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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3:46:07 | 查看全部
硅谷饭局,不拼段子拼脑子
时间:2015-07-11 作者:未详 点击:115次

  在硅谷,我跟朋友去参加了一个饭局。
  
  饭局总能反映一个地域最强烈的市井特质。国内的饭局通常由各种八卦填满:谁和谁分了手,谁跳了槽,谁升了职。
  
  硅谷的饭局却迥然不同。我没有听到什么八卦,却迅速卷入了一场头脑风暴。
  
  参加这次饭局的大多是在谷歌和各初创公司工作的朋友。A提议做一个游戏。他举起右手,让对面的Z猜数字。
  
  A伸出3根手指说这是“1”,然后伸出5根手指说这是“3”,之后伸出4根手指说是“5”,最后他伸出1根手指,问:“这是几?”Z说是“4”,他答对了。眼看着游戏正向我这边飞速轮过来,我大惊失色:“这是什么逻辑?”
  
  幸好,还没轮到我出丑,他们就玩起了另一个游戏:一碗粥让三个人分,没有称量用具和刻度容器,怎么分才能让大家都满意?随即大讨论开始:有人说这是“博弈论”;有人说,可以让一个人先吃饱,然后让另外两个人分。
  
  两个人分粥,你可以先让一个人分,另一个人选,第一人会按自己认为公平的方式分粥,而第二人会选择他认为“多”的一碗,结果谁都满意。但是三个人分粥,最好的解决方案是什么?我又听得云里雾里。
  
  当然,饭局不是单一案例。圣诞节时,我和朋友去加州边界的塔霍湖滑雪。在路上,我被要求估算视线中的云朵离我们所在的车的实际距离;回程中,则变成了更可怕的知识面大比拼。
  
  这样专业性的测试,我只在校园竞赛时见过——大家按座位顺序轮流说“化学元素”“奥运会比赛项目”“各国首都人口”等。我当然又闹了笑话。
  
  来到硅谷后,我周围的伙伴们都是科技工程师、斯坦福大学或伯克利大学的学生以及生物公司的科学家,我的饭局也几乎被淹没在各种创意大讨论中。我很好奇:硅谷人到底生活在什么样的氛围中?换言之,智力竞赛或知识崇拜在这里占据怎样的地位?
  
  后来,我的一个在脸谱网工作的朋友S告诉我,硅谷的工程师们热爱玩智力题,一是为了应付各公司招聘时千奇百怪的面试题,另外则是因为好胜心。
  
  为了说明做智力题时的愉悦感,S又给我举了另一个题目:现在有1000根电线,两头分别放在楼上和楼下,你不知道它们的顺序对应关系,比如楼上的1号不一定对应楼下的1号。如果跑到楼上再跑到楼下算一次,那么最少需要几次才能知道它们的对应关系?
  
  答案是:两次。我无法详述论证解题过程——在我听懂前,我要先浪费很多脑细胞。
  
  这是我在硅谷经常遇到的“冲击”。我们都听过太多关于硅谷的神话,却可能忽视了一些更基本的东西。
  
  如果在一个地方,智力或知识比拼的胜负决定了一个人在圈子中的号召力和江湖地位,你可以想象,这种相对单纯的“秩序”能给创新带来怎样的文化土壤。
  
  ?动物园了。在该动物园生物部门主管艾德里安·塞斯特洛看来,这群动物保护分子根本什么也不懂,只会在旁边指责动物园虐待了动物。
  
  谁知道呢,反正桑德拉胜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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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3:46:18 | 查看全部
鸟儿酒后唱歌也“跑调”
时间:2015-07-11 作者:未详 点击:158次

  据国外媒体报道,酒精可以使性格温和的人变得狂躁疯狂,人在酒后唱歌会五音不全。目前,一项最新科学研究显示,鸟类饮用含酒精的果汁之后也会出现类似的反应,它们醉酒后发音会模糊。
  
