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0 20:50:18 | 查看全部
鱼的孤独时间:2013-10-28 作者:未详 点击:214次   盛夏,读李叔同。读至出家一幕,日本妻子去杭州寻他——寻了三日,终于找到。问一句,李叔同才答一句。不问他,他便低眉目,既不发言,也不看人。餐毕,他乘船离开,自始至终没有回一下头。看到这里,孤寂万端——要怎样的决绝和冷艳,才会有这场断然的离开人世间?
  
  养了两条锦锂。它们孤独地游,有时头并在一起,有时就那样独自游。
  
  过两日,死一条。只还有一条。
  
  它独自游。有时,就那样安静地发着呆。阳光照进来,晒在水里。它在日光里,恍如隔世的安静与肃然。它孤独么?亲爱的鱼。鱼,它也是孤独的,所以,以游来游去的方式散发着寂寞——所有的孤独,都深深埋在水里。包括眼泪,包括倾城的枯萎心思。
  
  当他是自己,而他又不是自己时,他才是他。当他是鱼,而他又不是鱼时,才理解鱼的孤独之美。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鱼知道否?鱼是孤独的——她独自承受一个人的悲欢,有同伴时,孤独。没有同伴时,更加孤独!但这孤独,加速了鱼的饱满!加速了她的强大!她独自享受这种游来游去!千山的鸟飞绝了吗?万径的踪迹都灭了吗?而这盛夏,一个人,享受独怜幽草涧边生,享受山静如太古。一切皆醉,每朵花都散发着清幽的香。
  
  独自散步,遇到卖莲花的女子。
  
  推着一大车莲花。莲花种在大盆里,一大盆,又一大盆……莲花正盛开,盆里是紫黑的淤泥。莲在淤泥中如此盛开!那亭亭的荷叶,绿得盎然,用相同拍了……一个人走在盛夏。手执莲花,烈日炎炎。
  
  内心清冷似鱼。
  
  它孤独,映衬我的孤独。
  
  会在明珠门口小卦摊前,81岁老人,看我的手相——寿辰不过75岁。又言,因内心清澈,说话总是得罪人。又言,你命中应该有两个儿子。又言,北方适合你。
  
  一言不发,听着他产。他瘦,肩颈向全是皱纹。
  
  “你也不会胖。”他说。“60岁后会更瘦。”那也是我的命运么?
  
  我穿了莲花衣,坐在他对面。听他分析掌心里的命运……命是注定。不争不辩不动声色。是个人的修炼和自持,是鱼的孤独教会了沉默——唯有沉默可以说明一切。一切都会败给时间。
  
  老者仍旧说。
  
  微笑着听。生,或者死,那么重要。其实是人世间所历经的种种劫难,最后终将归为尘归为土。就像最后,你是你,我是我。
  
  那亲爱的孤独。鱼或者你我,都一样。缠绕于深处,不能自拔。稍微迷恋,带些变态的吞噬……鱼,就在这小小的空间里,抒发着自己的悲与喜。李叔同出家,苦修律宗,生活极简。甚至那衣服和鞋子都是破破烂烂……死时写下“悲欣交集”。四字空灵音乐简,无限的无限,却又到了极致。他是一条终生游在无间的鱼,独自芬芳。虽然有丰子凯画护生画集,却仍然是独自。
  
  又想起张中行先生,被杨沫写进文章里,他不辩。杨沫死后记者采访他,他说:“她在时我沉默,死后我更不会说什么。”鱼一样的沉默。不发一言。沉默,沉默!亲爱的沉默!鱼一定知道沉默的高贵。选择沉默,其实是选择了另一种高贵——时光会验收一切,包括屈辱,包括误解。所有的一切将会过去,包括悲欢,包括不安。
  
  维持,以及变。大不易。内心镇定需要定力和自持。持犹如莲花的开放与凋败。是这样的自然。但莲知道,修炼自己,才能成禅,成花,成为一花不与凡花同的最美的莲花。
  
  黄昏的时候,仍然是闷热。去“一角书屋”。霸州城中的小书店,年轻的女孩子正发着呆。
  
  翻到自己的书——《她依旧》。女孩子说,这是霸州人写的收!作者是霸州人!雪小禅!
  
