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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见刊稿件] 【中立】“同工同酬”还有较长的一段路要走

发表于 2013-9-13 09:37:5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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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立】“同工同酬”还有较长的一段路要走
 
    让企业一下子把劳务工的待遇提升到同正式工一样的水平线,听起来合情合理,做起来实属不易,毕竟在大多数企业内部,即便是正式职工也没有实现同工同酬,更不要说是劳务工了。
    目前劳务派遣职工在企业大量存在,尤其是煤矿、冶金、建筑等艰苦行业中数量接近、甚至超过了正式职工。人社部负责人日前明确表示,劳务派遣职工同工同酬权利不包括福利和社保,人社部和总工会曾希望包括,但因其他部门和部分央企的强烈反对,而定位为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对此,有人认为没有福利、社保的同工同酬有失公平,成了空头支票;当然也有企业叫苦,一家央企集团算账称,其当年全行业利润是300多亿元,如把其劳务派遣职工都实行完全意义上的同工同酬,保险和福利就会吃掉近260亿元,企业承担不起。
    “同工同酬”一直都是劳动者,特别是“弱势”劳动者长期呼唤的声音之一。试想一下,在相同的企业从事相同的工作,劳动一样、付出一样,收入和待遇却不一样,换成谁心里也难以平衡。因此来讲,同工同酬是企业对劳动者工作充分肯定、利益科学分配的,是企业用工制度的最终归宿,但“它”的实现却还有较长的一段路要走。
    不可否认,同工同酬是合法、合规和合理的,但企业为什么始终没有实现这个理想的利益分配制度?有人说是企业领导对相关制度学习不够、把握不准。也有人说是劳动者不懂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其实都不是,企业领导比谁都清楚这项制度的真正意义,只是在考虑得失、衡量利益之后,把原本的制度打了折扣。而企业受雇员工更是一直通过媒体、法律,甚至上访等渠道来捍卫自己的利益,无奈的是收效甚微,作用不大。说到底就是政府相关部门的关注度不够,企业有关领导的杂念太多、受雇员工的生活太苦。
    毋庸置疑,实现劳务工和正式工的同工同酬,可以极大程度的调动劳务工的工作积极性,让他们能够更加感恩和努力的工作,从而提高企业生产效率。特别是在劳动保护方面,劳务工享不享受的到劳保待遇,直接关乎着企业的安全生产,从这层意义上讲,实现同工同酬对企业来说有利无害。
    但现实情况不容回避,中国毕竟是个发展中国家,相比发达国家,中国的企业无论是在管理理念、技术水平、人员素质、用人制度等方面都有相当大的差距,这也导致了同工不同酬在大多数企业都客观存在的事实,而这个问题不仅仅体现在派遣劳务工身上,也同样体现在企业正式职工身上。
    不过,我们也应当惊喜的看到,在对待劳务工问题上,一些企业尽管不能实现完全意义上的 “同工同酬,”但也极大程度的做出了响应,比如:提高劳务工工资标准,在收入水平上尽可能保持同正式员工一样;再比如,给劳务工发放劳保用品,在劳动保护上最大程度满足安全需要,等等,这些都是企业在对待同工同酬问题上所做的努力。
    同工同酬对于全社会的劳动者来讲,绝对是一项百利而无一害的惠民工程、利民工程和民心工程,不仅需要企业单方面的努力,遵照好相关的政策法规;更需要政府多部门的给力,履行好扶持、监督和制约的责任;还需要受雇员工的理解,毕竟一项政策从出台到实施,再到落实需要一个过程。
    愿政府、企业和劳动者三方携手,在多点配合、多点沟通、多点理解的基础上,快马加鞭、披荆斩棘,尽快走完企业同工不同酬这最后一段“曲折路”,早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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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3 09:40:06 | 查看全部
终于抢到沙发了,自己先庆贺一个。
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事关民生、事关稳定、事关发展,政府、企业和劳动者三方一定要携手共建,维持社会公平公益,共促市场经济稳步发展。
清水老师立足当前、着眼将来,有陈述、有分析、有建议,好文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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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3 09:40:12 | 查看全部
我已经做好准备了,砖头、石头、锄头都飞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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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3 09:40:35 | 查看全部
老师的见解独特,可读性强,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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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3 10:04:39 | 查看全部

回 1楼(小马哥) 的帖子

感谢小马哥给予鼓励,我做的还不够,需要您的多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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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3 10:06:07 | 查看全部

回 3楼(鲁宝林) 的帖子

感谢宝林老师一直以来的鼓励和支持,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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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3 15:09:51 | 查看全部
的确,这个路可能长的令人心痛啊,呵呵!

学习杨老师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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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3 15:46:44 | 查看全部
感谢胡老师前来光临,望多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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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3 15:52:30 | 查看全部
而且企业中不只是劳务派遣很多正式工人也存在这样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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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3 15:52:51 | 查看全部
可见要同工同酬确实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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