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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ongzi

作家迟子建的8部写作心法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2 09:23:50 | 查看全部
伤怀之美



要说你看到了什么,而应该说你敛声屏气凝神遐思的片刻感受到了什么。那是什么?伤怀之美像寒冷耀目的雪橇一样无声地向你滑来,它仿佛来自银河,因为它带来了一股天堂的气息,更确切地说,为人们带来了自己扼住咽喉的勇气。

我八岁的时候,还在中国最北的漠河北极村。漫天大雪几乎封存了我所有的记忆,但那年冬天的渔汛却依然清晰在目。冬天的渔汛到来时,几乎家家都彻夜守在江上。人们带着干粮、火盆、捕鱼的工具和廉价的纸烟从一座座木刻楞房屋走出来。一孔孔冰眼冒出乳白的水汽,雪橇旁的干草上堆着已经打上来的各色鱼类。一些狗很懂得主人的心理,它们摇头摆尾地看到上鱼量很大,偶尔又有杂鱼露出水面时,就在主人摘钩的一瞬间接了那鱼,大口大口地吞嚼起来。对那些名贵的鱼,它们素来规规矩矩地忠实于主人,不闻不碰。就在那年渔汛结束的时候,是黄昏时分,云气低沉,大人们将鱼拢在麻袋里,套上雪橇,撤出黑龙江回家了。那是一条漫长的雪道,它在黄昏时分是灰蓝色的。大人们抄着袖口跟在雪橇后面慢腾腾地走着,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言语,世界是如此沉静。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天忽然落起大片大片的雪花,我眼前的景色一片迷蒙,我所能听到的只是拉着雪橇的狗的热气沼沼的呼吸声。大人们都消失了,村庄也消失了,我感觉只有狗的呼吸声和雪花陪伴着我,我有一种要哭的欲望,那便是初始体会到的伤怀之美了。

年龄的增长是加深人自身庸碌行为的一个可怕过程。从那以后,我更多体会到的是城市混沌的烟云。狭窄而流俗的街道、人与人之间的争吵、背信弃义乃至相互唾弃,那种人、情、景相融为一体的伤怀之美似乎逃之夭夭了。或者说伤怀之美正在某个角落因为蒙难而掩面哭泣。

一九九一年年底,我终于又在异国他乡重温了伤怀之美。那是在日本北海道,我离开札幌后来到了著名的温泉圣地——登别。在此之前已经领略过层云峡的温泉之美了。在北海道旅行期间一直大雪纷纷,空气潮湿清新,景色奇佳。住进依山而起的古色古香的温泉旅馆后,已是黄昏时分了,我洗过澡穿上专为旅人预备的和服到餐厅就餐。席间,问起登别温泉有何独到之处时,日本友人风趣地眨眨眼睛说,登别的露天温泉久负盛名。也就是说,人直接面对着十二月的寒风和天空接受沐浴。我吐了下舌头,有些兴奋,又有些害怕。露天温泉只在凌晨三时以后才对女人开放。那一夜我辗转反侧,生怕不慎一觉醒来云开日朗而与美失之交臂。凌晨五时我肩搭一条金黄色的浴巾来到温泉区。

以下是我在访日札记中的一段文字:温泉室中静悄悄的,仍然是浓重的白雾袭来。我脱掉和服,走进雾中,那时我便消失了。天然的肤色与白雾相融为一体。我几乎是凭着感觉在雾中走动——先拿起喷头一番淋浴,然后慢慢朝温泉走去。室内温泉除我之外还有另外两人,我进去后就四处寻找露天温泉的位置。日语不通,无法向那两位女人求问,看来看去,在温泉的东方望见一扇门,上写五个红色大字:露天大风吕。汉语中的“露天大风”自不用解释,只是“吕”字却让人有些糊涂。汉语中的“吕”除了做姓氏之外,古代还指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代表一种音律。把这含义的“吕”与“露天大风”联系起来,便生出了“由风弹奏,由吕校音”的想法。不管如何,我必须挺身而出了。

我走出室内温泉,走向那扇朝向东方的门。站在门边就感觉到了寒气,另外两位女子惊奇地望着我。试想在隆冬的北海道,去露天温泉,实在需要点勇气啊。我犹豫片刻,还是将门推开。这一推我几乎让雪花给吓住了,寒气和雪花汇合在一起朝我袭来,我身上却一丝不挂。而我不想再回头,尤其有人望着我的时候,我是绝不肯退却的。我朝前走去,将门关上。  

