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0:38:26 | 查看全部
那一场球时间:2014-09-23 作者:未详 点击:59次   她第一次去现场看球是在1995年。那一年她高三,和他谈恋爱,两人是同班同学。她很安静,而他则很吵闹。他喜欢足球、篮球、乒乓球等体育运动,这些她都不擅长。她不知道他为何会喜欢自己,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喜欢他,也许吧,17岁的她这么想着。
  
  他是狂热的辽宁队球迷。1995年的那个赛季,辽宁队状况很艰难,一直在降级区徘徊。他常跟她讲辽宁队辉煌的历史,他坚信辽宁队一定会成功保级。最后那场比赛他买了两张票,拉着她一起去。那是一个初冬的周日下午,辽宁队上半场就进了一球,早早地建立起优势。也许是因为冷,也许是因为球队领先而兴奋,他在看台上跺脚、拍手、挥舞着围巾。她是头一次来现场看球,被现场的气氛感染了,她也跟着他一起跺脚、拍手。
  
  比赛在最后5分钟里发生了逆转,辽宁队被对手连进了两球,1比2的比分定格在最后的记分牌上。无数的人举起打火机,在夜幕降临的时刻挥动,满场3万多只打火机犹如萤火虫般闪烁。她看到他的眼泪大颗大颗地跌落在地上。她把他的头抱在怀中,说:“不要哭,不要哭。”
  
  他最终没坚持到高中毕业,因为他的父母安排他到国外去上大学。“等我。”他走之前跟她说。“嗯。”她回应道。她终究没有等他。在考上北京的一所大学后,她和学校里的学长谈起了恋爱,并按部就班地毕业、就业,随后和学长领了结婚证。她的人生好似早就规划得清清楚楚,他的存在就像是一次意外。
  
  她的儿子已经10岁了,是个小小的足球迷,是北京国安的铁杆“粉丝”。这个周末,儿子突然跟她说,学校足球队组织去现场观摩中超联赛的最后一轮:国安对恒大。儿子兴奋地期待着,她却担心,一是怕现场人太多会出事儿,二是这个周末据说要降温,怕儿子冻着。于是,她跟学校联系,以家长名义申请一起去现场。
  
  到了现场,她突然意识到,这是她多年之后第二次来现场看球。球场上两队在热身,她恍惚中想起17年前的那个初冬的下午。她打开手机搜索了一下,辽宁队这次居然又到了保级的关口,必须赢得最后一场比赛才能留在中超联赛中。
  
  雨一直淅淅沥沥地下着,冬雨冷得不行,即使身着雨衣,她也觉得一股刺骨的寒冷浸透骨髓,仿佛要把17年的冷都还给她。国安和恒大的比赛进入到伤停补时,全场的球迷突然开始高喊“绝杀恒大”。那声音,震耳欲聋。一个妙传,一脚巧射,国安果然在最后时刻绝杀了恒大。
  
  整个球场沸腾了,球迷疯狂地跳着、抱着,完全不顾凄风冷雨。就在此时,她忽然想起了他。她打开手机上网,看到了同时刻的辽宁队在最后时刻直接任意球入门,3比2赢下了关键一战,成功保级。
  
  那一刻,她站在北京工体的看台上,面对着大雨和满场的球迷,涕泪滂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0:38:42 | 查看全部
1440次不逾矩的男生时间:2014-09-23 作者:未详 点击:99次   虽然不断遭到质疑,但中小学“三好生”制度仍然保留至今,这也是有点奇怪的事。比如“身体好”,很难有客观的检测标准,但学校里一些体育教师就靠这个来掌控学生,他一票反对,学生就白忙了;而有些体育课上“表现好”的学生,年年“三好”,却经常弱不禁风。最没意思的是“品德好”,要求很高却形同虚设。我在学校多年,常劝学生不要争这些,没意思;但是当评上“三好生”的次数和“推荐与保送”挂钩之后,这股风越来越盛,弄虚作假的也就更多了。
  
  说一件1986年的事。期末时学生自行申报“三好生”,一个原先对此事不积极的学生路某也申报了,他在“个人表现及事迹”一栏中只写了一句“在学校食堂就餐两年,没有插过一次队”。小组讨论时,有同学嘀咕了一句:“就凭这个也能申报?”那时学校已有一种不太好的风气,即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其他方面表现差一些也不要紧,诸如在食堂就餐偶尔插队,也不会有人当回事。我在食堂值班,也曾见过学生插队,批评教育插队的学生时,常有学生满不在乎,因为“团委学生会干部也插队”。
  
  班会讨论时,小路一言不发,神色平静,他读书多,常有自己的想法。在申报表上只写这么一句,就是一种表态。我想他未必看重这个“三好生”,他不过是想检验同学们对他的看法而已。
  
