的境界,这是男女交往中最玄妙的境界,因为花一旦全开之后就会凋落,而月一旦全圆之后就会残缺,只有保持着“花未全开月未圆”的理想状态,才让人生的美好憧憬永远无尽无涯。
青年时代曾将“生不同衾死不同穴”视作两情相悦者的千古憾事,中年以后才明白,两个人能够常常同桌进餐,也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缘分。古人云:“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而他与她之间的“同桌食”至少也是半生修来的结果,因此,她更加珍惜这位坐在餐桌对面的朋友以及眼前的饭菜,并怀着感恩的心情,将一杯盛满友情的咖啡喝下去。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6 07:53:19
我出生于一个农村贫困家庭,上大学后,家里每月只给我60元钱的生活费。就这每月的60元也要靠父母东拼西借,所以,很多时候。我不能保证每月按时拿到这钱。为此。我必须在每月结束时留有余钱,否则。下个月开始几天就有可能挨饿。
谁都明白,每月60元的生活费对于20世纪末大城市的消费水平意味着什么。
更让我自卑的是,我们寝室4个男生,除了我,杨斌、曹昌健和张涛都是来自城市家庭,他们都能尽情的消费。而我就是每顿饭菜也必须捡最便宜的买,肉食更与我无缘。然而,强烈的自卑又换来我极端的自尊。我害怕同学尤其是室友看到我的窘境。每到吃饭时间。我都尽量避免与室友碰面,即使偶尔碰见了,我也会找各种理由避开,直到看到他们3人去食堂有一阵了,我才拿着饭盒独自一人前往。打好饭便躲到食堂那个角落去吃,这儿大多是外系或外班的学生,而且很多都足与我一样的穷学生的吃饭聚集地。
然而。这种局面在维持了3个月后被打破了。
星期五那天中午,我刚走到那角落里开始默默吞咽的时候,一个冒欠的家伙突然从我身后撞了过来,我的饭盒连同刚只吃了几口的饭菜一起“啪”地掉在了地上。这一盒饭掉了。我心疼不已,正要大发怒火。一抬头才发现是我室友杨斌和曹晶健两人在一前一后追逐。看到他们,我的火气一下子没了,脸“刷”地红了。没等我开口,撞倒我饭盒的杨斌连声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你撞掉了人家的饭,光说对不起有什么用,还不赶紧打盒饭来!”曹昌健催促杨斌道。“不用,不用——”可我话还没说完,杨斌立马从地上抓起我的饭盒就跑到卖饭窗口去了。一盒饭掉了岂能让同学赔,那不让别人笑话我吗?我要赶过去阻止杨斌,却被曹吕健一把拉住:“别拦他,他这种冒火鬼就是得惩罚他!”正在我与曹昌健争执不休时。杨斌已端着饭盒回来了。“耽误你吃饭了,对不起,你慢慢吃。我们走了!”杨斌将饭盒一递给我,他们两个又嘻嘻哈哈跑了。
我打开饭盒一看,—个大饭盒装得满满的,里面不但有回锅肉,还有一份黄焖鱼和几片油炸鸡块。那是我进大学以来吃得最好最饱的一顿。事后,我本想对杨斌说点感谢的话,可想来想去又实在不好说什么,只好玩笑似的说了一句:“杨斌。今天真不好意思啊,让你请了客!”本来,这事过去了就过出了。没想到的是,刚过了一周,这样的事义再次发生在我身上,情形与上次差不多。只是。这次是张涛追曹昌健,撞掉我饭盒的是曹昌健,赔我饭菜的自然是曹了。
回寝室后我没说什么感谢之类的话,我问他们:“你们咋喜欢在食堂里追逐呢?”“我们看到一个最新资料,说是饭后马上跑步利于消化健康。所以……,要不,你也加入我们的饭后跑步?”他们明知道我平时就是一个不爱活动的人,更何况对于本就没吃得很饱的我哪用得着跑步来消化。“我才不相信那些呢。”我装着不屑地说。
后来,他们饭后跑步的把戏让我渐渐产生了怀疑。因为再下一周,杨斌和曹昌健两人追张涛,张涛又成了我的“冤大头”。饭菜依然那么丰盛,至少都有三样肉食。食堂那么多学生,没听说他们撞倒别人,却偏就撞倒我的饭盒?而且每一周都是在星期五?
