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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探讨] 【正方】给职工超额发奖有何不可?

发表于 2013-5-19 10:35:3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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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有媒体报道,一家有几十名职工的国有企业,为了调动职工积极性,未经上级公司批准,7年间给职工超额发放1664万余元奖金。该公司总经理后被一审认定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该企业总经理齐某则认为,员工超额完成绩效,不给予奖励,最终受损的还是国家。
    职工超额完成了绩效,企业给职工超额发放奖金,有何不可?
    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以劳动为尺度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贯彻效率优先,实行工资、奖金与效益直接挂钩,效率高奖金高,效率低奖金低,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共同富裕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之一。鼓励先富,先富带后富,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要想实现共同富裕,就要鼓励先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哪一部分人,当然是勤奋劳动的人,劳动效率高的人,劳动能力强的人。能够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企业职工,应该属于勤奋劳动者,属于劳动效率高者,属于劳动能力强者。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要让这些人先富起来。
    不管什么人,无论思想品德多么高尚,精神境界多么崇高,首先要生存要生活,要解决衣食住行,解决物质生活资料。精神力量虽然很强大,甚至有时候可转化为物质力量,然而一旦失去物质利益的支撑,就不可能持久,就显得苍白无力,最终要丧失。对于企业职工来说,他为什么要勤奋劳动,为什么要拼命工作,为什么要超额完成任务指标,因为他心里有梦有追求,说现实一点,就是想多拿点奖金,贴补家用,改善生活,日子过得更轻松,家庭更幸福。更何况,职工多劳动多贡献,可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企业获得更大发展。可以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为国家增加税收,有百利而无一害。否则,职工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谁愿意多干,谁愿意干好,谁不想偷懒,谁不想磨洋工,如此哪来职工的积极性,哪来企业的生气?可见,企业给职工发放超额奖金,天经地义,无可厚非。
    当然,国企不同于私企。国企是由国家直接控股、直接管理的大型骨干企业。国企是国家经济的命脉,关系国家经济的稳定繁荣,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按照规定,国企实行的是工资总额控制,即企业给职工发放的工资、奖金总额不能超过上级核定的限度,否则就是违反规定,且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即:如果企业给职工发放的工资、奖金总额超过了上级核定的限度,就要申请报批。只有经过了上级批准,才能发放超额奖金。也就是说,国企比私企少了一点自主权,多了一点程序上的麻烦,不能完全自由支配企业的利润所得。因为国企属于国有资产,必须接受国家管理,不能擅自私分,同时也是国家调控经济发展活动的需要。
    不过,现在毕竟是市场经济社会,既然是企业,就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就要以追求利益(润)最大化为原则,就需要拥有企业决策的自主权。因为发展的机遇是稍纵即逝的,需要企业审时度势,当机立断。因为企业无论怎样发展,只要发展了,终归是对国家对社会有利无害。如果给企业戴紧箍咒,限制太多,束缚太多,最终受损的不止企业,还有国家。因此,为了调动国企职工生产积极性,为了国企做大做强,我们需要从制度上、体制上对国企进行改革,给国企松绑,让企业拥有更多更大自由发展的自主权。
    综上所述,市场经济社会,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工资、奖金与劳动贡献、经济效益挂钩,理应当奖则奖,该罚就罚。职工多劳动多贡献,超额完成绩效,发放超额奖金,实乃理所当然,人心所向,何错之有?(刘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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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9 10:36:03 | 查看全部
敬请各位老师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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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9 11:15:48 | 查看全部
不管什么人,无论思想品德多么高尚,精神境界多么崇高,首先要生存要生活,要解决衣食住行,解决物质生活资料。
虽是人心所向,但胳膊岂能扭过大腿?
说的都是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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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9 13:15:06 | 查看全部

回 2楼(379924972) 的帖子

感谢王老师指导。确实,国企毕竟姓国,要服从国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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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9 13:36:51 | 查看全部
刘老师出手好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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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9 13:37:31 | 查看全部
欢迎老师参加本期事评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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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9 13:49:13 | 查看全部
国有企业给员工发超额奖金,那一定要看这发下去的奖金是分了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还是本来就是超额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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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9 13:53:09 | 查看全部
如果本来就是企业员工自己挣出来的钱,为何不可发,这样的领导为何要受到处罚?这才是病苟,应该彻底解决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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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9 14:00:42 | 查看全部
市场经济社会,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工资、奖金与劳动贡献、经济效益挂钩,理应当奖则奖,该罚就罚。职工多劳动多贡献,超额完成绩效,发放超额奖金,实乃理所当然,人心所向,何错之有?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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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9 16:22:31 | 查看全部
我与刘老师观点不同!但我支持刘老师写的文章,同时也希望员工多拿奖金。可是,奖金多少总要在规则允许的情况下拿,这样才拿的心安理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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