我全身的肌肤都在呼吸真正的风、自由的风。池子周围落满了雪。我朝温泉走去,我下去了,慢慢地让自己成为温泉的一部分,将手撑开,舒展开四肢。坐在温泉中,犹如坐在海底的苔藓上,又滑又温存,只有头露出水面。池中只我一人,多安静啊。天似亮非亮,那天就有些幽蓝,雪花朝我袭来,而温泉里却暖意融融。池子周围有几棵树,树上有灯,因而落在树周围的雪花是灿烂而华美的。

我想我的笔在这时刻是苍白的。直到如今,我也无法准确表达当时的心情,只记得不远处就是一座山,山坡上错落有致地生长着松树和柏树,三股泉水朝下倾泻,琤琤有声。中央的泉水较直,而两侧的面积较大,极像个打渔人戴着斗笠站在那。一边是雪,一边是泉水,另一边却结有冰柱(在水旁的岩石上),这是我所经历的三个季节的景色,在那里一并看到了。我呼吸着新鲜潮湿而浸满寒意的空气,感觉到了空前的空灵。也只有人,才会为一种景色,一种特别的生活经历而动情。

我所感受到的是什么?是天堂的绝唱?那无与伦比的伤怀之美啊!我以为你已经背弃了我这满面尘垢的人,没想到竟在异国他乡与你惊喜地遭逢,你带着美远走天涯后,伤怀的我仍然期待着与你重逢。

去年九月上旬,我意外地因为心动过速和痢疾而病倒了。一个人躺倒在秋高气爽的时节,伤感而绝望,窗外的阳光再灿烂都觉得是多余的。我盼望有一个机会出去呼吸新鲜空气,在城市里我已经疲惫不堪。九月二十日,大病初愈的我终于踏上了一条豪华船。历时十天的旅行开始了。省人大的领导考察沿江大通道,加上新华社、《光明日报》的两位记者和我的一位领导及同事陪同,不过二十人。船是“黑龙江”号,整洁而舒适。我们白天在甲板眺望风景,看银色水鸟在江面上盘桓,夜晚船泊岸边,就宿在船上。船到达边境重镇抚远,停留一天后,第二天正午便返航了。那时船正行驶在黑龙江上,岸两侧是两个国度:中国和俄罗斯。是时俄罗斯正在内乱,但叶利钦很快控制了局面。那是九月二十五日的黄昏,饭后我独自来到船头的甲板。秋凉了,风已经很硬了,落日已尽,天边涌动着轰轰烈烈的火烧云,映红了半面江水。这时节有一群水鸟忽然出现在船头不远处,火烧云使它们成为赤色。它们带着水汽朝另一岸飞去,我目随着它们,突然发现它们身上的红色在瞬间消失了,俄罗斯那岸的天空月白风清,水鸟在那里重现了单纯的本色。真是不可思议,一面是灰蓝的天空和半轮淡白的月亮,另一侧却是红霞漫卷。船长在驾驶室发现了我,便用扩音器送出来一忧郁缠绵令人心动的乐曲。我情不自禁地和着乐曲独自舞蹈起来。我旋转着,领略着这红白相间的世界的奇异之美。我长发飘飘,那一时刻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女巫。没有谁来打扰我,陪伴我舞蹈的,除了如临仙界的音乐,便是江水、云霓、月亮和无边无际的风了。伤怀之美在此时突然撞入我的心扉,它使我忘却了庸俗嘈杂的城市和自身的一切疾病。我多想让它长驻心中,然而它栖息片刻就如袅袅轻烟一般消失了。

伤怀之美为何能够打动人心?只因为它浸入了一种宗教情怀。一种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忧伤之美,是一个帝国的所有黄金和宝石都难以取代的。我相信每一个富有宗教情怀的人都遇见过伤怀之美,而且我也深信那会是人一生中为数不多的几次珍贵片断,能成为人永久回忆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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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2 09:24:09 | 查看全部
一座城的生灵烟火



童年时在故乡,因为狗没有看好家,我踹过狗肚子;鸡不爱下蛋了,我用柳条捅过鸡屁股;猪对我采的野菜挑三拣四,我会掐断它一顿主食儿,饿得它嗷嗷直叫。这些行为若是被姥姥发现了,会遭到她的责备,她惯常说的是,瞧瞧人家的眼睛多清亮哇,怪可怜人的,可不许欺负不会说话的哇。“人家”二字,说明了姥姥把小动物看做了人类一族。