如果前三周还仅是怀疑的话,那么从接下来的第四周、五周、六周……我都会在星期五的中午遭遇他们3人中一人的撞,而且3人轮流撞我这规律来看。我不得不断定他们是早有预谋的。
因为忙于期末考试。我一直没来得及揭穿他们。寒假离校的前一天晚上,我下定决心将这事抬了出来。见我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势,他们最终不得不承认了他们确实是“阴谋”。
原来在前3个月,他们就已经注意到我吃饭时的异常,后来终于发现了我的真相,而且又弄清了我的家庭情况,三人便合计出了一个恰当的“计谋”:轮流赔饭,让我每周打一次牙祭。
“实在对不起,明凯,我们是真想帮你,但又怕你不接受。所以……你不会怪我们吧?”此时此刻。我还能说什么呢?只能任眼泪哗哗地往下流……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6 07:53:31
到了29岁,一次恋爱也没谈过,真可以称之为异数了。在新新人类们看来肯定是有病。现在的小孩子都极早步入青春期,懂得一点也不比大人少,恨不得从小就谈恋爱,恋到没“爱”了,就换一个接着“爱”。
老邢曾经就接受过一个16岁女孩的教育。那是个初三的小女孩,住在老邢隔壁。看到老邢整日素面朝天,不修边幅,没有29岁成熟女子的样子。稍稍点化了她一次:“姐姐,现在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女人得会打扮,经常换个发型,穿些有女人味的衣服,化个彩妆,才会吸引男人……”小女孩说得口若悬河,老邢听得是目瞪口呆。老邢对我说,她压根没想到从一个16岁的初中生嘴里能说出这些话来,比她这29岁的女人懂得都多。周末,老邢亲眼目睹了那女孩打扮得像只花蝴蝶似的坐上了一个男孩子的脚踏车。要不是这么多年早练就了非凡的定力,真就被那小女孩给忽悠了。
尽管生活中,不乏像小女孩这样的人时常点化老邢,可多年的生活习惯和教育观念始终束缚着老邢。从我认识她开始到现在,她没化过一次妆,没穿过太女性化(譬如吊带裙、小背心、热裤)之类的衣服,没梳过除马尾辫之外的发型。用她的话说:“我也不漂亮,生就的骨头,造就的肉,只要干净利落入眼就行了。”对这话,我们都嗤之以鼻,她说她这是念旧的一种表现,要不早把我们这些老朋友扔了,说完还哈哈大笑。我们对她的我行我素真的是没辙了。可多年的生活中她用自己良好的心态证明了只要心中有爱,心态平和生活一样是美好的,根本不必费心去折腾。
我和老邢交朋友真的是交心,所以不在一个城市,不常见面却还像认识了一辈子的老朋友一样。她是个外表文静,不那么起眼,可内心缜密,先人后己睿智的人。不管生活中、心理上有什么过不去的,她都尽可量的帮忙。
我换了新的工作环境,人事复杂,有了不愉快的事我就对她说。那天我发信息给她:“活着没意思,死了没勇气,不想做人了”。她回复我:“人没有十全十美的,这辈子做人一定是上辈子没做好事,所以这辈子继续做人!好让人记得做人的辛苦,努力做好事,下辈子争取不做人”。似是玩笑的话,却使我感悟很多,心却平静了。
我爱吃她单位附近超市里的糖炒栗子,她就会在不特定的日子买一口袋捎给我,并附上短笺:“我托栗子带去我对你的关怀与友谊,收到后请回复信息”。每每让我心存幸福感激。