  我说:“我们还是来算一算吧:每周上学6天,小路住校,除去假期,他在学校就餐一共是1440次;两年时间,在每天都看到其他人‘随便’的情况下,小路把一件事重复做了1440次,每一次都循规蹈矩,一丝不苟,大家说说看,这容易吗?这件事他都做到了,还有什么做不到的?”我继续说:“我相信学生们有爱心,但我想,一个年轻人,如果仅仅为了早一点吃上饭,买到好菜,便公然拿着饭盆站在女生前面,站到低年级的小同学前面,这样的人今后走上社会,你能指望他奉公守法?你能指望他‘为人民服务’?这样的人,会在最艰难的时刻把最后一口水留给垂死的战友?把最后一块饼干留给饥饿的儿童?我不相信。”
  
  投票时,全班都给小路举了手。
  
  事后有个同学尴尬地说:“以前我们偶尔插个队,看到小路端着饭盒站在后面,觉得他有些“呆”;其实是我们有点猥琐了。”
  
  年轻人要“有所为”,这个意思不需要多说;难在也要能“有所不为”,要控制自己的欲望,是谓慎独。当今社会风气不好,也就在于诱惑过多的情况下,人们很难在1440次的行为中做到“如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0:38:59 | 查看全部
谁的青春没有碰上小木块时间:2014-09-23 作者:未详 点击:118次   中国人实在是世界上最擅长考试的。倘若《2012》里的诺亚方舟门票不是卖的,而是考的,我想船里一定会挤满中国人;几十亿洋鬼子则会在洪水里挣扎、呻吟,后悔没有像我们中国人这样,把发明创造的时间都用来做题。
  
  我就曾经非常会做题。
  
  在参加高考的那年,我的做题水平达到了巅峰状态,此后再也没能超越当时的水平。在那个年龄,美国孩子可能忙于打棒球、谈恋爱。我没有。我把全部精力都用在和命题者较劲、揭穿他们的诡计上了。
  
  直截了当的题目谁都会。可是光会做那些题,上大学是不可能的,你会被直接送进智障少年训练基地——那些狡诈的题目,每一道都是一次战斗。对方会留下蛛丝马迹,也会设好骗人的陷阱,这个时候你不光要揣摩这道题目,还要揣摩出题者的心理:他到底想考我什么?陷阱又到底在哪里?
  
  一个表情严肃的老师曾反复告诫我们:“选择题拿不定主意的时候,首先排除看上去最正确的答案。”
  
  又一个表情严肃的老师继续补充:“然后再排除看上去最荒谬的答案。如果排除了还拿不定主意,选C。”
  
  我灵活掌握了这些规则,同时又擅长揣摩出题者的心思。发挥好的时候,我能达到惊人的水平。英语阅读理解里的长篇文章,有时候我根本不用看,直接做题,也能做对80%以上。
  
  当然,并非所有的难题都是这样。尤其是,我是理科生,必须做大量的物理题和数学题。那些题目里心理战的成分比较少,而是实打实的难——难得相当古怪。
  
  我曾经非常热爱物理学。领我入门的是阿西莫夫的科普书。从那时候起,我就觉得物理学实在是很壮丽。星辰在天空震颤、原子在黑暗里旋转……一切的一切,居然都是可以用规律去描述的。一些简单的公式横亘在宇宙之中,交织成辉煌的乐章。我渴望了解这个乐章。于是,我花了很长时间仔细学了力学、电学,还自学了关于导数和积分的基础知识。我一直兴致勃勃地琢磨物理学,直到我碰上了小木块。
  
  我做过无数关于小木块的习题。小木块总是被放在一个斜面上,然后克服摩擦力缓缓下滑,根据下滑速度、摩擦系数和下滑距离等要素,可以编出无数道习题。等我把这些习题都搞明白了,这个小木块也开始进化——它居然在背上驮了一个更小的木块!于是,问题变得更复杂了……小木块加上小小木块,撂倒了无数学生。
  
  科学不应该是这样,至少对一个热爱物理的少年来说,不应该是这样……最终,所有的小木块都难不倒我了,我也丧失了对物理学的热爱。我不知道自己得到的多,还是失去的多……在当时,我认为得到的多。
  
  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在那个炎热的夏天,全国几百万少年和我一样,在和小木块较劲,在和命题者较劲。
  
  其中有一个少年是我的同桌。他很多地方都跟我一样:厌恶物理,厌恶语文,厌恶一切课程,觉得求知是世界上最苦、最累、最无聊的事情;但有一点他和我不一样,他的智商绝不比我低,却怎么也揣摩不出题目背后的诡计。
  
  我们一起复习、一起上考场,又一起拿着标准答案对成绩。我记得很清楚,有一道3分的政治选择题:“宪法多少多少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这表明。”
  
  他选择的答案是“公民住宅是受保护的私人财产”。当然错了。答案对到这里的时候,他脸色一沉,颓唐地坐在地上。
  
  当时我还太年轻,不知道怎么安慰他。我只能沉默地站在他面前。
  
  两个少年。一个坐着,一个站着,没有人说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0:39:40 | 查看全部
罗恩·克拉克:缔造奇迹的“疯狂”教师时间:2014-09-23 作者:未详 点击:124次   激情
  
