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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3-10 10:17:10 | 查看全部
土时间:2013-09-04 作者:未详 点击:131次   土
  
  1
  
  从小就不灵光,在老师讲黑龙江时,我举手问:“那白龙江在哪儿呢?”
  
  兴许是问题太弱,老师不搭理我。
  
  后来我问老师土哪里来的,老师说石头变的,我问石头哪里来的,他说岩石上掉下来的。我再问,他不只不搭理我,还瞪我。
  
  2
  
  自然还有很多问题没有问出来:土为什么可以长出东西,为什么挖个坑就能装住水,土可以吃吗,土是什么味道的……
  
  回家蹲在院子里又想起来,忍不住拈了些土要放进嘴里,还没进嘴,被妈看见,一巴掌拍过来:“旧社会没吃的,才吃观音土,是不是亏着你吃了?”那时候暴躁的她没预料到,有一天她要强迫我“吃”土。
  
  3
  
  不久生病,开的药吃了就吐。爸妈没辙,换了个老中医,老医生捻着胡子说找找15年的灶心土,熬了水给喝上,先止吐再说。
  
  15年,得找住老房子的人家的灶,我爸去找,半夜才回来。睡得迷迷糊糊的,我妈端来一碗水,微黄,还能看到碗底的小土粒。不喝,一家人按手的按手,按脚的按脚,捏鼻子的捏鼻子,灌的灌,最后给强倒下去。隔天一不吐,病也就好得差不多了。
  
  4
  
  后来这方子不用医生再开,遇到类似情况,爸妈直接就去别人家找灶心土熬了水来,再一家人合力给我灌上。
  
  稍大一些,很好奇,这灶心土到底是什么东西?
  
  左搜右问,吓了一大跳,它竟然还有个特响亮的名字,叫伏龙肝。
  
  5
  
  这药方出自北宋着名的儿科学家钱乙。
  
  《钱仲阳传》里写了这一段。皇子仪国公突然生病,久医毫无起色,有人荐了钱乙。钱乙从容不迫地诊视一番,开了药方,但用土入药,惹得金贵的皇帝大怒。好在后来这皇子病好了,钱乙被宋神宗“擢太医丞,赐紫衣金鱼”。
  
  就因这段,多年后我还专门去查过赵佖的生平,甚至想了想他当年喝这药的情景,可以肯定,境况绝对比我好点儿。
  
  就因这段,多年后我还专门去查过赵佖的生平,甚至想了想他当年喝这药的情景,可以肯定,境况绝对比我好点儿。
  
  6
  
  某天无事瞎翻书,在《本草纲目》里翻到许多关于土的药:百草霜、梁上尘、釜脐墨、烟胶、古砖、白瓷器、土墼、乌爹泥、蚯蚓泥、蚁垤土、胡燕窠土、东壁土……
  
  药理药性我是不懂的,但看得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百草霜,木柴灶的灶门口的外额上结的一层黑霜,那是烧掉很多草木后结出来的。梁上尘,又叫乌龙尾,主治那栏里面有一项是“噩梦至死”。还有白瓷器,竟也可入药,治目生翳膜。最吃惊的是东壁土,难道是房屋东边墙上的土?
  
  7
  
  土和火合起来,土和阳光合起来,土和蚯蚓、白蚁、燕子合起来。土和时间合起来,和万物合起来——它带给了我更多难以言说的谜团。
  
  偶然聊起这个,认识好几年的一个朋友说:“我隔一段时间就会吃土。”语气淡淡的,就像说她午饭后吃了个苹果一样自然。
  
  我当时听了差点没跪倒在地,震惊、欣喜、害怕、疑惑,各种情绪,不一而足。
  
  8
  
  “吃了不吐出来吗?”
  
  “干吗吐?直接咽了。”
  
  “那土是什么味道的?”
  
  “很普通,没什么特别的味道。”
  
  “那你为什么要吃土?”
  
  “不知道,一直这样,一段时间不吃就想。”
  
  ……
  
  直问到她像当年老师那样瞪我。兴奋地和她约定,以后我每到一个地方,就把那里的土带给她,让她尝尝有什么不同。
  
  说完不久,我去了腾格里沙漠,掬了一把沙装起来,突然想,这是土吗?
  
