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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0 17:56:24 | 查看全部
爱和被爱时间:2014-01-27 作者:未详 点击:96次   在一个有关爱情的座谈会上,有位署名为“21岁青年”的朋友传了一张纸条问我,写着:“我是个很没有自信的人,我觉得自己长得很丑,好像做什么都给人家看笑话,活在世界上,好像一个废物,像我这样的人,有资格找到我要的爱情吗?”主持人一边念着纸条,听众们一边捧腹大笑。一个人把自己形容成那个样子,确实是践踏自己到让人想笑的地步,实在不能怪大家没有同情心。
  
  我也在“没有同情心”的那一族里,但是还是忍着笑回答:“请不要急着谈恋爱,先找到自己、找到自信再说吧;找不到自信,一定找不到爱情。”
  
  卡通影片《花木兰》里有一首歌,叫做《倒影》,里面有几句歌词很有意思:“我不知道深爱我的人,何时才会出现眼前,但我再也不想伪装自己的真心。多么希望在面对世界时,能说出自己的真心话。我想,如果我找不到真实的自己,深爱我的人,也不会出现在我的眼前吧……”
  
  如果找不到自己,爱你的人爱上的并不是真正的你。
  
  如果没有自信,即使是俊男美女,久了还是会变得面目可憎,觉得跟这样的人共同生活好累。因为没有自信的,总会死皮赖脸地讨爱。就算长得比一般人难看,很有自信的你,会知道自己美的地方何在,你的眼神会焕发着光芒,像两盏迷人的灯光。
  
  没错,俊男美女获得爱情的机会较多,但几率与平凡男女相差无几,外貌不是拥有幸福的度量衡。至于你要的爱情嘛,其实也是个吊诡的问题。
  
  诚实地说,我们未必会得到我们想要的爱情,不管多么努力,要使那个想要的情人也钟情于你,需要好多运气;要他始终如一,则是运气加努力联手出击,也未必会赢的一盘棋。
  
  有自信的人,不必依赖“想要的爱情”如彗星撞地球、如乐透中大奖一样找上你,才愿意幸福快乐,即使得不到想要的爱情,他都觉得自己活得还不错。
  
  自信是相信:我们是个可以爱与被爱的生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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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0 17:56:36 | 查看全部
是你不敢离开他时间:2014-01-27 作者:未详 点击:152次   女人喜欢闹分手,目的是为了让男人挽留,等到真要分手的时候,却怎么也下不了狠心,甚至要千方百计地挽留。你问理由,当然人人都会说是爱情。我爱他,所以我不要离开他。可是这并不是事实。事实是:你不敢离开他。
  
  你害怕失去了他,证明了自己的失败,失去了他,以后你再没有力气爱别人。
  
  你害怕分手的痛,为了逃避那样的痛苦,你宁愿忍受琐事细碎的牙齿一点点啃食你所剩无几的热情。
  
  真实的原因有很多很多,可是你不肯承认这些,宁愿自欺欺人说自己还爱他。你不敢说自己不爱了,不敢说自己不敢,你叹着气流着泪,画地为牢,自觉有种绝望的凄美。你对分手充满想象,只是那些分手之后的未知,一次次把你吓了回来。
  
  金属笼子里的小白鼠遭受电击,它当然会马上向外跑,门前是块大玻璃,它跑得有多快,就撞得有多痛。如此重复,再重复,小白鼠放弃了逃跑的机会,即使撤掉那块玻璃,它也会选择在笼子里忍受电击,而不愿意再去撞向那块玻璃。
  
  这个实验求证的是一个名词:“习得性无助”。这种无助,放弃,是从失败中“习得”的,大部分的人会在玻璃门的前面放弃理想,安静地在现实的牢笼里度过一生。女人们也是一样,在两个人的相处中,“习得”的是无助,那些“我不敢”就是玻璃门,一次次把分手的打算反弹回来,最后忘记了自己本来有冲出笼子的力量。
  
  若是真的爱,你就不会害怕离开。若是真的爱,你会更知道改变的重要性。若是真的爱,首先你是一个独立勇敢的人,才能付出和收获真爱。
  
  时间和生活会教会我们看清楚内心的需要,你早已知道大家不会有结果,那么就勇敢点,去面对分手的伤痛,伤痛是真实的,想象是虚幻的,你何必一次次在自己想象的玻璃门前停住脚步,为什么不去面对真实?
  
