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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2 13:58:53 | 查看全部
地球难民的第一课时间:2014-08-15 作者:未详 点击:64次   一艘逃离地球的飞船终于降落在y星球。第二天早上,奥巴斯教授站在y星球一所学院的门外,迎接这些来自遥远他乡的难民。他已编写了教材,准备对他(它)们进行y星球社会制度和生态生活环璄知识的培训。教授认为这是最重要的课程。时间不长,这些地球难民便列队到来。虽然事先已经对他(它)们有所了解,但面前所发生的情况还是令人惊异:
  
  大象走在队伍的前面,它对跟在身旁的蚂蚁说:“别推我!”
  
  紧接着杜鹃对游在下面的鲤鱼喊:“千万不要摔下来砸着我!”
  
  后边,鹿不断地埋怨蜗牛:“你能跑得慢点吗?”
  
  青蛙对身后的蜻蜓说:“注意学我的飞行动作。”
  
  狼点头哈腰地向兔子索要胡萝卜。
  
  狗把肚皮贴在地面,像蛇一样蜿蜒爬行。
  
  应该沐浴阳光、吮吸雨露的花说:“我要吃烧烤牛肉和酱肘子!”
  
  应该在蓝天翱翔的雄鹰喊道:“我要在地下钻土掏洞!”
  
  应该是精神之子的人高叫:“我完全是物质的!只有财富和金钱能满足我!”
  
  瞬间,奥巴斯教授就知道地球毁灭的真正原因了。他发现y星球社会制度和生态生活环璄知识的培训,对于地球难民来说,并非首要问题,另一课程必须马上进行。
  
  这些地球难民全部在教室中坐好后,奥巴斯教授大声说道:“下面我们开始学习你们到达y星球的第一门课程。这是非常重要的一门课程。它的题目叫作——”转身,他在黑板上写了一行字:
  
  必须认清自己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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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2 13:59:10 | 查看全部
柯达公司申请破产时间:2014-08-15 作者:未详 点击:132次   去年的奥斯卡奖,我去了现场,在红地毯上走了一圈。让我很伤感的是,那么多年以来在那儿颁奖的、美丽的柯达剧院改名了,叫“好莱坞高地中心”(HollywoodandHighlandCenter)。因为那个剧院就在两条街的交叉口,一条街叫作好莱坞大道,一条街叫作高地街(HighlandStreet),所以它就叫两条街的名字,实际上就是一个坐标名。
  
  柯达好惨啊,当时我心里很难过。这一百年来电影胶片当然柯达是最好的,不光是电影,千家万户的相机里的柯达胶片,每一个镜框里的、桌子玻璃板下面压着的、相册里的相片,实际上是记录了人类一百年的悲欢离合,记录了人类所有的光荣与梦想,记录了人类所有的伤感。伟大的柯达胶片就这么破产了。因为它破产了,以后没有钱再去冠名这个剧院,这个剧院从此就改名叫“好莱坞高地中心”。
  
  柯达胶片实际上是横跨了两种艺术。大家知道艺术里,建筑、雕塑、绘画,这些叫空间艺术,凝固在万分之一秒中;音乐、舞蹈、诗,包括电影,这些叫时间艺术,靠时间的流逝、靠节奏展示艺术。柯达胶片同时做了两件事。因为它的摄影作品,实际上就是空间艺术,凝固于万分之一秒的瞬间。它相当于建筑、雕塑、绘画类艺术,但是电影作品又是时间艺术,因为它是靠时间的流逝,靠节奏,所以柯达胶片同时支持了时间和空间两种艺术形式,人类一百年来最伟大的艺术。
  
  而且由于它是那么逼近人生,是那么看得清楚人,它实际上是所有的艺术门类里的最低门槛。它不像音乐要从小练,舞蹈要从小学劈叉,画画要从小素描,写诗也要从小练。它是每个人拿起机器,拿起镜头,都可以看这个世界。所以,我觉得柯达公司是一家伟大的公司,也代表了曾经最辉煌的美国。
  
  美国的大公司越来越少,尤其传统的大公司,一个一个倒掉,先是钢铁企业倒掉了,然后是造船企业倒下了,最后连柯达这样的公司,居然也能倒闭。整个数码照相行业,全部被日本抢了阵地。你虽然在前面的历史中起步早,世界上无数最伟大的发明是你的,电灯泡是你发明的,电视机也是你发明的,但是大家看看电灯泡是什么牌子的?电视机是什么牌子的?还有美国的牌子吗?最终今天拿起的相机,拿起的摄像机,包括现在正在拍我的,都是日本的。日本作为后起之秀紧紧追赶,美国在科技面前稍微一个踉跄,马上就会被日本撂倒,后面随之而来的佳能也好、尼康也好、索尼也好,都是日本的牌子。可笑的是,数码摄影摄像还是柯达发明的。
  
  柯达自己发明的东西,埋葬了自己。就是因为美国过去大型的资本垄断企业,都有一种延迟使用新技术的欲望,就包括你到美国去看,美国人用DVD比中国晚了十多年。他们垄断了市场以后,就不想用新技术。他们想继续垄断整个市场,想慢慢来。但是你一慢慢来就像苹果一样,苹果可能已经研究到iPhone12了,但是它就不给你一步到位,一定要慢慢地5啊、5S啊、6啊,但是三星不管你,三星是各种新技术都一起上,苹果有点晕。
  
  美国在技术上当然属最前沿的,因为它的军事技术最发达,军事技术直接促使民用技术走在最前沿。但是在商用化的过程中,却不把最好的技术都拿出来给消费者分享,以垄断者的那种态度,藏着掖着新技术,就愿意用这个古老的东西,把这个钱挣够了再来。这一系列的失误,导致了美国的这些庞然大物一个一个倒下。
  
  今天,美国又转向互联网,至少到现在谷歌是美国的,日本还没有做到在这方面的追赶。但是在科技领域,实际就是一天的差距,不像过去搞工业的时候。在新科技的领域,一天就撂倒你,所以柯达是一个惨重的教训,也是我们心里永远的痛。因为我是一个老派的人,我非常喜欢拍电影的时候听到胶片在转动,不光是我,每一个导演都是。每个导演最后一次用柯达的胶片拍电影,都怀着一种神圣的态度。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大家都怀着这种情感,这是我的饭碗,你养活了我,你记录了我所有的情怀。大家都怀着崇敬的心情,告别这个转动的胶片。胶片转动是有声音的,那个声音非常好听。
  