也的确啊,狗再犯浑,从不咬主人,哪怕它挨了主人的揍,呜呜哀叫的时候,满眼还是忠诚;牛马犯懒,车把式抽它鞭子时,也没见它们回击,虽说它们的蹄子,比拳击运动员的拳头力道都大,可以打得你满地找牙。吃了鞭子的牛马不吭不哈,照例为人卖命。

鸡鸭鹅狗猫,牛马猪羊驴,这是家畜世界的生灵,与人类相生相伴。它们生活在居民区,不愁温饱。而游荡在山林的野生动物,一切靠自己,不乏冻死饿死的。野生动物时常与人类遭逢,比如春天耕田的人遇见狼,夏季锄草的人遇见蛇,秋季采山的人遇见熊或犴,冬天拉烧柴的人遇见狍子和雪兔。这样的遇见,不都是美好,有时农人被毒蛇咬了,采山的被熊袭击了,就会带来灾祸。常窜入居民区的野生动物是黄鼠狼,我们叫它“黄皮子”,它的目标是鸡舍,这家伙嗜血成性,通常只喝鸡血不吃肉,有时一夜能掐死一群鸡。因它身体能释放一种奇怪的气味,有时致人迷幻,说胡话或眩晕,人们畏惧,所以黄鼠狼作孽,主人驱赶它时,还得先赔不是,说着乞求的话。

我来哈尔滨生活三十年了,进了钢筋水泥的丛林,与家畜和野生动物照面的机会,无疑就少了。去年因出版了以哈尔滨为背景的长篇《烟火漫卷》,其中写到一只雀鹰,有好奇的读者问我,在哈尔滨户外真能看见鹰吗?在大多数人心目中,它出现在城市,一定是在动物园中,翅膀都是僵硬的。这也勾起了我对这座城生灵的回忆,它们无疑是人间烟火的一种。

先说马吧。我初来哈尔滨,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商品房还没兴起,老式住宅楼的楼道,成了居民们越冬蔬菜的公共储藏间。每到深秋,从郊县来哈尔滨卖秋菜的马车就来了。它们停靠在各居民小区入口或是菜市场的十字街头,售卖土豆、大葱、萝卜和大白菜。一车秋菜若是一天卖不完,马就要和主人在城里过夜。霜降之后的哈尔滨很冷了,夜里气温常降至零下,卖菜的裹着棉大衣蜷缩在马车的秋菜上,而马习惯站着睡,所以若是清晨起得早,常见马凝然不动垂立着,像是城市的守卫,而它蹄子旁的水洼,有时凝结了薄冰,朝晖映在其上,仿佛大地做了一份煎蛋,给承受了一夜霜露的他们,奉献了一份早餐。有了冬储菜,哈尔滨人对从西伯利亚长驱入境的寒流,就有温暖的把握了。

我虽一个人生活,但自那时起,也养成习惯,买上十几棵大白菜,腌一小缸酸菜,在雪花飘舞时分,让五花肉和酸菜在灶上炽热相逢,让荤素开启冬日的二重唱。能在北风呼号时分,吃上热气腾腾的酸菜白肉,是哈尔滨人的快意时刻。

近年进城卖秋菜的,多是农用机动车了,但马车并未消失,马的眼神和步态一如从前,它载着的越冬蔬菜也一如从前,虽说现在生活条件好了,蔬菜摊四季都是春天的花园,姹紫嫣红的,但哈尔滨人还是会买些耐储的菜,留待冬天。所以我在《烟火漫卷》中,很自然写到一对郊县的农民夫妇,赶着马车进城卖秋菜,马车撞伤了女主人公黄娥,引发了一串故事。

除了马,我印象深的还有江鸥。刚来哈尔滨时青春飞扬,我常在夏日傍晚去松花江畔看落日,江鸥在水面飞起落下,白色的羽翼被夕阳映照成金色,仿佛它们是一群来自天堂的鸟儿,总能拨动年轻的心,给人以美的遐想,它们是松花江永不沉落的珍珠。

本世纪初,哈尔滨养猫狗的市民多了起来。像我这样在山镇长大的孩子,对饱食终日的宠物,很难喜欢起来,因为在故乡与我们相伴的狗,是要看家护院的,而猫得守卫粮仓不遭鼠患。城里的宠物狗,常穿着花背心和棉袜子与主人遛街,而它们肆意便溺时,少见有公德心的主人,拾捡爱犬粪便,所以我在小区散步时习惯低着头,生怕踩上这样的“地雷”。做宠物必然有失宠之时,碰到无良的主子,当它们老了,病了,或者新宠出现,就有惨遭遗弃的,所以流浪的猫狗近年多了起来。

