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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8:44:53 | 查看全部
赤子之心时间:2013-08-19 作者:未详 点击:205次   金岳霖最有名的癖好是养鸡。
  
  金岳霖头一次养的鸡是从北京庙会上买来的一对黑狼山鸡。在老金的精心呵护下,没多久公鸡已经长到了9斤4两,母鸡也超过了9斤。冬天来了,老金担心它们受冻,看到书上说可以喂点鱼肝油御寒,他就用灌墨水笔的管子灌了它们一管子鱼肝油。结果,这两只宝贝鸡很快就在窝里寿终正寝了。
  
  后来,老金又养了一只云南斗鸡。这只公鸡能把脖子伸上来,和老金在同桌吃饭,老金与鸡平等共餐,安之若素。晋朝的阮咸曾经与猪一起喝酒,这又是老金魏晋风度的一个表现。偶尔,金岳霖会带着大公鸡出去溜达,引来很多路人围观,但鸡不在乎,老金也不在乎。
  
  据赵元任的夫人杨步伟回忆,有一次她接到老金的一个紧急电话,让她赶快进城。杨步伟问什么事,老金支支吾吾,只是让她越快越好。当时老金正跟秦丽琳热恋,杨步伟以为是秦丽琳怀孕了,一路忐忑。到了金家,杨步伟才知道这件事跟秦丽琳无关。
  
  原来,金岳霖养了一只母鸡,最近反常地连续3天不下一个蛋。老金担心鸡难产,赶紧请东京帝国大学医科博士毕业的杨步伟过来看一看。杨步伟听了之后又好气又好笑,把鸡抓来一看,原来老金经常给鸡喂鱼肝油,以至于这只鸡营养过剩,鸡蛋卡在屁股眼出不来。杨步伟伸手一掏,问题马上解决。金岳霖一见,欣喜不已。为表感谢,他特地邀请杨步伟一家去吃烤鸭。
  
  贪玩的金岳霖像小孩子一样率性天真,我行我素,因此,也闹了不少笑话。
  
  有一天,梁思成看到金岳霖的厨师外出采购,手捏一张5000余元的人民币活期存折,大为惊讶。在上世纪60年代,5000多块可是一笔巨款。梁思成忙问金岳霖缘由,老金答:“这样方便。”梁思成说:“若不慎遗失,岂不是很冤枉?”老金还是说:“这样方便。”梁思成只好跟他建议:“这样吧,存个死期,存个活期,两全其美,而且死期利率高于活期……”谁知金岳霖连连摆手:“使不得的,本无奉献,那样岂不占了国家便宜?”梁思成无可奈何,只得详细为他解释储蓄规则,金岳霖这才理解了,满脸笑容,对梁思成说:“你真聪明。”
  
  没想到,到了“改存”之日,金岳霖又打起了退堂鼓。原来他预备在自己死后留1000元钱给自己的厨师,他想:“如果将剩余的钱都存了死期,万一某日我突然死了,钱不就取不出了?”这下梁思成哭笑不得,只好又将如何把那1000元抽出为厨师另立户头之事细细为他讲解了一番。金岳霖听完之后恍然大悟,喜作一团,竖起大拇指对梁思成说:“你真聪明。”据说,梁思成经常从金岳霖的嘴里得到这样的夸奖。
  
  还有一次,三伏天,几位友人到金家串门,一进门,看见老金愁容满面,冲大家连连拱手,说:“这个忙大家一定要帮啊。”友人不知何事,但是念及老金一个独身老头儿实在可怜,便个个拍着胸脯作英雄状,慷慨允诺。一会儿,老金的厨师为每个人盛上一碗热气腾腾的牛奶……原来,金岳霖冬天爱喝牛奶,订了好多瓶,他不懂得变通,以为订牛奶也要“从一而终”,到了夏天他饮量大减,天热牛奶又容易变质,于是出现了以上这一幕。
  
  当时牛奶还是奢侈品,也只有老金这种拿着一级教授工资的单身汉才能经常消费,大家揩老金的油,几天后又来喝了一次牛奶。幸有一位好心人知道后,告诉老金牛奶订量可以自己做主,冬天多订,夏天少订。老金听完后大大地佩服,称赞他:“你真聪明!”
  
  老金虽然像孩子一样天真,胸无城府,但是有些事绝对不是单单“天真”两个字可以衡量的。
  
  晚年的老金工资虽然高,但是每个月下来却很难盈余,因为他的钱除去生活费外,还要交党费,寄回老家一些,付保姆、厨师和拉车师傅的工资。最令人惊异的是,老金竟然连厨师和拉车师傅的退休金都预备下了,老金认为自己给这两位师傅终身工资,既可以减轻国家的负担,又可以保证两位老人家晚年的生活。后来,这两位师傅果然领着老金的钱直到去世为止。
  
  这就是金岳霖,身为逻辑学大师,却总是干着不符合逻辑的事情。逻辑是最为理性的学科,而老金却是最为感性的人,感性得让我们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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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8:45:09 | 查看全部
你说你愿赌不输时间:2013-08-19 作者:未详 点击:141次   冰山之所以雄伟壮观,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
  
  ——欧内斯特·海明威
  
  海明威是独一无二的,他终其一生都在证明这一点。高中时候,橄榄球打得很烂,还是要在女孩子面前吹嘘一下“先前阔”。这样的吹嘘,让他感受到表达的欲望和幻想的乐趣。从那个时候起,他为叔叔办的《星报》写新闻稿,接触的尽是犯罪新闻。这个差事不太合意,简直是大材小用了。可谁能料到,这段短暂的记者经历,却让他养成了用词短促俭省的写作习惯。
  
  从小酷爱捕鱼狩猎的他喜欢冒险,渴望建功立业,没有谁比他更想当英雄的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给了他这样的机会。他因为弱视被禁止入伍,又千方百计跑到意大利做了战地救护车司机。
  