  生命充满了荆棘,越是敏感脆弱的人,越是比别人加倍地需要信心和勇气,有勇气去爱上一个人,也有勇气离开他。有信心去掌握自己的爱,也有信心修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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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0 17:56:49 | 查看全部
情话时间:2014-01-27 作者:未详 点击:149次   恋爱以后,忽然开始留意平常父母之间的对话。用心留意,发现父母之间,有属于他们的情话。有次爸对妈说,你今天做的面,让我想起咱们结婚那天晚上吃的面,又细又筋道……还有一次,他说,我就喜欢看着你织毛衣,手跟跳舞似的……这话,连我都心动。而爸这样说的时候,妈也有话,会答,我就喜欢看你吃我做的面条,吃好几碗不够,就跟没吃过饭一样……还会说,记得不?有天晚上你看我织毛衣,看了半晚上,后来说眼都看花了……
  
  这样新鲜的情话,会让两个人满含爱意的微笑。也令我对情感的未来渐渐有了信心。
  
  可慢慢又发觉,父母间的情话基本都是重复的,两个人都像复读机,每隔一小段时间就复读一次。而最令我奇怪的是,每次他们说的时候,都像是第一次,那表情,那喜悦……好像以前压根儿没说过。
  
  这情话,也真是老套了。
  
  于是关于他们的情话,我终于不再关心,只享受专门属于我的爱情。
  
  温煦的午后,在公园青葱的草坪上,他坐着,我枕在他腿上看着头顶的蓝天,慢悠悠地说,我小时候经常逃课去学校的一块小草坪上躺着,那块小草坪有点隐蔽,不太容易被发现,有次,老师还以为我失踪了,把我妈都找来了……想起小时候那个扎着朝天辫的淘气丫头,我忍不住嘿嘿地笑起来。
  
  他刮了一下我的鼻子,你这个淘气鬼。
  
  那你喜不喜欢?我仰着头问他。他装模作样地想了半天,嗯,喜欢。
  
  心里就装满了甜蜜,为这情话。可是……等等,脑子里忽悠一闪,这话,我分明说过的,也是类似的春暖艳阳天,也是青葱的草坪,也是我躺在他腿上眯着眼睛看蓝天的姿势,而当时,他也是这样回答的,也是刮了我的鼻子。我亦是接下去问的,他也装模作样想了半天……
  
  一刹那,我明白了父母那些大概重复了半辈子又百说不厌、谁都不去拆穿的情话。
  
  原来,爱从来不是靠着新鲜取胜,而是靠着不断重复且从不厌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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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0 17:57:03 | 查看全部
少年的黄昏时间:2014-01-27 作者:未详 点击:165次   1
  
  那年我读初三,学校重新分配了班级,他和我是同桌。
  
  我是见过他的,他家在我家前面一点。准确地说,他家住在那片准备拆除但是又因为这样或者那样闹不清的原因而搁浅的筒子楼里。经常看到他,提着一个有些发黄的塑料壶去前面不远的那个商铺买散装的白酒,沿着破旧的墙角慢吞吞地走着。剪得短短的平头,没什么表情的脸,唯一醒目的是那两片瘦瘦的肩胛,凸起来,紧贴着T恤。
  
  现在他却坐在我旁边,隔着半个肩膀。如果稍微侧过脸,他就会出现在我的视线余光里。而且,我甚至能感受到从他那边传过来的微热的温度。他总是低着头在一个厚厚的笔记本上写些什么,给全世界留下一个心无旁骛的侧影。
  