  看过好莱坞影片《热血教师》的人,大都不会忘记这样一个情节:课堂上,30罐牛奶放在桌子上。罗恩老师跟学生约定,如果上课时学生能集中注意力听讲15秒钟,他就喝下一罐。于是,有学生开始计时,时间到了就让他喝。学生们专心地看着他,喝到第14罐时,罗恩老师看上去快要吐了。他这样折磨自己,是因为在他当时的班里,33个学生个个调皮捣蛋,没有人听他讲课。从那天起,学生开始认真听课了。
  
  以罗恩·克拉克为原型的电影《热血教师》讲述的是他在纽约哈莱姆区学校的执教经历。该片获得2007年金球奖、艾美奖等多项国际大奖提名。“是的,那些都是我曾经经历过的事情。”罗恩说。
  
  大学毕业后,罗恩揣着上大学时打零工赚的600美元买了去英国伦敦的单程票,开始了他梦寐以求的游历。如果不是因为意外的食物中毒被迫回到家乡北卡罗来纳州,他说自己也许会成为一名摄影师。
  
  回到家乡后,罗恩的母亲告诉他,当地学校五年级的一个班缺一位老师,劝他去跟校长谈谈。本来他只是为应付母亲才答应去看看,在学校他看到混乱不堪的教室里,纸屑被调皮的孩子扔得满天飞,代课教师手忙脚乱疲于应付。这时,一个男孩问:“你是我们的新老师吗?”他听到自己的声音说:“我想是的。”
  
  富有冒险精神的罗恩凭着直觉教这些孩子。他把枯燥的历史知识编成歌词用RAP的曲调唱出来。“就像这样。”他边打着响指边手舞足蹈地唱了起来,“其实只有15秒的时间,但就是这15秒,让整堂课充满了活力。学生发现这很酷,原来历史可以这样学。”
  
  “你最喜欢什么样的老师?”罗恩曾经在学生中对此进行调查。在“智慧”、“创造性”、“快乐”这几个备选项中,大多数学生选择的都是“快乐”。他因此了解到,一个快乐而充满激情的课堂对学生是多么重要。
  
  上课时,罗恩有时候会站在课桌上,有时候会用奇怪的穿着打扮吸引学生的注意。总之,他会想尽一切办法让课堂变得有意思,以此来点燃学生们的学习热情。在开始时,“一些老教师并不认可我的教学方法,所以我关上教室门不让任何人知道我在干什么”。学期末,罗恩班级学生的学业成绩是全校最好的。
  
  美国有句谚语:“你可以把马牵到水边,但是你无法让它喝水。”罗恩坚信,每个学生都有学习的能力,他只是做了那个用激情点燃学生学习欲望的人。
  
  规则
  
  在家乡北卡罗来纳州当老师的5年,对于罗恩来说是重要的5年。他说:“那段教师生涯改变了我的生活。让我明白,按过去的模式教学,是没有意义的。”他因此定下了自己做教师的3条目标:一是要教出学业上优秀的学生,二是教会学生做人,三是创造充满激情的课堂。
  
  2000年,罗恩从电视节目中看到,纽约的哈莱姆区有一所学校,那里暴力横生,孩子们的考试分数也低到不能再低。此时,一个新的想法在他心里萌生,并驱使他在那年夏天搬到了纽约市,开始在东哈莱姆区任教。“我在那儿遇到了巨大的挑战,也取得了一些成功,这一切都在后来的那部电影中得以重现。”那一年,他被授予“美国年度教师”奖,并上了“奥普拉脱口秀”。
  
  罗恩因帮助困难重重的学生树立自信、提高成绩而成为全国闻名的教师。除了永远激情四射、在教学中不断创新之外,他把自己的成绩归功于他给学生定下的“55条班规”。
  
  与人交流,眼睛要看着对方的眼睛;别人有好的表现,要替他高兴;尊重别人的发言与想法;用小小的贴心为别人制造惊喜……“55条班规”集礼仪修养、纪律守则和做人原则于一体,也代表了罗恩对学生寄予的55个期望。
  
  罗恩说:“恰当的行为举止与礼仪修养,是学生学习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他不厌其烦地制订了这些规则。
  
  梦想
  
  《55条班规》出版后,排名很快上升到亚马逊网畅销书排行榜第二位,仅次于《哈利·波特》。罗恩意识到,这本书的稿费可以帮助他建一所不同寻常的学校,而这正是他多年的梦想。
  
  正如罗恩所憧憬的那样,在他与志同道合者的努力下,位于亚特兰大一座废弃厂房的克拉克学校展现在社区居民面前,并迎来了学校的第一批学生。
  
  这些学生各个学科的成绩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他们缺乏学习信心和动力,他们中的大多数从来没去过佐治亚州之外的地方旅行。“几年后,在他们的八年级毕业典礼之夜,孩子们得到了将近100万美元的奖学金,超过90%的孩子在不同的学科获得了两位数的奖励。那一晚,学生们回顾了他们在克拉克学校取得的成绩,以及他们游历各地的经历。”说起这些,罗恩难掩自豪之情。
  
