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00:35 | 查看全部
如果恨,那么爱
时间:2015-07-09 作者:未详 点击:173次

  蜜蜂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不足挂齿的,可就是这么一个小动物,却在1968年9月14日引发了一场惨烈的车祸。
  
  那天,当一列火车驶进印度东部的一个名叫瓦腊纳西的小站时,因指挥行车的信号机架上爬满了蜜蜂,司机看不清是停车还是继续前行的信号,便探身到窗外观望。却突然被一只蜜蜂蜇了一下,他便顺手将它拍死。不料,蜜蜂临死时释放出的一种特殊的气味,招来了附近的蜂群。顿时,司机在蜂群的围攻乱蜇下疼痛难忍,视线一片模糊,立即紧急刹车,可是火车的惯性仍然驱动着列车闯入车站,猛然撞上停在同一条轨道上的另一列火车,霎时,一场五节车厢倾覆、三百多名旅客死伤的惨重事故发生了。
  
  印度铁路部门经过调查认定蜜蜂是罪魁祸首之后,开始了一场消灭蜜蜂的方案大论证。有的认为,瓦腊纳西小站周围杂树太多,太茂密,这样就给了蜜蜂广阔的滋生空间,如果把杂树全部砍掉,在小站周围清理出隔离带,蜜蜂也就无从生存了;还有的说,干脆从各地调集大批消防人员,全副武装,捣毁蜂巢,并喷洒农药,把蜜蜂彻底消灭……可这些方案都因为缺乏可行性而最终被搁置了。
  
  正当大家对蜜蜂束手无策的时候,一个小男孩却以自己的行动默默无闻地解决了这一难题。春天,小男孩在距离瓦腊纳西小站铁路线足够远的地方撒满了花籽。到了夏天,那一带花团锦簇,清香扑鼻,越来越多的蜜蜂被吸引到远离铁路线的地方安家落户,瓦腊纳西小站也终于恢复了平静和安宁。
  
  小男孩的做法引起了很多人的深思。据说,这个小男孩的父亲就是在那次车祸中遇难的。
  
  很多时候,我们很多人的思维常常被“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所谓“直道”左右着,以“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为自己的信条,在生活中像极了竖起倒刺的刺猬,时刻准备报复“敌人”对自己的有意无意的伤害,孰不知这样做在使自己失去越来越多的朋友的同时,反而还可能使自己遭受更大的损失甚至灾难。而当我们继续奉行“有仇不报非君子”,一条道走到黑时,才发现有更大的危险在等待着自己。
  
  为什么不来个逆向思维呢?如果恨,那么爱;放下恨,拾起爱。当我们以一颗宽容之心看待对方对我们的伤害时,我们会发现对方的无辜和可爱;而当我们以充满温情的爱心去帮助关怀伤害过我们的人时,我们会感觉那只爱的“飞去来器”又飞到我们身边,惠及我们自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00:45 | 查看全部
吃下母亲碗里的花生豆
时间:2015-07-09 作者:未详 点击:161次

  母亲从乡下老家来到城里。我为母亲做了她爱吃的胡辣汤,汤里放了花生豆。
  
  胡辣汤做好了,我给母亲盛了一碗,双手递给她。小时候,她经常给我盛饭,长大了,我总忘记给她盛饭,出外工作后,这个机会就更少了。
  
  母亲说,我咬不动花生豆了。我说,你就把它剩在碗里吧。
  
  第一碗胡辣汤喝完了,我要给母亲盛第二碗。母亲用抖动的左手把碗递给我时,看看剩下的花生豆,又看看我,嗫嚅着说,这些花生豆你吃了吧,不脏啊,我喝汤时先把它扒在了一边。我说,看您说的,我咋会嫌您脏呢?
  
  我把母亲剩在碗里的花生豆吃了,像吃我碗里的一样。
  
  母亲曾说起,她生下我七天,就到地里剜野菜。母亲的乳汁喂不饱我,就把家里仅有的面粉烙成焦馍,她咬口焦馍忍着饥饿在嘴里嚼碎,再忍着饥饿把焦馍一点不剩地送到我的嘴里。那时我没有嫌母亲脏,现在能嫌母亲脏吗?
  
