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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自然资源治理体系正经历深刻变革。自1992年里约大会确立“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以来,全球自然资源治理逐步转向目标导向与多元共治,涵盖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多维统一。治理主体从以国家为中心的单一主导,走向政府、国际组织、企业、社区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理论层面也从对“公地悲剧”的警示与反思,发展为社会生态系统韧性管理等更系统的治理框架。
然而,治理困境日益凸显:“经济理性”与“生态理性”冲突加剧,发展与保护难以协同,自然资源议题被“工具化”,并成为地缘政治手段,“绿色殖民”“碳话语权”失衡等问题突出,发展中国家面临制度排斥与市场围堵;治理碎片化严重,217项多边环境协定分属不同资源领域,缺乏整体性统筹,机构重叠、规则冲突、协同不足,森林、水、气候等治理割裂,南北国家在标准与执行上分歧难解。在此背景下,自然资源治理亟需重构统一、公平、高效的制度框架,推动实现真正可持续的全球合作。
思想理念引领实践创新。中国绿色发展的显著特征是思想理念引领,其凝聚党和国家、全社会发展共识,破解深层次制度性和结构性障碍,克服长期目标和短期利益矛盾。20年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下称“两山”理念)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诞生。在“两山”理念引领下,中国自然资源治理实践取得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成就。
“两山”理念基于中国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强调理论和实践创新,而非简单套用西方理论,打破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逻辑,重构社会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保护的关系,形成超越单一资源要素管理、价值转化、成本收益共担共享的系统性解决方案。中国政府组建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通过这样的机构改革,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的体制机制;建立多样生态补偿制度、企业社会组织参与生态修复制度,完善自然资源治理法律法规体系,完善自然资源监管执法体系,强化督察和执法;建立国家公园体系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积极发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现代科技的作用,综合采取规划、规制、金融、财税、土地、负面清单、统计、审计等激励相容的综合措施;创造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为破解全球自然资源治理的“公地悲剧”提供了制度创新方案。
兼容并包独立自主发展。发达国家采用贬低传统文明、消灭传统知识和文化、割裂族群和土地纽带、削弱社区能力、诱发冲突等方式,干预发展中国家。广大发展中国家自然资源治理难以独立自主,自然资源主权原则事实上被悬置。“两山”理念引领下的中国自然资源治理体系打破西方传统理论的局限性。突破西方“二元对立”思维,摆脱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零和博弈,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范式。发挥党和政府坚强领导和总体性政府的优势,协调当代和未来、流域上下游、经济和生态、部门间和区域间的关系,整体性、系统性推进生态系统修复,保护自然资源。中国用“和谐共生”代替人类中心主义,创新自然资源治理,值得其他发展中国家借鉴。
中国自然资源治理实践蕴含协同发展观。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这一整体性系统性治理观,有助于破解自然资源治理的碎片化困境。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通过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推动生态修复从单一工程治理转向系统性自然恢复,从末端治理转向全链条管控,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双轮驱动,积极探索生态资源转化为可交易资产,带动农民收入增长,为破解“自然资源保护—经济发展”二元困境提供了实践样本。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重构自然资源的经济逻辑,通过制度设计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与全球现行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在协调政治理性与生态理性方面的制度性失效形成鲜明对比。
“两山”理念引领下的中国自然资源治理实践创新,突破西方人类中心主义、传统理论和资本逻辑的束缚,以中国智慧破解发展和保护的矛盾,构建了一套兼具全球视野与中国特色的自然资源治理体系,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为全球自然资源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刘金龙,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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