  他出生在芝加哥市郊小镇,却有着酝酿已久的作家梦。他要去巴黎——当时欧洲的文学艺术中心。经由作家安德森的介绍,他在那里结识了很多人:女作家格特鲁德·斯坦因、詹姆斯·乔伊斯和客居巴黎的庞德。他的报答是朴素的,把一袋子罐头食品一股脑儿拖过来,倒在了安德森家的地板上。
  
  一开始,他就和一流的头脑们站到了一起。和乔伊斯醉酒后,一听到他说“干掉他”,海明威就出拳,帮助乔伊斯打人。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出版了,海明威边读边说:“杀了我也写不出这么好的书!”有时候,还和庞德、斯坦因练拳击。他的激情太多,必须多开辟一些渠道来发泄。
  
  一间临街咖啡馆,一个美国青年,墙上是他奋笔疾书的剪影。有时候,枯坐一晚,一个字都写不出来。他与同辈的约翰·弗尔顿、司各特·菲茨杰拉德暗中较着劲儿。他们都想在文学史上留下一笔。
  
  就在这忙碌的间隙,他居然爱上了妻子的女友鲍莉娜。三个人竟然在一个屋檐下安然相处。离婚是在所难免的。
  
  《太阳照样升起》出版了,销售业绩不俗,他在文学界开始崭露头角。《纽约时报》说这本书“简洁有力的叙事形式令英语作家都自愧不如”。后来的《永别了,武器》更是大获成功。他的小说里,年轻人聚众斗殴、无醉不欢是常有的事情。这些“道德败坏、脏话连篇”的文字,却顷刻间成为“迷惘一代”的识字课本。就像凯鲁亚克的《在路上》被“垮掉的一代”视为精神食粮一样,海明威成名了。
  
  可是,谁能知道,当年《太阳照样升起》的扉页献词里有着怎样的矛盾与无奈。妻子哈德莉同意和海明威离婚后,海明威出于愧疚和感激,将此书题献给了妻儿,并将此书的收入留给了他们母子。
  
  曾为西班牙的斗牛盛事折服,在佛罗里达驾船追捕金枪鱼,到非洲草原猎杀过三头狮子。他的胸膛里流的是热血。他向往大男子主义、超男子主义的力量。这颗不安的灵魂,征服自然让他感到自己的强大。
  
  经过两次剖腹产,鲍莉娜对怀孕产生了恐惧。这位优雅富有的女士是天主教徒,不相信节育。于是,她只好拒绝与丈夫同床共枕。
  
  历史惊人地相似。十年后,海明威爱上了一个女记者玛莎,三个人又在一个屋檐下住了很久。这一次,鲍莉娜是妻子。离婚,又是离婚。人生有几个十年呢?
  
  到幽静的哈瓦那从事深海捕鱼,到爱达荷州的太阳峡谷和加里·库柏打猎,和英格丽·褒曼等巨星也有往来。海明威就这样在狩猎区和名利场之间穿梭自如——那是他最悠游自在的日子。
  
  二战中,海明威不满玛莎的女强人姿态,索性跑到欧洲前线和妻子一争高下。他被授予战地记者勋章,玛莎却在现场目击了诺曼底登陆,战事报道精彩纷呈。他告诉自己:她太强悍了,我该走了。不是女人太强悍,而是男人受了伤害。
  
  第四任妻子倒也温顺,但是日子也不太平,争吵是家常便饭。
  
  突然想起柏拉图和玉米棒子的故事来。
  
  是啊,我们总以为可以找到更好的,于是,不停地走。有的时候,爱情毫无防备地袭来,有时候只是一瞬间的迷醉。聪明的我们,学会了不去分辨。爱了就好,有爱人的能力就好。
  
  如果还年轻,你怎么会知道,你生命中第一次真实的爱也将是你一生中唯一真诚的爱呢?多年以后,阅人无数的海明威感慨万端。
  
  除却女人的恭顺,他还需要评论界的恭维。一个作家,一个对自己要求近乎苛刻的男作家,昂首挺胸地活在世上,太不容易了。因为不堪忍受评论界奚落他江郎才尽,他决定用最短的时间写出一部作品,“让那些狗娘养的闭上臭嘴”。两个月后,《老人与海》问世了。他因此获得了普利策文学奖,随后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这个男人,从来不吝谈论他的冰山理论。为了使句子简短,他主张“站着写”。诺贝尔奖受奖辞里有这么一句:写作是孤独的事业。
  
  他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写作和运动。惊险刺激的捕鱼、狩猎和飞行曾让他多次受伤,弹伤、烧伤、骨折和大出血折磨着他的身体,肝炎、贫血、糖尿病、高血压、抑郁症和老年痴呆,所有能想到的疾病都找上了他。就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他还狂热地支持卡斯特罗。他们是不一样的,却又惊人地相似——他们都是响当当的硬汉。频繁的电疗使海明威异常虚弱,他无法正常写作了——那等于宣判了他死刑。
  
  他不忌讳谈死,也不怕死。
  
  他一次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每个人的生命都会以同样的方式结束,只是如何活着、如何死去的细节各有不同。
  
  马上就是国庆日了,海明威那天起得很早。头一天,他还宝贝甜心地和家人道晚安。就像多年后的川端康成,他的一句“我散步去了”何其随意,晚间却被发现口含煤气管自杀。很多人都是这样,毫无预兆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有老年痴呆症。年轻时候听到的那句话一直在耳边回响。他接了一个电话,对着电话嚷了一句:我们都欠上帝一死,今年死的明年就不必等死了。然后把猎枪放进嘴里,扣动了扳机。海明威的父亲也是用手枪自杀的,难道自杀也遗传?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可以把他消灭掉,可无法打败他。
  
  海明威被自己的绝望打败了吗?或者咬文嚼字一下,他被自己的绝望消灭了吗?这么丰满多姿的一生,为什么要绝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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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8:45:22 | 查看全部
烛光(外一篇)时间:2013-08-19 作者:未详 点击:174次   是躲避,也是奔向,一位德国母亲和她3岁的女儿躲进阿尔卑斯山深处一座木屋里。
  
  先是她的丈夫死在美军炮火下,后来她的儿子死在德军炮火下。
  
  现在,她用高山、森林和木屋建构成命运的屏障,小木屋是她和孩子的天堂。
  
  寒冬,黑夜,母亲和女儿在筹备晚餐。刚刚停当,有人敲门。
  
  除去阳光和风雨,这扇门连猎人也没有敲击过。
  
  打开一条缝,母亲看见,风雪泥泞中站着两个饥饿疲惫的美国士兵!
  