城市的生灵在黎明与黑夜之间,始终静静地唱着生命的歌谣。去年九月王蒙先生来黑龙江省政协,做关于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专题报告,会后我陪先生一行游览太阳岛公园的湿地。由于去秋雨水大,湿地小路已成小河,电瓶车缓缓而行时,车轱辘都被淹了,感觉是乘船。车行不久,先见一只灰鹤从灌木丛飞起,像青衣抛出的一条华丽水袖,惊艳一车人,还没等我们把视线从它身上转移,又有一双白鹤飞起,在车头前方蹁跹起舞,大秀恩爱。王蒙先生慨叹哈尔滨的生态环境太好了!我跟太阳岛公园管委会的同志开玩笑,说这不是安排的“秀”吧。他不无骄傲地说,你想安排的话,这些野鸟谁又会听你的呢!而这些涉禽類鸟——大自然的芭蕾舞演员们,很快被接下来的一条鱼抢了风头,一条寸长的银色鲫鱼,竟然从流水潺潺的路面,蹦上电瓶车!我们飞快拍下那条来到人群的鱼,见它还摆着尾,赶紧择了处丰泽的水面,把它放生了。

不期然现身的鹤,与跃上电瓶车的鲫鱼,以及去年秋天我在卧室发现的纱窗外匍匐的一只蝙蝠,似乎抹去了我之前在塑胶跑道看到的死去的燕子时,所留下的心理阴影。哈尔滨的生态环境,确实得到了极大改善。王勃《滕王阁序》中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至纯之境,似乎在那个时刻,从唐代曼妙地穿越到这座现代都城了。

如果我们丧失了生灵的烟火,一座城就少了最动人的色彩。我们治理环境,更要拯救人心。只有生灵的烟火融入大地,一座城的人间烟火才是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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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2 09:24:25 | 查看全部
那盏叫父亲的灯



父亲在世时,每逢过年我就会得到一盏灯。

那不是寻常的灯。从门外的雪地上捡回一个罐头瓶,然后将一瓢开水倒进瓶里,啪的一声,瓶底均匀地落下来,灯罩便诞生了,再用废棉花将它擦得亮亮的。灯的底座是木制的,有花纹,从底座中心钉透一颗钉子,把半截红烛固定在上面,待到夜幕降临时,点燃蜡烛,再小心翼翼地落下灯罩。我提着这盏灯,觉得自己风光无限。

父亲给我做这盏灯总要花上很多工夫。就说做灯罩,总要捡回五六个瓶子才能做成一个。尽管如此,除夕夜父亲总能让我提上一盏称心如意的灯。没有月亮的除夕夜,这盏灯就是月亮了。我提着灯,怀揣一盒火柴东家走西家串,每到一家都将灯吹灭,听人家夸几句这灯有多好,然后再心满意足地点燃蜡烛去另一家。每每转回到家里时,蜡烛烧得只剩下一汪油了。那时父亲会笑吟吟地问:“把那些光全折腾没了吧?”

“全给丢在路上了。”我说,“剩下最亮的光赶紧提回家来了。”“还真顾家啊。”父亲笑着说,便去看那汪蜡烛油上斜着的一束蓬勃芬芳的光。

父亲说过年要里里外外都是光明的,所以不仅我手中有灯,院子里也是有灯的。高高挂起的是红灯,灯笼穗长长的,风一吹,刷刷响。低处的是冰灯,放在大门口的木墩上。无论是高出屋脊的红灯,还是安闲地坐在低处的冰灯,都让人觉得温暖。但不管它们多么动人,也不如父亲送给我的灯美丽。因为有了年,就觉得日子是有盼头的;因为有了父亲,年也就显得有声有色;而如果又有了父亲送我的灯,年则妖娆迷人了。

我一年年地长大了,父亲不再送灯给我,我已经不是那个提着灯串来串去的小孩子了。我开始在灯下想心事。但每逢除夕,院子里照例要在高处挂起红灯,在低处摆上冰灯。

然而,父亲没能走到老年就去世了。父亲去世的当年我们没有点灯,别人家的院子里灯火辉煌,我们家却黑漆漆的。我坐在暗处想:点灯的时候父亲还不回来,看来他是迷路了。我多想提着父亲送我的灯到路上接他回来啊。爸爸,回家的路这么难找吗?从此之后,虽然照例要过年,但是我再也没有提着灯的福气了。