  曾看到一篇报道,一位教师对他的学生说,为母亲洗过脚的请举手,几乎没人举手。这天,老师给学生留的作业是:为母亲洗一次脚。
  
  我不一定刻意为母亲洗脚,我应自然地吃下母亲碗里的花生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00:56 | 查看全部
相信爱情
时间:2015-07-09 作者:未详 点击:140次

  在电视上看到了英国威廉王子大婚。其实,最让我有感触的是他们的订婚。王子把母亲戴安娜的蓝宝石戒指,戴在新娘手上。新娘戴着那颗蓝宝石戒指,用同样的姿势,挽起了不一样的王子。那颗蓝宝石戒指,曾经因爱情而璀璨,也曾经因婚姻破裂而黯淡。而现在,又随着一对新人,开始了新一轮的征程。
  
  我可以不相信王子,但是,我相信爱情。
  
  江湖有句话说:“多少英雄儿女,栽倒在一个‘情’字上。”说得我害怕去爱了。恋爱失败的比例是这么大,风险是这么高,还不如不要。直到我看到——伊丽莎白·泰勒,这位爱过七个男人,有过八次婚姻的奇女子,她有“一个女人的身体和一颗孩子的心”。
  
  她到老仍像未经历初恋一样,憧憬爱情。因为她相信,她之前遇到的,都不是真正的爱情。真爱还在路上,朝她走来。如果有天堂,她大概会在那里结第九次婚吧。
  
  所以,我可以不相信男人,但是,我相信爱情。
  
  我曾经为徐志摩——这个为爱生、为爱死的人而感动。但是,当我看他的传记,却发现无论是他得不到的爱情,还是得到的婚姻,都有缺憾:猜忌、背叛、柴米油盐、金钱算计,或者无疾而终。
  
  在显微镜下,没有一桩爱情是完美的。徐志摩说:“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这句话是说:“你这样的人啊,遇不到,也就算了,我这一辈子,也就这样过去了;遇到了,就一定会爱上,爱上了,就一定会奋不顾身。”
  
  他还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所以,我可以不相信永恒,但是,我相信爱情。
  
  从前,我不相信爱情,不相信世界上会有人无缘无故地对另一个人好;而现在我相信,爱一个人,其实也是自爱。爱让我们发觉自己原来可以成为更好的人。
  
  从前,我不相信爱情,因为爱情会带来伤害。
  
  运气好的是少数人,大多数人在爱中屡战屡败,可是爱情需要屡败屡战啊。能找到真爱的,并不只是运气好的那些人,更是在伤痕累累后仍然相信爱情的人。
  
  从前,我不相信爱情,现在我相信。世界上唯一比被爱更幸福的,就是去爱;唯一比被爱更幸运的,就是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值得爱的人。
  
  作家杜拉斯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我相信爱情,全心全意去爱吧。其他的,都交给命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01:06 | 查看全部
应对醉驾有策略
时间:2015-07-09 作者:未详 点击:249次

  美国:酒后驾车一经查实,即上铐逮捕,并列入个人档案记录。司机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0。06%,无条件吊销其驾照,并将酒后开车的驾驶员送至医疗部门,专门看护那些住院的交通事故受害者。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1%,则以醉驾论处。如属首次醉驾,除罚款250~400美元外,还要坐牢6个月。倘若醉驾被吊销执照后,仍继续驾车,则罚款500美元,或坐牢1年。
  
  日本:纵使无伤亡事故发生,醉驾者最高亦可处拘役3年。当驾驶员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0。05%时,要判两年以下劳役,罚款5万日元,吊销驾驶执照,同时追究向驾驶员供酒者的责任。醉酒开车两次以上,要处以6个月的徒刑。
  
