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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2025年9月29日企业热点新闻

 楼主| 发表于 3 小时前 | 查看全部
当浙江大学考古与艺术博物馆用“在断裂处弥合,于聚散中永续”拼接起文明的碎片;当北京大学赛克勒考古与艺术博物馆以“赓续文脉,传承文明”守护历史根脉;当曲阜师范大学中国教师博物馆借“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没有兴趣就没有学习”传递中国教育者的育人初心……大学里的博物馆、校史馆、图书馆、老建筑,见证过往,召唤未来,浓缩着校史国史,记录着时代变迁,引导莘莘学子传承红色基因,汲取文化力量,弘扬科学精神。

“要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早在2011年,国家文物局和教育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高校博物馆建设与发展的通知》。“校馆弦歌”的背后,是链接历史、文化、科技和当下青年人的一座座鲜活“桥梁”。

文脉赓续,弦歌不辍。如何让“抽象化”的历史故事不再停留于课本?四川大学博物馆在展厅复原了发掘三星堆月亮湾遗址的探沟场景;复旦大学陈列展示了不同年代、不同版本的《共产党宣言》;西南联大博物馆复原教室和“火腿椅”。当青年学子们“重返”发掘现场,目光触碰到考古前辈的书写笔记;“走近”《共产党宣言》,了解蘸着墨汁吃粽子的“真理的味道”;“落座”火腿椅,用指尖的触感“读懂”烽火岁月里的坚守。历史不再是教科书上的年份、文字、图片,而是有温度,有细节,有情感的生命经历,文化自信在这样的“触碰”中悄然扎根,在青年人的心中成长为守护文脉、薪火传承的坚定力量。

如何让“碎片化”的文化脉络得以贯通?中央民族大学博物馆收藏了丰富的中华各民族文物;中国农业大学的饲料博物馆展示了1600多种饲料原料和添加剂;山东大学博物馆系统收藏和展示了本校考古专业师生亲手发掘、修复的从新石器时代到明清时期的文物标本。高校丰富的学术资源在博物馆中体现得淋漓尽致,既有横向的拓展延伸,又有纵向的专业贯穿其中,不同专业的青年人都能在博物馆里找到与自己学科对话的入口,这种“各取所需又同向而行”的文化传承,条理清晰的系统化整合,让各专业各领域的学子们可以站在更广阔的全局视角理解文明的源头与演进、文化的多样与厚重、传承的艰苦与重要。

高校既是历史的见证者,又是历史的创造者。每一所高校都以独特的校史资源,汇入中华文脉绵延的长河之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物馆陈列着我国第一架由高校自行设计制造的轻型旅客机“北京一号”;西安交通大学西迁博物馆陈列着写有“向科学进军,建设大西北”的粉色车票;在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馆,人们可以亲眼看见嫦娥六号探测器钻采子系统实物。校馆中的珍贵文物,从不同侧面让历史丰满起来,唤起新一代青年人心中油然而生“为之奋斗”的信念,坚定科技报国、为民造福的理想。

“一个博物馆就是一所大学校”,高校博物馆则是大学里的“大学”。如果说浩荡的五千年是一首歌曲,那么高校博物馆带给青年人的便是触摸旋律、读懂音符、谱出新曲的机会。与文明对话,与先辈共鸣,与历史交融,“校馆弦歌”坚守文脉传承,在新时代奏响青春之歌的动人篇章。(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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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 小时前 | 查看全部
国庆假期即将到来,吉林长白山、陕西咸阳等多地相继宣布交警对外地车辆轻微违法只纠违不罚款,此举引发热议。一方面,很多人认为这是城市向游客释放的善意信号,折射出公共服务从刚性管理向柔性治理的转型;另一方面,也有人担心如此“宠客”有损法律法规的公正和权威。

继前两年淄博烧烤、哈尔滨冰雪旅游“破圈”后,各地愈发意识到流量经济的本质是人心经济,大家纷纷使出高招,进行“花式宠客”。有的地方考虑到外地自驾游客因路况不熟易导致违章的状况后,尝试对违停车辆张贴温馨提醒,对轻微违章和首次违章者仅批评教育,而非直接开罚单,这看似少了几百元罚款,却可能增加游客对城市的好感度。游客在享受优待后,纷纷称赞当地将“柔性执法”转化为品牌收益的思路。

但是,“柔性执法”既不能让执法打折,也应避免执法尺度内外有别。例如对酒驾、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还是要违法必究,绝不姑息;而对于违停、变道以及误闯禁区等较轻的违章,不论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都一视同仁,采取教育、警告方式予以处理。只有厘清“柔性执法”的底线,才能做到既维护法律权威,又避免机械执法对旅游体验的伤害。正如人们常说的:最好的政策应该像中医调理,既治标更治本。