  让学生了解不同文化、不同种族,让他们成为世界公民,这是罗恩带学生去各地旅游的初衷。“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生的意义就是为不留遗憾的生活而努力。”罗恩认为自己作为教师的意义就在于给学生带来改变,给他们带来激动人心的时刻。
  
  在带五年级学生去纽约旅行时,罗恩和学校的老师就想给孩子们创造一个“特别时刻”,那就是让孩子们的照片出现在时代广场的电子广告牌上。经过一番联系之后,松下公司终于接受了他们的请求。那晚,罗恩将学生集合到时代广场,在约定的时间快到的时候,他对学生说:“孩子们,正如你们所知,在这一年里,我们都在说我们认为你们的未来会像这些灯光一样明亮,而你们的潜力也如这些高楼大厦一般巨大。我们认为,你们所有人都精彩绝伦,对你们每一个人,我们都无比在意。”此时,孩子们的大幅照片依次在大屏幕上出现,孩子们兴奋地尖叫起来。
  
  “保持乐观的态度,学会为每件事做好准备,去追求生命中的美好。”罗恩不仅用语言更用行动告诉学生这个道理。
  
  如今,克拉克学校已经成为全世界教师的进修“圣地”。迄今为止,已有来自33个国家和美国45个州的1。4万名访问者造访学校。除了教学方面的收获,最令参观者惊异的是位于克拉克学校中央的一座两层楼高、电光蓝色巨型管状滑道。来访者从上面滑下来后,会得到一枚写有“滑道认证”的勋章。
  
  罗恩说:“这个非同寻常的滑道宣告我们的使命与众不同,我们无所畏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0:40:23 | 查看全部
以经验为半径原地打转时间:2014-09-22 作者:未详 点击:114次   一个从小生长在北京的朋友,有一天忽然决定去某个小城市工作。前不久我恰好路过那里,我们一边叙旧,一边感叹他如今悠闲自在的生活。
  
  他说,最大的变化在于对距离的概念不一样了。当初在北京的时候,不管想做点儿什么,上班、聚会、逛街或者去公园溜达溜达,往返在路上花掉3个小时稀松平常。而这里一个普遍的观念是,如果从家到单位需要20分钟,那就太远了。
  
  从我这个朋友的住地出发,步行3分钟有个银行,5分钟有家医院,10分钟到达公司,过个马路就是大型商场,里面购物、吃饭、看电影、卡拉OK一应俱全。如果愿意打车,在起步价之内就可以到达一处郊野公园。
  
  “确实很舒服,很方便。”他说,“不过待久了,生活半径都会变小。”
  
  这句话一下子让我想到了《楚门的世界》。楚门生活在一座叫桃源岛的小城,看上去过着和常人完全相同的生活—上学、工作、恋爱、结婚。但实际上,这地方是一座巨大的摄影棚,楚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通过摄像机向全世界直播,而他身边包括亲人和朋友在内的所有人,都是这场真人秀的演员。对此,楚门一无所知。
  
  为了限制楚门的生活半径,节目组煞费苦心:人为制造事故、火灾、堵车,逼着他把行程纳入导演的可控范围;通过亲人和朋友的劝阻,打消他一切有关“走出去”的念头;编造父亲溺水身亡的故事,让他从内心深处产生对水的恐惧,不敢向外迈出一步。于是,楚门就在这个小小的摄影棚里,生活了30年。
  
  这像极了一个寓言。生活中或许没有一个名叫克里斯多夫的“幕后黑手”,但又确实存在一些东西,始终限制着我们向外的脚步。
  
  最大的一个绊脚石就是工作。8小时工作制虽然理论上只是占了24个小时的三分之一,但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上班这件事约等于生活的100%—手机随时可能响起来,上司的任何一点小要求都足以让你计划中的一场电影泡汤;面对客户,你的日程要始终围绕着别人,永远一副“你随意,我奉陪”的架势;出差就像流放,动辄一两个月,个别人还会被搞得妻离子散,或者压根儿不敢谈恋爱。
  
  就算是真能闲下来,你关注更多的还是本领域的新闻,接触最频繁的也是同事,谈论得最起劲儿的依然是行业内的那点儿八卦,甚至和家人相处,没准儿用的也是入职培训时学会的那套沟通技巧。
  
  看到没有,这时候我们的生活被工作胁迫,它无可争议地成了圆心。
  
  更要命的是,即便是坚持“以工作为中心”,我们依然走不了太远。
  
  你我都是和楚门一样的吧:每天早上出门上班,挤公交挤地铁,在固定的路边摊买早点,进公司刷卡、泡茶、开电脑,浏览固定的网站,按照早已经熟悉了的方式处理工作。接下来,和固定的同事共进午餐,下午继续,直到下班回家。
  
  这就是所谓的舒适区。我们干任何事情,总想找到一些规律,之后就不用去思考去尝试去冒险,只要按照步骤一步一步地做下来就行了。
  
  经验这东西很奇怪,越是擅长总结,就越容易被束缚住手脚。当你还是个青涩新人的时候,没准儿还渴望着“不走寻常路”,时不时地冒出些奇思妙想;可一旦成为熟手,就极容易陷在几个固定的模式和套路中,却不自知。
  