  法国:对酒后驾车,相关法律规定,即使属微醉,司机的驾驶证也会被当场注销。如醉酒司机导致他人死亡就会直接被判入狱,如导致受害者受伤,司机将支付巨额赔偿。
  
  澳大利亚:对醉酒驾驶员,如系初犯,罚款10美元;如系重犯,要处10年有期徒刑。除判刑之外,还要把驾驶员的姓名登载于报纸上的《酒醉与入狱》标题下示众。在新南威尔士州,血液酒精浓度超过0。2%,就将受到最高1年牢狱的刑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01:58 | 查看全部
如果张国荣还活着
时间:2015-07-07 作者:未详 点击:101次

  张国荣,不完美中的完美,向着永恒纵身一跃,划伤了天空。
  
  而在生前,他遭遇的,却是流言、责难、质疑、嘲笑,是无处告解,无人伴随。人还是那个人,对待他的态度,却因为他的离去而迥然不同。
  
  西亚·马尔克斯的小说《巨翅老人》里,一个长着巨翅的老天使,在一个冬天的晚上,被雷电击中,落在贝拉约夫妇的院子里,他老态龙钟,羽毛几乎掉光,夫妇俩把他关在铁丝鸡笼里让人参观,每位收取五分钱门票。最后,不论是围观群众,还是贝拉约夫妇,都开始厌烦他。终于,春天来了,老天使的翅膀上重新长出了羽毛,飞离了这里,目睹天使的离去,贝拉约太太“放心地舒了一口气……这时他已不再是她生活中的烦恼,而是水天相交处的虚点”。
  
  大部分明星或者艺术家,在横空出世的黄金时代过去之后,所获得的待遇,不外如此。他们让人尴尬,因为,人们得目睹他们的衰败,看见他们的瑕疵,在漫长的时间里和这些半个身子已经进入神话的人物共存,不知该怎么对待他们,尊重和厌烦混合在一起,成为一种难言的情感,人们不能憎恨自己产生这种情感的内心,就只好憎恨他们。像晚年的张爱玲,或者迈克尔·杰克逊,赢得的都是这种待遇。我们更无法忍受王菲还要逛新光天地,张曼玉还要为建筑师男友请任志强吃饭,伦纳德·科恩还要为赚退休费举行“听一场就少一场的演出”。而一旦他们离去,各种意义就追加上去了。
  
  使人不能原谅的,不只有对那些在世者的不善待,还有对逝者和逝去时代的过度美化。我们无休止地为逝者和逝去的时代添加美感、寄放想象、投射认同。我们的出发点非常实用:作为某种理想的寄放和投射对象,他们比凭空幻想出来的人和时代要好,因为的确存在过,又比当下的人和时代少点顾忌,因为死无对证。我们厌恶还活着的艺术家们,像厌恶那个时时在眼前晃动的巨翅老人,总拿他们和“民国男子”、“民国女子”进行比较。事实上,五十年后,陈丹青就是我们时代的周作人,王安忆或许是个更为结实的张爱玲,范冰冰似胡蝶,张曼玉好比阮玲玉。神话需要时间,像巨翅老人需要春天,而我们无法忍受的,恰恰是这最后一道工序:时间。张国荣用死亡跃过了这道工序,立刻赢得了快捷的赞美。
  
  究其根本,正如米兰·昆德拉说的,我们无法做到对生命的绝对认同。我们期待看到毫无瑕疵的生命,看到神话落地就已完工,我们用厌恶当下、追思过往的方式,表达我们虚妄的认同。
  
  所以,如果张国荣还活着,他还会是那个春天之前的巨翅老人,境况不会更好,绝对躲不过流言、偷拍,甚至成为周刊上的字母明星嫌疑人。我们毫无怜惜,尽情掠夺,并且忍耐地看着他,静待时间过去,好痛痛快快地表达所谓的怀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02:11 | 查看全部
加拿大人人都是“医药通”
时间:2015-07-07 作者:未详 点击:76次