  士兵以枪为杖,艰难跋涉,烛光把他们引向光明。
  
  母亲和美国士兵对峙在天堂门槛上。
  
  小女孩说,外面冷,让他们进来吧。
  
  母亲开门让他们进来了。
  
  就在门开之一瞬,狂风吹熄了蜡烛,天堂一片黑暗。
  
  接着又响起敲门声。
  
  母亲开门,面对的竟然是两个德国士兵!
  
  以枪为杖,艰难跋涉,烛光把他们引向光明。
  
  母亲和德国士兵对峙在天堂门槛上。
  
  小女孩说,让他们进来吧。
  
  母亲开门让他们进来了。
  
  美国士兵在桌之一侧坐定,德国士兵在桌之另一侧坐定。
  
  之后,母亲虔敬宣布:今天是圣诞节,让我们用烛光祝贺节日!
  
  拿出火柴她才发现,火柴湿了,划不着了。
  
  黑暗中响起小女孩的声音:妈妈,我有火柴,我来点蜡烛。
  
  就在光明轰然出现之一瞬,对坐在餐桌两侧的士兵惊呆了。
  
  迅即起立,迅即举枪。他们同时意识到,对方不正是他们在森林里相互追杀了整整7天的狙击手吗?
  
  木屋成了堡垒,餐桌成了战场。
  
  在安静的烛光中,母亲说:让我们以上帝的名义……
  
  双方士兵都说:可是,森林里没有上帝。
  
  母亲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神龛。今天,在这里,我的孩子是上帝——
  
  圣洁的烛光中,每一双原本仇恨的眼睛都虔敬地注视着高举着火柴的小女孩。
  
  火柴盒上有安徒生画像。
  
  看望一棵树
  
  常去看望一棵树。
  
  我住黄河故道边,很近,近得闻得出它的气息,听得出它的安详和躁动。
  
  不是朋友,不是忘年交,它是我耳鬓厮磨、休戚相关的亲人。
  
  岸边有芦苇,有槐树,有柳树,有杉树,还有知名和不知名的灌木,它们构成苍茫雄浑、横无际涯的混交林。那种感觉,仿佛一片坐落在苏北大平原上的西双版纳热带雨林。
  
  常去那片森林,我熟悉那里的树仿佛熟悉我的手指。
  
  夏天,一次雷击斧钺一般劈开了一棵槐树。
  
  那棵槐树巍峨粗壮,仿佛一根超越于森林之上的生命之柱。
  
  雷电从腰部进刀,顺势而下,把它一斧子砍成两半。转眼之间,槐树成了一员伤兵。
  
  伤兵却没有倾斜,更没有倒下。扶着大地,扶着阳光,扶着满森林的希望和呐喊,它铁骨铮铮地挺住,站定,而且站立成一个顶天立地的“人”字。
  
  我和它一道经历了从流血到结痂,从趔趄到站定,从绝望到希望,从死亡到复苏的全过程。
  
  看望一种方式。
  
  看望一种价值。
  
  看望一种尊严。
  
  看望它,是朝圣。
  
  槐树什么也不说,只是在时间里站成一个“人”字。
  
  我去看望它,正是去看望沉默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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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8:45:39 | 查看全部
我的母亲是纳粹时间:2013-08-19 作者:未详 点击:160次   【编者按】这是一本女儿讲述与纳粹妈妈之间故事的回忆录。作者4岁时她的妈妈就抛夫弃子加入纳粹军团,作为在纳粹政治体系中一个不起眼的小爪牙,她身上浓缩了极权统治的所有邪恶特征,没有爱,没有怜悯,没有同情,没有亲情,只有仇恨,对犹太人、对异类刻骨铭心的仇恨。
  
  维也纳,1998年10月6日,星期四。在旅店里。
  
  今天,妈妈,27年来第一次,我就要与你重逢了。经过这么多年,你是否还不能体会自己给子女们带来了多么深痛的创伤?我一夜无眠。天就快亮了,我打开百叶窗。晨曦如同一层明亮的薄雾,笼罩在维也纳的屋顶之上。
  
  我感到内心一阵煎熬,禁不住回想起我们上一次见面的情形。那是在1971年,是我们分别30年后的第一次相见。当时,我得知你曾是党卫军的成员,这个发现令我无比痛苦,至今想起来都感到心惊胆寒。
  
  可是你丝毫不感到后悔。无论是对过去,还是对你曾经从事的工作,抑或是对那个无比恐怖的杀人工厂——作为那里的模范工人,你至今洋洋自得。
  
  看到外孙,你是那么冷漠。这个男孩用那么好奇的眼光打量着你,你却不愿给他哪怕一丁点儿外祖母的慈爱,正如当年,你最终使我完全失去了母爱一样。因为你根本就不愿成为妈妈。我和弟弟出生后,你总是把我们交给别人照看。可是就连第三帝国,甚至是宣传部长约瑟夫·戈培尔都在大肆宣扬母爱亲情。
  
  不,你根本不想成为妈妈,权力才是你更渴望获得的东西。站在一群犹太犯人面前,你就会感到自己拥有权威。一个看管犹太人的警卫,守着一群被剃了光头的犯人,他们个个目光茫然,饥肠辘辘,精疲力竭,孤苦绝望——妈妈啊,这是多么卑鄙无耻的权威!
  