  这时候,经验就成了我们的半径,在有限的覆盖范围之内屡试不爽,超出部分则自动放弃,或者视而不见。
  
  日复一日,似乎没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也根本意识不到自己正在一个极为窘迫的地方原地打转。
  
  直到有一天,一个女孩告诉楚门,他的世界之外还有个叫斐济的地方。她帮助楚门看到了自己的边界,并鼓励他勇敢走出去。
  
  套用到当代职场,这女孩算得上是个伯乐了—她永远带着欣赏的眼光,指给你视野之外的新的可能性,并且告诉你,只要努力还会做得更好。
  
  楚门最终果然走出了摄影棚,探索更大更广阔的世界去了。外面可能有疾风骤雨,可能充满竞争,可能再不会那么安逸,但是,他还是头也不回地走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0:45:23 | 查看全部
以经验为半径原地打转时间:2014-09-22 作者:未详 点击:115次   一个从小生长在北京的朋友,有一天忽然决定去某个小城市工作。前不久我恰好路过那里,我们一边叙旧,一边感叹他如今悠闲自在的生活。
  
  他说,最大的变化在于对距离的概念不一样了。当初在北京的时候,不管想做点儿什么,上班、聚会、逛街或者去公园溜达溜达,往返在路上花掉3个小时稀松平常。而这里一个普遍的观念是,如果从家到单位需要20分钟,那就太远了。
  
  从我这个朋友的住地出发,步行3分钟有个银行,5分钟有家医院,10分钟到达公司,过个马路就是大型商场,里面购物、吃饭、看电影、卡拉OK一应俱全。如果愿意打车,在起步价之内就可以到达一处郊野公园。
  
  “确实很舒服,很方便。”他说,“不过待久了,生活半径都会变小。”
  
  这句话一下子让我想到了《楚门的世界》。楚门生活在一座叫桃源岛的小城,看上去过着和常人完全相同的生活—上学、工作、恋爱、结婚。但实际上,这地方是一座巨大的摄影棚,楚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通过摄像机向全世界直播,而他身边包括亲人和朋友在内的所有人,都是这场真人秀的演员。对此,楚门一无所知。
  
  为了限制楚门的生活半径,节目组煞费苦心:人为制造事故、火灾、堵车,逼着他把行程纳入导演的可控范围;通过亲人和朋友的劝阻,打消他一切有关“走出去”的念头;编造父亲溺水身亡的故事,让他从内心深处产生对水的恐惧,不敢向外迈出一步。于是,楚门就在这个小小的摄影棚里,生活了30年。
  
  这像极了一个寓言。生活中或许没有一个名叫克里斯多夫的“幕后黑手”,但又确实存在一些东西,始终限制着我们向外的脚步。
  
  最大的一个绊脚石就是工作。8小时工作制虽然理论上只是占了24个小时的三分之一,但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上班这件事约等于生活的100%—手机随时可能响起来,上司的任何一点小要求都足以让你计划中的一场电影泡汤;面对客户,你的日程要始终围绕着别人,永远一副“你随意,我奉陪”的架势;出差就像流放,动辄一两个月,个别人还会被搞得妻离子散,或者压根儿不敢谈恋爱。
  
  就算是真能闲下来,你关注更多的还是本领域的新闻,接触最频繁的也是同事,谈论得最起劲儿的依然是行业内的那点儿八卦,甚至和家人相处,没准儿用的也是入职培训时学会的那套沟通技巧。
  
  看到没有,这时候我们的生活被工作胁迫,它无可争议地成了圆心。
  
  更要命的是,即便是坚持“以工作为中心”,我们依然走不了太远。
  
  你我都是和楚门一样的吧:每天早上出门上班,挤公交挤地铁,在固定的路边摊买早点,进公司刷卡、泡茶、开电脑,浏览固定的网站,按照早已经熟悉了的方式处理工作。接下来,和固定的同事共进午餐,下午继续,直到下班回家。
  
  这就是所谓的舒适区。我们干任何事情,总想找到一些规律,之后就不用去思考去尝试去冒险,只要按照步骤一步一步地做下来就行了。
  
  经验这东西很奇怪,越是擅长总结,就越容易被束缚住手脚。当你还是个青涩新人的时候,没准儿还渴望着“不走寻常路”,时不时地冒出些奇思妙想;可一旦成为熟手,就极容易陷在几个固定的模式和套路中,却不自知。
  
  这时候,经验就成了我们的半径,在有限的覆盖范围之内屡试不爽,超出部分则自动放弃,或者视而不见。
  
  日复一日,似乎没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也根本意识不到自己正在一个极为窘迫的地方原地打转。
  
  直到有一天,一个女孩告诉楚门,他的世界之外还有个叫斐济的地方。她帮助楚门看到了自己的边界,并鼓励他勇敢走出去。
  
  套用到当代职场,这女孩算得上是个伯乐了—她永远带着欣赏的眼光,指给你视野之外的新的可能性,并且告诉你,只要努力还会做得更好。
  
  楚门最终果然走出了摄影棚,探索更大更广阔的世界去了。外面可能有疾风骤雨,可能充满竞争,可能再不会那么安逸,但是,他还是头也不回地走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0:45:43 | 查看全部
花园像吊床一样接住星星时间:2014-09-22 作者:未详 点击:75次   出于对巴乌斯托夫斯基的喜爱和信任,我买了他这一套六卷本的《一生的故事》。
  