  他叫宁默。
  
  唯一能让人注意到他的是考试之后张贴在教室后面黑板上的成绩表。宁默的名字每次都出现在最上面的位置,是需要以抬头仰望的姿势才看得到的排名。
  
  初三的时候已经开始感觉到学业的压力。当时每次作文考试之后的那两天都是我最期待的。因为老师会把写得好的作文在班上朗读。
  
  一次老师规定我们写一篇以“梦想”为题的作文。我和宁默的作文被当做范文在课堂上念读。微微转过脸看见他垂着眼睛,因为紧张而有些僵硬地坐在那里。漫进来的光线让他的发色变成浅色的棕,侧脸的轮廓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些柔软。只是依旧看不出什么表情。
  
  某日一节无聊的自习课上,我从一堆厚厚的教材里抽出藏匿在其中的小说搁放在腿上偷偷摸摸地看了起来。忽然感觉旁边有人碰了碰我的手肘,动作很轻,彼时我脑袋里“轰”的一声炸开,潜意识里知道是宁默在暗示我老师来了。可是我却依旧保持着看书的姿势不敢抬起头,拿书的左手僵持着,整个人一下子麻木了起来。几秒钟的时间或者更短一点,腿上的书被另一只手拿了过去,迅速塞进了课桌抽屉。
  
  “刚才谢谢你哦,不然我就惨了。”等老师走远后,我松了一口气。
  
  “啊……没什么的。”他稍微耸了耸肩膀,笑了起来。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笑,不算好看,没有什么完美的弧度,但很干净。
  
  我想,我和宁默已经是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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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0 17:57:16 | 查看全部
2
  
  我们回家所走的路线基本是一样的,所以放学后很自然地走在一起。放学的路上我们交谈着感兴趣的一切。大多时间都是我在说,但从宁默的表情里,我知道他在倾听我。我想不管今后的人生如何,只要有宁默在我身边我便可以安之若素地对待任何事情。虽然对于那时年少的我来说,把这种感情称为恋爱也许有些夸张,但是我能够明确地感觉到自己喜欢宁默的心情。
  
  转眼初三走过了大半,已经是初夏的时候了。下午第四节课与晚自习之间的空当,天气还算好。整理书本的时候又看到天台上的那一抹身影。如果不是刮风下雨的天气,每天这个时候几乎都能看见宁默待在那个废弃的天台上。
  
  那里有些什么,他的目光又看向哪里呢?不断沸腾的好奇从心底喷涌出来。
  
  我抚了抚裙角,轻轻整理了一下校服的衣摆,深深吸一口气。“我只是无意上来的哦。”心里提醒着自己。然后推开门向天台走去。果然,宁默听到脚步声回过头来,“童谣?是你啊。”
  
  “是呀,你也在。”尽管心跳不止,我仍然装出巧遇的样子,若无其事地向宁默走过去。
  
  “宁默同学准备考哪所高中呢?”
  
  “嗯……H高。”
  
  “啊!好厉害。首屈一指的高中哟。”
  
  “呵呵,那么,童谣你呢?”
  
  “啊,我吗?”我的心扑腾扑腾直跳,像是在说一件羞于叙述的事情,“我也……想考H高中。”
  
  “哈,那以后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上学了。”他回过头来看着我,“童谣,我看好你哦。”
  
  抬起头,一小片夕阳停留在宁默的睫毛上。刚才他对我说“在一起”,这个词语让我不由自主地拽紧了裙角。我知道H高中的录取分数对于我来说,的确有些困难。
  
  但是从宁默的话语中,我好像得到了某种力量,更加坚定了我报考H高的信心。
  
  “你一定能够考上的,你成绩那么好。”我这样说。
  
  “唔,但愿,那样就可以离开那个家了。”天已经黑了下来,远方亮起了橘色的灯火,一直凝视着那里的宁默像一个无助的孩子,悲伤而又倔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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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0 17:57:29 | 查看全部
3
  
  我清楚地记得,距离中考还剩19天的那个傍晚。班主任在晚自习之前宣布宁默因为家里原因而转学。
  
  同学们抬起头来,惊讶、窃喜、无所谓,以及更多难以描摹情绪的声波被释放出来,教室里嗡嗡作响。而我坐在那里并没有太多的感受。并非是我冷酷无情或者麻木不仁。只是,所有的震惊、不解、难过、眼泪,已经在昨天那个闷热的黄昏预支完结。
  