  中国人到加拿大旅行,回国时往往会带很多当地出产的保健品:鱼油、海豹油、鲨鱼软骨素……不过这些保健品在加拿大本土并不风行。当地一位营养学家曾经形象地说,除了维生素丸和功能性饮料,加拿大人好像对各种保健偏方先天性免疫一样。这种免疫当然不是先天性的,事实上,加拿大恐怕是全球最重视公民健康教育的国家,从小孩到大人,几乎人人都是“医药通”。
  
  从幼儿园开始,加拿大人就注重培养孩子们的健康意识。加拿大很少有全日制幼儿园,大的幼儿园不过十几个孩子,健康教育的办法是“一对一”,注重言传身教。一些应该注意的公共卫生常识,如餐具、水杯专用,饭前便后洗手等,都是在幼儿园就养成的。受过专门训练的老师会有意识培养孩子懂得基本的医学仪器原理和用法,如体温计是做什么的,四五岁的孩子碰上父母发烧,都知道赶紧找体温计和酒精药棉。
  
  加拿大的小学设置健康课。健康课不仅教健康保健的小常识,还特别注重培养孩子的“健康程序观念”:什么时候要看家庭医生,什么时候要看专科、挂急诊,怎样找救护车等。
  
  前几年多伦多有个单亲妈妈在浴室晕倒,9岁女儿熟练地打电话找来救护车救急成功,她这招正是在学校健康课上学来的。当上到八年级(相当于中国初二)时,加拿大的学校健康课就开始教授学生急救和包扎、止血的常识,以及如何帮助溺水、中暑和煤气中毒者的方法。
  
  成年人的健康意识除了学校教育所得,主要靠健康讲座。加拿大可能是世界上健康讲座密度最高的国家,每周六的社区中心公告栏上,都可以看到下周的健康讲座安排,有时候一天能安排好几场。讲座主办者通常为民间组织,地点有时在医院,有时则在社区中心或图书馆,通常都是免费的,且不能推销任何医药产品或保健品。但一些由医疗机构主办的讲座则有所不同,如笔者的妻子不久前查出妊娠期血糖偏高,就按规定接受了一堂医院主办的强制性妊娠糖尿病讲座,并按照医嘱领取了血糖仪。说“领取”,因为血糖仪是无偿借给患者的,所需的试纸等耗材,需由专科医生开处方,患者凭处方去药房购买。
  
  在实行家庭医生体制的加拿大,在每个家庭医生诊所都放置有免费领取的各种健康手册,由于是多元文化国家,手册不仅有当地语言的,还有中文、韩文、印地语、意大利语,甚至越南语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02:25 | 查看全部
其实是谬论
时间:2015-07-07 作者:未详 点击:98次

  简爱的名字从初中起就被同学们嘲笑。
  
  当中不乏蒋天空,简爱清楚地记得他双手向后抱着脑袋,双腿搁到了课桌上,笑起来微带着邪气的味道:“野丫头还取个和名著—样的名字。”
  
  隔着一条走道的简爱,抓起自己桌上的橡皮擦就朝他扔去,但被轻巧地闪开了。
  
  “要你管!”不服气地加上一句。
  
  对方笑出了声。
  
  “你们的关系很好啊。”死党挽起简爱的胳膊,不怀好意地笑道。
  
  “瞎说什么?”简爱朝天翻了个白眼。她老是被欺负好不好!
  
  “在我们看来就是很好!”好友加重了语调。
  
  “‘我们’?”
  
  “全班啊!”很轻巧的语气。
  
  “呵呵。”简爱干笑道。
  
  “你脑筋就是不开窍,以我们看——你们有戏!”
  
  “有什么戏?滑稽戏?”
  
  看着简爱不以为然的样子,好友正经道:“有没有听过一个男生时常惹一个女生,就是喜欢这个女生?”
  