  这是巴乌斯托夫斯基的自传。其中有这样的一段,写他童年时和流浪乐师的贫穷女儿丽莎之间的友情,写得真是令人感动。
  
  他常常到流浪乐师的住处,找丽莎一起玩。当警察驱赶走流浪乐师和他女儿的前一晚,他们请他吃了一顿晚饭,只有寒酸的黑面包、烤番茄和几块不干净的硬糖。他很晚才告辞,丽莎一直把他送到他家门口,分手时塞给他一块粉红纸包,里面包着的就是那黏糊糊不干净的硬糖,然后很快跑下了楼梯。“我好久下不了决心去拉门铃,害怕因为回来得太晚而挨骂。”孩子之间纯真的友情,被他写得多么温馨而曼妙,纯净而透明。
  
  巴乌斯托夫斯基极其注重景色的描写,他以为那是俄罗斯这块土地给予他的财富。他善于运用它来抒发感情。不是我们所说的那种惯常的写景来衬托心情,而是融化在他全部的情感和文字当中,成为他这部自传的无法剔除的重要内容和角色之一。
  
  我喜欢巴乌斯托夫斯基这样的文笔。
  
  他写他在树林里看星星:“夜里树梢仿佛消失在空中,如果起了风,星星宛如萤火虫在树枝间飞来飞去。”他把星星写得富于灵性。
  
  他写他在外祖母家看花:“那时候我好像觉得花就是活生生的人。木犀草是一位穿着打了补丁的灰衣服的穷姑娘,只有奇妙的香味暴露了他童话般的出身。”“三色堇好像在开假面舞会,是一些穿着色彩缤纷的舞衣的舞女—一会儿穿蓝的,一会儿穿淡紫色的,一会儿又穿黄色的衣服。”他把花写成了美妙的童话。
  
  在写上述的那个流浪乐师的女儿丽莎和他分手的时候,他写了这样一大段夜晚景色:“高空中第一颗星星亮起来了。秋天的华丽的花园默默地等待着夜晚,他们知道,星星是一定会落到地上,花园将用自己像吊床一样的浓密的叶丛接住这些星星,然后再那样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放在地上,城里谁也不会因此惊醒,甚至都不会知道这样的事情。”
  
  他不是渲染男女的离情别绪,而是用这样美丽的如诗如画的景色,将一对孩子的分别写得如诗如画。在他的这部浩浩六卷的长篇自传中,他都没有渲染那些东西,或致力描写离奇怪异的东西,而是写那些美的东西。他不愿意把自己的笔弄脏,因为他知道笔弄脏了,所写的东西就都脏了。
  
  原来自传或传记也可以这样来写。而不仅仅是市面上流行的名人或明星的隐私的露点、隐情的咀嚼、亲情的煽情,或小题大做的浓妆艳抹,或些许小事水发海带一样的膨胀,或过五关斩六将的表扬和自我表扬,然后,配以挑选和剪裁过后容光焕发却矫揉造作的个人照片……
  
  当然,那样的写法,也许广有读者,但书的写法和读法是需要一点品位的,这种品位,需要培养,而这样的培养,需要如巴乌斯托夫斯基一样从童年开始才行。童年的底色,需要多方面的营养,文学是必不可少的一种。
  
  我们现在忽略了文学对于童年底色的作用,以为文学就是花花绿绿的报刊或网上的笑话和段子,或者把文学仅仅和考试的作文联系起来,以为从小写作文就可以说谎,等同于文学的瞎编。童年的底色,关乎人整个一生的成长和成熟。否则,我们只会认识周迅,而不认识鲁迅,我们只会吃点心、买铂金,而不会结识冰心和巴金。我们便也只会从家具城买回席梦思软床,以肉体在上面抒情,而怎么也不会想出把花园做成一张吊床,去接住那些从夜空中掉下来的星星。过于现实的我们,大概再也不会相信从夜空中能够掉下来星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0:46:02 | 查看全部
空谷足音时间:2014-09-22 作者:未详 点击:104次   友人,假若今夜我去访你,必定是要晚些时候的。当我结束一天的琐屑,拂净衣履上的尘埃,再携上一卷书,关上我的屋门时,夕阳已经消隐在群山的背后,一颗星在紫色的天际闪着淡薄的微光。我回转身来,换了一双轻巧的木底鞋子,今晚我将摒弃所有的车马,漫步去山间寻你。我的友人,请容我晚些时候轻扣你的门扉。
  
  四合的暮色中,我踏上了那条山间小路,像一个渺小的孩子投进群山的怀抱。石径两旁的落叶层层叠叠,冬日的枯藤恋着老树的枝桠一路向天空缠绵着,又把相邻的树联结在一起,有一两只松鼠飞快地跳跃。归鸟的晚唱已和天光一起渐渐弱去,我仍缓缓地走着,心中安谧恬然,并不担心黑夜会令我迷失方向,因为我看到林梢的那头,山月已经升起。
  