  —昨天的傍晚,宁默已经告诉我他要转学的事。
  
  接下来的日子只是机械地运转,并没有因为宁默的离开而偏离了什么。
  
  8月的时候,我收到了寄达到家里的H高中的录取通知书。
  
  我在H高中的第三年,那片破旧的筒子楼终于被拆除,然后以惊人的施工速度迅速建成了一个装点着绿色常青植物的广场。
  
  去大学报名的前一天,我曾特地去过那里。一派安静平和的气氛。
  
  想想当时掩着鼻子快步走过这段路的自己,盈满鼻腔的酸涩不住往上涌,变成视界里温热的液体,却蜿蜒成另一个景象。曾经的宁默,那个单薄的身影从这里慢慢走向自己的家。
  
  “好巧哦,上次去我舅舅那里,我碰到了宁默,他在我舅舅的工厂里工作呢。”
  
  “啊?!不是转学了么?”
  
  “其实是弃学啦。”陡然压低的语气,却能牵引最多的听觉神经,“听说他妈妈死了唷,是被他爸爸喝醉了失手打死的。”那同学兴奋地用手比画着。高考之后的某个初中同学聚会,距离宁默离开已经过去了3个夏天。
  
  记得临近中考的那个闷热的黄昏。我和宁默背着书包走在回家的路上,“童谣。”他突然停下来,转过头,“那个……我不能跟你一起去H高中念书了。我要转学了,转去外省。”
  
  “啊……什么?”好像听到无法相信的话语,我抬起头来。
  
  “对不起。”他低着头,声音渐渐变得颤抖起来像是拼命忍住什么,“我……”
  
  “别再说了……”
  
  我不耐烦地打断宁默的话。为什么要在现在转学?我们已经说好了,要一起考上H高中。凭他的实力,考取H高中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我完全无法理解。
  
  接下来的那段路,我们彼此都没有怎么说话。直到走到分手的岔口,他喊住我。宁默的音调里有一丝慌张,像是要急于确认什么。
  
  那个闷热的夏天,黄昏里的少年低下头,在我的耳后轻轻吐出的话语,仿佛一片悬浮着的、温柔而又悲伤的羽毛。
  
  —“多年以后,童谣,如果我在一片遥远的旷野眺望,在彼此名字也听不真切的大风里呼唤你。你会不会如约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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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0 17:57:45 | 查看全部
把光芒让给别人时间:2014-01-27 作者:未详 点击:106次   大约二十多年前,有一阵子我跟着台湾的一位国画宗师作研究,除了每天看他画画,在旁边作记录,也常陪他出去。
  
  有一天,陪大师去逛画廊,画廊的老板正好外出,由一位很漂亮很有气质的小姐出来接待,据说还是刚留学回来的。
  
  大师虽然快九十岁了,但是一点也不马虎,不但欣赏画,还细细地读画上题的诗句。有一张画是用草书题的,大概写得太草了,大师读着读着,突然停住了,皱着眉捉摸着一个认不出来的字。
  
  就在这时候,那画廊的漂亮小姐开口了:“您看不出来啊!是意思的意嘛!”
  
  按说问题解决了,大师应该可以继续读了,但是错了!只见大师脸色大变,沉声骂道:“这里有你多嘴的吗?”跟着一转身,怒气冲冲地走出画廊。
  
  您想通了吗?为什么?
  