  是吗?我反问。
  
  当然。她得意地反驳着我,并且呈现出小小的自豪。《她依旧》封面是紫色的小花,淡淡的,小小的,一簇簇,非常美。
  
  暗笑了一下。放下。翻看别的书,张爱玲的书排了整整一排。整齐而孤单。像她的人似的。
  
  到底没有买这本《她依旧》。走在故乡的广场上,法桐,喷泉,以及跳舞和聊天散步的人们。
  
  加入其中,并且哼唱着一段《春秋亭》。这人群,是水。分散着孤独,而鱼仍然孤独。因为鱼知道,游到那里,都游不到另一个人的心里,她必须学会独自分享孤单,必须学会独自一个人,边走边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0 20:50:31 | 查看全部
一只孤独的大雁时间:2013-10-28 作者:未详 点击:215次   秋,越来越凉了。
  
  一轮泛着红晕的落日,安静得像一幅油画。我走在那一片即将被机械嗡鸣湮没的湿地上,心中升起一种莫名的失落。
  
  “咿啊、咿啊”,从远处忽然然传来一阵久违的声音。我抬头望去,一群结成“人”字形的大雁,由北飞来。我惊喜地凝视着,那些对我来说可爱而又神秘的精灵。
  
  此时,我不知道它们已经连续飞行了多么遥远的路程,也不知道它们是否感到疲惫,正在准备寻找一个可以栖息的地方?然而,当它们从我的头顶上空飞过的时候,并没有丝毫的停顿。它们毅然朝远方飞去,去寻找一片能够躲避尘世喧嚣的角落。
  
  我猜测不出来,当它们俯视身下这片曾经广阔的,而今已萎缩成一个符号的湿地,是否会像我一样心中满是账然和失落呢?刚才的雁群早已消失,而我凝视着它们飞去的方向,眼睛不由自主地模糊了,仿佛有一群大雁始终在我的视线里飞翔着。
  
  只是一声雁鸣,就将我内心那些久远的思绪勾了起来。深秋的夜晚,田野里一片空旷。只有纤细的麦苗,在肆意地泛滥着情思。夜风从土墙外面的玉米秸垛上拂过,轻摆的枯叶,摇落了一地淡淡的月辉。攀在墙上的扁豆和丝瓜秧子,已经僵成了一只只静止不动的壁虎。
  
  在这样的夜晚里,经常会有“咿啊、咿啊”的鸣叫声,从老屋的上空穿过。
  
  我就问正在灯影埋头绣花的母亲:“那是什么在叫呢?”
  
  母亲便停下手中的活儿,将银针在发丝间轻轻地磨了几下,而后对我说:“是大雁在叫,当它们飞过去,冬天也就来了。”
  
  深秋的夜晚,没有了庄稼熟透的馨香,喧闹的虫鸣也悄然消失了。那一阵阵渐行渐远的雁鸣,则将整个夜空变得愈加深邃。
  
  有几次,我赤着脚,兴奋地跑到院子里,希望从夜空里搜寻到那些神秘的精灵。然而,我什么也看不到,那“咿啊、咿啊”的鸣叫,仿佛是从天边传来的,苍凉中透着一种执着,而后又一点一点地返回天边去。
  
  那年深秋,我终于近距离看到了那些曾引发我一遍又一遍幻想的精灵。当时的大雁,不是一只两只的,而是一大群,足有上百只。它们栖息在湿地水塘的一片开阔处。它们浮在水面上,一只只紧挨着。远远看去,就像一片落在水面上的铅灰色的芦花。
  
  农闲下来的大人们,纷纷带着孩子们来看大雁。那些大雁好像也能觉察到人们的善意,除了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并不显得惊慌。那群大雁,一连在水塘里呆了几天。人们便开始议论,以前也有大大小小的雁群在湿地栖息过,但大都经过短暂的休整之后,很快便启程上路,几乎没有超过两天的。
  
  于是,大人们在岸上猜测,在雁群里面,肯定有受伤的大雁。它们是在等待那只受伤的大雁身体恢复,然后一起启程。
  
  又过了两天,那群大雁飞走了。在水塘的开阔处只剩下一只大雁,它就像一片枯叶,一动不动地浮在水面上。过了很长时间,它才会把垂在羽毛里的脖伸直,久久地凝视着同伴飞去的方向。过了很长时间,它才会把垂在羽毛里的脖劲伸直,久久地凝视着同伴飞去的方向。那一刻,不知道它是在流泪,还是在为远去的伙伴们祝福,抑或两者都有吧。
  
  雁群飞走了,大人们也就将此事放下了。而我的心里则开始牵挂起那一只孤独的大雁。那些日子,我向乎每天都会背着大人跑到湿地去探望那只孤独的大雁。在我的记忆里,它好像始终都是以一种相同的姿势,留守在那片水域里。我把随身带来的饼子揉成碎屑,使劲地抛向它。面对身边那些漂浮的食物碎屑,那只大雁竟无动于衷。
  