  9
  
  没想到长大了,关于土,我知道的还是不多。
  
  倒是白龙江,后来我查过,说它发源于川甘边境的岷山北麓,经甘肃省武都东南入四川,在广元市昭化汇入嘉陵江。
  
  当年我离它,那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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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0 10:17:21 | 查看全部
风景不转心境转时间:2013-09-04 作者:未详 点击:112次   1082年,苏东坡途中遇雨,没带雨具,常人只有狼狈二字,雨声打在竹林上发出巨响,不是不寒心的。好一个苏轼,就这样写下宋词中我的最爱: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
  
  不用“不听”,而用“莫听”。
  
  不听,那种坚决,就要运用意志力,跟雨声抗衡,莫听,是你可以选择听,但声音也只是外物,你的心可以决定听不到,听不到,着一“莫”字,境界就从容自主起来。
  
  何妨吟啸,那何妨也是一派优悠,反正落汤鸡的显示无法改变,倒不如吟其当时的流行曲。无法改变的事情,就让它自然存在吧。
  
  苏老当时只拿这竹拐杖,穿《倩女幽魂》内那种草鞋,从头到脚尽湿,没有坐马,只是一步一生。但他说:“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从负面自嘲发掘出乐趣,雨中持杖穿轻便草鞋,比骑马还轻便从草鞋,比骑马还轻便。
  
  雨停了,金句来了。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境界较低的是,好了,雨停了,身干了,雨后自有晴天,做人无须在逆境中头发乱了。
  
  苏东坡却更通透无碍,雨可以不是雨,逆境中凭心境自乐,于是,晴也不是晴天,万法无常之变与他心境无关。
  
  我常常想,万一时运低见鬼,也会学苏老,心里无鬼,于是,看不见,看不见,然后转身走开,吟啸:“也无风雨也无晴。”
  
  这七个字的境界,值得我们在无常变化的处境中用来做口头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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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0 10:18:05 | 查看全部
国务卿是个什么样的官时间:2013-09-03 作者:未详 点击:131次   在美国总统奥巴马新内阁组成人员中,被列为“第一阁员”的国务卿是最受关注的一个。国务卿的职责对应的是其他国家的外交部长,但其地位和影响力又似乎高于一般国家的外交部长。
  
  国务卿的职位“位置很高”
  
  1789年,美国联邦政府成立后,国会通过了“重建外交部法案”,外交部成为美国联邦政府组建的第一个部,它不但负有处理外交事务的责任,还兼管货币管理、人口统计、掌管国玺等内政事务。由于职能广泛,国会将其改名为国务院,将外交部长改名为国务卿。
  
  200多年来,随着美国联邦政府行政机构的不断完善,国务卿的内政职能逐渐弱化,目前只保留着掌管国玺、接受总统和副总统辞呈等少数职能,但国务卿的名称沿用至今,其作为内阁首席阁员的地位也延续下来。依照美国宪法规定,国务卿是仅次于正、副总统的第三号行政官员,也是次于副总统、参众两院议长的总统第四顺位继承人,还是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这种地位是其他部长难以企及的。
  
  国务卿的担子“分量很重”
  
  美国国务卿地位显赫,责任重大。他们虽然来自不同的政党,但需要更多地将国家利益而非党派利益作为其工作指针。他们除了要熟悉外交事务,能在国际舞台上纵横捭阖,为美国最大限度地争取利益外,还需要具备出色的政治智慧、协调能力与个人魅力,既能够与总统密切合作,又能紧密联系和协调国内势力。在做出重大的战略判断时,甚至要同时面对总统和舆论的双重压力。
  
  例如美国第24任国务卿威廉·亨利·西沃德面对沙皇俄国希望出售阿拉斯加的历史机遇,在总统犹豫不决的情况下,火速与俄国驻美公使谈判,最终以720万美元的价格购得了近152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使美国领土面积扩展了20%。如今这里出产的石油和天然气总量占美国的1/4,仅这笔资源总价就超过了2万亿美元,可谓“一本万利”。
  