  我们唱片公司后来改成音乐公司,我说为什么要改,他们说唱片没有人听,没人会唱,没有人买。我怀着特别难过的心情,看到柯达胶片没了,看到唱片公司改名叫音乐公司,我一直觉得唱片公司改名叫音乐公司,变得单调,不是在经营一种庄严的、光荣的、神圣的艺术。但是没办法,在科技面前,每一个人,不管你是多老派的艺术家,都要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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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2 13:59:32 | 查看全部
后出手者为何总是会赢时间:2014-08-15 作者:未详 点击:184次   我的少年时代是在录像厅里看武侠电影度过的。那些无比狗血的剧情,在当时我却看得津津有味。假如今天再看,我一定会大笑,比如大侠接最后一支镖一定是用嘴;如果出现了女侠,那么一定有一个男侠暗中保护;倘若两个重要角色决斗,后拔剑的那位一定会赢。
  
  关于最后一点,我后来发现西部牛仔电影也是这个套路。在酒馆门口,好人和坏人开始决斗,这个时候,一定是坏蛋先拔出了枪,只听一声枪响,两个人都屹立不动,酒馆里的人伸长了脖子,忽然,“扑通”一声,坏人倒在了地上。
  
  当男主角轻松地吹着枪口上的轻烟时,我开始考虑这么晚回家,如何找个理由躲过老爸一顿打。而有些人则不一样,他们要问一个为什么。
  
  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尼尔斯·玻尔就曾经安排过一个模拟决斗,来测试这种电影情节的合理性。玻尔的同事乔治·伽莫夫扮演了先出招的反派角色,在一系列的模拟决斗中,后出招的玻尔每一次都赢了。这位物理学家的结论是:大脑对危险做出回应的速度比执行一个有意的动机更快。
  
  英国布里斯托尔大学的心理学家安德鲁·威尔士曼在2010年也研究了这个决斗问题,他想揭示大脑对危险做出回应的方式。他的团队在实验室组织了模拟的“枪战”,两人一组的志愿者在计算机前展开“决斗”。他们发现,后出手的志愿者平均花费的时间比前者少9%。威尔士曼推测,在立即回应至关重要而且值得担当错误风险的情况下,这种快速的、有点不太准确的反应系统可能可以帮助人类处置危险。“大脑拥有一个比基于决策系统快一点的反应系统是合情合理的。”威尔士曼说。
  
  “后出手制胜这种现象也普遍存在于商业领域中。”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教授阿维纳什·迪克西特说,“跟在别人后面采取行动有两种好处,一种是看出别人的策略,你立即模仿,比如宝洁作为尿布行业的老大,当金佰利发明了可再贴尿布粘合带,他们立刻模仿,保持了行业统治地位。”
  
  另一种是再等等,直到这个策略被证明成功或者失败再说。在商界,等得越久越有利,这是因为商界和体育比赛不同,这里的竞争者通常不会出现赢家通吃的局面。结果是只有市场上的领头羊们对新生企业选择的航向同样充满信心时,他们才会跟随这些企业的步伐。
  
  话说回来,当年那些编剧可没想这么多,不过他们这么编排其实也是一种后发制人的跟随策略——前面的狗血剧情也是这么编的,票房似乎还不错嘛。
  
  20世纪80年代的“侠士们”在大街上被人追杀,尽管有很多事要做,但他们知道,弄翻两旁的小摊是最重要的,因为前人也是这么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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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2 13:59:44 | 查看全部
文人会武术,谁也挡不住时间:2014-08-15 作者:未详 点击:200次   郭德纲说,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其实,不光是流氓,就是文人会了武术,也能所向无敌。
  
  从圣贤先师孔子说起吧,据说孔老夫子玉树临风,按《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身高相当于现在的1。9米。这样的“高人”当然不是文弱书生,庄周说孔子“力能叩关”,《吕氏春秋·慎大》说:“孔子之劲,举国门之关,而不肯以力闻。”也就是说,孔子是个猛男,但是猛男不以力服人,讲究以德服人,绝对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
  
  到了后来,文人会武术的就更多了。祖逖闻鸡起舞,跳的肯定不是老太太们喜闻乐见的广场舞,手中的宝剑即便不能手刃数人,吓吓人想来还是够的。班超投笔从戎,即便是刚借了几把刷子,也得首先自个儿有一把刷子,不然也不敢去啊。
  
  历史上真正有记载会武术的文人是南宋的辛弃疾,这位帅哥不仅是个文艺青年,还是一个彪悍的武术青年。
  
  据《宋史》记载,绍兴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金主完颜亮迁都燕京,中原豪杰并起。辛弃疾带两千余人投耿京麾下,任掌书记。同去的有一个和尚义端,后来义端窃了帅印逃跑了,耿京大怒。辛弃疾带上一支小分队,星夜兼程抓住了义端,手起刀落,斩其首归报,耿京才知道这小子不光会写诗,杀人也是一把好手。
  
  这还不是最彪悍的。绍兴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辛弃疾奉耿京令归宋,拿到节度使大印回来报喜时,却得知部将张安国、邵进已经把老大杀了,并归降了金朝。辛弃疾大怒,当即带领50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深入敌营,干脆利索地将正与金将酣饮的张安国斩首。
  
  于万军中取人首级,这是什么水平?有好事者研究说,放在金庸的小说人物中,就算赶不上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辛弃疾至少也是和令狐冲、郭靖一个级别的顶尖高手了。
  
  民国时候,爱好武术的文化人就更多了。章太炎与梁启超两大高手曾经于时务报馆展开“华山论剑”,此事在章太炎《自订年谱》中亦有记载,但是未记战果如何。
  
  最牛的据说是刘文典教授。1927年,因所在的安徽大学闹学潮,刘被蒋介石叫去训话,两人一语不合,拳脚相向。蒋介石打了刘文典两记耳光,刘教授怒了,当即使出家传绝学“刘家无影脚”还之,踢在蒋介石肚子上,被侍卫押走关了七天,后由蔡元培等人求情才获释放。
  