  当鸟儿饮用含有一定酒精浓度的果汁后也会出现醉态。美国俄勒冈健康与科学大学克里斯多夫·奥尔森描述了这样一次实验过程。他们给斑马雀饮用酒精浓度为6%的果汁,观察斑马雀的反应,他们希望研究鸟类醉酒后是否会像人类一样出现“口齿不清”的情况。
  
  奥尔森博士称,起初他们认为斑马雀不会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为许多动物不会饮用这些饮料。但实验证明,斑马雀能够接受一定量的酒精。
  
  斑马雀体内血液的酒精浓度为0。05%~0。08%,人们可能认为该指数并不高,但这足以让斑马雀产生醉酒反应,这与鸟类对酒精新陈代谢的方式有关。在野生环境中的鸟类也可能“醉酒”,例如,它们吞食了大量发酵的浆果后。
  
  在实验中,科学家们观察到,饮用含酒精饮料的斑马雀叫声变弱,并且声音变得模糊。奥尔森说:“我计划将来进行更多的实验,探索酒精除了能改变鸟儿的歌唱方式外,是否还能影响它们学习新的音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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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3:51:37 | 查看全部
史上最疯狂的四大战争计划
时间:2015-07-08 作者:未详 点击:86次

  军事胜利依靠的是周密的计划和正确合理的战术。然而,当仗打到一定程度时,往往会有人不按常理出牌,酝酿出疯狂的作战计划。
  
  “染黄”伊洛瓦底江
  
  “二战”期间,美国战略情报局手握巨款,从各行各业招募精英分子——大学知名学者、著名诗人、富翁商人、电影导演等。这些人不仅个个身份显赫,而且精明强干,往往会提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军事建议,人类学家格利高里·贝特森就是其中之一。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贝特森正在英国殖民地锡兰(今斯里兰卡)、缅甸从事人类学研究,实际上,他是为战略情报局搜集情报。当时,日军已赶走驻扎在缅甸的英军,为激发缅甸人反抗的决心,贝特森突然想起关于伊洛瓦底江的传说。伊洛瓦底江是缅甸的第一大江。当地传说,当伊洛瓦底江的江水变黄时,就意味着外国人在缅甸的统治即将终结。这个传说本是缅甸人为反抗英国殖民统治杜撰出来的,贝特森向战略情报局总部上报“江水染黄”计划,准备用染料将伊洛瓦底江的一段江水染成黄色,以便让缅甸民众看到江水颜色的变化,坚信日本军队即将战败溃逃的结局。总部很快批准了贝特森的计划,同时拨专款购置了大量黄色的染料。
  
  就在贝特森准备将“江水染黄”计划付诸实施时,意外发生了。在向江里倾倒染料的前一天晚上,贝特森心血来潮地想在自己的浴缸里看看染料到底能把水染得多黄,让他吃惊的是,他朝浴缸里倒了小半桶染料,水居然一点颜色都没变。原因很简单,这些染料没能在水里溶解,而是沉淀到水底,积了厚厚一层。原来战略情报局买来的染料只溶于盐水,对淡水没有一点影响。
  
  轰炸富士山
  
  1944年,“二战”即将结束,日本军队仍然负隅顽抗。一位科学家在杂志上撰文建议,鉴于日本多火山,可以用向火山口投掷炸弹的方法逼日军投降。这位名叫罗纳德·维特奈尔的地理学家指出,包括富士山在内的许多火山都是活火山,轰炸后极有可能诱发地震或火山喷发。如果日军不想让日本民众埋在火山灰里,最好的选择就是投降。其实,轰炸日本火山的建议早在维特奈尔的这篇文章公开发表的前两年,就已经摆在了罗斯福总统的案头。该报告称,以美国陆军航空队当时的轰炸水平和能力,完全可以将炸弹直接扔进富士山的火山口,从而引起山体剧烈反应。不明真相的日本民众看到富士山的颤抖或喷发,会觉得“自己在战争中的所作所为引起了大神的愤怒”,从而削弱他们的抵抗意志。不过,由于当时原子弹即将研制成功,罗斯福最终没有批准这份异想天开的“轰炸富士山”的方案。
  