  我看过你的档案。他们的训练是为了让你即使目睹灭绝营里最凶残的暴行也可以毫无感觉,而只有最心狠手辣、最厚颜无耻的人才会被选来接受这种训练。
  
  这就是为什么你被选去比克瑙,那可是选择警卫时条件最为苛刻的集中营。
  
  “那就是说你从来没有同情过任何人?就是拉文斯布吕克的囚犯,你也从来不觉得他们可怜?哪怕是那些年老体弱的?”
  
  “跟我的女儿谈话,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妈妈激动起来,把手指塞进耳朵,“我再不要听你说话了。”
  
  我没有回答。妈妈狠狠瞪着我,外面的天气变得更加糟糕,风卷着雨水重重地打在窗子上。
  
  我不禁好奇,是否除了被反复灌输的那些理念之外,这个女人真的从来没有过别的感情吗?比如爱和恨,比如同情和残酷。
  
  “有一次我的确感到一点点……难过。”
  
  “是什么事情?”
  
  “一天,一个囚犯被转到我的辖区。她以前是我们的同志,可是后来转而投奔抵抗组织,结果被盖世太保送到营里来。她一看见我就朝我脸上吐唾沫。”
  
  我立刻问道:“你就把她枪决啦?”语气里带着些讽刺。
  
  她想也不想就说:“我让她去了妓院。”
  
  “什么?妓院?”
  
  有片刻工夫,她似乎在记忆里搜寻着什么,不过很快就又找到了头绪。
  
  “是的,那是1943年。我们接到命令,要在较大的营区里设立妓院,第一个被选择的营区是布痕瓦尔德。一天早上,上级要我们选择合适的囚犯送过去,我就选了她。”
  
  她的表情变得凶狠起来,一丝自鸣得意的微笑暧昧地挂在嘴角。
  
  “很快我听说她得性病死了。”她补充说,一边别扭地搅动着手指,我感到她的目光里似乎笼罩了一层阴影,不过这只有片刻工夫而已。
  
  “刚开始……我是有些难过。”她承认,仿佛是在承认一个可悲的弱点,“但是我很快就克服了。我不能允许自己产生那样的感情——我是指对于本来就该被关进集中营的人产生同情和惋惜。后来再也没有发生过这种情况。我是党卫军成员,我绝不能允许自己像一般人那样容易被触动。”
  
  她把自己对元首的感情放到至高无上的位置,并继续为自己辩护。
  
  “难道你对这些都无动于衷吗?”我费了很大力气才讲出这句话来。
  
  “什么?”她眯起眼睛来,蓝色的眼珠几乎变得苍白。
  
  “那座集中营……”
  
  “不,”她冷静而自信地回答,“当我决定接受特殊训练的时候,我就很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所以我不会允许自己被现实触动,即使这个集中营的目的是……”她机警地瞥了我一眼。她没有说出“灭绝”这个词。另外,她这么敏感地避免使用这个词,的确有些蹊跷。看来,纳粹自己是不会使用这个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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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8:45:48 | 查看全部
富人与穷人时间:2013-08-19 作者:未详 点击:233次   吉通有一张丰满的脸,面色红润,腮颊下垂,目光深邃而稳重;肩膀宽阔,肚子凸出,步履坚定而果断。
  
  他谈吐自信,让对方重述他的话语,却不大把别人对他说的话放在心上。他打开一块大手帕,大声擤鼻涕;他把痰吐得老远;喷嚏打得很大声。
  
  他不分白天黑夜睡觉,睡得很沉,有人陪伴时打鼾。不论吃饭、散步,他比别人占用更多的地方。
  
  他与平辈一起溜达时总是居中;他站住,大家也都站住;他继续走,大家跟着往前走,一切以他为榜样。他打断别人的话,纠正他们的错误;他的话不会被人打断,爱说多久都有人听;大家赞同他的意见,相信他传播的新闻。
  
  他坐下来,你会看到他深陷在安乐椅里,跷起二郎腿,皱着眉头,把帽子压在眼睛上,不看任何人;或者拿掉帽子大胆自负地露出前额。对于当代的事物,他是诙谐的,善笑的,急躁的,傲慢的,圆滑的,神秘的。
  
  他自认为能干、聪明,他是富人。
  
  费东眼睛深陷,面色潮红,身体干瘪,面孔瘦削。他睡得少且容易惊醒。
  
  他心不在焉,懵懵懂懂,清醒时样子也傻头傻脑。他知道的事忘了,懂得的事忘了讲,有时这样做,竟难以脱身。
  
  他与人谈话,总是说得简短而且冷淡,以使对方不快。他不让人听他唠叨,也不引人发笑。不管别人对他说什么,他都鼓掌、微笑,附和他们的意见,他连奔带跑给他们帮些小忙。
  
  他是随和的,奉承的,殷勤的;行事诡异,有时爱说谎。他是迷信的,审慎的,羞怯的。他走路既慢又轻,似乎怕踩坏路面;两眼低垂,不敢抬头瞧路过的人。他从来不是那种组成小圈子高谈阔论的人。
  
  他站在说话者背后,悄悄偷听片言只语,被人发现随即溜走。他不占地方,不抢地盘,走时双肩紧缩,帽子压到眼睛上,不让别人看见;他甚至佝偻,包裹在大衣里。不管街道或走廊怎样阻塞,挤满了人,他都能找到办法不费劲地穿行,悄悄地溜过去而不被人发现。
  