那年,我谈了一次不算恋爱的恋爱,那男孩爱吃芥末花生,这没有卖的,给她打电话的时候顺便提了一下,她在她所在的城市满世界的找,买到捎给了我,我更是泪盈于眶。
仔细想来,老邢从来没让我为她做过什么,这正是我作为她朋友的失职。在反省自身的同时,我也深刻体会到:老朋友就像一杯茶,先淡而无味,中苦,后甜,回味无穷;老朋友就像一盏灯,先暗而不明,后耀眼如星,照亮生活;老朋友静静守候,带着友谊与你相伴一生。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6 07:53:45
茶马古道。打箭炉(今康定)至拉萨。
扎西和次洛并辔而行。
扎西跟着次洛,已经半个月了。次洛是一个从打箭炉运茶到拉萨去的马帮首领,他的马队有十多个人和几十匹马。扎西则是离打箭炉不远的一个地方的山寨头目。
半个月前,扎西得到线报,说是有一桩大的买卖,如果成功,将收入不菲。他听了,就马上带着兄弟们行动。果然,次洛刚从打箭炉出发不久,就被扎西给跟上了。
次洛是第一次跑茶马古道。但当扎西的人马出现在他的马队身后时,他就明白了扎西的意图。
但次洛却一直不动声色。刚开始的时候,扎西的人马一直都不紧不慢地跟在次洛的马队后面,后来,扎西干脆策马前行,和次洛一起走在队伍的前头。
次洛知道,扎西这样做有两个目的:一是想向他证明,自己的队伍是有实力的,二也是想向其他的强盗说明,这单买卖我已经占先了,请其他山寨不要再打这支马队的主意。
次洛就这样与扎西一起走着,不紧不慢,似乎很悠闲。
一天,到了一处高山之下,次洛招呼自己的队伍,大家全都停下休息,喝一会儿酥油茶,吃一点儿糌粑。整个队伍全都开始在山脚下生火热茶,扎西也吩咐自己的人马暂时停下来。
两队人马仿佛就像一个整体,不仔细看,还真的看不出什么来。
大家都吃得差不多了,次洛走向扎西,对扎西说,喝一点儿酥油茶?
扎西点了点头,接过次洛递过的茶碗。
次洛说,吃一块糌粑?
扎西接过糌粑。
次洛说,半个月了吧?
扎西点了点头。
次洛望着扎西,说,你们山寨生意不错啊。
扎西终于开口了,说,还行。
次洛望着远处的雪山,说,我知道,你是势在必行。
扎西又不再说话,只是望着次洛。
那决斗吧。次洛说。
扎西抬起头,好像很意外。
次洛说,我们两人决斗,可以避免其他兄弟的伤亡。我输了,这里所有的茶,你全带走;你输了,今后我在这条道上走,你就不能再打我们马帮的主意;打平了,我们结拜为兄弟,你还必须加入我的队伍。
扎西有点儿犹豫,说,按规矩,决斗应该是两个强盗为争一票买卖,才必须进行的。而现在,这里只有一个强盗。
次洛微笑着看着扎西,说,那你就把我也看成是一个强盗吧。
扎西站了起来,看着比自己低了一个头的次洛,说,这样,你可能会吃亏的。
次洛骑上马,抽出腰间的藏刀,摆好架势,说,没问题。
扎西已跃上马,抽出了藏刀。
余下的人,全都围在两个人的周围,中间空出了一块场地。大家都屏住了呼吸,除了马蹄的声音,几乎连空气都凝固了。
次洛和扎西同时策动了胯下的马。
两道寒光闪现,就犹如两道在空中舞动的白练。藏刀的身影在瞬间就充斥了所有人的眼。两匹坐骑在两个人的身下,急速地跟着节奏移动,仿佛一场早就排练过的演出。
突然,马蹄声停了下来。大家看到,次洛和扎西,都同时把自己的藏刀架在了对方的脖子上。
两人动也不动,都只是默默地看着对方。
全场的人,都睁大了眼。
扎西的眼神里,完全是一副不相信的神情。良久,他才缓缓地说,不可能,我们之间不可能战成平手!