  无独有偶,几乎在维特奈尔提出轰炸日本火山建议的同时,苏联科学家也向苏联最高统帅部建议:向日本富士山火山口投掷几颗威力巨大的炸弹。与罗斯福总统一样,斯大林最后也没有批准这个计划。
  
  用辐射尘埃云摧毁纽约
  
  “二战”期间,希特勒非常想摧毁美国本土的一座城市以显示自己的实力,但无奈当时的轰炸机航程有限,又无法在行进途中加油,这个想法也只能停留在设想阶段。然而,一名纳粹科学家的计划让希特勒看到了希望。这位名叫尤因·萨恩格尔的科学家建议,制造一种喷气式航天轰炸机。使用时,这种轰炸机可以被射入太空,沿大气层边缘飞行以节省燃料,就像石片能在水面上打水花一样,这种轰炸机能在大气层表面做“弹跳”式前进,这样就可以把燃料的消耗量控制在最低限度,以便完成从欧洲大陆飞到美国的计划。
  
  萨恩格尔的建议听起来很疯狂,但实验证明其可行性很高。他的研究表明,航天轰炸机可以利用滑轨,在火箭发动机的驱动下,以1900公里的时速起飞,升入距地面140公里的高空,然后关闭发动机,飞机在惯性的驱动下继续滑行,直至到达纽约上空。在萨恩格尔的计划里,航天轰炸机将在纽约上空引爆一枚填充放射性沙尘的空爆弹,播撒出一层致命的放射性尘埃云。在这片“死亡之云”的笼罩下,纽约将无法逃脱被毁灭的命运。幸运的是,建造这样一架轰炸机不仅技术难度很高,而且成本也非常高,高到让处在战争后期的德国无法承担。
  
  “窃取”尼罗河
  
  1951年,埃及推翻1936年签订的《英埃条约》,要求英国从苏伊士运河区撤出军队,运河控制权由埃及政府收回。僵持3年后,英国政府不得不表示同意。但英国政府认为埃及不能白白地把运河拿走,于是盯上了尼罗河。英国人想出一个损招:在尚属英国殖民地的乌干达修建水坝,拦截尼罗河上游发源地的水量。如果这座水坝修建成功,尼罗河水流到埃及时的水量将锐减,届时滚滚大河就会变成涓涓细流,埃及政府应该会很痛快地把苏伊士运河“补偿”给英国。“窃河”计划听起来虽不光彩,却一路报到首相办公室。当时执政的艾登首相表示:如果这样的计划得以实施,那么大英帝国将颜面扫地,永远背上“窃河贼”的骂名。最终,“以河换河”的计划胎死腹中。1956年,英国从苏伊士运河区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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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3:52:02 | 查看全部
再见了,八卦集团
时间:2015-07-08 作者:未详 点击:148次

  13岁时我被寄养在别人家里,一直没有家的感觉。所以,选择朋友就变成一件重要的事情,就像选择家人的替代品。我一直在寻找一些能让我笑逐颜开、忘记家庭问题的人。
  
  从电视节目《迪格拉丝中学》《欢乐合唱团》和电影《贱女孩》中可以看出,学校里总是有一群好玩、无人不识的小团体。那是我一直想加入的团体,那种乐趣和人气很吸引我。
  
  通过在课堂、走廊和吃午饭时对身边同学的观察,我发现年级里的人气小团体好像就是由纳塔莉亚、佩里、泰勒和塞丽娜这几个人组成,因为大家都会和他们打招呼。纳塔莉亚似乎是当中的小头头。通过观察,我挺喜欢纳塔莉亚和塞丽娜的。至于佩里和泰勒这两个男生,似乎挺让人讨厌的。
  