  倘若有人请他坐下,他就勉强挨在凳椅边上;谈话时他的声音很低,发音含糊不清。对公共事务不承担义务,悲观厌世,对大臣和内阁不太怀有好感。他为了回答才开口。他咳嗽,在帽子下擤鼻涕,把痰几乎吐在自己身上;打喷嚏时必走至无人处,或者瞒着同伴这样做。
  
  任何人不必向他致意和问候,他是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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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8:46:07 | 查看全部
我跟自己有约(外一篇)时间:2013-08-19 作者:未详 点击:84次   十岁那年,我跟星星有约,觉得自己像是振翅欲飞的鸟儿,每天睁着大大的眼睛,托着腮帮子,脸上带着甜甜的微笑看星星,不愿分辨快乐或悲伤,把地平线当做世界的尽头,却觉得有点容不下自己……
  
  二十岁那年,我跟流浪有约,开始知道失望与苦楚,来不及去了解;如果一切都不要,是不是可以免除悲伤,当我走到地平线的尽头,发现海的那一边另外有一片世界……
  
  三十岁那年,我跟一个女孩有约,我要带她到一个没有人认得我们的东部靠海小镇,对她说明我的抱歉,或者什么都不做,只是拥着她,轻轻地、轻轻地陪着她哭泣……
  
  四十岁那年,我跟二十一世纪有约,说不定我们可以移民到火星,在那里我们看得更高更远,有一天喝了火星上酿的酒,醉了!拉着老情人的手,对着满天的星斗说:“天啊,满天星斗!”
  
  五十岁那年,我跟孩子有约,孩子说:“嘿!老头子,你要不要到司迪麦广场去逛逛,最近捷安特出了一款新型的太空梭,听说到ROCK那个新殖民地,来回只要花三个钟头!有没有兴趣?”
  
  六十岁那年,我跟自己有约,我把自己跟老情人的喜怒哀乐都签约给一家叫PeaceLand的老人公司,牵着老情人的手,走在那个叫ROCK星球的新辟道路上,一些从地球运过来的植物都才刚刚发芽,怀着平静的心,边走边唱一首很老很老的歌,歌词是这样子的:
  
  Likeabirdonthewire,likeadrunkinamidnightchoir,Ihavetriedinmywaytobefree。
  
  唱着、唱着,就笑了!
  
  紫鸳鸯田里的小孩
  
  小时候,我们喜欢匍匐在秋收之后的田野里,秋收后的田野播散着一种用来做肥的翠绿植物,在几个礼拜之间,它就长满了紫色的小花,我们习惯叫它紫鸳鸯。
  
  紫鸳鸯柔柔的,而且像小天使们的心灵一样,不沾染些许的俗世气习,它们干净得叫蝶鸟们不忍在上面落卵。
  
  我们爬呀爬的,弟弟在紫鸳鸯丛中迷了路,着急地叫嚣起来,却也不能打扰我仰躺成大字的身躯,眯起眼睛来看着很高很高的晴空中,喷射机向着夕阳落下去的地方,划过一道道又直又长的喷气。小小的心灵里,仍然不知道流浪两个字所代表的含义,只是在仿佛之间有一种感动,并且估量着,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家,离开了父母亲,离开了成天令人忧烦的弟弟妹妹,然后也坐上喷射机,在别人的天空中划过一道白线,那种掺杂着兴奋与酸楚的感觉,是不是可以将它归类成一种快慰……
  
  每天下课后,我就躺在紫鸳鸯田里这样想着想着,并且不自觉地就爱上了那种感觉,日子就在容易间度过了……
  
  有一天,我一样枕着书包,嘴里嚼着青草,弟弟急急忙忙地跑来说,爸爸要为我们家的哈利狗举行葬礼,一时之间我的脑袋中一片空白……
  
  其实,我平常就没有特别注意哈利狗的存在,而像哈利那样毫不起眼的狗死去,跟我长大以后见过的生离死别比较起来,实在没有任何新意。曾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在我心灵中以为自己属于比较邪恶的一面,也有过些不太寻常的期望。
  
  有时候,会睁眼看着小动物带着痛苦死去。我慢慢地解剖那一份不寻常的触感成分,并且肯定了解,这些成分是滋养一个人成长的必然因素。
  
  我望着弟弟渐行渐远的背影,又望着在暮色中渐渐隐没的家,耳朵里面隐约还可以听见哈利老迈的吠声,眯着眼看日落之前最后的一道飞行白线,我没有意识地喃喃自语,为了克制思绪里一股并不熟悉的悲伤。
  
  我知道,有一天,一切都将远离,紫鸳鸯田里的小孩,抬手拭去,凭着自己想象而捏造的第一滴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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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8:46:41 | 查看全部
尊严死时间:2013-08-19 作者:未详 点击:105次   一辆白色的小车,驶出了湘楚大学的校门。深秋上午的阳光薄而淡,透出一阵阵的凉意。从这里到江南医院,要穿过繁华的闹市,加上红绿灯、堵车,满打满算也要一个小时。
  
  开车的是程奋,坐在后座的是郑波。
  
  程奋在校办公室当主任,48岁,头圆、腹凸、体胖。郑波比他大两岁,是中文系的教授,戴一副深度近视眼镜,主攻古代文字学,师从程奋的父亲程笃,读硕读博,再当助手,一眨眼过去了20多年。
  
  办公室管的车多,程奋可以调车也能开车。郑波发现程奋平素喜欢开红色的车,今天却选了一辆白色的,隐隐感到有什么严肃的大事要发生。
  
  两个人久久不说话,只听见车轮摩擦水泥路发出的沙沙声。
  
  程奋终于忍不住,说道:“郑波兄,霍祺大夫打电话要我们两个人一起去医院哩。”
  
  “除了我,应该还有你们一家人。”
  
  “老婆当哲学系系主任的事,组织部上午找她谈话。儿子呢,上午要听一个外籍教授的讲座。什么事呢?”
  