  当那只孤独的大雁回到岸上时,它已经死了。它的一对翅膀伸展着,使劲地撑着地,像是要努力地飞起来;它的脖劲则倔强地朝前方伸直,一侧的眼睛睁着大大的,在凝望着远方……
  
  许多年以后,一声久违的雁鸣,也令我想起了那只被我坦在湿地里的孤雁。我不知道还有谁会像我一样,因为几声雁鸣而热泪盈眶。
  
  恍然之间,我感觉自己宛若一只跌落在繁华尘世里的孤雁。我在努力坚持着自己的固执,尽管距离梦想还是异常遥远,但我一直没有放弃凝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0 20:50:45 | 查看全部
友情是株生长缓慢的植物时间:2013-10-28 作者:未详 点击:240次   推开窗,天刚微亮,一轮红日从远山中冉冉升起。宿舍楼下的花圃里花儿开了,散发出若有若无的香气,像我隐秘而青涩的心事。
  
  来这所中学已有半年多了,每天清晨我习惯推窗远眺,山的后面是我思念的家园。虽然隔几个月能回家一趟,但对第一次离家住校的我来说,想家的滋味还是很难受的。
  
  不过很庆幸,在这里我认识了蓝冰。她坐在我的前排,皮肤细白如瓷,一双乌黑的大眼睛显得水灵、俏皮。她是一个爱说爱笑的女孩,空闲时常跟我攀谈,渐渐地冲淡了我对家的思念。
  
  蓝冰的家离学校不远,有一个周末,她邀请我到家里去玩。蓝冰妈妈做了很多小菜,盛在精致的瓷盘里。吃饭的时候,蓝冰不停地往我碗里夹菜,边夹还边说:“我妈妈做的菜很香,你要多吃点啊。”
  
  第一次受到这么隆重的招待,我心里顿时涌起一股暖流。临走时,蓝冰跑到院里搬来一盆花,说:“这是我最喜欢的海棠,又叫解语花,现在把它送给你吧。”
  
  那盆海棠被我摆在窗台上,碧绿的叶片鲜嫩欲滴。也正是从那以后,我们的友谊突飞猛进,只要一有时间就凑在一起,说着总也说不完的话。
  
  那是一个微风徐徐的傍晚,我们背靠背地坐在草地上,聊起了各自的心事。
  
  我的家境并不宽裕,为了供我上学,母亲到附近山上砸石子。她的手上结满厚厚的茧子,原本清瘦的脸庞显得苍老憔悴。我深知母亲挣钱不容易,因此平时总是很节俭,去食堂只买最便宜的菜。
  
  她静静地听着,随后也向我道出心底的秘密。前些日子,她的目光被一个身影吸引,他是阳光帅气的班长。她将满腹心事涂写在纸页上,让相思在轻舞的诗行中葱茏,妈妈看到后与她进行了一番长谈,她终于将那份淡淡的情怀放下。
  
  那天我们聊了很久,直到夜空中升起繁星点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了。
  
  不久后的一天,班上有位学生患了重病,同学们想兑钱去看望他。我翻遍钱夹掏出10元钱,交给负责收款的班长,他笑着摇了摇头,“听蓝冰说你家里很穷,就别参与了。”
  
  我愣了一下,随即红着脸跑开了。妈妈曾说过能给予就不贫穷,他偏要给我贴上“贫穷”的标签,最可气的是传话的竟是蓝冰。
  
  正当我为此懊恼的时候,又爆出一桩“新闻”。班上外号“小喇叭”的男生,把蓝冰的诗抄到后面的黑板上,还在题目下加了句——致班长。几个男生吹着口哨起哄,蓝冰气得脸色苍白。
  
  放学铃响了,同学们纷纷散去,我起身正要离开,被蓝冰喊住,“你给我解释一下,怎么会这样呢?”我脸色微变,嘴上却不甘示弱,“先问问你自己,是谁把我的情况告诉班长的?”
  
  或许是我的声音有些大了,她气呼呼地说:“看你那凶样子!”
  
  什么?她居然说我“熊样子”?要知道在当地方言里,这是句带有轻侮的话。我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然后转身离开,只留她一个人愣在原地。
  
  随后的几个月,我们俩谁也不搭理谁,有时目光碰到一起,也都会马上避开。窗台上的海棠,叶片变成黄褐色,看到它,我更觉得心情遭透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们家要搬迁,妈妈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同学们送来很多漂亮的名信片,并在上面写下祝福的话。我悄悄地望了望蓝冰,见她一脸静如止水的神情,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失落。
  
  再想想那天的事,尽管她的话伤了自己,可是我也有错。她跟我倾诉内心的苦痛与快乐,是为了让彼此更好的成长。然而,当“小喇叭”拿着地上捡到的纸团,神秘兮兮地来问我时,我漫不经心地抖落了她花瓣般的心事。
  
  我心里浮起丝丝愧疚,又不好意思主动跟她说话。当我清理完书桌将要离开时,蓝冰走了过来递给我一条粉红围巾,真诚地说:“这是我特意为你挑选的礼物,希望你喜欢,也请你原谅我无心的过错。”
  