  友人,我已然走在这山路上了,在这个月色清冷的冬夜,我携一卷书和一朵思念独自踽踽而来,多少次想象过的场景,如今我终于置身其中了。月下的山林,有些清癯,又有些沉郁,那是些密密的松影,给卸妆的树木织成一件墨色的斗篷,似要抵挡冬夜的寒凉。松针间筛落一地细碎的月影,微微摇曳着,仿佛怕被我的脚步踏得更碎而躲闪。我走到开阔处,清光似水泻满一身,不由得停住脚步。我的友人,请容我在这月光下流连片刻,晚些时候轻扣你的门扉。
  
  夜的山林,幽深而又沉静,偶尔有宿鸟的一两声低咽,梦呓般的遥远而又迟疑,仿佛落花悠悠地坠入闲潭,水面只掠过微微的涟漪,这啼声在空谷里还没来得及荡起回音便溶入了月色,杳然无迹,而后,四面又归于寂静。我仰头独对一轮明月,清冷的夜气中竟觉着一丝旷古的苍凉,在这个无风的夜晚,和千万年前一样,山中草木凋零,落叶萧疏。
  
  友人,此刻你在做什么?复又踏上行途的我在自己橐橐的足音里又想起了你,是和我一样徘徊月下还是在窗前细读那些清言札记?在那些山风凄厉,寒雨霏霏的夜晚,幽隐深山的你是否也会感到一丝冷寂,从而怀念起俗世的温暖烟火?有些夜雪初停的日子,琉璃世界纤尘不染,独对山间清景负手行吟的你是否也略觉美中不足,盼望能有白衣人载酒而来,盈杯把盏相对陶然?而这个呵气成霜的月夜,我却只携了一卷散淡文章和一襟迷离月色缓缓行来,晚些时候就要轻扣你的门扉。
  
  山路时而崎岖时而平坦,月光下不知走了多久,终于看到你远庐的影子在前面的山腰,要到达那里我还得登上一段高处的石径,许是太久未攀岩拾级,竟觉得有些累了,我缓下步履想歇息片刻时,忽有一缕暗香浮起,却又游离着,似有又似无,循香一路寻来,果然在不远处看到了一树寒梅,在荒寂无人的崖壁上幽幽吐着沁香。我又停伫在那里许久,吐纳间沁入了许多清气,心底都澄澈起来。山间竟是有这般妙处的,难怪你舍弃红尘独自幽居而不思归路。
  
  友人,我想攀折一枝梅花,让这缕香气笼在袖底,沾染一丝山林的气息,好遮掩我这些年来一身的风尘,然后把它插在你案头的瓶中,霜天月夜伴你苦读。但是最终我却迟疑了,山中的你独享清风明月,这梅花,甚至这远僻的空山都是你的财富,我又如何把这原本属于你的东西再次呈献给你呢?况且,你的窗前纵使蕉叶凋落,又焉知没有梅影横斜呢?友人,今夜的月色如此清幽,快燃起你的红泥小火炉,把茶水煮沸吧,打开你的轩窗,月光下我的脚步渐走渐近。我幽栖的友人,听到了吗?此刻我在轻扣你的门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0:46:18 | 查看全部
偶遇时间:2014-09-22 作者:未详 点击:206次   小城有家卖饰品的小店,店名起得极有意思,叫“偶遇”。小店开在一条古旧的街道上。店里卖的都是小饰品:精美的钥匙扣,拙朴的香水瓶,会唱歌的玻璃小人儿,五颜六色的发圈……每一样,都是精致小巧的。一间再普通不过的小屋,被装点得像童话。让人颇感意外的是,店主是个六十开外的老妇人,穿大红的衫,戴贝壳串成的手链,笑容灿烂,举手投足间自有一番风情。年轻时,她迷恋小饰物,一直没有机会开这样的店,退休了,她重拾旧梦,天天守着一堆“宝贝”,把日子过得如花似玉。
  
  那条街道我不常去,自然不知道这间“偶遇”。那天突然撞见,欢喜莫名。这样的相遇,不特意,不约定,带来的惊喜,像晶莹的雪粒,落在心上,一颗一颗,都是透亮的湿润和清凉。后来的一些天,我脑子里不时会蹦出那家小店来,一屋的小饰品,叮叮当当,叮叮当当,与老妇人的风情,竟十分的般配。我不由得微笑,岁月里,我们总会渐渐老去,梦想却不会。
  
  也是这样的偶遇,在武汉。当地文友拉我去逛光谷步行街,她说那里的灯光美得让人惊心。天桥之上,我却被一朵一朵怒放的玫瑰花牵住了脚步。确切地说,那不是花,那是一堆橡皮泥。可它分明又是花,在灯光的映衬下,瓣瓣舒展,鲜艳欲滴。
  
