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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xpzp

[已见刊稿件] 《班组天地》投稿通道【探索】话题讨论:政府该不该强关数千鞋企呢?

发表于 2014-2-23 14:07:34 | 查看全部
当地领导是对上负责的,下面的群众只能是祸不单行了,这也不是第一次了,国内很多地方都是这样,广大群众是弱势群体,毕竟从源头解决问题太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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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3 14:33:30 | 查看全部
打一个比方:一个人患了病,医生当然应该针对病灶采取治疗措施,这样才能使其康复;而不应该是将其砍去头颅。治病的目的是救人,而砍头颅虽然简单,可是人不是也死了吗?那医生的目的又是什么呢?关闭鞋厂或许能够避免一些鞋厂的火灾,可是难道今后我们就不需要穿鞋了吗?显然这不是管理办法。火灾频发,应该从发生火灾的源头查找原因,而不是关停了事。就好比因为患了胃就病就不吃饭一样,这是行不通的。只有查找出患胃病的原因,然后再对症下药。鞋厂火灾也是依照查找原因,对症下药方能奏效。简单的关闭,这不是治病求人的办法,是及不负责任和腐败无能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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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3 19:53:42 | 查看全部
“不要带血的鞋”是对生命的敬畏
         左崇年
    一场大火夺走了16条生命,这些鞋业有点“中邪”,凸显企业无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是对法律的漠视。漠视法律让无数生灵涂炭,这些企业应该关停。
  再说,从这次特大事故来看,这些企业不具备生产条件和资格,关闭这些企业合情合理合法。《安全生产法生产》明确规定: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关闭是为了更好的安全开门。通过关闭的整顿清理,淘汰那些不具备安全生产的鞋企业,优胜劣汰扔“破鞋”“避邪”,是为了好鞋企业活的更好。
   胡锦涛曾经说过,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敬畏生命注重安全是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不要带血的鞋”,不要带泪的GDP应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才能落实科学的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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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4 16:46:20 | 查看全部
整治鞋企不能一“关”了之

        安全生产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重视安全生产怎么强调、怎么严抓都不过分。但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在关停违规鞋企、拆除违法建筑的同时,还应把落脚点放在如何规范企业生产上面,不能一“关”了之。
        从关停鞋企4559家,关停出租私房3805家等数据来看,在该地存在类似问题的企业不是一家、两家,而是一个群体。这就不仅让人会发出一个疑问:这么多企业、建筑当初是如何挂牌经营和破土动工的呢?关停后就真的没有安全隐患了吗?从另一个侧面,也间接暴漏出了相关部门审核不严、管理不善、监督不力等问题。
        安全生产没有一劳永逸、安全事故重在日常防范。著名的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也就是说,安全事故的发生没有偶然性。试想一下,事前如果企业能够多点安全生产意识、政府能够落实安全监督责任,那么事后可能会是另一个结局。
        因此,笔者认为,整治鞋企切不可一“关”了之,还要在警示教育、规范管理、依法监督等方面下功夫,进而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堵塞安全漏洞,遏制安全重大事故的再次发生。(洛阳工务段:杨淑光 汤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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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7 10:41:47 | 查看全部
好好考虑一下再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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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7 12:03:26 | 查看全部
鞋企岂能一关了之?
    一场大火夺走了16条鲜活的生命,令人悲痛!随后不到一个月,地方政府关停鞋企4559家3805家私房,令人心痛!要知道,这数千家鞋企养活了多少人,这数千家私房是多少人的临时住所!一个关停,他们失业了,他们无房可住了!他们怎么就不明白:一场大火怎么会让他们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火灾的教训是惨痛的,但难道真的只有关停这一种简单粗暴的办法吗?期待着这件事能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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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7 16:43:28 | 查看全部
这里出现一个概念模糊的问题,这些被关闭的企业是不是经过批准合法经营的?如果是,就不能一关了之;应该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去思考如何避免再出现事故。如果是非法经营的,那也就不存在关停了,既然没有让他开张又何来关停?只能说是有关部门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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