  两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美国国家实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急剧提升,国际事务在美国总统的工作日程中所占的比重迅速增大,国务卿的担子也越来越重。随着国务院的规模日益膨胀,雇员从建国之初的数十人扩大到目前的6万余人,预算规模达到了近500亿美元。如何统筹安排各项事务,维护整个外交系统的有效运作,保持美国对世界的领导力,都对每位国务卿的能力提出了考验。
  
  美国第67任国务卿希拉里被誉为“国务卿劳模”。在过去的4年里,她已经先后访问了超过100个国家,总行程超过了135万公里。
  
  国务卿的履历“含金量大”
  
  在美国,国务卿一职一度被视为“通往白宫的快车票”。在200多年历史中,国务卿卸任后当选总统者不乏其人,例如首任国务卿托马斯·杰斐逊,第5任国务卿詹姆斯·麦迪逊,第7任国务卿詹姆斯·门罗,第8任国务卿约翰·昆西·亚当斯,第10任国务卿马丁·范布伦和第17任国务卿詹姆斯·布坎南等。对于那些有意问鼎白宫的政治家而言,国务卿的岗位无疑是一块重要的跳板。
  
  国务卿在任上能积累大量的政治资本与人脉关系,卸任后,这些“无形资产”仍能够发挥很大作用。很多国务卿卸任后仍是驻外大使,或是通过“旋转门”机制进入美国重要的智库、基金会、高校任职。
  
  美国国务卿卸任后,着书立说者也不在少数。他们既是外交战略的规划设计者,又是外交政策的主要执行者,更是很多重大历史事件的亲历者。他们根据亲身经历撰写的回忆录,不仅闪耀着思想的光辉,还是学者研究美国历史的宝贵文献。如第56任国务卿基辛格所着的《大外交》《白宫岁月》《论中国》等都已成为世人推崇的经典着作和文献资料。
  
  国务卿的能量“千差万别”
  
  美国至今已有67位国务卿,但被大家熟知的名字并不多。国务卿就本质而言是总统的顾问而不是同僚,其能量的大小不仅取决于其本人的能力,更多的还是取决于总统的政治需求、与总统的关系,以及国际大形势的发展。
  
  一些总统选择政治家出任国务卿,往往是为了获得强力盟友,增强总统的政治地位。美国独立之初的国务卿大多由政治家出任,“奥巴马&希拉里组合”也是这种类型。这类国务卿往往有更大的空间发挥其个人能力。
  
  如果总统希望自己能掌握外交全局,贯彻自己的思想理念,则往往选择技术官僚出任国务卿。这时,国务卿只起到“助手”或“执行者”的作用。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是第55任国务卿罗杰斯,他是一名法律专家,尼克松提名他只是把他当摆设,目的是自己主导外交权。在罗杰斯任职期间很少有机会参与外交决策,就连基辛格秘密访华这样的重大事件,都是事后才被“礼貌性”地告知。
  
  如果总统不擅长外交事务,则国务卿的作用就会更加凸显,如军人出身的艾森豪威尔就把外交事务“外包”给了国务卿杜勒斯。
  
  同时,与总统之间的个人关系也决定着国务卿影响力的发挥。美国第59任国务卿黑格将军虽然在国内拥有较强的政治影响力,但因为和里根总统的关系不好而在外交事务上备受冷遇,最后被迫辞职。而第64任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则由于和克林顿私交甚笃,其外交才华得以完全施展,才成就了她“铁娘子”的美誉。
  
  “时势造英雄”,国务卿的历史作用也与美国所处的时代背景息息相关。我们熟知的第56任国务卿亨利·基辛格便是一个例子。当时,为了使美国从越战中抽身,重新掌握对苏战略的主动权,基辛格提出了修复中美关系的构想,并在其推动下付诸实施,由此不仅改写了冷战格局,也开创了新的历史。基辛格的能力固然出众,但客观而言,正是中苏关系恶化、美在冷战中处于守势等因素,为他提供了一展身手的历史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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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0 10:18:16 | 查看全部
德式违章时间:2013-09-03 作者:未详 点击:125次   德国人的严谨和恪守原则世界闻名。他们会事无巨细地设定条款,把一切事情都加以规范。这一点在交通规则上可以得到充分地体现。
  