  革命党人内部也有打架的,陈独秀年轻时就曾经与革命党人吴樾扭打作一团,末了,两人累了,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吴问:“舍身一拼与艰难缔造,孰易?”陈答:“自是前者易后者难。”吴对曰:“然则,我为易,留其难以待君。”遂作易水之别,吴樾独自一人去刺杀“清五大臣”,在行刺中当场殒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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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2 13:59:58 | 查看全部
美国公司里的酷工作时间:2014-08-15 作者:未详 点击:73次   美国大企业里有CEO、会计师、律师这些常规岗位,也有运送鲨鱼、研发冰激凌新口味、天天跟蜥蜴和蜘蛛打交道的职位。羡慕死了?快看看你能在哪家美国公司里找到这样的职位。
  
  UPS公司:装卸长
  
  布兰德·马修斯是UPS航空公司的国际邮务运营经理,曾是UPS公司装卸长的他几乎什么都运过。最不同寻常的运货要求是,佐治亚州水族馆要求在两年半时间里把4条白鲸和6条鲸鲨运到水族馆。
  
  马修斯说:“当时没人知道该怎么运这些大家伙,它们可不是塑料袋里的小金鱼。”结果,马修斯坐着飞机一路护送这些大家伙到亚特兰大,再把它们装上卡车,在警察的护送下到达水族馆。
  
  3M公司:仿生学高级研发工程师
  
  当瓦萨·萨尼博士告诉妈妈自己的博士论文主要研究蜘蛛和壁虎时,妈妈吓坏了。
  
  壁虎可以单腿支撑相当于体重100倍到1000倍的东西,能附着在又湿又脏的物体表面。萨尼要从它们身上获得启发,研究有实际用途的产品,这就是仿生学研究。
  
  生产便利贴的3M公司在萨尼攻读博士学位时聘用了他,当时他正在研究蜘蛛网。现在,他用自己的研究成果制造用于牙齿矫正术、皮肤和伤口护理、悬挂液晶电视和画框等物体的黏合剂。
  
  哈雷摩托博物馆:摩托车收藏专员
  
  比尔·罗登卡尔拥有8辆珍品哈雷摩托,曾骑着1914年产的哈雷横穿美国。当他看到杂志上有哈雷博物馆招聘摩托收藏专员的广告时,他对妻子说,这就是他命中注定必须从事的工作。然后他抛下了和父亲、兄弟共同经营的道奇汽车经销生意。
  
  现在,他管理着近500辆摩托车藏品。这些车中绝大多数是全新的,也有些是有故事的,比如猫王的摩托、电影《终结者2》中的哈雷、曾在影片《美国队长》中出镜的哈雷。
  
  美国西南航空公司:“老爸老妈”团队
  
  这5位自称美国西南航空公司“老爸老妈”的员工,负责为同事们举办庆祝或纪念活动。去年,这个精干的团队寄出了4646封吊唁信,以及25000多份贺卡、礼物和与结婚、生子、生病、受伤有关的慰问信。他们没有明确的工作指南,要做什么全靠自己的判断。
  
  比如,有员工要在感恩节前后接受手术时,这个团队就会送上感恩节晚餐。
  
  这份工作会给人的心理带来很大的负担,也能带来很大的满足感。
  
  GameStop公司:游戏研发团队工程师
  
  阿希姆·纳克维从小就是个游戏迷。这位工程师喜欢开玩笑说,他是靠打游戏谋生的。5年前,纳克维从摩托罗拉公司跳槽到GameStop公司。他说:“知道我有这个工作机会时,我的孩子们比我还兴奋。”
  
  他和他的团队为修理游戏机的常见问题提供解决方案。这些游戏机都是顾客在GameStop店里折价换购留下的。为了确保解决方案管用,他们要打上千个小时的游戏,然后才把修理指南交给公司的技术人员。这份工作的另一个好处是:纳克维能很早就接触到新推出的游戏机,还能开发游戏手柄这样的产品。
  
  克罗格公司:冰激凌研发科学家
  
  国茶拿到食品科学和技术学位时有4个行业的工作机会:海产品行业、家禽业、营养饮料和冰激凌业。现在他供职于连锁超市巨头克罗格公司,该公司共有16个乳品厂和两个冰激凌厂。
  
  国茶的工作是,设法让营销团队梦想中的冰激凌口味成为现实。他的劳动成果会在克罗格超市中独家售卖。
  
  今年,他开发了越橘味的冰激凌。在美国,这种水果不多,所以难度特别大。他研发的菠萝椰肉酸奶很快就要上市了。
  
  很显然,这份工作最让人开心的一点就是,每天都得吃冰激凌。
  
  美泰公司:化学和电子实验室高级经理
  
  杰森·克洛斯科瑞提本来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学习流行病学,后来他意识到,这个专业能满足他对数据和科学的热爱,却无法发掘他与生俱来的创造力。他说:“意识到我未来的职业没什么创造性时,我被吓坏了。”1998年他离开学校,被一个高中同学招入美泰公司。
  
  在实验室里,克洛斯科瑞提和他的团队研制出各种神奇的东西,比如芭比数码指甲打印机用的化妆品级的墨水,这台打印机能在指甲上打印照片。近期上市的产品之一是风火轮车模制造机,它能让孩子们把熔化的蜡注入车身模具,自己制造模型。它通过了一位严苛的批评家——克洛斯科瑞提的外甥——的考验。
  
  星巴克公司:全球农艺总监
  
  卡洛斯·马里奥·罗德里格斯就是那个确保你每天清早喝到的咖啡不变味儿的家伙。
  
  2004年,他一进星巴克公司就提出,要开设星巴克自己的农场。去年5月,他终于梦想成真——星巴克在他的家乡哥斯达黎加买下了一个农场。
  
  在这个农场里,他和团队正在开发50种全新的咖啡豆,它们能抵御咖啡锈病的侵蚀。星巴克公司会把成功培育出来的树种免费送给咖啡种植者。
  
  罗德里格斯出生在一个一直种植咖啡和甘蔗的家庭,现在他和农民们合作,帮他们生产品质更高的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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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2 14:11:41 | 查看全部
史上最牛的考试高手时间:2014-08-15 作者:未详 点击:198次   高考来临,考试牛人们重现江湖。中国可是考试大国,此时此刻,缅怀一下历朝历代的“学霸”们,豪气顿生。
  
  史上最牛考试高手大学霸是谁?传说是苏轼、苏辙兄弟。《师友谈记》里写这哥儿俩一起去参加考试,当时的首辅韩琦知道后,对在座的诸位客人说了一句话:“二苏在此,还有那么多人敢参加考试啊?怎么回事?”此语传出,据说那次的考生“去者十八九矣”。散了吧,大学霸来了,大家别考了。
  
  当时的考试定在农历八月,不巧,快考试了,苏辙病了。韩琦知道后直接找皇帝:“今年来参考的人,就属苏轼、苏辙最有名望,可是苏辙生病了呀。如果这哥儿俩有一个不能参加考试,就有负众望,不如改期?”
  