次洛的笑意又涌现到了脸上。
扎西冲着次洛说,你知不知道,这么多年来,只有十五年前,才有一个运茶的马帮首领和我战成了平手。其他的人,全都是我的手下败将!
次洛说,这我知道。
扎西望着次洛,惊惧地说,你怎么知道?
次洛说,那个和你曾经战成平手的人叫普布,是不是?
扎西不再说话。
次洛又说,普布是我爸。
扎西低下了头。
次洛说,按惯例,我们战平了,是应该结拜为兄弟的。
扎西摇了摇头,说,只有两个强盗战平了,才能结拜为兄弟的。我是强盗,而你不是。
次洛说,不知你听没听说过拉萨附近,有一个叫达娃的强盗头子?
扎西望了望次洛,说,知道。
次洛说,达娃就是我的另一个名字。
扎西当即张大了嘴巴。
顿了一会儿,次洛说,我也是上个月才被我父亲说服,开始真正做生意的。
扎西惊讶地望向次洛。
随后,两人翻身下马,用手指拉钩。在藏民族的习俗中,人的手指是与心脏相连的,手指拉手指,就代表心连心。
从此,茶马古道上就多了两个兄弟,少了两个强盗。只是有一个情况,可能除了次洛和扎西,永远都没有人知道。其实,当时次洛和扎西的刀同时架在对方的脖子上的时候,次洛的刀,离扎西的脖子更近。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6 07:53:56
我的朋友是一个长着大胡子的家伙,说不上是魁梧还是敦实的身材,那双眼睛总是炯炯有神,望到某个地方的时候如同两条闪亮的光束,只是这光束并不刺眼,只是明亮,明亮而已。
记得有一次他说来了几个朋友,让我过去陪着一起喝酒。我准时到了,他邀请的其他朋友却一个也没来。他在厨房里慢条斯理地煮着菜,间或到电脑边噼里啪啦打几个字,坐在书堆里和我聊几句天,天可怜见,那顿饭他起码准备了四个多小时,而且最终端上桌子的菜,只能用简陋和粗糙这两个词来形容。那晚我和他的朋友一起喝得七荤八素。他倒酒时的样子很可爱,仿佛倒的不是酒,而是什么仙汁玉液,倒的时候小心翼翼,好像很享受整个倒酒的过程,不会喝酒的人,单看他倒酒恐怕已经对酒垂涎欲滴了。
天啊,他是一个多么善良而且柔弱的人啊。他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接近的一种男人,他的品性应该是最接近于绵羊的,他永远宽容地看着这个世界,偶尔逆来顺受的眼神看着让人有些心痛。我承认在他之后,我对那些飞扬跋扈的朋友再没有好感了。
这个善良的男人是一个优秀的诗人。早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很出名了,在“粉丝”这个词还没发明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自己的“粉丝”,据说有女孩像崇拜宗教一样崇拜着他,一次在酒吧里某个女孩与他不期而遇,在知道他的名字之后,那个女孩居然放声大哭起来。我们很多人都把这当做一个笑话来讲,可是我每次在想到的时候,怎么一点觉得可笑的意思也没有呢?