  好!我先卖个关子,再说另一个故事:
  
  以前有位教授,学校里只要有英美的外宾来演讲,都由他做即席翻译。
  
  那教授确实学问好,常常外国人用英文讲30秒的,由他翻译的时候,他要用上一分钟。有人不解,问他原因,他说因为有许多西方的专有名词,怕大家不懂,所以他要多加一点解说。
  
  只是很奇怪,有些西方著名的学者,再次应邀的时候,居然会特别交代,换一位翻译。
  
  您说,为什么?我也先不说,再讲个故事吧:
  
  我认识一位谈话节目的名主持人,口才好、学问更好,加上用功,常常访问来宾之前,他自己先研究,所以每次访问都能切中要点,非常深入。
  
  有时候来宾说得不完全,他还能为来宾补充,或者由他自己先发表一番宏论,再请问来宾的意见。
  
  按说上这主持人的节目多轻松啊!可是居然听说有不少人不愿上他的节目。
  
  您猜为什么?等我说完第四个故事,再一起讨论吧!
  
  我有个学生,长得既高挑漂亮,又有才气,以第一名从大学毕业,被系主任留下来当助教。
  
  系主任确实会用人,有眼光!单单加她一个助教,系里的人不但轻松多了,而且办出许多有声有色的活动,每个活动从设计、布置、发新闻、到办开幕酒会,全由这位才女助教一把抓。
  
  助教当了一年,她要升讲师,必须有硕士学位,于是报考系里办的研究所。结果,她居然没考上。
  
  要知道,这世界上不知有多少人,甚至已经入社会很久,还不懂得怎么把光芒留给别人,结果他明明是去捧场、去帮忙,甚至去牺牲奉献,到头来却得罪人,甚至掉了脑袋。
  
  确实掉了脑袋唷!你知道以前将军在前线打仗,眼看要攻下敌人的城池,听说皇帝要亲自出征,就得停下攻击,等皇帝来吗?
  
  这一停可能让濒临瓦解的敌营喘口气,因此变得难攻许多,甚至得因此多死不少兄弟。将军为什么不一鼓作气,把城池攻下,再等皇帝驾临,给皇帝一个惊喜呢?
  
  错了!各位要想想,皇帝明明知道马上攻下了,他为什么还要御驾亲征,他是要来抢头香,显示他是英主啊!你这将军不等皇上驾到,自己先攻了,不是抢功,抢主子的功吗?
  
  这也叫功高震主,你能不丢官、坐冷板凳吗?
  
  同样的道理,前面的故事里,大师认不得的字,那小姐认得,那么快嘴地说出来,固然显示了她的学问,甚至在语气上表现得很轻松,好像说“其实很好认,不过是意思的意嘛!”
  
  她这不是让大师脸上无光吗?至于那英文教授和主持人也一样。
  
  你可以有才气,甚至比主讲或受你访问的人都强,但是毕竟今天他是主讲人或来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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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0 17:58:11 | 查看全部
培养有主见的孩子时间:2014-01-28 作者:未详 点击:214次   ⊙只有那些缺乏胆识、少有主见的孩子,才会用自己的全副身心去对付考试,而那些有主见、有胆识的孩子,虽然也生活在考试的巨大压力之下,但他们只用80%的精力就把这些压力消化掉了,然后会用20%的时间去做自己想做、对未来确有帮助的事情。
  
  (凌志军)
  
  ⊙教育应该为孩子的一生打下良好的基础,错误的教育比不教育更糟糕。用生长的眼光看,人生的每个阶段都有自身的价值,每个阶段的价值都应得到实现。若以未来的名义剥夺孩子们的童年和青春,其实也就剥夺了他们的未来,那是残酷的。教育应该远离功利和实用,应该培养健康、善良的生命,活泼、智慧的头脑,丰富、高贵的灵魂。
  
  (周国平)
  
  ⊙所谓后进生,他们可能一点都听不懂课程,还坚持在那里坐着。日久天长,他们磨出的是何等顽强的毅力!长期的教育经历使我感到,大部分后进生都是心地善良、心胸开阔、待人诚恳的人。
  
  (魏书生)
  
  ⊙一个精神世界丰富的人,一定是大量阅读的人。阅读不是说教,不是讲大道理,而是一种情感陶冶。一个孩子热爱阅读,就会从中得到心灵的慰藉,寻找生活的榜样。相反,不读书、不重修养的人,往往是不幸福、不快乐的人。
  