  我激动得声音都发颤了:“啊……不不,应该是我向你道歉。”我们握着手相视而笑。
  
  回到宿舍,我意外地发现海棠开花了。胭脂色的小花,一朵挨着一朵,紧紧地簇拥在一起。那一刻我恍然明白,友情是株生长缓慢的植物,要用爱心和耐心来浇灌,才能如花儿般绚丽绽放。
  
  我托同学把海棠转交蓝冰,再后来我们经常书信往来。我记得和她在一起的日子,记得她给我的温暖,这一段难忘而美好的记忆,在我心里永远都不会抹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0 20:50:58 | 查看全部
在最美的时刻离开时间:2013-10-28 作者:未详 点击:255次   有一则峰钟定律,大意是说人的记忆,在某件事的最高峰时期最容易留下深刻印象。而到了末尾,人的感受会渐趋平淡。
  
  此定律运用在爱情上,那就是如果你想让一个人记住你一辈子,那么在最美好的时刻离开。不要拖到感情变淡了,时间越长,反而无法留下抹不去的痕迹。
  
  只是如若彼此真心相爱,又有谁能做到在最美好的时刻离开?他(她)已是你生命的一半,离开对方,你也半死不活,要那种深刻的想念有何用?好好的日子,岁月静安,没人能够残忍地绝然转头离去。
  
  除非,一方临危受命,身不由己执行某种不可违抗的命令、或身患不治之症、或飞来横祸种种意料之外人力不可控的外因,制造出这样一个结果,会让守望的一方,一生一世放不下对你的眷恋。
  
  还有一种离开,最容易发生在最美好的时刻。梁祝的故事就是证明。两个人热恋的时候,聪明的父母朋友,最好不要极端干涉阻拦。处于该阶段的恋人在现实世界被逼走投无路时,会选择双双殉情而死。而我们骨子里是崇尚这种逃逸方式的,用各种艺术形式去美化怀念他们。只因他们在最美好的时刻离开了我们而没有让爱情死在烟火平淡的日子里?
  
  爱不是这样残酷的。爱是哪怕彼此走到最后走不下去要散席了,爱得深的那个依然执著,徘徊不舍离去。缘份来之不易,爱情本是奇遇,在经历着的时候,不把缘份耗到尽,不把心里的爱熬到灯枯油尽,如何能够获得最后的心平如镜?
  
  一切也只有在尝尽甘苦之后,才能坦然自若。安妮宝贝这句话用在这里,我以为是比较合适的结尾。享受爱情的甘,担当它的苦,是再自然不过的事。能在中间最甜的一段跳开的人,基本不在人类之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0 20:51:09 | 查看全部
明天的热爱时间:2013-10-28 作者:未详 点击:122次   我是一个难舍的人,对拥有的人和物,乃至回忆与时光,一概不舍。
  
  物愈旧,愈情深。纠缠的时光一旦有了年头,便觉眷恋难舍。看着这物,便想起一切时光的痕迹,那年那月那时,那种种情状,何忍相弃,何忍离别?丢掉旧物,几乎成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新杂志翻过一遍就堆在那里,不想重温第二遍,却又舍不得丢掉。源源不断买来的新杂志,和时光一起变老。电脑里看过的电影一样存在那里不舍得删除,硬盘里的空间不管多大,总是旧的不去,新的再来,于是日渐丰满。记忆也是一样,太容易怀旧的人,无数过往拾拾拣都要留在怀中。
  
  已经消失不见的老地方,在梦里反复出现。喝过的油茶味道,带着童年的清香至醇。游走在日新月异的城市里,想要重温一切旧时光里的温情,走一走童年踏过的弯弯曲曲的小石巷。那些石头被岁月磨得光滑无比,排列着动人的样子,不规则里有曲径通幽的幽幽情调,走过去,便能穿越岁月的迷雾,触碰青春的笛声。
  
  舍不得,也无可奈何,时光终将成为回忆。旧时月色,总腌倒溯着逆流而上,慢慢寻访。太容易怀旧的人,亦可坐看时光的流淌,看万物都染了时光的颜色,愈见深情可喜。愈老,愈有滋味,即使只是一件小东西,因为有一个动人的故事,所以就有了与众不同的面目。外人看去,只觉平常。可只有自己明白,这物什后面藏着的曲折与欢喜,那些幽微热诚的心绪,千回百转的过往,像一部恢弘巨著,厚重得自然动人,没看过的人不会懂。
  