  “电视剧和小说里常看到……”
  
  好友推了下简爱的头,“够白痴的,别怪我没提醒你。”
  
  “拿着!”蒋天空脱下外套扔给了看台上的简爱。
  
  简爱接住他的校服外套嘀咕:“乱扔什么啊。”随后把它草草地折叠放在了自己膝盖上。
  
  篮球场上,他白色的衬衫微微地被汗渗透,挺拔的后背,清爽的黑发。光看背影就能迷倒一群女生。包括简爱。
  
  简爱始终没对好友说的是——我喜欢他。自从高二开学他坐我后座起。是半年前的事了。
  
  在厕所洗手时,简爱被不认识的女生问起:“你就是那个蒋天空的女朋友吧?”对方脸上勉强地带着笑意。
  
  “不是的。”简爱关掉水龙头,走到厕所门口,回头对小小吃惊的女生补充道,“你们误会了。”
  
  即使自己盼望着有一天能对这样的问题给予肯定的回答,但是现在的回答是——“不是的”。
  
  简爱回到教室,转身对后座翻着网络游戏杂志的蒋天空说:“刚刚被人误会了。”其实也不只是“刚刚”,一直被误会着。
  
  “什么?”男生还沉浸在色彩缤纷的杂志中。
  
  “被人误会是你的女朋友了。”
  
  其实这样的话是带着危险性的。简爱在这之前猜测过眼前男生会有的各种回答,例如,好笑地说:“竟然会有这种误会?我可是对你这野丫头没感觉。”又或者暧昧地说:“那让她们误会好了。”再或者,一改往常的嬉皮样,认真地问:“那……要不要做我的女朋友?”
  
  唯独,男生带着“有些吃不消”的语气地说出:“什么啊?搞什么啊?”
  
  简爱打哈哈道:“就是啊,搞什么啊!”
  
  这是在搞什么呢?这样被别人误会而不爽的语气,算是在搞什么呢?
  
  摆明了是“不喜欢”的呀。
  
  是谁说的?又是谁定义的?“男生时常惹一个女生,就是喜欢这个女生”?
  
  简爱拿起手机发件人选中了好友的名字,内容上写道:“你这个谬论主义者。”却没有按发送键。
  
  其实这条谬论是自己内心极其期盼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02:38 | 查看全部
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
时间:2015-07-07 作者:未详 点击:83次

  那天,苏生出现在我眼前,白色西服,稳重而安静。他伸出手说,我是苏生,很高兴认识你。他说话的样子让人心生温暖。
  
  在模糊的光影下,我看到苏生微笑的脸庞,以及段筱略显忧伤的眼睛。
  
  那天,段筱喝醉了,我和苏生送他回家,昏暗的月光下我们的影子被拉得长长的。苏生说,林岚,段筱常和我说起你,他说你是一个可爱的女生。
  
  是吗?我的脸红到耳根。
  
  我看见苏生在沙发上昏昏欲睡的样子,心中惆怅。我没有告诉苏生,其实这并不是我第一次与他见面,其实,我在很久以前就认识他,然后一路跟随他来到这个城市。
  
  我搬到了苏生居住的小区,那段时间,我每天除了上班就是制造和苏生的偶遇。
  
  苏生说:原来你也住在这附近呀。苏生说这话的时候,我看见照在他头顶的一簇阳光,他的头发因此变成金色。我出了神,好久才回答:是啊,原来你也住在这里。
  
  为了赶上苏生上班的时间,我常常饭也不吃就在公交站牌下候着他。一天,原本低血糖的我,终于因为身体虚弱,昏厥在公交车上。我居然还因为能昏倒在苏生温暖的怀抱中而感到高兴。
  
  “林岚,医生说你肯定没吃早饭,所以才会晕厥,你怎么能不吃早饭呢?”苏生说。
  
  我尴尬地笑笑,不知道如何回答。
  
  我从未恋上一个男孩,如对苏生这般,淋漓尽致。我给他做饭,给他洗衣服,帮他打扫房间,几乎包揽了他所有的家务活。
  
  那段时间的苏生天天加班到凌晨。我每天下班之后便提着大袋小袋的蔬菜到苏生的宿舍里,为他做饭洗衣打扫房间,我并不觉得自己像极了家政公司的大妈。
  
  苏生并不拒绝我的殷勤服务,他不仅为我配了钥匙,还特地打电话告诉我他每天想吃的菜,好让我做给他吃。他的脏衣服堆在盆子里,我一件件地用手搓。厨房里没有抽油烟机,每次炒菜我都会呛得不停地咳嗽,流出眼泪。
  