  皇帝居然同意了。
  
  于是,考试向后延期20天,改成了九月,而且以后就永远定在九月份了。这算是因学霸而起的考试改革吧?
  
  这些段子是不是真的?书里还特别注明了消息来源:“东坡云”、“又云”。学霸自己说的,可见是第一手材料。
  
  学霸这么受照顾,考试成绩真的好吗?关于这次考试,有不少传说,比如有人说第六题苏东坡不知道出处,看见旁边苏辙敲了敲笔管,恍然大悟是出自《管子》。为此,《四朝闻见录》的作者叶绍翁特别做了辟谣:那次考试的第六题“形式莫如德”,和《管子》一点关系都没有。不过苏轼确实答错了,他认为是出自《诸侯王表》;而苏辙答对了,出自《吴起传》。
  
  北宋的另一位学霸叫李觏。这位李学霸饱读诗书,只一本书没看——《孟子》,他不喜欢这本书,看不下去。考试的时候,果真有道题,他想不起来路了,于是说:“本人无书不读,就不爱看《孟子》,这道题我不知道,那一定出自《孟子》。”
  
  猜出来了倒是答题啊,李学霸气性大,“拂袖而出”,不考了,留下了一个“人皆服其博”的名声。
  
  李学霸此招不可取。这是干吗啊?用个人前途对抗整个考试制度吗?科举考试考考《孟子》,又有什么不可以?不喜欢就不答卷,太不合适。
  
  真的学霸,应敢于直面变幻的社会,应敢于敲击惨淡的人生。
  
  明清交接之际,战乱频仍。《燕居续语》中讲到一个王玉殿,这人在崇祯年间考中了武解元,正准备参加会试呢,明朝没了。可他没有放弃,在顺治年间考中了会试第一,接着又拿下了殿试第一,玩了一个跨朝代的“连中三元”。之后去福建任职,与郑成功作战,先后升调陕西都督同知、天津总兵,退休后90岁去世。这位武状元,可算考试牛人。
  
  还有一位,黄冈人刘鹏,生于清朝后期。《世载堂杂忆》说他年少能文,就是考不过乡试。后来太平军打下武昌,开科取士,他小宇宙爆发了,一举拿下举人。再后来,世事变迁,太平军败亡,刘鹏的文凭不管事了,但他一直考心未泯。到了光绪十六年(公元1890年),张之洞开办两湖书院,那时已经70岁的刘鹏还去报名读书,第二年,竟然又拿下了清朝的举人。这一下他出名了,人送绰号“真伪双料举人”。这也是考试牛人的一种,一辈子就奔考试去了。
  
  就算是学霸、牛人,考试时也有一怕,就是怕外界干扰。所以每年高考期间,都要严禁工地夜间施工,严禁学校周边产生噪声,让考生好好复习、休息。以前也一样,考生都要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备考。这时候故事就来了——有两位学霸,一个叫孙毓汶,一个叫翁同龢,两人同在咸丰六年(公元1856年)考中进士,接下来就要殿试争状元了。他们两家是世交,实力也不相上下,外界都认为,当科状元要在他们之中产生。
  
  翁家离皇宫稍远,按例在考试头天晚上,要进城租个住处。恰巧孙家离皇宫近,就请翁同龢来家吃晚饭。翁同龢也没多想,吃就吃嘛,结果一顿饭吃个没完,那头孙毓汶早就睡了,孙家人还和翁同龢饭桌前海聊呢,翁同龢也不好意思就走。直到半夜,孙家人才说:“哎呀,明天还考试呢,赶紧回去休息吧。”
  
  翁同龢回到住处,人刚躺下,周边突然鞭炮齐鸣,而且没完没了,闹得他一晚上都失眠。第二天一早去考试,拿起笔来,头晕目眩,连题都看不下去,他心里说完了,这回要名落孙山了。可天无绝人之路,翁同龢一摸考袋,里面还有根人参。赶紧放嘴里嚼,这下才有了精神,发挥了学霸功力,答完卷子,夺下状元。
  
  所以翁同龢又有个绰号,叫作“人参状元”。
  
  考完了一放松,翁同龢这才琢磨过来,这都是孙家算计好的吧?太不仗义了。从此,翁孙两家有了芥蒂,在政治上双方也成了对手,翁同龢是帝党,孙毓汶则是慈禧的支持者。两个学霸,斗得天翻地覆。
  
  所以说,真正的学霸,不仅自己是学霸就行了,还得私心少点,至少照应一下别人,就算是竞争,最好摆在明面儿上,使绊子下黑脚,非学霸所为。
  
  古人讲究风水之说。《春渚纪闻》载,北宋浙江乌程(湖州)一带,有个余家。余家看宅子的时候,风水先生说某处风水上佳,将来一定出学霸,必夺大魁。出人意料,余家最后选择了附近一块地居住,而那处好风水的地盘,余家买下来,办起了县学。余家的想法是:“这块地风水这么好,与其惠及一家,不如惠及一郡。”瞧这觉悟多高啊。
  
  后来这个县学里出了不少学霸,有余家的儿子余君厚,还有莫俦、贾安宅,都拿了状元。只是余家父子早逝,莫、贾二人倒是风生水起,先后被宋朝重用,而且颇有文名。不过莫俦后来投金叛国,跟了张邦昌,留下了学霸污点,这是后话。
  
  余家父子没有留下过多的事迹,但有这一条就足够了。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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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2 14:11:59 | 查看全部
我要大声说话时间:2014-08-15 作者:未详 点击:182次   “不准大声说话。”“不许吹口哨。”“吃饭不许吧嗒嘴。”“要文明,懂不懂?”我经常听到这样的话,经常看到这样的提醒,尤其一些人上升到整个民族的高度,说我们中国人在国外大声说话很不文明。
  