  (朱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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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0 17:58:22 | 查看全部
荒野求生秘籍时间:2014-01-28 作者:未详 点击:175次   *野外迷路待在原位不要动。大多数人迷路后往往会试图自己找到出路,但这样会让救援者更难找到他们,而且还会无谓地消耗掉自己的体力。无论去哪里,都记着随身携带一个打火石,当你迷路时,点一个火堆,它不仅能给你安全感,而且火堆产生的烟雾可以让救援者更容易找到你。
  
  *蜜蜂叮咬立即保护好你的脑袋。用衬衫将脸包起来,但是要留一个洞眼以便观察情况,因为接下来你要做的就是没命地逃跑。
  
  *泅渡过河可以将你的裤子脱下,扎紧裤腿,在里面灌满空气后再扎紧裤腰,这样就做成了一个临时救生圈。如果河水温度过低,可以先在岸边点一堆篝火,这样一旦无法过河,还可以返回岸上烘干身体。
  
  *遭遇流沙试着把流沙想象成塞满塑料球的游泳池。尽量伸开四肢,这样能分散你身体的重量,避免沉没。然后用游泳的动作你就能回到固体地面。
  
  *蛇咬被蛇咬后,在皮肤上找我牙痕,避免让蛇毒上升到心脏水平线以上。不要用压缩绷带来控制蛇毒蔓延,也不要尝试把蛇毒吸出来。立即去医院,但也不要太着急,毕竟死于闪电的人比死于蛇毒的还多。
  
  *补充营养被困野外时,一样可以补充营养,用松针来煮水喝可以补充维生素。记得要把松针多洗一下,否则煮出来的松针永会有些苦涩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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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0 17:59:15 | 查看全部
上帝之手,山寨并娱乐着时间:2014-01-27 作者:未详 点击:192次   1966年世界杯赫斯特的争议进球是足球史上悬案之首,英德两国长期各执一词,唾沫横飞。但在2006年夏天,德国世界杯组委会专门从普雷斯顿博物馆“请”出了当时比赛用的那只皮球,成千上万的德国人跑到科隆去参观—40年后看什么?当然不是争议,而是足球世界的文化遗产。
  
  上帝之手自然应该算是足球文化遗产,上帝之手其实就是一种娱乐,之前一直是马哥的上帝之手,现在不一定了。
  
  马哥的上帝之手是正版、单数版、也是绝版。正版,是因为没有马哥的壮举,迄今“上帝之手”都不可能成为足球文化遗产,甚至根本就不会有这个专属词组;单数版,在亨利之前,没人会去关心这个环节,因为裁判看到手球进球的可能性本来已经微乎其微,何况是连续两次手球,马哥“那一下”比起亨利的“那两下”实在是太快了,简直就是韩乔生老师说的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绝版,是因为马哥在足球史上的高度,和他那次“出手”的后果,都不是亨利可以企及的。马哥偷一次,把全世界都偷笑了,偷傻了;亨利不行,他动作不太麻利,当场就惹毛了爱尔兰人,赛后法国人自己也觉得太不光彩,骂声一片。
  
  亨利的上帝之手是升级版、双数版,也是最无厘头的搞笑版。因为那一瞬间亨利完全是NBA的控球后卫,“上帝之手”居然还可以有过程,还可以在过程中进行微调,第一次没到,第二次终于到了,亨利用左手在足球场上偷到了一次不太连贯的高潮。要颠覆亨利之手,在今后恐怕只有橄榄球运动员才行了,也就是某名球员直接抱着皮球滚进球门线,然后指望当场执法的马丁·汉森又在举头望明月,低头判有效。
  
  马哥的上帝之手已经是足球文化遗产,亨利的上帝之手在不久后也会被写进去,哪怕后一次要猥琐得多。
  
  说上帝之手,最近还真多,咱们曲波在贝鲁特也有一手。可是与马哥、亨利相比,曲波就没气质。马哥1986年说“我身体任何一个部位进球都很正常”,亨利昨天说“我是手球啊,谁叫那个裁判瞎了”,曲波却告诉我们“我也不太清楚是不是手球”——不确定,就是没气质,没气质就只能活在山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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