  以系安全带为例,在德国不仅开车的要系安全带,坐车的也必须这么做。如果乘客不系安全带被查到,司机同样要受罚。要想开车把新生儿从医院带回家去,车里必须安装躺式的婴儿座椅,否则即使是你的孩子你也带不走,而成人抱着婴儿坐车则被视为危险之举。
  
  在德国想要骑自行车,也要经过培训和考试,严守一系列自行车交规。逆行是要被罚款的,酒后骑自行车则要面临高额的罚款,甚至会被吊销自行车驾照。
  
  德国海德堡市警察菲比·海恩斯说,绝大多数的德国人都严守交通规则,仅仅是非常少的一部分人会有一些违章行为。这些违章行为包括:边打电话边开车,超速,酒后驾车,滥用毒品后驾车。
  
  菲比说,酒驾和滥用毒品后驾车主要发生在周五、周六晚上,以及周日早上。超速有交警专门监管。酒驾严重者则会被吊销驾照终生。对于在夜间开远光灯,这在德国市区是被完全禁止的行为,如果驾驶者偶然忘了关远光灯,要么是被其他驾驶者闪灯提醒,要么是被警察制止。边打电话边开车虽然是程度相对较轻的违章,但是德国警察也不会放过,他们会在人多车多的地段守株待兔。
  
  对于在中国常见的机动车违章行为,如快速地跨车道并线、长时间占用快车道、插队加塞儿、不礼让行人、乱摁喇叭等,菲比说,这在德国几乎闻所未闻。
  
  德国当然无法杜绝交通违章,可绝大多数人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因此,德国至少一半以上的高速公路是不限上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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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0 10:18:25 | 查看全部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时间:2013-09-03 作者:未详 点击:225次   在美国各大学,有一本被广泛使用的历史教科书《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该书由康奈尔大学著名历史学教授马利·贝思·诺顿主编,由休顿·米夫林教科书出版社出版。
  
  当年,就在书稿付梓之际,诺顿接到美国中央情报局不准出版的通知,理由是:“在大学历史教科书中使用了一张敌国宣传部门拍摄的有损本国军队形象和士气的照片,无疑会对下一代爱国主义教育起到不良作用,而下一代的教育关乎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一个轻率的决定,往往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恶果。所以,您必须无条件放弃使用有损于军方形象的照片。”
  
  原来,诺顿在教科书靠前的一页中,使用了一张照片,并附有文字说明:“1950年冬天朝鲜战争中,中国士兵押解美军战俘”,照片来源是“中国新华通讯社”。这张照片中,押解美军战俘的中国士兵正气凛然,而被押解的美军战俘则个个垂头丧气。
  
  诺顿回应中央情报局:“我认为,这张照片绝不是‘中国新华通讯社’的伪造之作,从中国士兵正气凛然的气概和美国军人不甘失败的颓丧画面中,已经十分清楚地解读了这场战争的本质。我们不能为了掩盖真相,对下一代实行心灵控制,只有勇于正视历史,才是对下一代真正的负责和爱护!”
  
  鉴于诺顿的强硬态度,美国中央情报局只好将此事报告给时任总统的小布什,并很快得到他的答复:“如果你们不赞成使用那张照片,那你们完全可以另起炉灶,拿出自己的版本来,只要能得到大学生的认可,能让历史教材形成生动活泼的多元化局面,就是一件大有益处的事。”
  
  中情局对总统模棱两可的答复大为不满,又另辟蹊径对休顿·米夫林教科书出版社施压,要求删除那张照片,同样遭到拒绝:“掩盖真相只能说明心虚,如果硬要删除,顶多是教科书的面貌有所改观,但历史不能更改。我们的职责就是组织优质书稿出版,至于书中涉及的关乎国家机密和脸面的事情,还要劳烦你们去找作者交涉。”
  
  中情局只得再去找诺顿,但态度已经明显软了下来,一再哀求诺顿不要使用那张照片,但仍被毫不客气地拒绝:“说白了,你们不让使用那张照片的目的,无非是害怕世界舆论指责美国在朝鲜战争期间一些违反《日内瓦协定》的做法,比如没有根据起码的人道原则善待自己的战俘。如果真是这样,那当初不要这样做就是了,既然已成事实,又为什么不敢面对呢?”
  