  这部电影今天没爱上,明天就爱上啦,这本书今年没感觉,明年就想起来了。那些路过的风景,时光无穷无尽地向后流过去,太容易怀旧的人,在时光里慢一拍地走着爱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0 20:51:23 | 查看全部
故乡的阴米时间:2013-10-28 作者:未详 点击:146次   阴米就是炒米。入冬后,选上等的糯米大火蒸熟,趁晴天晒下,然后放在通风的地方收藏。待到腊月的日子,再搬出阴来和桐油炒过的沙子,每样一米的比例倒入铁锅。
  
  接着,在灶台旁用凳子支起团箕。烧火前,把木柴劈成块,架在灶膛里,用松枝点燃。别小瞧这烧火,要紧得很。火小了,阴米熟不透,散发不出来香味;火太大,又容易炒焦。
  
  炒阴米都是外公跟外婆搭档。外公在灶下添柴烧火,外婆站在灶前亲自撑铲,不快不慢地翻动着锅里的沙子。等到阴米炒熟后,外公就用来筛耐心地筛掉沙子,而后将阴米装入谷箩中。
  
  用沙子炒过的阴米,洁白圆润,入嘴即化。老人们喜欢吃。阴米还有一种炒法,是不放沙子,只用香油炒爆。这种阴米又叫油米,香脆黄亮。童年时代,在贫瘠的乡下,油米算得上是很好的零食了。
  
  那时,放学一回到家,外婆便跑到厨房烧水,忙着给我泡红糖阴米。我抿上一口,细嚼着,喉咙润滑,满嘴留香,一股暖流穿肠过肚。外婆还时常悄悄地打个荷包蛋放入碗底,凑到我耳旁说:“快点吃,不要让你外公看见!”那时家里的鸡蛋,都是要到小店换酱油和盐的。
  
  阴米性温,能益气补血、健脾暖胃,而一碗红粮阴米更是一味湿和滋补的良主,适合病后产后之人食用。女人坐月子,吃红糖阴米,补血又补气。
  
  阴米十分耐留,腊月炒后,直到次年夏秋仍然不变质味。我一直以为阴米只是故乡江北的一种小吃。最近闲看美食书籍才发现,阴米竟然是“东坡美食三绝”之一。北宋大文豪苏轼是闻名遐迩的美食家,尤其善于研究养生的美食。
  
  相传,东坡美食有三绝:东坡恋糕、东坡阴米和东坡肘子。东坡阴米的传说讲的是苏东坡的夫人王弗分娩后,身体非常虚弱,苏东坡尝试过很多种食补疗法,但仍不见起色。着急的苏东坡便去请教母亲程夫人,老妇人告诉儿子,将糯米煮熟,阴干后用油炒爆,食用时加入红糖一起泡熟。苏东坡按照此方法给夫人食用后,王弗的身体逐渐转好。这看似简单却极富养生价值的食品激起了苏东坡的浓厚兴趣,于是苏东坡又在食用时加入了荷包蛋,结果美味倍增。从此。滋阴补血的东坡阴米便广为流传。
  
  温补美味的阴米,如今的乡下已经没几户人家制作了,可年迈的外婆依旧年年炒一些。不论啥时回家,外婆总会给我泡一碗飘香的阴米。鼻子凑上前,淡淡清香扑面而来,送一勺沾着猪油的阴米入嘴,瞬间滑过喉咙。那味道,飘过我的童年岁月,芳香如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0 20:51:34 | 查看全部
永远时间:2013-10-28 作者:未详 点击:199次   总是觉得无论什么事一旦加上“永远”两个字,便会无端地生出几分庄重来。想想也确实如此,人这一辈子,活得再长总是有限的,而“永远”则可以把一切事物无限拉长,让人感觉似乎可以把一切想要留住的东西紧握在手,不由地就会敛气凝神、心生敬畏。
  
  年少的时候,很是喜欢这个词。读到“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这句诗时,便会生出无限的想象和期待。这句诗浓缩成两个字不正是“永远”吗?这是对“永远”多么形象生动的诠释呀!时间是永远的见证者,是衡量永远的刻度;时间是永远的灵魂,它丰盈、充实着永远。
  
  永远是从一而终、不离不弃。恋爱中的人们说得最多的话便是“我会永远爱你”,听听,多么动人!伴随着它来的还有信赖、安全。因了“永远”这个定语,平淡无奇的一句话也会瞬间变得铿锵有力。
  
  永远是坚定信念、勇往直前。只要下定了决心,就会义无反顾地走下去。无论路上是否有风霜雪雨,是否有艰难险阻,全都不管不顾,只是风雨兼程,朝着一个方向努力,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永远是践行承诺、海枯石烂。一言既出,便驷马难追。许下的承诺便是欠下的债,从此只能背负承诺,闭目塞听,全力实践。
  
  永远是一种状态,更是一种超越时间的永恒!永远,多么美好的一个词呀!
  
