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3264 发表于 2014-6-13 19:43:31

听说每年都有高温补贴,是真的吗 ?能不能给我们企业员工提供一下有关文件。

鸿雁 发表于 2014-6-13 20:42:40

引用第50楼263264于2014-06-13 19:43发表的:
听说每年都有高温补贴,是真的吗 ?能不能给我们企业员工提供一下有关文件。 p_w_picpath/back.gif

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是为在高温条件下从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发放的特殊工资性补偿。2012年7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四部门下发《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标志着《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明确对高温补贴与高温作业做了明确的规定。

鸿雁 发表于 2014-6-13 20: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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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程 编辑本段
  1960年7月1日,由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对“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以及“田间作业”防范高温作业引起的危险后果作出了简单的规定,但并未明确规定气温达到多少摄氏度可以停工,哪些工种应该停工或采取什么措施等。
  2007年6月8日,国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2012年5月,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4部委联合修订并起草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意见稿公布,明确日最高气温35℃以上用工单位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高温作业中暑属工伤等。至此,暂行半个世纪的防暑降温措施首次立法。

  2012年7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四部门下发《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标志着《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暂行”了52年的防暑降温措施同时废止。新办法对高温天气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限及劳动者高温津贴等均做出明确规定。

3 发放条件 编辑本段
  享受高温补贴的具体条件主要综合考虑两方面因素:

3.1 高温   所称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

  人体生理学表明,人如果在33℃的温度下连续工作两三个小时,作为人体“空调”的汗腺就会开始启动,并通过微微涔汗散发所蓄积的体温;当气温升至39℃时,人体的汗腺濒临衰竭,很容易出现心脏病猝发的危险;当气温达到40℃时,人的大脑生命中枢受到影响,以致出现人头晕眼花、站立不稳等现象。

  高温天气不仅可能损害室外作业人员的身体,而且也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有统计数据表明,7、8、9三个月的安全事故占到全年事故的三成还多,对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在炎热的夏季,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得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和合理的防暑降温待遇的权利。

3.2 高湿   由于雨、热同季,在太阳辐射、大气环流等因素综合作用下,高温季节期常有高湿现象伴随 (即又闷又热),且持续的时间长。从劳动安全卫生角度看,此时人体汗液不易蒸发,同样易导致人体体温调节失衡。


  以上两个因素中,前者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而后者由于主要取决于劳动者的工作环境或用人单位所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水平等,截至2012年5月,国家尚未做出统一规定。因此,只有个别地方政府或企业自行作出规定。

4 领取人员 编辑本段
  1960年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和2007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规定,能够领取高温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

  2012年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指出,该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把以前的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和田间作业,扩大到存在高温作业的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把第三产业也纳入了其中,几乎涵盖了各行各业的劳动者。

5 2014各地标准 编辑本段
5.1 北京市    2014年北京市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摄氏度(含33摄氏度)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发放时间段为:6月至8月。
5.2 陕西省   陕西省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天2元;其他工人每人每天1.2元。

  2007年6月1日,《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正式施行。根据该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则为强度高温天气。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除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外,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其中中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5元至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下按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标准发放。

5.3 广东省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提醒:

  在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广东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则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如果单位不按月发放高温补贴和清凉饮料,广州市人社部门表示,劳动者可拨打12333进行投诉,广州市劳动监察部门将会对其进行处理。

  同时《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用人单位未提供清凉饮料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5.4 江苏省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

  企业夏季高温津贴的适用条件和标准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5.5 上海省   目前上海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是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1)43号执行。该《通知》主要内容规定如下:

  根据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186号)要求,现就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6 实施难度 编辑本段
  在正式对高温补贴立法之前,各地制定的高温补贴规定在具体的实施层面上,多数很难执行。

  1、这些规定往往由一个地方的某个部门出台,缺乏权威,劳动保护主体部门不明确,在监督、行政执法、纠纷处理等问题的处理上,容易在各部门的“怠慢”中搁浅;

  2、规定本身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模棱两可,难以有效实施。

  3、各地方、各企业单位,多以高温补贴和调整劳动时间来体现,并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和量化制度,比如气温达到多少摄氏度应采取怎样的措施,如果有企业或单位不执行,应怎样处罚等。有的规定本地天气预报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将停止工作,有的则规定最高气温达到38℃时将停止工作。同是室外工作,一个38℃,一个却要等到40℃,不仅有损规定的严肃性,也造成了职工待遇上的不公。