  事情僵持了一段时间后,最终以诺顿的胜利而告终,历史教科书《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于2006年5月如期出版,并在此后多次再版延续使用至今。
  
  马利·贝思·诺顿说:“只有实事求是地尊重历史,历史教科书才称得上是货真价实,也才能起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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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0 10:18:36 | 查看全部
历史,让我们看见时间:2013-09-03 作者:未详 点击:198次   赵简子是春秋后期的牛人,据说孔子都对他望而生畏,止步于黄河南岸,没敢去晋国。从他考察儿子的题目,就可以看出此人的志趣和作风。
  
  赵简子对儿子们说:“我把一个宝符藏在常山上,你们去找找吧。”儿子们骑上快马,上山寻找,一无所得。一个地位最低的、婢女生的儿子叫毋恤,最后回来,却告诉父亲:“宝符找到了。”赵简子说:“呈上来。”毋恤说:“我从常山上俯瞰山那边的代国,代国就是我们的囊中之宝啊!”赵简子毫不犹豫,废了原先的太子伯鲁,立毋恤为太子,这就是赵襄子。
  
  赵襄子比其父更加蛮横狠毒。
  
  赵简子一死,还在服丧期的赵襄子,就亲亲热热地请来代王及其僚属,进行友好访问。招待他们宴席时,赵襄子安排每人后面站着一个厨师伺候,厨师们用硕大的铜勺子为他们斟酒。当代王和僚属带着对襄子的感激之情,仰脖子喝酒时,厨师们一起动手了:他们挥起铜勺子,猛击代王和僚属的脑袋,代王和僚属瞬间血肉横飞,陈尸灯影,代国的整个精英阶层瞬间化为一具具血肉模糊的尸体,杯盘与陈尸共狼藉,酒水与血肉同淋漓。
  
  然后,赵襄子挥兵伐代,精英阶层完全丧失的代国一片混乱,毫无抵御之力,于是代国并入赵家版图。
  
  这是历史的大叙事,为历史讲述者们津津乐道。
  
  但是,打动我的却是这大叙事中的一个小细节。
  
  被赵襄子的铜勺子击碎脑袋的代王,正是赵襄子的姐夫——代王的夫人是赵襄子的亲姐姐。弟弟开疆拓土了,姐姐则在一夜之间丧夫亡国。而且,弟弟不仅让姐姐夫死国灭,还陷她于不仁不义之境。姐姐面临的不仅是自身命运的悲惨,还有感情与道德上的两难:一边是相亲相爱、琴瑟相谐的丈夫,一边是手足之情、家族代表的兄弟。丈夫死了,麻木不仁,不为夫报仇,是无情;向弟弟复仇,损害娘家家族利益,是不义。
  
  赵襄子倒没有这种纠结,他坦坦荡荡地派使者去接姐姐归国。
  
  没有道德感的人,自然也没有来自道德的痛苦和纠结。没有来自道德的痛苦和纠结的人,也就没有道德负担和道德顾忌。没有道德负担和道德顾忌的人,常常就显得果断和有力。
  
  悲惨的是,这种果断和力量,往往又为俗人所赞美和崇拜,为众多历史讲述者所津津乐道、啧啧称赞。
  
  是的,恶在很多时候比善显得更有力量。
  
  战国时代,就充斥着这种无道德甚至不道德的力量,它们强大到操纵了历史的进程。对这种力量的赞美和崇拜,鼓噪到淹没了人们的良知。
  
  但是,我们不要忘了,道德也有力量。这种力量往往在细微之处、在宏大叙事的疏忽之处,悄悄地影响着历史的进程,改变着历史的成色,决定着历史的性质,创造着历史的正面价值。
  
  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一历史大叙事下的小细节。
  
  姐姐面对着弟弟派来的接她归国的使者,掩面悲泣。旷野上,姐姐与使者做片刻休息。环顾破败的江山、兵燹过后的家园,姐姐悄悄拔出头上的簪子,在石头上悄悄地磨砺。
  
  末了,她收泪站起,手握锋利的簪子,以令人猝不及防的动作,一下子扎进自己的喉咙。
  
  来不及阻拦,那位使者呆立一旁。
  
  深为这人间悲剧所震惊,目睹这世间的冷酷,对人性、对人间深感绝望的使者,在姐姐的尸首旁默立良久,最后,拔剑自刎,跌倒在她的身旁。
  
  代人哀怜代王夫人的不幸,把她自杀的地方称为“磨笄之山”。
  
  司马迁的《史记·赵世家》记叙了这样一个细节。知道司马迁为什么伟大了吧?
  