有天晚上大雨滂沱,我喝醉了他送我,我一次次地嘲讽他,对他说我最烦那些出门不下雨却带伞的人了,没想到你也是这样。我站在午夜的街上,任凭大雨把我全身浇湿,他把伞收拢起来,在雨中那么无奈地看着我,等我折腾够了,才从他手里接过那把伞,拦了一辆出租车跑回了家。不知道他是怎么回去的。第二天早晨,看到扔在走道中的伞,才想起昨晚的事情。但我始终没打电话跟他说一声谢谢。那把伞也一直没有还给他。一直在我家的鞋柜里面。
后来,联系得就少了。他给我发过一些短信,邀请我去参加某个村子举行的诗歌朗诵,或者去参观一些画展。我一次都没去过。开始的时候还回复几次短信,说抱歉,我去不了。后来,干脆连短信也不回了。我想在突然觉得想念一个朋友的时候去看他,带上酒和想说的话,酒也许喝不完,话有时可能说不尽,但那时,我或许能和他善良且真诚的眼光对视。能和他对视,我就敢和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对视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6 07:54:10
我注意到采莲,是在一次歌唱比赛上。我记得自己得了第一,下台后骄傲地坐在选手席上,却并没有几个人,朝神采飞扬的我看过来。我甚至试图用大声的咳嗽,来引起落选歌手的关注与仰慕;可惜,周围依然是一片清冷,有几个女孩,还在我得意的低声哼唱里,不屑一顾地白了我一眼。我的快乐,在外人的冷落里,瞬间黯淡无光。采莲就在这时,从背后拍拍我的肩膀,微笑说道:安,你的歌声,真美。我回头,在忽闪忽灭的灯光里,看见一股暖流,从采莲温柔的眼睛里,缓缓流溢出来,片刻,便浸湿了我渴望人来分享幸福的心田。
此后,我与采莲,便成了彼此息息相通的朋友。采莲是个长相平凡家境也差的女孩,除了唱歌,她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引起外人的注意。而我,则是系里的文娱部长,不仅能歌善舞,容貌秀美,而且备受老师喜欢,男生宠爱。我与采莲走在路上,常有陌生的男生过来搭讪,我从来都冷若冰霜地不理他们的殷勤,倒是采莲,过意不去,细声细语地帮我为他们答疑解惑。每次等他们走了,我总会“教导”采莲:永远都不要对这些男生太好,否则他们就会更得寸进尺,惹人厌烦。采莲总是小心翼翼地辩解说:可他们是真心地喜欢你的才华,也心甘情愿做你的粉丝呢。本想反驳采莲几句,不喜欢的人,凭什么将我的快乐,拿来与他们分享?可每每看到她帮我“审阅”情书的辛苦,我还是将话咽了回去。
四年的大学,我永远都是那个一路领先的优越公主,而采莲,则气喘吁吁地跟在我的身后,看我无限风光。演讲、主持、唱歌,每一项比赛,我都出尽了风头。常常是我在台上光芒四射,采莲则坐在台下灯光照射不到的角落里,默默为我祝福。掌声最盛的时候,我总会下意识地找寻采莲的视线,似乎只有在她那里,那份喜悦,才会最大限度地绽放开来,且在瞬间,将芬芳,溢满周围的每一寸空间。而爱情,在我的身边,更是繁盛妖娆。它们于我,不过是路边的花儿,喜欢的时候,就采来别在耳畔,厌倦的时候,则随手摘下,弃之不理。似乎总是采莲为我一次次的爱情,收拾残局;而我,却从没有想过,采莲,亦是一个与我一样等人呵护宠爱的女孩,她需要的,不只是为别人辨别爱情的真伪,而是属于自己的一份真爱。
一直到毕业,采莲都没有等到这份爱情,我曾经怀疑她在毕业前夕,有过一份暗恋,因为她很奇怪地变得爱打扮起来,又几次羞涩地借我的衣服来穿。但每次我问起,她却总是摇头否认。我那时忙到没有时间追问采莲,以为她说没有,那一定是干净的空白。所以照例拉了她欣赏我的演出,向她秀男友刚给我买的名牌的衣饰,或是将某次艳遇,津津有味地讲给她听。采莲的确是一个很好的听众,她总是会在我需要的时候,送上一句蕴藉人心的夸赞,并由衷地分享着我的幸福;以至我常常忽略掉了,采莲眼睛里愈来愈盛的忧郁。