  是的,我曾经很赞同这些观点。
  
  可是,慢慢地,我发现不是这样的。我记得小时候在田间地头干活,喊一个人过来抬玉米,必须大声喊,尤其在山上,不仅要大声还要把声音拖长了喊,这样才能传播到较远的地方,能让别人听到。当我们拾好了柴火,相约一块下山时,你必须放开喉咙,把伙伴们喊答应为止,急促的喊声在风中停留的时间过短,是不行的。你得把手做成喇叭状放在嘴边,朝着一个方向喊开去:“李——小——秀——”“黄——名——花——”就像夏天在枝头鸣叫的蝉一样,只要声音在空气中待的时间足够长,那静静的山林里回环曲折的就全是你的动静了。那些正在忙忙碌碌的伙伴在把柴火一捆一捆捆好后,就可以知道集合的时间了。怎么可能小声嘀咕呢?若有人嘟嘟囔囔,我们就说她那是在说给自己的脚尖听。
  
  大声说话,那是必须的。
  
  至于吹口哨,那是最美好的事情了。到了麦假,所有孩子都到坡里干活,正好上面一块地,下面一块地,两个孩子就可以用口哨对话,先是打着口哨喊名字,然后问口渴吗?喝水吗?全是用口哨,问明白了,就一同循着溪流,到上面找个水清的地方喝个饱,喝完水当然还可以把河里的石头翻一下,找几只小螃蟹。
  
  高兴的时候用口哨唱支歌,最经常唱的是《甜蜜的事业》,后来还有《蜗牛与黄鹂》,轻松欢快极了。
  
  最调皮的是,用口哨和女孩打招呼。口哨刚开始几声短而急促,好像说:“你好!”然后拖得很长很长,好像说:“美女,你好啊!”这时候女孩就加快脚步匆匆跑了。我呢,当然学会了口哨,也冲女孩吹,等她们回头发现是我时,每次都红着脸惊讶地问:“原来是你呀,丫头!”哈哈!
  
  至于吃饭,谁说不能吧嗒嘴的?发出声音那是对好饭菜极高的赞扬。母亲只要做了平常吃不到的菜,一定会问:“这菜香不香?”我们姐弟仨一定非常配合地咂咂嘴,摇头晃脑地说:“嗯,香!真香!”嘴吧唧吧唧地直出声。随着这声音,脖子成弓状弯曲,即使菜从嘴巴滑到肚子里了,好像香味还在肆意漫延一般。这时候,母亲一定把笑容从嘴角堆满眼角,有很多时候,我们把菜吃得一干二净,都忘了给母亲留一份,母亲却总是高高兴兴地说:“今天的菜就是香,你看看,都吃干净了。”
  
  后来,在长期的读书生涯中,我渐渐养成了安静的习惯,说笑不再肆意流淌。我渐渐注意做到笑声的克制,走路的轻盈,还有看人的脸色,调整涨落的心态。我以为自己高雅了,褪去了那层“山村皮”,换上了“城里人”的样子。可是,我错了。
  
  去年在北京待了一周,到处玩,每天坐拥挤的地铁。人群挤得要爆裂了却常常静悄悄的,没有一个大声说话的人。有一个母亲刚大声说了一句,就马上被旁边的儿子用食指竖起在嘴唇上制止住了。大家的耳朵里全是耳麦,手里全是手机,谁也不理谁。
  
  太恐怖了,我竟觉得自己身处荒原,周围根本没有人群!
  
  直到进了一个候车厅里。一个老人,一个穿着是农民模样的人,他大声地跟另一个人打招呼,那人明显是他的老乡。两个人激动地大声说话,用他们的方言,热烈而亲切。那才是人的声音啊,我的可亲可爱的首都!
  
  后来,回到老家,母亲告诉我:“说话当然要大声。那话说出来就是让人听清楚的,你像个蚊子,在嗓子眼里哼哼,谁听得见?说话大声,那叫理直气壮;低声下气那是以前做奴才的人干的事。咱吃得饱穿得暖,现在老百姓过得比过去的地主还要好,说话还能不大声?那是高兴,那是从心里淌出来的。”
  
  至于我那留学回来的同学,更是一语道破了天机:“英语发音大都是双唇音与唇齿音,只需要嘴皮动就行,不需要大声,更不费多少力气。我们的汉语可不行,要说话那就要底气足,很多发音简直是从丹田发出来,所以我们说话有‘字正腔圆’之说,有‘抑扬顿挫’之感。”
  
  哦,原来说话不大声都对不起发明汉字的老祖宗啊!
  
  我——要——大——声——说——话!让那些为之侧目的人哂笑去吧。
  
  我自豪,我是一个中国人!我自豪,我要大声说中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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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2 14:12:17 | 查看全部
普罗米修斯的手机号时间:2014-08-15 作者:未详 点击:262次   编者按:青春是葳蕤绚烂的夏花,青春是悠扬动人的欢歌。尽管时光荏苒,青春易逝,但每个人都有过不一样的流金岁月。近期,我们约请了一些知名学者、媒体人、专栏作家,撰文回忆自己的中学时代,和广大读者朋友一道分享他们的青春之歌。我们从2013年第14期开始,连续刊发,敬请大家关注。
  
  王若虚,青年作家,上海人,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第六届新概念作文比赛C组二等奖得主,毕业于上海大学。著有长篇小说《马贼》《尾巴》《限速二十》《我们居然回去了?!》,短篇小说集《在逃》。
  
  那是2001年,我高一,即便我们学校最新潮的老师,比如那个作风很“斯巴达”的英语老头,腰间也只是别着一个俗称BP机的玩意儿。
  
  那种叫作“手机”的通讯工具,这时基本还属于神话传说里的东西,而大哥大已经淡出江湖。
  
  2001年的手机,嗯,大部分的造型是电视机遥控器顶上加了一小截天线,而诺基亚简直就是个空调遥控器。即便揣个“电视遥控器”满街跑的人,也是做生意的居多,因为价格摆在那里,对更多人来说,有买手机这钱,还不如养一群鸽子,玩飞鸽传书。
  