  他们对我很友好。佩里会在走廊上拦住我,说我看起来不错,或者说些其他恭维的话。在班里我会跟纳塔莉亚和塞丽娜聊天,逗彼此开心。最后我们终于玩到一块儿了,到高二结束时,我已经成为这个小团体中的一分子。
  
  警告讯号
  
  把我和他们4个人联系起来的其中一点是,我们的父母都不关心我们在做什么。放学后,我们会做一些明知不对的事。他们没有告诉他们的父母,我也没有去评判他们,因为我也同样没有告诉我奶奶。
  
  我们是一个很受欢迎的小团体:我们与众不同,不像那些连老师都记不起的不出声的学生,甚至连高年级的学生也认识我们。我喜欢这种“大人物”的感觉,但有些迹象表明,我并不属于这个团体。
  
  其中一个迹象是,我常常不喜欢和我的新团体成员说话。他们会说别人的闲话,散布一些难听的谣言。我通常不会参与这种事,除非我和某个人有过节。有时我会默不作声,或者和塞丽娜聊其他话题。但有时我会忍不住发笑,因为纳塔莉亚在挖苦别人的时候,实在是太好笑了。
  
  我不喜欢批评别人和散播谣言。我会问:“你们干吗要那样说?”我开始觉得,我的这些朋友是一个“八卦集团”。
  
  我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泰勒和佩里。在开始和他们走到一起时,我在他们身边会感到紧张。他们会盯着我看,仿佛我是他们的猎物;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认为我在有意抢走他们的朋友。
  
  高中第三年的春天,我的朋友杰莫尔和泰勒打了一架,这件事改变了我和那个八卦集团的关系。他们觉得我站在杰莫尔那边,每当我和杰莫尔说话时,我会发现他们在盯着我。杰莫尔是他们吃午餐时的热门话题,但我并不热衷听他们聊这些事。
  
  我厌倦那种紧张感,他们似乎也想疏远我。于是,我挑了一个星期一,不再和他们坐在一起吃午饭了。新的一周似乎是做出改变的好时机。
  
  疏远
  
  午餐厅一如往常地拥挤和嘈杂。我看到纳塔莉亚、佩里、泰勒和塞丽娜坐在屋子中间的一张桌子旁。我走去取午餐,从他们旁边经过时,他们都和我打招呼说:“嘿,卡洛斯。”我回了一声“嘿”,然后继续往前走。继续朝前走时,我能感觉到悬在空气中的问号。
  
  他们盯着我坐到了刚认识没多久的朋友拉维旁边。我坐下来,转过头去,与我的其他朋友四目交接——他们回以疑惑的目光。
  
  我能感觉到在我开始和别人一起吃午饭后,那个八卦集团的尴尬和紧张。我们通常会一起离开学校,然后去逛商店。三月里的一天,佩里对我说:“你之前讲了我什么坏话?你一直在演戏。”
  
  我回道:“我没有说你。如果我需要说你什么,我会直接说给你听的。”
  
  我们便吵了起来,他说塞丽娜、纳塔莉亚和泰勒是他的朋友,要我别再和他们玩。他越说声音越大,还比起了手势,好像随时要出手打我似的。我们几乎就要打了起来,不过他最后还是退让了。我脱离了他们,自己去坐火车。我退出了那个小团体。
  
  焦点转移
  
  开始与其他人交往之后,我更多地投入到我的功课中。当我知道自己没有必要与我不喜欢的人打交道时,那感觉真是好多了。此时,我以前加入的那个八卦集团却开始散布谣言,说我没有人可以说话。但那不是事实——我依然会和塞丽娜及其他朋友聊天。我加入了学生会,还创办了自己的视频游戏俱乐部。
  
  现在,我更享受学校生活了。我可以聊一些我真正在乎的事情,比如视频游戏和科学,而不是八卦一些我不认识的人的闲言碎语。我在学校里也不会那么担心了,因为我不再和招惹是非的小团体混在一起了。
  