更要看到,“花式宠客”和“柔性执法”既能够改善游客体验,又能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树立地方品牌形象,就应当一以贯之,而不是仅仅当作旅游旺季的待客之道。如果国庆假期结束,政策就戛然而止,这样的举措或是“涂脂抹粉”,无法成为提升服务的契机。有关部门不妨将旅游旺季执法经验固化为“长期菜单”,让它发挥更大的作用。真正的“宠客”,应当把非常时期的非常之举,转化为日常服务的非常用心。

城市治理的终极目标,从来不是冰冷的秩序,而是有温度的生活。当执法者更多拿起服务手册时,我们看到的不仅是黄金周的火热,更是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胡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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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 小时前 | 查看全部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成长的“拔节孕穗期”,也是法治意识萌发与培育的关键窗口

青少年法治教育需实现从“知法”到“守法用法”的范式转换

近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下简称法治宣传教育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是我国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为构建全民普法新格局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该法专设第四章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系统规定,首次以法律的高度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标志着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迈入体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成长的“拔节孕穗期”,也是法治意识萌发与培育的关键窗口。当前,校园欺凌、网络沉迷、未成年人涉诈、青少年参与或遭受网络暴力等社会问题屡见不鲜,背后往往与法治意识缺失、规则教育不足、权利意识淡薄等密切相关。在这样的背景下,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不仅契合时代需求,更是一项关乎未来公民素质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立法回应。通过法律保障,系统提升青少年的法治素养,引导他们从认知上尊法、思想上信法、行为上守法,从而既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真正尊重他人的权利。

当下不少学校的法治教育仍局限于每学期一两次的讲座、板报或征文比赛,缺乏系统化、常态化的课程设计与沉浸式体验引导;教育内容往往偏重法律条文灌输,忽视法治精神培育;各类法治教育资源孤立分散,难以形成育人合力。面对如此现状,国家及地方也通过一些政策文件、行政通知或地方条例进行规范,但法律效力级别较低,缺乏系统性、强制性和可持续性。此次法治宣传教育法将青少年法治教育上升为国家法律层面,直面实践痛点,明确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各方责任,规定了教育内容、形式与保障措施,构建了全方位、立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为破解传统法治教育困境提供了法律指引与解决方案。

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创新路径,需植根于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基本精神,实现从“知法”到“守法用法”的范式转换。一是推进课程建构创新。将法治教育内容融入相关教材,打破学科壁垒,将法治要素有机渗透至思政、语文、历史等课程之中,开发符合不同学段认知规律的法治教育阶梯化课程体系,避免机械灌输法律条文,实现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连贯性。二是强化教育形式创新。法治教育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应积极推广模拟法庭、法治辩论、案例研讨、法院旁听等体验式、实践式教学方法,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使学生在真实情境中激活法律知识,内化法治观念,提升法治实践能力。三是推动资源整合创新,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常态化进校园机制,积极聘任法治副校长和校外法治辅导员;同时加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运用数字化手段搭建法治教育云平台,促进优质资源跨区域共享,切实解决教育资源分布不均问题。四是探索评价机制创新。构建以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为核心的多维评价体系,注重过程性评价和行为观察,改变单纯依赖书面考试的评价方式,真正反映学生法治素养的提升水平。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构建多方协同、共同参与的责任共同体。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青少年法治教育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加强协同配合”,这一原则为厘清各方职责、形成育人合力提供了法律依据。只有各方依法履责、协同配合,才能真正形成法治教育的良好生态和强大合力,共同促进青少年法治素养的有效提升。

法治的根基在于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而这种信仰需从青少年时期开始培育。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不仅为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更标志着法治育人工作进入了系统性规划、全方位推进的新阶段。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唯有将文本规范转化为切实的教育实践,才能使法治成为青少年可感、可知、可信的生活准则。我们期待各方携手共同推动这部法律落地生根,培养出更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青少年。

(作者:方芳,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治与发展规划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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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成长的“拔节孕穗期”,也是法治意识萌发与培育的关键窗口

青少年法治教育需实现从“知法”到“守法用法”的范式转换

近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下简称法治宣传教育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是我国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为构建全民普法新格局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该法专设第四章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系统规定,首次以法律的高度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标志着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迈入体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成长的“拔节孕穗期”,也是法治意识萌发与培育的关键窗口。当前,校园欺凌、网络沉迷、未成年人涉诈、青少年参与或遭受网络暴力等社会问题屡见不鲜,背后往往与法治意识缺失、规则教育不足、权利意识淡薄等密切相关。在这样的背景下,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不仅契合时代需求,更是一项关乎未来公民素质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立法回应。通过法律保障,系统提升青少年的法治素养,引导他们从认知上尊法、思想上信法、行为上守法,从而既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真正尊重他人的权利。

当下不少学校的法治教育仍局限于每学期一两次的讲座、板报或征文比赛,缺乏系统化、常态化的课程设计与沉浸式体验引导;教育内容往往偏重法律条文灌输,忽视法治精神培育;各类法治教育资源孤立分散,难以形成育人合力。面对如此现状,国家及地方也通过一些政策文件、行政通知或地方条例进行规范,但法律效力级别较低,缺乏系统性、强制性和可持续性。此次法治宣传教育法将青少年法治教育上升为国家法律层面,直面实践痛点,明确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各方责任,规定了教育内容、形式与保障措施,构建了全方位、立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为破解传统法治教育困境提供了法律指引与解决方案。