  一个史学家,一个历史的书记员,他不仅看到了历史上那位叱咤风云、永垂史册的弟弟,还看到了那位柔弱的跌倒荒野、埋没于荒草的姐姐。他不仅听到了弟弟的金戈铁马之声,还听到了姐姐悄悄的饮泣之声。
  
  在一帮大人物为权为利斗得你死我活时,一个弱小的女人,纠缠在仁、义之间,不能自解,只好自尽;一个不知名的使者,为这样的一个女人感动,不能自释,又随之自尽。读史至此,只有一声浩叹!
  
  透过历史天空中遮天蔽日、攻城略地的刀枪剑戟,让我们看见那根细小的闪着凄光的簪子。
  
  透过历史长河中熙熙攘攘争权夺利的帝王将相,让我们看见这位柔弱的悄悄泣血的姐姐。
  
  这位姐姐的血,这位不知名的使者的血,是一个民族最干净的血,最高贵的血!这才是一个民族真正的光荣,最后的力量。
  
  你可以欣赏铁血的历史,但是,不要忘了,还有泣血的历史。
  
  五千年,有帝王将相的伟大事业,也有他们留下的宏伟的王陵和宫殿,但是,如果我们的良知还醒着,就能在深夜听见——还有孟姜女这样的妻,代王夫人这样的姐,在荒野中低低地泣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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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0 10:18:48 | 查看全部
豆腐与革命时间:2013-09-03 作者:未详 点击:151次   豆腐是正宗的中国国粹。有人说,豆腐应该算是中国的第五大发明。其他的四大发明还有别的国家在跟我们争,而这个豆腐,连丁点争议都没有。
  
  国人到了西方,如果一时没有更好的工作机会,只要有做豆腐的手艺,就可以混口饭吃。已经见过不止一个国内的教授,在美国或者加拿大,靠做豆腐过得挺滋润。那种把一粒粒的黄豆变成白白嫩嫩的方块的把戏,在白人看来,跟变戏法差不多,只有中国人玩得来。
  
  发明豆腐的中国人据说是西汉时的淮南王刘安。西汉提倡简朴,贵族不许用金属器皿,所以大家纷纷在吃上下工夫。从马王堆的出土文物可以看出,那些王侯贵妇对吃是多么热爱。由此推断,刘安发明豆腐倒也合乎情理。豆腐的发明者是贵族,让豆腐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也是个名门之后——李石曾。
  
  李石曾是李鸿藻的公子。李鸿藻是晚清的重臣,清流的领袖,在世的时候,很有点保守主义的色彩,总是跟搞洋务的人过不去。他这个晚年得的儿子,思想却新潮得很,于当官没有兴趣,在科举上没有半尺进展,早早地就跑到法国留学。学成什么我们不太清楚,让人知道的是,身为贵公子的他在巴黎开了一家豆腐公司,比较成规模地让洋人见识了中国人发明的豆腐的模样和味道。
  
  李石曾在海外多年,始终学不成洋模样,身穿西装,却要扎个中国式的腰带,走起路来,腰带凸在前面,甚是扎眼。据说,巴黎的银行曾经因为他这身打扮而不让他进去。李石曾又嗜好大蒜,西服上边的口袋里,装的不是手绢,而是蒜瓣。这样的中西结合式人物,想到在西方贩卖中国国粹倒也自然。为了让国粹保持原汁原味,李石曾豆腐公司的师傅和小工,一律从国内找来。
  