  一天,段筱说,林岚,苏生是有女朋友的,叫李司蕊,在国外工作,她最近回国了。
  
  我手中的饭勺掉落在地上。“你怎么现在才告诉我?”我气恼地说。
  
  段筱愧疚地说,我也是刚知道这事儿的。
  
  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犯了一个十分愚蠢的错误,追随了他这么久,才发现自己所坚持的,不过是一圈在阳光下色彩斑斓的泡沫。那些青春的往事,与苏生有关的每一个傍晚和清晨,是一个个秘密,以后将永远不再打开。
  
  苏生将永远不会知道,我第一次遇见他,是在刚进大学的那年。
  
  九月的天气十分燥热,段筱拖着我的行李,我则空着手走在校园里。接待我的皮肤白皙笑容温和的师兄,便是苏生。
  
  苏生是学生会干事,他带着我们去交学费办手续。苏生是大部分女生的爱慕对象。那时的我如此自卑,一直到毕业,我都没有再和他说一句话,却常常在他身后呆呆地看上很久。
  
  段筱常来找我玩,而我从不曾告诉他我与苏生的事。段筱问我有没有喜欢的人时,我都是违心地告诉他说,没有啊。
  
  多年以后我才明白,我与苏生的故事从未开始过,却已经宣告结束。
  
  我辞职了,离开了那个城市,也没有告诉段筱。
  
  手机上收到段筱发过来的短信,他说,对不起,林岚,我没有想到他会是这样。
  
  第二条,林岚,我知道你很伤心,我想陪陪你,行吗?
  
  第三条:林岚,我在你家楼下等你,你什么时候回来?
  
  第四条:林岚,从小到大,你不开心的时候都会找我的,现在你怎么关机呢?
  
  第五条:林岚,我很担心你。你不要吓我好吗?
  
  最后一条,林岚,我喜欢你,你一直都没有感觉到吗?你不想再见我了吗?
  
  我突然泪流满面,第一次注意到陪伴我这么多年的段筱,我从来没有在意过他。
  
  想起十六岁的段筱,穿着花格子短裤站在阳台上对我唱歌,他唱周杰伦的《东风破》,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岁月在墙上剥落看见小时候。
  
  段筱的眼睛深邃得很好看,他问我,岚岚,2010,我们在上海相见如何?
  
  从那以后,我再没有遇见段筱。
  
  有一年回家,妈妈说以前我们的邻居段筱,据说现在在上海,开了公司,把他父母都接过去了。这孩子挺争气的。
  
  偶然看到段筱的博客,他一篇篇地写着关于一个叫岚岚的女孩儿的故事。
  
  2010年,我也没有去上海看世博会,终于爽约。
  
  不管我愿不愿意,我和段筱都已经彼此走散于人群中。这世间最悲伤的事,不是找不到相爱的人,而是当一切都成往日云烟以后,才突然想到那个故人,他曾经小心翼翼像个智商低下的傻瓜,爱我如生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02:49 | 查看全部
玉是假的,你是真的
时间:2015-07-07 作者:未详 点击:176次

  他们是在一个收藏论坛里认识的。相仿的年纪,都喜欢玉器,都喜欢在论坛里人不是很多的午后出现……
  
  慢慢地就熟了,性格活泼外向的她,先提出了见面。
  
  他很爽快地答应了。
  
  见面地点选在古玩街的街口,他先到了几分钟,她也穿着约定的白衬衣准时出现……
  
  在网上倾谈时,一见如故,相见后,又是一见钟情。他们恋爱了。
  
  恋爱后,他们最常去的地方是古玩街,牵着手在那里逛一逛,偶尔淘一点小玩意儿。
  
  那块看上去漂亮的龙形玉佩,是在他们相爱后的第一个情人节遇见的。同样在古玩街一家不起眼的小店,店主看他们对玉器情有独钟,就小心翼翼地捧出了那块玉佩——精美的龙造型,看上去有着久远的年代痕迹。她屏住呼吸,将玉佩轻轻地捧在掌心,有一点点扎手的感觉,并不光洁。这却让她更加欣喜,她对玉器小有研究,感觉到掌心里这个漂亮的玉佩,无论从造型、色泽还是表面扎手的感觉,都应该属于战国时期的物件。
  