  就是在这样的时代大背景下,我们年级出现了一个可以载入校史的人物。
  
  那时候还没有“白富美”这个称呼,但在我们看来,那姑娘若不能追授“白富美”荣誉称号,这个星球上也就没人是了。
  
  白,她外号“冰淇淋”;美,这个不用解释;富,因为她每天上下学有车接送,也是她第一个把手机带进了我们学校。
  
  全年级600多个人,人多口杂,这种敢于填补历史空白的行为很快就传了开来。尤其是这么漂亮的一个姑娘,万众瞩目,善于打扮,更善于适时炫耀,再通过广大女生携手上厕所时的口口相传,过了一星期,“冰淇淋”带手机来上学就成了全校皆知的秘密。
  
  学校老师当然也知道了这件事,但据说他们班主任只是把冰淇淋叫去办公室,问是不是把手机带来了学校。冰淇淋说:“是啊。”那老师眼珠子滴溜一转,说:“这么贵重的物品还是不要带来学校比较好,万一丢了怎么办?”冰淇淋面无惧色地回答:“这个是我父母叫我带着的,好随时联系我,监督我学习。我平时在学校不太用,就算丢了,也不会怪学校的,您放心。”那老师心想既然都说到这份上了,懒得多废话,就让她走了。毕竟当时也没有校规说学生不能把手机带到学校来,谁叫冰淇淋是前无古人呢?她的外号都该改改了,叫“普罗米修斯”——那位盗取天火到人间的哥们儿。
  
  冰淇淋这么淡定,别人可淡定不了,我同桌就是其中之一。
  
  他属于那种平时低调无比的人,交际圈甚窄。大概也就我和另外几个爱好军事杂志的男生知道他暗恋冰淇淋同学,而那时我们还没完全领悟到女人与枪炮同样致命的真理,只是时常拿级花排名的事情调侃他,因为我们年级前三的姑娘具体该如何排名,一直是我们几个“军事学家”争议不断的话题。
  
  但有一天他突然神神叨叨地跟我说:“我知道冰淇淋用什么牌子的手机了!西门子2118!”
  
  我“哦”了一声,问:“然后呢?”
  
  “好像要1500块钱,真贵!”
  
  同桌这番感叹倒是没夸张,我们念的是市重点,一年学费也就1500块钱。我表哥正上大学,他的很多同学每月都是五六百块钱生活费。至于我自己的零花钱,除去买小说、买杂志,一个月就剩50块钱用来买点零食。
  
  我听完后的第一反应就是,像我们这样的男生,这辈子想追到冰淇淋基本是不可能的,除非我们拿出高考语文考满分的劲头去研究彩票。
  
  我跟他开玩笑,说那你去买个同款情侣手机呗。
  
  他呵呵一笑:“把我卖了也买不起啊。”
  
  然后整个下午,这人都没怎么说话。过了一个周末,回学校上课,同桌做眼保健操的时候碰了碰我胳膊肘,悄声道:“跟你说件事,你别说出去啊……我买了个手机。”
  
  我差点没一下子把两根手指插到眼眶里去,好在眼保健操的音乐盖过了我的怪叫:“你逗我?!”
  
  他一脸凝重,好像下一秒钟我就会出卖他一样,但最终还是默许我一只手伸进他课桌里的书包深处,我摸到了一个类似空调遥控器的玩意儿,只是更小一点,更重一点,外沿的弧度也很奇妙。
  
  平生第一次摸手机,居然是在他的书包里。
  
  我替他紧张得一身冷汗,说:“你脑子是不是坏掉了?你……哪来的钱?”
  
  答案是,他上周末从家里偷出了父母帮他存压岁钱的那张银行卡,然后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拿到ATM机去猜密码。他父母从未想到自己儿子会这么乱来,密码就很没创意地用了他生日末尾的6位数。进去一看,存款2000块,他脑子一热,统统取出。他拿着厚厚一沓钞票愣了好久,ATM机后面排队的人不耐烦地敲玻璃门了,他才明白这次是回不了头了,索性一路走到黑。平时社会经验稀缺的他,倒知道去火车站那边的小店买手机,还用店主的身份证办了一张SIM卡。
  
  我忽然就成了全校第二个有手机的学生的同桌,那感觉就像你的席梦思下面放着核武器,你还得躺在上面睡觉。
  
  现在想想,也只有在我们那个年纪才会想出那么愚蠢、浪漫、代价高昂的创举。
  
  有了情侣机,接下来当然是要搞到普罗米修斯·冰淇淋的号码,这样我的同桌才可以出其不意地出现在她的生活当中,却又不会暴露。但整个计划里只有一个小问题:我们搞不到她的手机号。
  
  冰淇淋在本校没有男朋友,这个可以理解,不然她买手机干吗呢?难道真的是让父母督促自己?而且她在本校也没有什么闺密好友,因为转进来不过半年,性格孤傲,加上其他女生也没傻到主动贴上去给她当“陪衬”。所以全校知道她号码的人,我估计,就她自己。
  
  而我可怜的同桌,偷卡买手机已经是他出生17年以来干过的最惊天动地的大事了,耗去了他所有的胆略和鲁莽,你现在要他跑到冰淇淋跟前问:“嗨!你电话号码多少……”嗯,相比之下,我觉得叫他绕着操场裸奔20圈的成功概率更大一点。
  
  “要么……你帮我去问一下?”他试探性地求助道。
  
  我说:“我连偷银行卡的胆子都没有,怎么可能帮你出头?”
  