  “我也猜不出。”郑波说完,身子往后一靠,微微闭上了眼睛。他想,程奋不可能不知道是什么事,只是装糊涂罢了。
  
  古稀之年的程笃患肝癌,已到晚期,4个月前住进了江南医院的肿瘤科重症监护室。郑波在上课、开会之余,一个人去得很勤。或是坐在病房的走廊里守候,或是应主治大夫霍祺的邀请到办公室谈先生的病情。重症监护室是不能随便让人进去探看的,因为里面的空气消了毒。即便医生、护士进去,也要重新换上净化过的衣服,以免把细菌带入。门上只有一个玻璃镶嵌的小孔,郑波隔一阵就会把眼睛贴上去,打量躺在病床上的程笃:一头银发,满脸愁苦,时而清醒,时而昏迷;鼻子插着氧气管,胳膊上插着输液的套管,下面还插着导尿管。
  
  每当这个时候,郑波就会喟然长叹。这种“生命保障系统”,无非是让先生毫无质量地活在限定的时间里,死已是不可避免的了。先生平日曾多次对他说:“人活着,要有尊严,人死去,也要有尊严。”这种比“死别”更残忍的“生离”,身上插着管子,身边没有亲人朋友,像吞币机一样耗费钱财,“工业化”地死去,先生一定是极不愿意的。可惜师母已去世多年,可惜程奋夫妇和儿子都太忙,来得少,来了也总是匆匆的。程奋每次碰见郑波,总是一拱手,说:“辛苦我兄了。”
  
  郑波和主治大夫霍祺年纪相仿,霍祺不但医术高明,器识尤可贵,他坦言:“当医生永远是无奈的,三成多的病治不治都好不了,三成多的病治不治都能好,只剩下三成多的病是给医学和医生发挥作用的。程先生已是肝癌晚期,治不治都是半年上下与人世揖别,可我能对他的家属说吗?好在程老师是大学者,医疗费都是公家负担。有数据证明,对于普通患者而言,其一生的75%的医疗费是花在最后的治疗上。”
  
  当郑波听了这些话,总要跳起来,然后又无力地坐下去。程笃是他的恩师,怎么医学就无回天之力呢?但科学的铁律是与感情没有任何关系的,痛惜、挽留、悲哀,并不能阻止一个生命的殒灭。
  
  郑波读本科时,程笃第一次上“文字学”的课,自我介绍说:“我姓程名笃,字顿迟,你们可知道这名和字来自何书?”郑波站起来说:“来自《说文解字》,笃者,‘马行顿迟’。”程笃眼睛一亮,大声说:“你读书多,记性好,孺子可教!”郑波本科毕业,再读程笃的硕士和博士,因成绩突出,发表多篇论文,也就留校教书,并当了先生的助手。
  
  在郑波看来,程笃于他是亦师亦父。而程笃却视郑波亦友亦子,不但学问上对郑波谆谆引导,生活上也极为关心。郑波的妻子,就是先生和师母介绍相识并喜结连理的。先生最大的遗憾,是儿子程奋读了硕士以后改行去搞行政,而且干得津津有味。他对郑波说:“在知识界,第一等做学问,第二等教书,第三等做官。程奋没有定力,只能如此了。”
  
  正在开车的程奋,鸣了一声笛,问道:“郑波兄,睡着了?”
  
  “没有。我在想先生,他太痛苦了。”
  
  “是啊……是啊。早几天霍大夫找我面谈过一次。”
  
  郑波装作一无所知,问:“谈什么呢?”
  
  “他说……老人肯定没有生还的希望了,家属是否可以考虑停止治疗。我问怎么个停止治疗法,他说,由家属签字同意,再在医生指导下拔掉输氧管。”
  
  “你怎么说?”
  
  “我明白之所以要这样做,是避免医患纠纷,一切都是家属自愿的。但……我不同意!”
  
  “是只要先生活着,你就可以照领他的工资?”
  
  “绝对不是,那是人性丧尽!我、妻子、儿子是担不起这大不孝的名声,领导、长辈、同事、学生会怎么看我们?今后还怎么做人做事?”
  
  “你担心将来副校长提拔不上?担心儿子将来不好找对象?就不担心老爷子这么受罪?唉!”
  
  “郑波兄,我猜想霍大夫也和你谈过了,你是做学问的,没什么顾忌,能不能想个两全其美的法子?”
  
  郑波一惊,随即平静下来,说:“程奋弟,我知道你想说又不好开口,霍大夫和我谈话后,我坐卧不宁,最后才想明白,为了先生尊严地逝去,由我来代替家属……签字和拔掉管子吧。”他的喉头哽咽起来,泪水奔涌而出。
  
  程奋小声说:“谢谢……谢谢……”
  
  程笃安然辞世,然后是火化、开追悼会、入土。
  
  不断地有人向程奋和郑波询问程笃最后的死因。
  
  由郑波签字的医院、家属共拟的协议书复印件,程奋时刻揣在口袋里,有人问即掏出来说:“一切都由郑师兄做主,我听他的。”
  
  郑波则从容如昔,有人来和气地询问或愤怒地责问,他面不改色心不跳,平静地说:“是我签的字,是我拔的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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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8:46:59 | 查看全部
我如此地害怕人言……时间:2013-08-19 作者:未详 点击:199次   我如此地害怕人言,
  
  他们把一切全和盘托出:
  
  这个叫做狗,那个叫房屋,
  
  这儿是开端,那儿是结束。
  
  我怕人的聪明,人的讥诮,
  
  过去和未来他们一概知道;
  