  长辈们说,在读高中的过程中,你会甩掉很多朋友。我真希望自己早点儿甩掉那个八卦小团体。争吵、冲突和恋爱问题都会影响你的学业,增加你的生活压力。
  
  现在我会说:“我并不需要一个小团体来定义我是什么样的人。”20年后的纪念册里,我不会因为与这个“八卦集团”的交往被人记起,而是因为我所参加的俱乐部和我的成就会被人铭记。无论是否受欢迎,在那里,我仍占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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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3:52:13 | 查看全部
那一年,一本没读完的书
时间:2015-07-08 作者:未详 点击:184次

  大概是小学三年级的那个暑假。时间过于久远,记忆里仅剩电风扇的转轮声和窗外成片的蝉鸣声。我们这一代的很多人和我一样,寒暑假都是在爷爷奶奶家度过的,这个时间段会有大把无聊的时间。有一次,我百无聊赖时,在叔叔的房间里翻出了一本小说,书名我完全不记得了,内容是一个10岁左右的小女孩因为“不听话”被卖了,她每天挨打,要做好多脏活、累活,天天栖身于阴冷的厨房里,逃跑了许多次,但每次都被抓了回去,继而被打得更狠。
  
  女孩如此倔强,命运如此不堪,令我每天都急盼着叔叔上班,好偷偷进他的房间,关注女孩逃亡大计的进展。无奈上小学三年级的我识字水平有限,踉踉跄跄的阅读使我的阅读进展极其缓慢。大概四五天之后,我被叔叔发现了,他毫不留情地没收了小说,把我的小学课外阅读材料丢过来,说:“小孩不能看这样的书!看你自己的书去!”
  
  余下的假期我一直惦记着:“那个小女孩到底有没有逃出去?没逃出去会怎样?如果逃出去了又会怎样?”
  
  或许是从那时候起,我对好强的女孩就格外青睐,似乎这也成了我日后性格的基调,以至于在初中一年级读到《飘》时,顿时觉得自己与斯嘉丽简直是一见如故。
  
  整整一年,我动用了各种时间来读这位“乱世佳人”,把英语书的书皮儿撕了糊在上面,上学时看,放学后看,期末考试的前一晚还在如痴如醉地看,爸妈一直说:“就考个试嘛,不用那么紧张吧。”当然,成绩出来,英语分数并不高。
  
  那时候越看到后面越怕看完,当看到书页只剩薄薄一沓时,失落感无可名状。一年中这本书连续读了几遍,至今仍然清晰地记得斯嘉丽决定去亚特兰大借钱时,把母亲的窗帘改成“战袍”的情节。后来央视录制一期节目,我对一位衣着邋遢、总是遭遇不顺的女孩说:“你穿什么样的衣服,你就是什么样的人!”那一刻,我的脑海里快闪出的就是一身墨绿色天鹅绒窗帘改成洋装的斯嘉丽。
  
  后来我想,那样决绝的新衣,恰如其分地描画了一个永远不向厄运低头的斯嘉丽。而这样的斯嘉丽对我而言,似乎是另一种心理补偿,命运在这一刻获得了圆满。她已经不是哪一个单独的个体,她代表了一个类群,对一个刚刚进入青春期、人生观和世界观正在萌芽的女孩而言,那种骨子里的韧性,心向往之!
  
  从不对命运弯腰称谢,除非它给予的正是我想要的。至今,我仍然只认同这条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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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3:52:24 | 查看全部
做自己,你就是校园红人
时间:2015-07-08 作者:未详 点击:71次

  在整个初中阶段,我们年级每天都会有一名同学“简直要哭出来了”。这是正常又典型的青少年行为——心事重重,烦躁不安,对每个小细节都想得太多。如今我就要升入高中了,到现在我才懂得:初中时让我们烦恼的那些事,有98%从来就不重要。
  
  事实证明:在六年级的科学课上,坐在你右边的男生在某个星期二是否觉得你漂亮并不会改变你的人生;那个你喜欢但从不回你短信的女孩,或者一个月前你没有获邀参加的那场派对,这些都不会改变你的人生。
  