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创新路径,需植根于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基本精神,实现从“知法”到“守法用法”的范式转换。一是推进课程建构创新。将法治教育内容融入相关教材,打破学科壁垒,将法治要素有机渗透至思政、语文、历史等课程之中,开发符合不同学段认知规律的法治教育阶梯化课程体系,避免机械灌输法律条文,实现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连贯性。二是强化教育形式创新。法治教育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应积极推广模拟法庭、法治辩论、案例研讨、法院旁听等体验式、实践式教学方法,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使学生在真实情境中激活法律知识,内化法治观念,提升法治实践能力。三是推动资源整合创新,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常态化进校园机制,积极聘任法治副校长和校外法治辅导员;同时加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运用数字化手段搭建法治教育云平台,促进优质资源跨区域共享,切实解决教育资源分布不均问题。四是探索评价机制创新。构建以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为核心的多维评价体系,注重过程性评价和行为观察,改变单纯依赖书面考试的评价方式,真正反映学生法治素养的提升水平。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构建多方协同、共同参与的责任共同体。法治宣传教育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青少年法治教育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加强协同配合”,这一原则为厘清各方职责、形成育人合力提供了法律依据。只有各方依法履责、协同配合,才能真正形成法治教育的良好生态和强大合力,共同促进青少年法治素养的有效提升。

法治的根基在于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而这种信仰需从青少年时期开始培育。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出台,不仅为我国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更标志着法治育人工作进入了系统性规划、全方位推进的新阶段。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唯有将文本规范转化为切实的教育实践,才能使法治成为青少年可感、可知、可信的生活准则。我们期待各方携手共同推动这部法律落地生根,培养出更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青少年。

(作者:方芳,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治与发展规划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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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评论员 李嘉宇

近日,央视新闻《新闻1+1》节目聚焦外卖骑手群体,探讨如何让他们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敢出手、能出手、愿出手”。这一议题背后,折射出骑手角色正在发生转变——从单纯的商品配送者,逐步成长为基层社会治理中一支不可忽视的“流动力量”。

与传统工作性质不同,外卖骑手凭借流动性强、覆盖范围广、社会接触频率高等特点,共同“织就”了一张深入城市肌理的“动态感知网络”——他们奔走于街巷之间,往往能第一时间发现安全隐患、突发状况、社区动态等,是能够洞察城市运行细微脉搏的一支重要力量。

不过,现实是,一些骑手虽然可能身处应急响应的“第一现场”,却因缺乏专业技能,在救助时信心不足;有的骑手因顾虑送餐超时或用户投诉,难以果断按下“暂停键”,及时伸出援手……如果没有这些后顾之忧,骑手的社会价值应该会得到更充分发挥,也会更好地助力基层治理。

近年来,为了让骑手“该出手”时“能出手”,各地做了不少尝试。例如,有的城市推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计划”,通过专业培训增强骑手的应急技能与处置信心;有的地方联合消防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课”,系统提升骑手在火灾初期的应对技能。这些实践的主要目的都是为骑手“赋能”,让他们从“业余好心人”成长为“专业应急响应人”,把他们的天然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的有效力量。

为了帮骑手摆脱“想帮不敢帮”的窘境,让善意不被算法规则抑制,一些平台企业也在积极作为——有的将“善意行为”纳入算法考量,探索建立“弹性时间”“救助暂停”等应急机制;有的推出“见义勇为”快速认定通道和专项激励,让善行不仅无损于个体收入,更能获得额外嘉奖。这些既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也是推动“科技向善”的重要举措。

进而言之,除了要创造“能出手”“敢出手”的外部条件,激发骑手“愿出手”的内生动力也同样重要。这需要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让骑手们切身感受到其社会价值能够被看见、被尊重。比如,有地方联合多部门资源,打造了“小哥学院”,除了把交通安全、职业技能、权益保障等“干货”打包送上,还赋予骑手“食品安全监督员”“兼职网格员”“人民建议征集员”等新身份,进一步增强其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有些地方将骑手招募为志愿者,鼓励他们“随手拍”,发现问题上报社区督促解决,增强了他们的参与感和归属感。与此同时,媒体应积极做好宣传普及,让更多人意识到,骑手不仅仅是“送餐员”,而是“城市共建者”。

为骑手赋能,为善行兜底,为价值正名。不难想见,当数以万计的骑手从外卖“配送员”成长为城市安全的“守护者”、基层共治的“合伙人”,我们的社会治理也会朝着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方向稳步迈进,某种角度上,城市的温度正是在这一次次及时伸出的援手、一场场温暖的互动中悄然传递,人们的幸福指数也会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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