  他本来还想坚持一下,但最后只是发出一声叹息。
  
  那几天里,我俩每次在走廊上遇到冰淇淋,同桌就迈不开步子。冰淇淋一脸高贵不可侵犯的神情,好像上去搭个讪也是亵玩之举。她手里总会攥着那部2118,或者把2118插在牛仔裤后袋里,把美好的臀部曲线衬托得更加光芒耀眼,人机一起招摇过市。我同桌则痴情地盯着她,目光落定处,时而是纤纤玉手,时而是女孩的屁股,不知道内情的人会心想:“小子,你也太猥琐了吧。”其实他大概恨不能冲上去,一把夺过手机,狂按一阵键盘,将自己的号码存在她深深的SIM卡里。
  
  也只是恨——不能。
  
  总之,他这个新手机出师未捷,整天被窝藏在书包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需要充电时,他就花两块钱,到学校外面的小卖部里借插座用。他就生怕晚上在家父母翻他的书包,偶尔还要为此做个噩梦。
  
  在学校时,他又心痒痒,时而把它从书包深处翻出来,偷瞄一眼,好像上天会显灵,让冰淇淋的手机打过来电话一样。
  
  我们的老师不是等闲之辈,当然知道一个男生上课时盯着裤裆看准没好事,就走过去敲敲他桌板,说:“交出来。”我同桌是大糊涂、小聪明,早有两手准备。老师走下来时他早已机警地把手机往书包暗袋里一推,待老师走到跟前时,他已经把书包里的某本军事杂志或者小说、连环漫画攥在手里,再老实交出来。
  
  这么奢靡的掩护行动,导致各种闲书、杂志损失惨重,害得我们几个死党都不敢借书给他。
  
  但有一天,他犯了浑,居然在英语老头的课上膜拜手机。如前所述,老头是斯巴达风格,他一把抓出一本《舰船知识》,但并未就此罢休,说:“书包里还有几本,统统拿出来!”同桌说:“没了,就这么一本。”老头呵呵一笑,一个“黑虎掏心”去抓书包。同桌本能地去护,更暴露了心虚。
  
  一番争夺之后,手机坠地。
  
  周围的人,包括老头,看得目瞪口呆,好像掉出来的是个胎盘。
  
  更具戏剧性的是,手机坠地之后,居然震动起来,是有来电。同桌被电了一下似的,立马捡起来一看,小小的屏幕上显示着:10086。
  
  也就它会打给同桌了。
  
  那天下午,同桌被请到了教导处,一同作陪的还有冰淇淋,原因是,学校终于不想继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下去了,以后带手机到学校,都是影响学习的行为,要叫家长。
  
  我很难准确表述出来我同桌当时的感受,应该是惊惧、解脱、欣慰的三位一体。惊惧的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要被父母好好教训;解脱的是,他再也不必担心被发现;欣慰的是,他终于第一次和白富美独处一室,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超过一米。
  
  冰淇淋还是那么端庄美好,哪怕教导主任走进来时也面不改色,问:“老师,我不太明白,为什么把我找来?”
  
  教导主任哇啦哇啦说了一大堆,但我同桌一句没听进去,他只是沉浸在自己和白富美平起平坐的世界里。冰淇淋耐心听老头说完,从牛仔裤后袋摸出手机,摆在桌子上,说:“不好意思,骗了大家那么久。”然后就走出门了。
  
  教导主任活这么大年纪可能也没见过这么自说自话的姑娘,但多年的经验让他觉得哪里不对,并未第一时间去阻止,而是顺着冰淇淋那句神秘莫测的话,拿起那个带着暧昧余温的西门子2118,掂一掂,轻得像块劣质木料。
  
  是手机商店里摆柜台的样板机,就是一整块塑料而已。
  
  教导主任看看冰淇淋的背影,再看看我同桌。我同桌看完冰淇淋的背影,再看看教导主任以及主任手上的伪手机。
  
  原来他才是普罗米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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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2 14:12:34 | 查看全部
慢慢实现的三个愿望时间:2014-08-15 作者:未详 点击:179次   林清玄小时候家里很穷,但是他立志一定要实现三个愿望:成为一名成功的、杰出的、伟大的作家,环游世界和娶到一位“奥黛丽·赫本”那样美丽优雅的女性做妻子。这三个愿望在他人生中慢慢地都得以实现了。
  
  爱看武侠的工作人员给“林清怪”改名
  
  关于童年,我最深刻的印象是从来没有吃过一天饱饭。每次在吃饭的时候,我父亲会拿出18个形状不一的碗,往每一个碗里面添一点点食物,之后,他就会用很庄重的声音说:“来,大家来吃饭。”然后我们就端起碗来吃,那种心情现在都觉得很庄严。
  
  我生长在这样的环境里。你所处的环境并不能决定你的未来,你的成长过程也不能决定你的未来,而你的心之所向,才决定了你的未来。虽然我小时候家里很穷,可是我8岁的时候就立志将来要当一个成功的、杰出的、伟大的作家,我每天都这么鼓舞自己。
  
  有一天,我的父亲说:“十二啊,你长大以后要干什么?”
  
  我在我家18个兄弟中排行第12,父亲已经想不出什么名字了。又因为我出生的时候和别的小孩不一样,我没有哭,我是笑着来到这个世界的,所以我父亲就觉得我很奇怪,他给我取了一个名字叫“林清怪”。去报户口的时候,工作人员就说:“奇怪的奇不是比较好吗?”我父亲就觉得“奇”也不错。又有一个人说:“我正在看一本武侠小说,里面有一个清玄道长武功很厉害,你要取‘奇’,那还不如叫‘玄’好。”所以最后就把我叫作林清玄。我每次想到那个时刻,就觉得很惊险。
  
  面对父亲的问题,我回答:“我长大以后要当作家,写文章给人家看。”父亲问:“作家是干什么的?”我说:“作家就是坐下来,写一写字寄出去,人家就会寄钱过来。”父亲很生气,当场给了我一巴掌:“傻孩子,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好的事情?如果有那么好的事情,我自己就先去干了,不会轮到你!”在我的家乡,300年来从来没有出过一个作家,一个小孩子突然想要当作家,这是一件很奇特的事情。没有人相信,也没有人认为我能成功,唯一了解我的就是我的母亲。
  
  林清玄帮古龙完成了“写不完”的小说
  
  我的母亲一直相信我长大后能成为一个作家,所以她很关心我的写作事业。我小的时候,经常蹲在供奉祖先牌位的桌子前写作,因为我们家只有一张桌子。我母亲会不时进来给我倒水,然后问我:“我看你整天都在写,你是在写辛酸的故事,还是在写有趣的故事?”我说:“辛酸的也写一点,有趣的也写一点。”我母亲就会说:“少写一些辛酸的故事,多写一些有趣的故事。别人读文章,是希望在文章中得到启发,得到安慰,得到智慧,而不是读了文章以后反而立刻跑到窗口跳下去。如果那样,这文章就没有意义。”我又问我的母亲:“那如果碰到辛酸的事情怎么办?”母亲说:“碰到辛酸的事情,躲在被子里哭一场就好了。”
  