  她偷偷在他耳边说给他听,他微笑说,是吗?然后接过来轻轻抚摩。也只是微笑,并不曾有她那样的欣喜。
  
  她想,玉器到底是属于女人的物件,男人喜欢,也不会如女人般心爱。
  
  她重新把那个龙形玉佩握在掌心,感觉它一点点由沁润的凉变得微暖,如她掌心的温度,如她身体的一部分。她忽然就觉得再也无法割舍这个让她一见倾心的物件。她感觉是上天让同样属龙的她和这个龙形玉佩相遇,在情人节这个美妙的日子。
  
  他轻轻拥过她的肩,“很喜欢,是吗?”
  
  她点头,“非常、非常、非常喜欢。”
  
  他依旧微笑,“那就买。”然后,转头问店主价格。
  
  店主沉吟片刻,报出一个价来,她吃惊了。那是非常、非常、非常高昂的价格。她感觉掌心微微松了一下,可顷刻她又握紧了,她觉得它值那么多!但是,她没有那么多钱,而只是恋人的他,舍得给她买下来吗?
  
  他还是微笑,好像那个价格在他预料之中,他示意她不要说话,将店主拉到一旁。
  
  两个人开始在那里说着什么,她的心就一直那样悬着,直到十几分钟后,他微笑着走到她身边说,亲爱的,宝贝属于你了。
  
  他已和店主谈妥了价格,并交了定金。价格虽比店主开价低了很多,但也算价值不菲。他真的很舍得。他说,如果你愿意,就当我们的定情之物。
  
  她用力点头,一手握着玉佩,一手握着他同样汗津津的手,几乎喜极而泣。
  
  那枚玉佩,她甚至舍不得佩戴,小心珍藏着,说,等到结婚那天再戴。
  
  一年后。2010年10月,中央电视台“寻宝”走进了他们的家乡华西村,她忽然动了要去鉴宝的念头。22岁的她,到底还是年轻,既有好胜心,又有点小虚荣,她想让全天下都知道他送她的宝贝,知道她所拥有的美好爱情……
  
  倒是他不以为意,劝她,别去了,是属于咱俩的,咱们知道就好。
  
  可她毕竟是倔强任性的小女子,坚决拉着他带着他们的宝贝来到了“寻宝”节目现场。
  
  经过层层筛选,他们的宝贝终于放在了鉴宝的专家面前。
  
  只是经过简单的查看,专家蔡和声先生就半开玩笑地说,姑娘,这个宝贝年龄恐怕和你差不多,大概属于90后……
  
  其他专家也给出了同样的结论。那枚玉佩,压根就是一个现代仿造品。
  
  她怔住了,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来的。而等候在外面的他,也已经通过大屏幕的直播看到了刚才她和专家短短的见面过程。
  
  看到他,她低着头,又难过又心疼,一直不说话。他在诸多人的包围中走到她跟前,傻丫头,干吗那么计较呢?真的如何?假的又如何?你喜欢就好,难道现在你不喜欢它了吗?
  