  就这样,洋人们尝到了正宗的中国豆腐,李石曾的豆腐公司也发了洋财。发了财的李石曾在政治上却不安分,因好友张静江的关系,开始资助起孙中山的革命党来。据说,只要孙中山没钱花了,拍电报去,A代表一万,B代表两万,C代表三万,钱就从巴黎汇过来了。
  
  第二件事从后来的结果看,也跟革命大有关系,那就是李石曾组织中国留法青年勤工俭学。成千的有志青年来到了法国,来到了欧洲。他们学成什么我们不知道,只知道这些人中间,涌现出了一大批共产党人。中国人最早的共产主义小组,就是由这些勤工俭学的人成立的,当时叫“青年共产党”。如果按某些研究者的说法,其实这青年共产党才应该是中国最早的共产党。这些在法国搞共产革命的人,后来都成了中国历史上翻江倒海的人物。而这些人留法的基金,一部分就来自豆腐。
  
  中国人的豆腐,卖到外国之后,就这样跟中国的两次革命发生了一点不寻常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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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0 10:18:56 | 查看全部
力量的体现时间:2013-09-03 作者:未详 点击:153次   1971年2月22日,在美国最高法院的议事厅里正展开一场辩论,因为有个叫科恩的青年反对征兵,穿着一件印有“FUCKTHEDRAFT”(去他的征兵法)字样的夹克衫,在洛杉矶法院的走廊里晃荡,从而被定罪。律师详细分析科恩这么做的原因,最终帮他赢得了官司。法官书写的法庭意见是:“一个人的粗话,却有可能是另一个人的抒情诗。在这个拥有众多人口和高度分化的社会,这不失为一剂良药。时常充斥着刺耳杂音的社会氛围,并不意味着软弱,它恰恰是力量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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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0 10:19:06 | 查看全部
赏心乐事十六件时间:2013-09-03 作者:未详 点击:278次   清溪浅水行舟
  
  微雨竹窗夜话
  
  暑至临溪濯足
  
  雨后登楼看山
  
  柳阴堤畔闲行
  
  花坞樽前微笑
  
  隔江山寺闻钟
  
  月下东邻吹箫
  
  晨兴半炷茗香
  
  午倦一方藤枕
  
  开瓮勿逢陶谢
  
  接客不着衣冠
  
  乞得名花盛开
  
  飞来家禽自语
  
  客及汲泉烹茶
  
  抚琴听者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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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0 10:19:16 | 查看全部
一颗眼泪时间:2013-09-03 作者:未详 点击:203次   回到学校,我依然努力做一个尽职的老师,笑嘻嘻地为学生和自己打气。期末考试来得好快,奢侈的暑假等在前方。最后一堂课与学生告别,在响起的掌声中,我走出教室,年复一年,总是类似的难舍难分。在休息室,在我送走最后一批来话别的女孩后,那个男孩子走了进来。
  
  瘦高、白皙、羞涩的男孩来到我的面前,说有事想向我请教,说着,他因紧张而轻颤起来。我注意到他无怨无悔地照顾班上行动不便的同学,甚至牺牲了自己的时间,因此,我知道他是善良的。他是否也在一年的观察中,知道我是友善的?
  
  我看着那黑白分明的、温顺的眼眸,轻声问:“什么事?告诉我。”
  
  “我的女朋友离开我了。可是,我真的好爱她。为什么她不再爱我了?我只要像以前一样对她好就可以了,她不爱我也没关系。可是,她连这样的机会也不肯给我。为什么呢?”
  
  “因为她承担不起,你的爱令她痛苦。爱一个人,不就是要让她快乐吗?”
  
  “我爱她,绝不要让她痛苦。”
  
  当他说完这句话时,我看见一颗浑圆明澈的泪珠笔直地掉落。
  
  这些年来,我见过许多泪水,因为挫败、恐惧、气愤、委屈等种种缘由。而这一颗眼泪给予我的震撼,是因为爱情的痛楚烧灼。为了让所爱的人快乐,必须忍受不去爱的刑罚,他甘愿领受了。一个十九岁的男孩,在初夏的黄昏落下一颗眼泪,他将保存这样的记忆多少年?
  
  眼泪我已许久不曾流淌了。然而那一颗晶莹的泪珠,像一条奔涌的大河,温柔地漫过我荒芜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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