  这影响了我后来的写作,所以我写的东西都是非常优美的,读我的文章没有负担,而且不会对人产生负面影响。我和古龙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有一年,他的小说在我主编的报纸上连载,已经连载800多天了,还没有结束。我给他打电话说:“你什么时候写完?”他说:“不行呢,可能永远都写不完,因为这里面有100多个主角,他们都有自己的个性,有自己的生命,我不知道要怎么结束他们才好。”我想,既然你无法让他们结束,那就让我结束他们吧。我就写了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主角,邀请所有100多个武林豪杰在少林寺举行大会,选武林盟主,并且在少林寺地底下铺满地雷。当这些武林豪杰全部聚集到一起的时候,点火,地雷爆炸,最后100多个人都死了。小说的最后一句是:“从此武林归于平静。”我觉得像这样是个好玩的事情。
  
  完成人生的另外两个梦想:环游世界和娶到“赫本”
  
  我另外一个梦想,就是长大以后能有一天去环游世界。当时大人们也觉得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连到隔壁村庄的车票我们都承担不起。有一次我考试得了第一名,老师送给我一本世界地图。那时候是冬天,轮到我给家里人烧热水洗澡。我就蹲在烧水的锅炉前面,一边烧一边看世界地图。一打开,我发现那是埃及地图,我就在心里想,长大以后我一定要去埃及,埃及有尼罗河,有阿斯旺大坝,有金字塔,有狮身人面像,多么浪漫的地方,最重要的是还有美丽的埃及艳后。正当我沉醉的时候,突然听到浴室门打开的声音,我一看,是我父亲冲出来了,身上只披了一条毛巾:“你在干什么?”我说我在看地图。“看什么地图?”“看埃及的地图。”父亲就走过来给了我一巴掌:“火都熄了,看什么地图!”接着一脚把我踢到锅炉旁边:“继续生火!”然后就转头走回浴室。走到浴室门口的时候,他转过身来,对我说:“我用我的生命跟你保证,你这一辈子绝对不可能去那么远的地方。”我一边烧火,一边流泪。我就对自己说:“我的生命不可以被保证,即使我的父亲也不行,我长大以后一定要去埃及。”
  
  20多岁时,我离开台湾,去的第一个地方就是埃及。当时我的朋友都问我说:“你为什么要去埃及呢?”我说:“因为我的生命不要被保证,所以我要去埃及。”我一个人到埃及旅行了3个月。有一天,我到了金字塔,就在金字塔下写信给我父亲:“亲爱的爸爸,记得小时候你曾经打了我一巴掌,踢了我一脚,保证我这辈子绝对不可能来到这么远的地方。现在我就坐在埃及的金字塔下面给你写信。”看着夕阳,看着夕阳里的骆驼,我的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下来。后来我听母亲的转述,父亲收到信后说:“这是那一巴掌打的,一巴掌打到埃及去了。”
  
  我在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有一次和7个同学一起到戏院去看《罗马假日》,剧中的女主角是奥黛丽·赫本,长得真美,优雅脱俗又有气质。看完电影之后,我们8个人站在戏院前面手牵手发誓,将来长大一定要娶一个“奥黛丽·赫本”做妻子,否则誓不为人。这就是我的第三个愿望。几十年以后,我们在乡下举办同学会,大家都带着自己的太太来参加。饭吃到一半的时候,我站起来放眼望去,只有一个人的太太长得像奥黛丽·赫本,就是我太太。所以,在人生最早萌芽的时候,一个人的坚持是非常重要的,这种坚持可以决定你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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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2 14:13:09 | 查看全部
郎朗:想不到父亲也会哭时间:2014-08-14 作者:未详 点击:157次   国际著名钢琴家郎朗从三岁开始就学习弹钢琴,父亲对他非常严格。喜欢玩耍的郎朗总喜欢跟妈妈“讲”条件:练琴一个早上就让妈妈奖励他一个变形金刚。郎妈答应了,偷偷地给郎朗买了一个又一个变形金刚。
  
  一次,郎朗看父亲出门去了,于是连忙把所有变形金刚全部搬出来,摆在地板上,准备痛快玩一场。没想到,父亲落下东西,走到半路时忽然想起,于是又返回家里。当父亲推开房门看见满地板的变形金刚时,顿时勃然大怒,立即把所有变形金刚摔坏然后扔到楼下去。那一天,郎朗哭了很久,对父亲充满怨恨。从这时起,父亲留给郎朗的感觉只有严厉、不可接近。
  
  九岁那年,郎父独自带着儿子来到中央音乐学院,为他找了一个钢琴老师。父亲在一个棚户区租了一个房间,五家共用一个水管和一个厕所。他们的房间非常简陋,就摆了一架钢琴和一张床。
  
  如此艰苦的条件下,父亲对郎朗的要求却更加严格了。每天他都要求儿子早起练琴一小时,放学后练一下午,晚上继续。总之,只要郎朗有时间,父亲就会叫他弹钢琴,连生病也不例外。更要命的是,父亲经常就钢琴该怎么弹这个问题和郎朗发生争执。父子俩都很倔,所以每次都争吵得十分厉害。有好几次,朗父还动手打了儿子。年纪还小的郎朗更加不喜欢父亲了。
  
  不过,在父亲的强压之下,郎朗的琴技不断进步,在全国比赛中取得一次又一次好成绩。11岁那年,郎朗参加德国第四届青少年国际钢琴比赛,一举夺得第一名。在比赛现场,当主持人宣布比赛结果时,郎朗和老师兴奋地抱作一团。
  
  回国之后,郎朗的学校给他开了一个庆功会。会上,郎朗的一个同学问他:“嘿,你看到你爸爸在德国比赛现场哭了吗?”
  
  郎朗当即否认:“你简直是在瞎闹,我爸就跟钢铁侠一样,他还会哭?肯定不可能!”同学于是叫他去看比赛的录像。
  
  果然,郎朗在录像里看见了爸爸听到比赛结果之后泣不成声、不停用手抹眼泪的样子。
  
  这是郎朗第一次看见父亲哭。
  
  多年之后,郎朗在一次访谈节目中说,他一直觉得父亲不在乎他,但父亲的眼泪让他明白,严厉里包含了父亲对儿子所有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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