  可是,有一天,我突然想:永远,到底有多远!难道只有无边无际的时间延续才是永远?而那未可知的将来我们是否能把握得住?
  
  夜空中的流星如熊熊燃烧的火焰,闪着耀眼的光芒划过天际,短短的几秒钟却能带给人极强烈的震撼。美丽动人的昙花,用短暂的花期为人们展示了极致的完美,让人过目不忘并心存美好。如此种种,不胜枚举。它们的生命虽然短暂,却为人们留下了无与伦比的美丽,并将感动和美好长存与人们心间。这,究竟是短暂还是永远?
  
  曾经说过永远的恋人,最终没能终成眷属,但彼此真心爱过,在相爱的日子里用尽力气去爱对方,如此短暂的美好难道不比索然无味的永远更让人愉悦?何况那永远远得似乎让人捉摸不透,倒不如紧紧抓住眼前短暂的幸福。那留在两人记忆中经久不衰的甜蜜又算不算是一种永远呢?
  
  曾经坚定选择的道路,行至中途,却发现方向不对,此时的毅然转身难道不比盲目的坚持更明智?这种转身继续追逐的状态亦称得上是一种永远吧。
  
  曾经许下的承诺,在世事变迁后,幡然醒悟,惊觉所托非人,是否还要傻傻地践行呢?这样的践行就成了愚忠,这样的永远也失去了意义。
  
  由此看来,永远是不能用时间来衡量的。永远可以是一个瞬间,一个月,一年,抑或是遥不可知的千万年,关键是它被赋予的意义以及存在的价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0 20:51:46 | 查看全部
触摸时间的质感时间:2013-10-28 作者:未详 点击:197次   秒针、分针、时针,日月旋转、嘀嗒不止,记录了昼夜交替、四季轮回,更见证着时世变迁、物是人非。时间,就这样永不回头地悄然滑过,似乎无从察觉,但却依存载体留刻下过往的印痕,亦可触摸,充满质感。
  
  伐木而剩的树桩,抚去细细的木屑,一圈圈年轮赫然显现,那便是时间在树体内刻下的轨迹。循着那微凸的同心圆追溯,恍然遥想:某年某月某日,某人植下一棵树苗,或风吹落一粒树籽;阳光雨露润泽、泥土泉水给养,叶荣叶衰、花开花落,一株大树在充足的时间里长成栋梁。树杈上的鸟巢繁衍了几代鸟雏,树荫下的石凳送走了几批行者,无从知晓,只知此时我在树桩下听无家的鸟儿盘旋哀鸣;等新芽冒出,树桩又将在时间里重生。树与时间的交集,形成了可触摸的年轮,细密而圆满。
  
  我尤其钟爱独自到古城、古街、古村落中游走,融入其间,心静且净、目明且敏、步漫且慢,倏地迷了时间,思绪在古与今、前朝与今世间飘忽穿越。那古典的亭台楼榭、长苔的青石板路、空落的桌椅床几、仍在的花树石池,不知演绎过多少悲欢离合、世事沧桑,写满故事、气息犹存。“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昔日繁华、人影不再,独留空寂、遐思无限,上下千年一梦长。之于时间,生命真谓短暂一瞬。建筑与时间的擦肩,形成了可触摸的古建筑,厚重且永恒。
  
  旧物,作为人生长剧的道具,一直牵引着热爱生活者的心性与情感。掸去岁月的风尘,百宝箱如老电影般呈现出往事一幕幕。那封折皱的情书,还留有恋爱时满眶热泪的余温;那本发黄的课本,还闪烁着黑夜捧读时相伴的灯光;那台旧式的录音机,还回响着青春舞曲、心情旋律的余音;那沓破损的票根,还浸有辗转各地、求学打拼的汗渍;那把锃亮的铁锅,还弥漫着我这小家油盐酱醋茶的滋味……其间融注了生活的点点滴滴,让时间具像,饶有感觉。物件与时间的积淀,形成了可触摸的旧物,亲切亦浓情。
  
  人与人,从相识到相知,成为朋友;日久见人心,时间是最好的检验。有福能同享,有难是否能同当;小事能共度,大事是否能共担;时间说了算。昔日好友,面对权、利、钱、难,襟怀坦荡、心底无私那便是真朋友,否则终会走散。他与她,从相遇到相守,成为夫妻;能否执手偕老,需要时间的磨合。激情没了,感情是否变淡;琐碎来了,情感是否游离;时间说了算。白开水的日子,共患难的考验,不离不弃、牵手一生那才是真夫妻,否则难到白头。人际与时间的融合,形成了可触摸的真情,地久伴天长。
  