  她抬起头来,看着他的微笑一如往常。
  
  在对视了短短几秒钟后,他将她手中的玉佩拿过来,轻轻戴在了她的颈间。
  
  她终于忍不住掉下了眼泪,但不再是因为难过和心疼,在他的微笑中,她才明白过来,其实当初,他就看出了那是件赝品,可是因为她的难以割舍,他还是甘心地被店主骗,因为对他来说,她喜欢,就值得。
  
  那么,她又在意什么呢?没错,玉佩不是真的,可是爱是真的。而对他们来说,真爱才是真正的无价之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4:03:07 | 查看全部
相遇,如此温暖
时间:2015-07-07 作者:未详 点击:216次

  小区附近有家早点铺,我常去那里吃早餐,一碗鸡汤、两块葱油饼,让我的早餐有滋有味。后来单位派我外出进修,一走就是半年。
  
  半年后,归来的我照样去早点铺吃早餐。当我站在那口热气腾腾的大锅前要了一碗鸡汤后,师傅端起碗,说道:“来啦,不放香菜吧?”我点点头,心里感到挺惊讶。是的,我喝鸡汤从来不要香菜。而我真没想到,在我离去半年后,师傅依然记得我,记得我的口味。
  
  师傅是位表情木讷不苟言笑的中年人,他每天站在大锅后,手脚麻利地给人盛汤、端碗、放肉丝、放粉丝……繁琐的动作一气呵成,然后将汤端到顾客的面前。早点铺的生意相当好,每天,他大概都要面对几十甚至上百名顾客,我真不知道,他是如何记得那些顾客还有他们的口味的。因为他的“记得”,我成了他的“粉丝”,风雨无阻地去他的早点铺。那些鸡汤喝进肚后,就化成一条温暖的小河,静静地流淌。
  
  在论坛里邂逅一位文友,两个人聊得相当投机。从文学到人生,从爱人到孩子,从物价到稿费……我俩无所不谈,每一个话题都聊得极为尽兴,直到我必须下线去接孩子时,才不得不挥手作别。
  
  尽管一直牵挂着她,但我们在网上见面的机会并不多,毕竟,大家都忙,忙工作、忙家庭、忙乱七八糟的琐事。
  
  就这样过了一个多月,我忽然收到一份邮件,厚厚的一大包印刷品——落款,正是她的名字。拆开一看,竟然全都是刊有我的文章的报纸,其中不乏我寻觅已久而未得的样报。一张又一张,我将报纸摊在床上,然后细细地看过去,那些报纸来自全国各地,时间跨度约为两年。想来她为收集这些报纸,不知费了多少工夫。
  
  在淘宝网买了一只书包,卖家是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和他闲聊时,才知道他是我的老乡,就生活在那片绿水长流的故土上。惊讶之余,我感叹道:“真想老家的萝卜干啊。”是啊,冬天了,正是腌萝卜干的大好季节。尽管离别家乡二十多年了,可我始终忘不了家乡的萝卜干。它们又脆又甜又咸又辣,堪称佐餐的佳品。对我来说,家乡的萝卜干,比天下闻名的扬州酱菜还好吃。见我如此嘴馋,卖家笑道:“这不难,我送点给你,自家腌的。”对于他的豪爽,我不以为意,网上的空头支票,还能当真?
  
  三天后,书包通过快递送来了,同书包一起来的,真有一袋萝卜干。那些萝卜干细细的、红红的,身上披一层白霜——正是我记忆中的模样。迫不及待地,我洗了一根,放进嘴里一咬,记忆中的滋味又回到了嘴里。慢慢地,我咬着那根来自故乡的萝卜干,心头充满了对老乡的感谢。
  
  此后,来自故乡的萝卜干不断出现在我家的餐桌上,每一次,当我品尝着它那鲜美的滋味时,就想起佛家说的,百年修得同船渡。那么,前世要有多少年的修行,才能换得今生与你的相遇?
  
  茫茫人海,当我走近你,你给我的,是一双温暖的手。那份温暖,通过你的指尖,一直传到我的心里。温暖驱散了我心中的冷漠与戒备,让我感受到尘世的美好。而我所能做的,就是将这份温暖传递出去,传递给与我相遇的每一个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注公众号
QQ会员群

Copyright © 2021-2025 中企互动平台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 E-mail:bztdxxl@vip.sina.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京ICP备10020731号-1|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080号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管理员微信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