一进腊月,家里就忙年了。姐姐会来信说年忙到什么地步了,比如说被子拆洗完了,年馍蒸完了,各种吃食也准备得差不多了,然后催我早点儿回家过年。所以,不管我身在哈尔滨、西安,还是北京,总是千里迢迢地冒着严寒往家奔,当然今年也不例外。腊月廿六我赶回家中,母亲知道这个日子我会回去的,因为腊月廿七那天,我们姐弟要“请”父亲回家过年。

我们去看父亲了。给他献过烟和酒,又烧了些纸钱,已经成家立业的弟弟叩头对父亲说:“爸爸,我有自己的家了,今年过年去儿子家吧,我家住在……”弟弟把他家的住址门牌号重复了几遍,怕父亲记不住。我又补充说:“离综合商场很近。”父亲生前喜欢到综合商场买皮蛋来下酒,那地方想必他是不会忘的。

父亲的房子上落着雪,有时从树林深处传来几声鸟鸣。我们一边召唤着父亲回家过年,一边离开墓地。因为母亲住在姐姐家,所以我们都到这儿来了。姐姐的孩子小虎刚过周岁,已经会走路了。一进门母亲就抱着小虎从里屋出来了,我点着小虎的脑门说:“把你姥爷领回来过年了。”小虎乐了,他一乐大家也乐了。

可是,当晚小虎哭个不休。该到睡觉的时辰了,他就是不睡。母亲关了灯,千般万般地哄,他却仍然嘹亮地哭着。直到天亮时,他才稍稍老实起来。姐夫说:“可能咱爸跟到这儿来了,夜里稀罕小虎了。”说得跟真事似的,我们都信了。父亲没有看过他的外孙,而他生前又是极喜欢孩子的。我们从墓地回来,纷纷到了姐姐家,他怎么会路过女儿的家门而不入呢?而他一进门就看见了小虎,当然更舍不得离开了。

母亲决定把父亲“送”到弟弟家去。早饭后,母亲穿戴好,推着自行车,对父亲说:“孩子也稀罕过了,跟我到儿子家去过年吧。”母亲哄孩子似的说:“慢慢跟着走,街上热闹,可别东看西看的,把你丢了,我可就不管了。”母亲把父亲“送”走的当夜,小虎果然睡得很安稳。第二天早晨起来,他把屋子挨个走了一遍,一双黑莹莹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东看西看,仿佛在找什么,小虎是不是在想:姥爷到哪儿去了?

初三过后,父亲要被“送”回去了。我多希望永远也不送他回去。天那么冷,他又有风湿病,一个人往回走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正月十五到了,多年前的这一天,在一个落雪的黄昏,我降临人世。那时天将要黑了,窗外还没有挂灯,父亲便送我一个乳名:迎灯。没想到我迎来了千盏万盏灯,却再也迎不来父亲送给我的那盏灯了。

走在冷寂的大街上,忽然发现一个苍老的卖灯人。那灯是六角形的,用玻璃做成的,玻璃上还贴着“福”字。我立刻想到了父亲,正月十五这一天,父亲的院子该有一盏灯的。我买下了一盏灯。天将黑时,将它送到了父亲的墓地。“嚓”地划根火柴,周围的夜色就颤动了一下,父亲的房子在夜色中显得华丽醒目,凄切动人。

这是我送给父亲的第一盏灯,那灯守着他,虽灭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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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2 09:24:40 | 查看全部
我发现了时间的痕迹



时间是一条河,不要坐在它的岸边,看它流逝。

——题记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看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掌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我觉得左右摇摆的钟摆就是一张可以对所有人发号施令的嘴,它说什么,我们就得乖乖地听。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我们得做课间操,我们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我们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它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

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大手给放在挂钟里的,从来不认为那是机械的产物。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它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经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潮涨潮落。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息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让时间和心脏一起跳动;台历上镶嵌着时间,时间和日子交相辉映;玩具里放置着时间,时间就有了几分游戏的成分;至于计算机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出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迹,让一座老屋逐渐地驼了背。时间还会变戏法,它能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在瞬间消失在他们曾为之辛勤劳作着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只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在涨了又枯的河流中,在小孩子戏耍的笑声中,在花开花落中,在候鸟的一次次迁徙中,在我们岁岁不同的脸庞中,在桌子椅子不断增添的新的划痕中,在一个人的声音由清脆而变得沙哑的过程中,在一场接着一场去了又来的寒冷和飞雪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是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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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2 09:56:27 | 查看全部
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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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2 11:05:17 | 查看全部
写作的人不会孤独,你周围有那么多笔下的人物陪着你呢。笔走在纸上的沙沙声,键盘被敲击的哒哒声,都是我听到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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