是的,我只顾自己的爱情与考研,都有了最完美的结局,却独独忘记了,采莲,也是一个需要人来鼓励与关爱的女子,需要一个哪怕将点滴的快乐,都能酝酿成芳香美酒的朋友。为了庆贺,我大张旗鼓地请许多人吃饭,告诉他们我被保送去读名牌大学的研究生,而男友,也找到了一份最满意的工作。被请的人,皆真真假假地恭维我,说上天真是对我厚爱,让我的生活,找不到任何的瑕疵。我的快乐,在外人的吹捧里,膨胀到快要将我自己,都要淹没掉了。而就在这时,我无意中从云层里俯身,竟是看到采莲眼里的光亮,倏然熄灭。
采莲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我喋喋不休地吹嘘自己的时候,胡乱找了理由,提前退席。之后我们忙于毕业前的许多琐事,联系渐少,等我领到毕业证的那天,才突然想起,该去送送采莲的。但当我发短信给她的时候,她却冷漠地一句谢谢,便将我回绝。我不明白,追问过去,她却冷冷地拒接我的电话。我终于失了耐性,短信问她,是不是,毕业来了,我们的友情,也跟着结束?采莲是过了许久,才回复说:是友情自己,走到了尽头;我想,我已经为它,做到了最好,此后我们的路,已是截然不同,你也没有必要,为失去一个平凡的朋友,过度哀伤;毕竟,你的周围,繁花似锦,芳香四溢……
我一度以为,孤单回到自己家乡小城工作的采莲,只是因为嫉妒,才对我渐至疏远。直到有一天,我在一场比赛后,被人落下,兴奋的获胜者为了表示祝贺,买来雪糕送给每一位被她PK下去的选手,我漫不经心地剥开来,放进嘴里,却发觉,原本最爱吃的巧克力雪糕,不知为何,变得如此地苦涩。等到抬头看到胜者的笑容,才发觉,原来与人分享一份快乐,是一件如此困难的事。而采莲,却是心甘情愿地,与我分享了4年。只是在最后的一刻,她才突然在我完美的生活里,照见了自己的卑微。
而我,却是在将采莲,完全忘记的时候,才明白,采莲所与我分享的,原是这样一份豁达的真情。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6 07:54:25
从微机培训学校毕业后,我到网吧当了一名网管员。在那些来网吧的人中,有一个20多的女孩子引起了我的注意。
女孩子穿着朴素,文静秀丽。每天晚上8点,她准时走进来,然后在角落里坐下来。两个小时后,她又准时离开,几乎形成了规律。不管刮风下雨,天天如此。
我曾偷偷观察过她,和我想的一样,她在聊天。她的手指在键盘上灵巧地飞舞着,脸上洋溢着掩饰不住的开心。有时是极力压抑地笑,有时是那种甜蜜的微笑,很幸福的样子。不用说,又一个可怜的女孩陷入了网恋中。
有一次,我巡视时经过她的身边,见她正在发照片,是一组海景,碧海蓝天,帆船点点,沙鸥展翅,浪花翻卷,照片拍得相当不错。在她的手边,放着数码相机,看来,是她亲手拍的。有一张她站在海边的照片,拍得特别美。发过去之后,我看见她的嘴角牵出无法述说的得意。
我在想,要不了几天,她准会去见网友。果然,一向准时的她,已经有3天没来了。第四天她出现在网吧时,我吓了一跳。她的脸色十分苍白,两眼深陷,眉头紧皱,手下意识地捂着小腹。看她的样子,仿佛这几天经历了什么打击似的。
她还是找了个角落坐下来,又开始聊天,脸上浮现着淡淡的笑意。我在心里是又可怜她又生她的气。这次她聊了不到一个钟头就下线了。可是她几次想站起来都没有成功。脸色白得吓人,我赶紧过去搀起了她。她努力地笑了笑,说谢谢。
我把她搀到休息室,让她先歇一会再走。然后,我知道了她的故事。