  捏橡皮泥的是个矮个子男人,眼睛细小,皮肤黝黑,满脸沧桑。沧桑中,却有种淡定的平和。他在眨眼之间,把一小坨橡皮泥捏成一朵盛开的玫瑰。我蹲下去,看他捏。他十指扭曲,严重残疾,却灵活。手像被施了魔法似的,在橡皮泥上轻轻一按,一瓣花开了,再轻轻一按,一朵花开了。
  
  我挑起一朵,紫色,典雅大方,想买。他说,这个不卖,人家预订好了的,你要买,我再给你捏。我惊讶了,我说,你可以重捏一个给预订的人啊。他却坚持不卖,说他答应过给人家留着的,就一定得留着。一会儿之后,他给我捏出另一朵来,洒上荧光粉。他关照,你回去对着灯光照上十来分钟,它会发光的。
  
  从武汉回来,我别的东西没带,只带了那朵花回来。看见它,我总要想一想花后的那个人,生活对他或许有诸多不公,他却能够做到心境澄澈,不急不躁,让花常开不败。
  
  还是这样的偶遇,在云南。夜晚的广场上,一群人围着篝火在跳舞。不断有人加入进去,天南地北,并不熟识。不关紧的,笑容是一样的,快乐是一样的,心灵因一团篝火,在瞬间洞开。我站在圈外看,有人跟我招手,来呀,一起来跳啊。我笑着摇摇头。手突然被一陌生女子牵了,她不由分说把我牵进欢乐的人群中。灯光暗影里,她脸上的笑容明明灭灭,如星星闪烁。她说,跳吧,一起跳吧,很好玩的呀。她很快踩上音乐的节奏,身体像条灵活的鱼,看得我眼热,跟在她后面跳起来。那是我平生第一次跳舞,完全不着章法,欢乐却像燃着的篝火,把人整个地点燃。曲终,转身寻她,却已不见。满场的欢声笑语,经久不散。
  
  人生还有多少这样的偶遇?在时间无垠的荒野里,我们都是跋涉的旅人,却因这偶然的相遇和眷顾,布下温暖的种子。日后,于某一时刻,不经意地想起,那些温暖的种子,早已在记忆深处,生根发芽,抽枝长叶,人生,也因此变得丰盈起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0:46:30 | 查看全部
最是温柔女儿心时间:2014-09-22 作者:未详 点击:148次   南方的冬天总是特别冷,尤其是读书的那几年。宿舍是年深日久的红砖房,背阴的那一面,墙角似乎会长出青苔。没有暖气供应,因为统一限电,电热毯和供暖器在夜里也是用不上的。
  
  冷,是真冷,难得出一次太阳,被子几乎拧得出水来。这种时候,唯一可以取暖的,大概也只有一个情意绵绵的电话了。
  
  女生宿舍的电话一向是热线,到了深夜两三点,还会有人拨进来。丹颐的电话最多。她的普通话说得又软又糯,平时不笑,脸上也会有两个浅浅的酒窝。最初听她给外地的男友打电话,都觉得新鲜,学着她讲苏州话。嘻嘻哈哈闹得凶了,丹颐就捂住话筒骂我们,纵然是骂,那声音还是像一口甜糯米。后来大家都没了兴致,倒是佩服她有毅力,每个星期都要通两次话,絮絮叨叨讲上一两个小时。时间大多选在深夜,也是为了节省长途话费。
  
  有时两个人吵架,丹颐就在这边细声地哭,在寒冷的夜里听起来,格外地惹人心烦意乱。同屋住的女生听不下去的,就故意咳两声,丹颐那边显然是捂上了被子,却也遮不住那细声细气的抽泣。丹颐有点难为情,事后会找个理由请大家吃饭。几个女生围着火锅七嘴八舌给她出主意,她听得频频点头,但是隔一阵又会听见她提高声线和男友争执,我惊异苏州话也可以说得炮似连珠。
  
  大三的时候,丹颐和那男生终究是分开了。分手前两人打了无数电话,那时正是年末,丹颐的深夜电话夹杂在大大小小的考试中间,真是给众人造成不小的困扰。
  
  平安夜的前一天,气温陡降,竟然下了雪。晚上十二点多,各自都睡下了,忽然电话响了,是丹颐的。有人从梦中惊醒,有人本来就失眠,还有在背书的。这下都发出声音,咳嗽、叹气,脾气急躁的,干脆就嘀咕起来。
  
  丹颐说了两句,忽然小声对我们说:对不起……是我妈妈的电话。屋子里一下安静了。没人咳嗽,没人叹气,没人说话,也没人翻书,甚至连呼吸声都隐去了,仿佛所有人在侧耳听那个电话。那个千里之外的母亲打来的电话。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听见电话那头有非常和缓的妇人的声音,唤着,囡囡,囡囡。这边是丹颐用家乡话在回答,大概是说,不,不冷,被子很厚,很暖和。没有下雪,天气预报弄错了。宿舍里有取暖器,我不冷,一点儿也不。
  
  我从窗子望出去,外面的地上白皑皑一片,耳边听着丹颐那小女儿的谎言,只觉得这天地间有什么东西,正将我们温柔地包裹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