  老人若宝,源于时间在镀金。常与老人坐坐、聊聊,那风风雨雨的过往与体悟,经验也罢、教训也罢,都是宝贵的财富与给养,定会让自己的前路更有方向,让内心的积郁豁然开朗,受益匪浅。生命终将被时间打败,在时间里终结;从呱呱坠地的婴儿到生龙活虎的青年,从责任加身的中年到夕阳垂暮的老人,时间为人化了浓浓的妆。瞅着老人那深刻的皱纹、松弛的肌肤、佝偻的身形,如是看到了未来同样将受时间耗蚀的自己,不由心感凄然,对当下更多了份珍惜与感恩。人与时间的较量,形成了可触摸的老态,沧桑却闪光。
  
  时间,在自然嬗变中、喧嚣尘世间、岁月更迭时,悄悄溜走,或急促或缓慢,或紧抓或浪费,它都可寻见。触摸时间,质感如何?怕只有我们自己才能体会真切。因为,我们永远是时间的主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0 20:51:59 | 查看全部
永远的记忆时间:2013-10-28 作者:未详 点击:408次   艰难上坡路
  
  城里有个卖蜂窝煤的人,叫罗守田。这些年,蜂窝煤的生意不好做,因为现在只有一些餐馆和单位食堂才会用蜂窝煤,好在赚钱少,竞争也少,罗守田有时拖着板车在外面跑几天,也遇不到一个同行,总算能赚些辛苦钱。
  
  这天,罗守田又和老伴拖着板车,给郊区的一家大客户送蜂窝煤,他的车是加长的,足足装了一千斤蜂窝煤,拖起来很是吃力。他和老伴顶着夏天的毒日头,累得汗流浃背,偏偏这时又遇上一个高坡,罗守田把腰弯得像虾米,拼命往坡上爬,他老伴也使出吃奶的力气,从后面把车子往坡上推,可板车硬是不肯往上挪,罗守田使出浑身气力,只觉得眼冒金星,依然毫无办法。如果手一松,板车就会往坡下溜,如果轧到了在后面推车的老伴,真是不堪设想!越是急,越是使不出劲来,眼看吃不住劲了,突然,罗守田觉得板车一下轻了许多,有如神助,一口气就冲到了坡上。上了坡,罗守田停了车,一边擦着汗,一边往后瞧,这才看到是一位小伙子帮他把板车推上来。这小伙子二十来岁,模样周正,穿戴得挺括齐整,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子弟,罗守田连忙道谢,小伙子却不在意,只是问:“咋不走了?快走呀!”
  
  罗守田说:“小伙子,谢谢你!后面都是平地,我们拖得动,不用你帮忙了。”
  
  小伙子瞪了罗守田一眼,说:“你在前面拖,我当然要在后面推了!快走呀,别耽误了生意!”
  
  奇怪推车人
  
  罗守田不明白小伙子这话的意思,停下来不肯再走。不想他不走,小伙子一屁股就在板车旁坐下,也不走了!僵持了一会儿,罗守田想着客户正等着蜂窝煤,只好把拉绳往肩上一搭,小伙子连忙站起来,腰一弯,推动了车子。
  
  车子到了目的地,事情却还没完,小伙子仍然跟着罗守田的板车走,一车接一车地往外送煤,这小伙子不光有一把子力气,推车的功夫也很老到,装车、卸车、垒蜂窝煤,一件件做起来都非常麻利,很像是一个行家里手。
  
  煤送完,天也要黑了,小伙子又跟着罗守田回到制煤场,罗守田说:“小伙子,感谢你帮了我一整天,现在天黑了,你也该回家了吧?”
  
  小伙子四处看看,奇怪地说:“回家?这不就是我的家吗?”
  
  罗守田还要说话,老伴忙把他拉到一边,说:“你什么眼神啊?这小伙子不是个正常人呀!”这下,罗守田恍然大悟,别看小伙子穿得体面,智商显然有问题。他又问小伙子家里的事,小伙子说制煤场就是自己的家,其他的闭口不提。罗守田没法子,只好把小伙子收留下来。
  
  制煤场地处偏僻,是政府免费提供给罗守田做蜂窝煤的,罗守田将它隔成一大一小两间,大间生产,小间住人。罗守田安排好小伙子的住宿,又开动机器,开始做蜂窝煤。没想到呆在小间的小伙子听到机器响,马上就跑出来,乐颠颠地给罗守田当帮手,一套一套地做得非常熟练,一直忙到深夜,小伙子兴致不减,越干越来劲儿。
  
  第二天,罗守田又拉起板车往外送煤,小伙子仍兴冲冲地跟上来,罗守田知道拦不住他,就准备送完这车煤,顺便把小伙子送到派出所,让警察帮着找到他家人。
  
  同是卖煤人
  
  走到半路,三个人刚爬上一道坡,罗守田抬头喘了口气,便看见前面停着辆轿车,挡住了去路,罗守田只好把板车停下来,这时,前面轿车的门开了,一个人下了车,朝着板车奔过来,一把将小伙子拉到一边,一边掏出毛巾给小伙子擦着脸上的汗水和煤灰,一边心疼地说:“子欣,你怎么跑到这里给人干活来了?你爸都要急死了!告诉我,他们欺负你没有?”
  