一个月前,她的好友因药物中毒失去了听力,人几乎崩溃了,整日把自己关在小屋子里,拒绝说话,拒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在海这边的她心急如焚。打电话她听不到,她就给她写信,可是写信太慢了,她就想到了上网。她从来没上过网,也不会打字。可是为了朋友,她竟一个星期就学会了打字。朋友喜欢海,她省吃俭用买了数码相机,为朋友拍了海景,在网上传过去。她在一家制衣厂打工,比较偏僻,下了班再坐车来这就得一个小时。她必须在晚上11点前赶回去。因为她住的地方11点就关门,过了这个时间谁也进不去。所以,她每晚只能和朋友聊两个小时。3天前,她做了阑尾炎手术。可她的心里,却怎么也放不下好友,怕她寂寞,怕她失望。她说,好友自从上网和她聊天,自从看到那些照片,已经变了很多,还为照片配上了文字,那些文字写得真美。说到这,她苍白的脸上现出舒心的笑。
我看着这个身材单薄的女孩,心里涌上了久违的感动。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6 07:55:05
罗斯福在当选美国总统之前,家里被窃,朋友写信安慰他。
罗斯福回信说:
“谢谢你的来信,我现在心中很平静,因为:
第一、窃贼只偷走了我的财物,并没有伤害我的生命。
第二、窃贼只偷走一部分东西,而非全部。
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
美国前总统里根,在任初期,有一次被枪击中,身负重伤,子弹穿入了胸部,情况危急。
在生死攸关的时刻,里根面对赶来探视的太太所说的第一句话竟是:
“亲爱的,我忘记躲开了。”
美国民众得知总统在身受重伤时仍能保持幽默本色,康复应该指日可待。他的幽默稳定了因受伤而可能产生的动荡局势。
发生事情的好坏不重要,重要的是从哪个角度去切入。
英国首相威尔逊,在一次演讲中,在刚刚进行到一半时,台下突然有个捣蛋分子高声打断了他:“狗屎!垃圾!”
威尔逊虽然受到了干扰,但他情急生智,不慌不忙地说:“这位先生,请稍安勿躁,我马上就会讲到你所提出的关于环保的问题。”
全场人不禁为他的机智的反应鼓掌喝彩。
掌握自己的情绪,才能掌握自己的未来。
一次,英国首相丘吉尔在公开场合演讲,从台下递上一张纸条,上面只写了两个字“笨蛋”。
丘吉尔知道台下有反对他的人等着看他出丑,便神色从容地对大家说:
“刚才我收到一封信,可惜写信人只记得署名,忘了写内容。”
丘吉尔不但没有受到不快情绪的控制,反而用幽默将了对方一军,实在是高!
一张口开莲花香;一双手勤做善事;一颗心有情有意;一辈子欢喜自在。
有一次,萧伯纳在街上行走,被一个冒失鬼骑车撞倒在地,幸好没有大碍。肇事者急忙扶起他,连声抱歉,萧伯纳拍拍屁股诙谐地说:
“你的运气真不好,先生,如果你把我撞死了,就可以名扬四海了。”
有幽默感的人,凡事健康思考,保持正面态度,在遇到困难时,容易化险为夷。
天才幽默大师卓别林曾被歹徒用枪指着头打劫。卓别林知道自己处于劣势,所以不做无谓抵抗,乖乖奉上钱包。
但是,他对劫匪说:“这些钱不是我的,是我老板的,现在这些钱被你拿走了,老板一定认为我私吞公款。兄弟,我想和你商量一下,拜托你在我帽子上开两枪,证明我被打劫了。”
歹徒心想,有了这笔钱,这个小小要求当然可以满足了,于是便对着帽子开了两枪。
卓别林再次恳求:“兄弟,可否在我衣服和裤子上再各补一枪,让我老板更深信不疑。”
头脑简单、被钱冲昏头的劫匪统统照做,6发子弹全部打光了。这时,卓别林一拳挥去,打昏了劫匪,取回钱包喜笑颜开地离去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4-6 07:55:26
贝尔纳是法国著名的作家,一生创作了大量的小说和剧本,在法国影剧史上占有特别的地位。
有一次,法国一家报纸进行了一次有奖智力竞赛,其中有这样一个题目:
如果法国最大的博物馆卢浮宫失火了,情况只允许抢救出一幅画,你会抢哪一幅?
结果在该报收到的成千上万回答中,贝尔纳以最佳答案获得该题的奖金。
他的回答是:“我抢离出口最近的那幅画。”
点评:成功的最佳目标不是最有价值的那个,而是最有可能实现的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