  但是,正如任何一名初中生都知道的那样,当你恰好身处这些忧虑中,你很难不会当局者迷,你很难不去关注校园红人的午餐桌旁那充满虚荣的座位,或是你喜欢的那个人灿烂的笑容。我敢这样说:“你在生活中的某个时刻一定思考过自己在同学中的地位问题。”当然,我也想过。
  
  五年级时,我抱着成为校园红人的愿望来到卡尔洪学校(纽约市一所实行进步教育法的基础教育学校)。当时,我认为人气高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或者至少电视节目和电影保证那些头发富有弹性的人气女孩和施以某种神奇化妆术后人气大增的书呆子女孩最终会得到幸福。
  
  五年级时,我想法幼稚,认为卡尔洪是一个没有社会等级差别的地方,就算有,我也完全能应付。就像班级里新来的一个女生一样,当我来到这个其他同学从小就彼此认识的班级时,我很快意识到自己想错了。
  
  问题是,在读初中的那些年,老师和家长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我们,如果我们质疑现状,并听从自己的内心,就能成为最好的自己。虽然这话很对,我们也都在努力去做最好的自己,但我们每个人仍然在对归属感的渴望中挣扎着。
  
  大约一年前,当我坐在副驾驶席上、言辞激烈地对妈妈说着“我不够讨人喜欢啦”“我的朋友不够多啦”“我做得还不够好啦”之类的话时,妈妈打断我说:“我只是觉得,你在要当校园红人这件事上花的心思太多了。”
  
  “我没有。”我咬牙切齿地予以否定。这时妈妈说了一句话:“那些受欢迎的孩子身上有什么东西是你所不具备的吗?”
  
  谈话至此,我已经失去了辩驳的能力,所以咕哝着:“就那些东西呗。”那时我本该说的是——我不知道自己比起那些受欢迎的孩子欠缺了什么,但肯定是有欠缺的。我在初中时浪费了那么多时间,就是想弄明白那些“酷孩子”到底为什么酷。
  
  这和他们穿乔丹版的鞋还是勒布朗版的球鞋,留直发还是鬈发,听独立摇滚还是流行音乐有关系吗?或许当你开始节食的时候,你会看到巧克力在向你招手;你蓄起胡须,却发现胡子长得稀稀拉拉;在公开场合,你不再拉着父母的手。问题是,这些做法没有一样会真正见效。不再拉父母的手所达到的唯一效果就是让父母伤心,蓄起一副稀稀拉拉的胡须只会让你显得稚嫩,节食只会让你觉得自己很胖。
  
  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当我们置身于这样的文化中时,我们很难不去这么做。当某个特定圈子里的家长每周共进一次午餐,或是爸爸只会跟某些人的爸爸握手时,我们会看到这种文化;从那些拉帮结派的老师身上我们也会看到这种文化;更重要的是,从彼此身上我们也能看到这种文化。它清晰地显现在每一个轻蔑的表情、每一次甩头发的动作和每一个虚伪的笑容里。从原本空着却在我们想坐下时忽然奇迹般地坐满了人的椅子上,我们能看到它;从我们无意中听到别人议论谁热辣谁不热辣的低语中,我们能看到它;当你的好友在Instagram上获得的点赞数比你多时,我们也能看到它。
  
  我们初中毕业了,因此我们认识到,如果这个世界是由六年级的科学课上坐在你右边的男生在某个星期二是否觉得你漂亮而决定的,那么或许这些烦恼和忧虑也还算值得。但问题是,从长远来看,这一切都毫不重要。因为从现在开始的20年后,那个星期二将只不过是你希望有一个男生觉得你漂亮的1000个星期二中的一个。正因如此,比起一味徒劳地追求人气,我们更需要从初中时光里收获更多的东西。
  