  这个叫子欣的小伙子一把推开那人,说:“我正干活呢,你拦住我干什么?要是耽误了生意,我们家靠什么吃饭?”
  
  这人没法跟子欣说,便让罗守田不要走,掏出手机拨了个电话。
  
  不一会儿,一辆豪华轿车开过来,停在一边,车上下来一位派头十足的中年男人,子欣一见,高兴地喊起来:“爸,你也来了呀?快,我们一起去送煤!”
  
  中年男人走过来,心疼地看着小伙子满是汗水的脸,替他掸了掸身上的煤灰,说:“怎么弄成这样子?快跟我回家去!”说着,就把子欣往车上拉。
  
  没想到子欣却一把拉住中年男人,倔强地说:“爸,煤没送到地儿,怎么可以回家呢?不行,你得和我一起把煤送到!”
  
  中年男人疼爱地看看儿子,无奈地说:“行!爸爸和你一起送煤!”说着,走到板车前,熟练地把拉绳套在肩上,问罗守田:“这车煤送到哪儿?我帮你送。”
  
  罗守田见中年男人一副大老板派头,紧张得舌头都打起了哆嗦,连忙说:“老板,对不起,你儿子,是他自己主动来给我们帮忙的……”
  
  中年男子点点头,和善地说:“我知道的。我儿子只要看到有拖煤的板车,就一定会上前帮着推。如果我不帮你把这车煤送到目的地,我儿子就不会跟我回家。”
  
  罗守田更慌了,说:“不行!不行!怎么能让你拖板车呢?”
  
  中年男人笑了笑,说:“我以前跟你一样,也是卖蜂窝煤的。那时,我带着妻子和孩子从农村来到城市,很穷,也很苦,我们晚上制煤,白天再拖着板车卖。那时我儿子才8岁,就跟着我一起制煤、送煤,像个小大人,什么事都干。有一次,他在干活时摔倒了,头撞在煤机上,脑子受了损伤,智力和记忆就一直停留在那个阶段,现在,只要看到街上有拖着板车卖蜂窝煤的,他就当成自己家的事,拿出拼命的劲头干……”
  
  罗守田听得眼泪都出来了,他擦了擦头上的汗,说:“这车煤,我们一起送!”
  
  中年男子熟练地将拉绳套在肩膀上,看了子欣一眼,说:“儿子,我们上路吧!”
  
  四个人推着这辆板车,两部豪华轿车缓缓地跟在后面,一起朝前走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0 20:52:12 | 查看全部
变之韵时间:2013-10-28 作者:未详 点击:273次   变,是宇宙之歌的主调,大化演进的灵魂;从远古鸿蒙未辟的一团混沌,到现在天清气朗的一片锦绣,自然看似无为,却依着自己变的节奏,悄然化出日月星辰的璨烂,山野川泽的美曼。
  
  所以,变,既是一首永恒的自然之诗,更是一支铿锵的生命之曲,我们的成长,便是一个在求变与顺变之中迎接一个个挑战的过程,而生命的意义就在于这样的过程之中。
  
  求变,就是把“变”当成一条通往生命大美的甬道,通过这条甬道来寻求生命之势的不断发展,寻求精神之境的不断提升;从本质上来说,我们每一个人来到世上,都是同样的平凡,唯有踏着梦想之途不断奋斗和进取的人,才能在不断的超越自我的变化中,走向卓越或伟大;任何一个人,一旦失去了积极求变的渴望和追求,他的生命便成了一个不再有水源补充的湖泊,其活力和生机,也便在不断的蒸发中渐渐枯竭……
  
  顺变,就是把“变”当成一块磨砻生命之剑的砺石,顺势求进,顺其自然之理以成就非凡的自我;顺变如水,流之向下,低处而平,看似不争无为,却能成就自己烟波浩淼、洋洋洒洒的态势。顺,是一种智慧,是一种迂回的韬略,不是让我们一味的顺从于命运的蹂躏,妥协于厄难的摧残,而是让我们通过“变”的砺炼,以铸就我们柔而不可卷、刚而不可折、仁而不可犯、信而不可欺的卓越之魂……
  
  变乃千端,万化归始,知道积极求变的人生,必然是充满创意的人生;知道应时顺变的人生,一定是充满智慧的人生;大化如琴,变衍如曲,只要我们怀着积极进取的阳光心态,就一定能创造性地弹奏好自我生命的美奂乐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