  4、根据工地实际温度来确定是否停工也确实有些难度。因为不同工地温度也不同,即便是同一工地,不同工种作业环境不同,温度也不同。其间的不确定因素太多,政府部门不可能派专人到各个工地实时测量温度。

7 法律监管 编辑本段
  由于在法律制度上对高温补贴没有硬性规定,劳动部门在执行上无法可依,即使企业没有按照通知要求发放高温补贴,也只能对企业进行政策解释和导引,既不能责令其停工整改,也不能进行任何经济处罚,对于劳动者,只能建议其申请劳动仲裁。

  中国的《劳动合同法》、 《公司法》等均规定,工资分配由企业自主,实行工资协商制度。高温补贴发放属于企业的工资分配范畴,无法直接干预,在高温补贴发放没有正式立法之前,劳动部门很难破解这个难题。因此,每年夏天,高温补贴投诉仲裁案件都会增多。
  相关部门及律师指出,劳动者在对高温津贴发放问题维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高温补贴只是每年5-10月的阶段性补贴,诸如加班费的约定,对劳动者而言,必须谨慎,一旦在工资条上模糊处理,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都会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找到工作签订合同是件高兴的事,但是绝对不能“一口价”定工资。

  2、劳动者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不妨多留个心眼,对于高温补贴、加班费等项目,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上约定好,作为工资的具体构成,一旦企业不发,则有据可查,属于违反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工资项目必须包括高温补贴,一旦企业不发放,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3、津贴与补贴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高温津贴可以作为津贴的一项。在出现被用人单位拖欠或者克扣的情形时劳动者可以根据中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发放的法律规定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鸿雁 发表于 2014-6-15 19:06:11

2014年6月15日,中企互动平台企业事评群左崇年老师提出事评话题:员工年薪10 辞职看世界杯值得吗?
      6月7日晚上,李泉(化名)发了一条空间说说,“今天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并附上了一张辞职报告以及自己的工作照,李泉的好友不解,“辞职还庆贺?”但李泉的回答更让好友跌破眼镜,“这个夏天有世界杯啊……”李泉是安徽黄山人,今年27岁,2010年从一所专科院校毕业后半年,他开始在上海一家纺织公司从事销售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如今,李泉已经被提拔为公司营销部经理,年薪超过十万。

鸿雁 发表于 2014-6-19 12:01:03

2014年6月19日,中企互动群网友朱炜老师提出:目前,本应暑期高温,但各地雨天不止,谈谈防暑降温,预防洪涝是正题!
企业工会职能如何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怎样与奖励机制结合?企业中坚技术骨干的待遇提高步入常态化?
这些都收纳了!

鸿雁 发表于 2014-6-19 12:01:52

2014年6月19日,中企互动群黄海春老师这样说:很多职工经常违章作业的根本原因,一个是不知道人为什么要做事情,另一个就是价值观不明确,不知道到底什么对自己最重要。再就是坏习惯和不良心态,解决了这些核心问题,就基本改变了人的不安全行为。我有一套解决这些核心问题的方法,曾为几十家矿山做过培训,效果特好!有爱心的朋友可以向贵公司领导推荐一下!

煤缘 发表于 2014-6-25 15:12:09

衷心感谢企业互动平台和《班组天地》为我搭建了圆梦的“大舞台”,我也衷心祝愿企业互动平台和《班组天地越办越好,越办越红火!

煤缘 发表于 2014-6-25 15:13:45

建议平台能够为每次组织各类征文活动获奖作者颁发一个荣誉证书,全当留个纪念!

爱好作为 发表于 2014-6-28 15:21:24

能否设个安全文明生产曝光台?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企业生产现场出现的安全习惯性违章、资源浪费等现象屡见不鲜,我们可以鼓励员工拿起手机拍设这些现象,以警示员工规范完善自己的言行举止。不知《班组杂志》可否设置这个栏目?一点不成熟的意见,望老师见谅!

263264 发表于 2014-6-29 15:50:50

要及时召开基层职代会
    企业单位每年都要召开职代会,按规定车间一层的基层组织也应召开职代会,可据了解在一些企业单位,车间一般都不按规定召开职代会。所以在这里建议,车间一级的基层组织也要按规定及时召开职代会,以了解职工的心声,解决职工所提出的提案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基层组织的各项工作,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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