  没有哪座山再令他们感觉神奇,
  
  他们的花园和田庄紧挨着上帝。
  
  我不断警告、抗拒:请离远些。
  
  我爱听万物的歌唱;可一经
  
  你们触及,它们便了无声息。
  
  你们毁了我一切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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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8:47:13 | 查看全部
伊利亚斯时间:2013-08-19 作者:未详 点击:150次   从前,乌法省有个巴什基尔人,名叫伊利亚斯。他父亲给他完婚后只一年就去世了,留下一份微薄的产业。那个时候伊利亚斯有7匹母马、两头母牛、20只绵羊。但他是个好当家人,渐渐发迹。夫妻俩起得最早,睡得最晚,整天忙碌,一年比一年富。伊利亚斯就这样在辛勤劳动中生活了35年,积攒了很大一份家业。
  
  他总共有200匹马、150头牛、1200只羊,雇着男仆放牧马群、牛群和羊群,雇着女仆挤马奶、牛奶,做马奶酒、奶油和干酪。伊利亚斯要什么有什么,地方上的人都很羡慕他的生活,说:“伊利亚斯真有福气,样样齐全,事事称心。”有钱有势的人纷纷前来攀附,甚至不远千里而来。伊利亚斯一律接待,一律宴请。无论来者是谁,都要给他端上马奶酒、热茶、果汁、羊肉。客人一到,立刻就宰羊。客人多的时候,还要宰马。
  
  伊利亚斯本来有两儿一女,都已成婚。当伊利亚斯还穷的时候,两个儿子跟着他劳动,放牧马群、牛群。等到他富起来,儿子们就都养娇了,有一个还酗酒。大儿子打架被人打死,小儿子娶了一个厉害的媳妇后就不听爹的话了,伊利亚斯只好跟他分家。
  
  伊利亚斯跟小儿子分家的时候,给小儿子一座房子和一些牲畜,他的产业就减少了。不久,他的羊闹瘟疫,死了许多。接着是荒年,干草收不上来,那一冬又死了许多牲畜。后来最好的一群马也给吉尔吉斯人抢去。伊利亚斯的产业越来越少,景况越来越差。他的精力也不如从前。等他70岁时,他竟靠卖家当度日,卖掉了皮袄、地毯、马鞍、马车,最后把牲畜也卖光。他不知不觉地成了穷光蛋,到了暮年还不得不带着妻子出去做工。他的全部财产只剩下一身衣服、一件皮袄、一顶帽子、一双皮鞋和套鞋,还有妻子,也是老太婆了。分出去的小儿子远远地离开了家乡,女儿也死了,没有人来照顾两个老人。
  
  邻居穆罕默德·沙赫很同情两个老人。他自己不穷也不富,还能平安度日,为人很好。他想起伊利亚斯当年如何慷慨好客,很同情他,对他说:“伊利亚斯,你和你老伴就到我家来住吧。夏天你可以根据自己的体力在我的瓜地里干点活儿,冬天帮我喂牲口,你老伴就挤马奶,做马奶酒好了。我管你们吃穿,需要什么只管说,我会给你们。”伊利亚斯向邻居道了谢,带着妻子到他家去当雇工。起初觉得吃力,渐渐也就习惯了。两个老人在那边住下来,根据自己的体力干活。
  
  主人雇这样的人来给他干活很合算,因为两个老人本来是好当家,样样明白,事事在心,干活不惜力。只是主人看到原先那么气派的人如今败落到这步田地,心中不免难过。
  
  有一次,从远方来了几个亲戚,教士也来了。主人叫宰羊,伊利亚斯把羊剥了皮,收拾干净,煮熟了给客人们端去。客人们吃罢羊肉,喝过茶,开始喝马奶酒。他们和主人都坐在地毯上,靠着绒毛垫子,边喝马奶酒边聊天。伊利亚斯收拾完毕,从门口走过。主人看见了他,就对一位客人说:
  
  “你看见这个从门口走过的老头了吗?”
  
  客人说:“看见了,怎么啦?”
  
  “他本是我们这的首富,名叫伊利亚斯,也许你听说过。”
  
  客人说:“怎么没听说?虽然没见过面,可是久仰大名。”
  
  “现在他什么也没有了,在我家当雇工。他老伴也跟着他,在这儿挤马奶。”
  
  客人听了觉得稀奇,连连摇头,口里啧啧道:“是啊,看来福气就像车轮一样飞快地向前滚,一会儿把这个人举上去,一会儿把那个人放下来。老头挺伤心吧。”
  
  “谁知道啊,他不声不响地过日子,活儿干得挺好。”
  
  客人又说:“能跟他谈谈吗?问问他日子过得怎么样。”
  
  “行啊!”主人说着向门外喊道,“老爷爷,你来喝点马奶酒,把老奶奶也叫来。”
  
  伊利亚斯带着妻子进去。他先向客人们和主人问了安,念了祷词,然后才在门边盘腿坐下。他妻子走到帘子后面,跟女主人坐在一起。
  
  他们递给伊利亚斯一碗马奶酒。伊利亚斯向客人们和主人祝了酒,施了礼,呷了一口,放下碗。
  
  一位客人对他说:“老爷爷,你看着我们,想起你从前的好日子,心里难受吗?从前的好日子你是怎么过的,现在这苦日子又怎么过呢?”
  
  伊利亚斯笑了笑,说:“让我来跟你讲我的福和祸,你可能不相信。你最好问我老伴,女人心里想什么,嘴上就说什么,她会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你。”
  
  客人就向坐在帘子后面的人说:“喂,老奶奶,你说说,你怎么看从前的好日子和现在的苦日子。”
  
  老太太在帘子后面说:“依我看,我和我老头一块儿过了50年,一直在找福气,可是没找着。一年多前我们什么也没有了,来这儿当雇工,现在倒找着了真正的福气,别的什么福气我们都不要。”
  
  客人觉得稀奇,主人也觉得稀奇,竟欠起身来,拉开帘子,想看一看老奶奶。老奶奶交叠着两只手站在那里微笑,眼睛望着她的老头,老头也在微笑。
  
  老奶奶又说:“我说的是真话,不是笑话。我俩找福气找了50年,家里富裕的时候总找不着,现在什么也没有了,出来当雇工,反倒找着了再好不过的福气。”
  
  “你们现在的福气是什么呢?”
  
  “我们家富裕的时候,我和我老头没有一点闲工夫,连说说话,想想自己的灵魂,向上帝祈祷的工夫都没有。一天到晚操多少心啊!客人上门,得操心拿什么招待,送什么礼品,可别让人说我们的不是。客人一走,我们得去看雇工们是不是偷空歇着,大吃大喝;得去看,别丢了什么东西——罪过埃我们还得小心,别叫狼咬了马驹牛犊,别叫贼把马群赶跑。上了床也睡不着,生怕羊羔给母羊压死,夜里得起来去看。刚放下心来,又担心过冬的饲料不够。这还不算,我跟我老头总拌嘴。他说得这么办,我说得那么办,这就吵起来啦,罪过埃这些年我们愁这愁那,罪上加罪,没过一天好日子。”
  
  “那么现在呢?”
  
  “现在我跟我老头一早起来说的都是恩爱话,和和气气,没什么可争吵,没什么可担心,只想着怎么给主人干。我们有多大力干多大活儿,高高兴兴干,不让主人吃亏。干完回来有现成饭吃,有马奶酒喝。冷了,烧干粪烤火,皮袄也有。也有工夫说说话,想想自己的灵魂,向上帝祈祷了。我们找福气找了五十年,现在才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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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2 18:47:26 | 查看全部
住的梦时间:2013-08-19 作者:未详 点击:135次   在北平与青岛住家的时候,我永远没想到过:将来我要住在什么地方去。在乐园里的人或者不会梦想另辟乐园吧。在抗战中,在重庆与它的郊区住了六年。这六年的酷暑重雾,和房屋的不象房屋,使我会作梦了。我梦想着抗战胜利后我应去住的地方。
  
  不管我的梦想能否成为事实,说出来总是好玩的:春天,我将要住在杭州。二十年前,我到过杭州,只住了两天。那是旧历的二月初,在西湖上我看见了嫩柳与菜花,碧浪与翠竹。山上的光景如何?没有看到。三四月的莺花山水如何,也无从晓得。但是,由我看到的那点春光,已经可以断定杭州的春天必定会教人整天生活在诗与图画中的。所以,春天我的家应当是在杭州。
  
  夏天,我想青城山应当算作最理想的地方。在那里,我虽然只住过十天,可是它的幽静已拴住了我的心灵。在我所看见过的山水中,只有这里没有使我失望。它并没有什么奇峰或巨瀑,也没有多少古寺与胜迹,可是,它的那一片绿色已足使我感到这是仙人所应住的地方了。到处都是绿,而且都是象嫩柳那么淡,竹叶那么亮,蕉叶那么润,目之所及,那片淡而光润的绿色都在轻轻的颤动,仿佛要流入空中与心中去似的。
  
  这个绿色会象音乐似的,涤清了心中的万虑,山中有水,有茶,还有酒。早晚,即使在暑天,也须穿起毛衣。我想,在这里住一夏天,必能写出一部十万到二十万的小说。
  
  假若青城去不成,求其次者才提到青岛。我在青岛住过三年,很喜爱它。不过,春夏之交,它有雾,虽然不很热,可是相当的湿闷。再说,一到夏天,游人来的很多,失去了海滨上的清静。美而不静便至少失去一半的美。最使我看不惯的是那些喝醉的外国水兵与差不多是裸体的,而没有曲线美的妓女。秋天,游人都走开,这地方反倒更可爱些。
  
  不过,秋天一定要住北平。天堂是什么样子,我不晓得,但是从我的生活经验去判断,北平之秋便是天堂。论天气,不冷不热。论吃食,苹果,梨,柿,枣,葡萄,都每样有若干种。至于北平特产的小白梨与大白海棠,恐怕就是乐园中的禁果吧,连亚当与夏娃见了,也必滴下口水来!果子而外,羊肉正肥,高粱红的螃蟹刚好下市,而良乡的栗子也香闻十里。论花草,菊花种类之多,花式之奇,可以甲天下。西山有红叶可见,北海可以划船——虽然荷花已残,荷叶可还有一片清香。衣食住行,在北平的秋天,是没有一项不使人满意的。即使没有余钱买菊吃蟹,一两毛钱还可以爆二两羊肉,弄一小壶佛手露啊!
  
  冬天,我还没有打好主意,香港很暖和,适于我这贫血怕冷的人去住,但是“洋味”太重,我不高兴去。广州,我没有到过,无从判断。成都或者相当的合适,虽然并不怎样和暖,可是为了水仙,素心腊梅,各色的茶花,与红梅绿梅,仿佛就受一点寒冷,也颇值得去了。昆明的花也多,而且天气比成都好,可是旧书铺与精美而便宜的小吃食远不及成都的那么多,专看花而没有书读似乎也差点事。好吧,就暂时这么规定:冬天不住成都便住昆明吧。
  
  在抗战中,我没能发了国难财。我想,抗战结束以后,我必能阔起来,唯一的原因是我是在这里说梦。既然阔起来,我就能在杭州,青城山,北山,成都,都盖起一所中式的小三合房,自己住三间,其余的留给友人们住。房后都有起码是二亩大的一个花园,种满了花草;住客有随便折花的,便毫不客气的赶出去。青岛与昆明也各建小房一所,作为候补住宅。各处的小宅,不管是什么材料盖成的,一律叫作“不会草堂”——在抗战中,开会开够了,所以永远“不会”。
  
  那时候,飞机一定很方便,我想四季搬家也许不至于受多大苦处的。假若那时候飞机减价,一二百元就能买一架的话,我就自备一架,择黄道吉日慢慢的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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