  在即将步入高中校门之际,我希望自己能够拥有数学老师那让数学变得有趣的能力,或是能拥有科学老师的那种信念——坚信我们只要想成为科学家,就都能成为科学家。
  
  我希望以我七年级的英语老师为榜样,既能看到别人的善意,又能激发这种善意;我希望记住我八年级的英语老师如何致力于让学生了解身边所有的有社会责任感的圈子;我希望能像历史老师那样,让历史变得生动有趣,让学生乐在其中,且富有教育意义;我希望像教务长那样,对变革充满热情;我希望像校长那样,坚信只要我们记得承担责任、掌握主导权并聆听自己的心声,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成功。因为20年后,我希望自己不是因为坐在哪张餐桌旁吃午餐而记住了中学时光,而是因为那些周三开的舞会、那位改变了一切的指导老师和那些激励过我的老师。
  
  20年后,我希望我们会因为共同分享过的每一次欢笑、唱过的每一首歌以及和朋友度过的每一个真情时刻而记住卡尔洪。
  
  事实上,在那些校园红人的身上有一种神秘的特质,这跟穿哪个牌子的球鞋和涂什么颜色的唇彩无关。你没法儿把它提炼成“21招让你受欢迎”或“19天让你变得有人气”这样的东西。所谓受欢迎,最简单的定义就是接受自己,并尽情地展现自我。所以,朋友们,大胆地走出去,尽情地展现自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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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3:52:37 | 查看全部
犯错之后
时间:2015-07-08 作者:未详 点击:316次

  我的儿子比利特别喜爱打棒球,就像我小时候一样。我常常利用闲暇时间陪他练球。
  
  一次,我们又在后院练习抛接球。他接连失败了几次之后,不耐烦起来,摔手套跺脚,气呼呼地发脾气。
  
  等他平静下来,我拉他进屋,给他倒了一杯果汁,让他坐下来,给他讲我小时候打棒球时遇到的一件事:
  
  那是我第一次参加有组织的棒球运动。我参加的是宾夕法尼亚州诺里斯顿的棒球小联盟。我是绿袜队的二垒手。
  
  一天,我们正和红袜队比赛。我记不清是哪一局了,不过我记得当时他们已经满垒了。下面的事我记得非常清楚。
  
  击球手将一个地面球击到我面前。我蹲下身,叉开双腿,张开手套,正如我在棒球学校学到的那样。我听到球沿着沙地滚来的嘎吱嘎吱声。它撞到了我的手套——但没有撞进手套里,而是从厚实的皮大拇指上弹了开去,滚到了我的身后。
  
  这是我犯的第一个错误!
  
  我的心碎了。我跺着脚,将拳头狠狠地打在蠢笨的手套里。我尖叫,抱怨。我尽情发泄自己的愤懑之情,就差像幼儿那样满地打滚大声叫骂了。
  
  当那一局结束的时候,我垂头丧气地来到绿袜队的长椅前,总教练正在等我。我以为他会安慰我。我以为他会说:“你是运气不好,杰瑞。这次不必在意,下次好好努力。”我以为他会把我搂进怀里,轻拍我的头。
  
  但是他没有。
  
  他怒气冲冲地瞪着我。他说:“以后不准那样。”
  
  我以为他是说我犯的那个错误。我说:“我以后不会了。我永远都不会再漏接一个地面球。”
  
  “漏接?”他说,“你还会漏接许多个地面球,那不是问题所在。你的问题出在你漏接球以后的做法。当你站在那儿发愣的时候,对方球员三次跑垒得分。”
  
  他用手指指着我,“如果你下次再漏接一个球,你就转过身,找到那个球,得到球以后,你就好好把握那个球。你不要只是站在那儿顾影自怜,明白了吗?”
  
  我点了点头。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了。我的总教练是对的。从那以后,我又犯了许多个错误,棒球场上或是场下。有时候我只想站在那儿顾影自怜。就在那时,我想到了我过去的小联盟总教练,于是,我找出错误,好好改正。
  
  讲到这里,我顿了顿,看了看比利。此时,他正用手转动着杯子,若有所思地考虑着什么。
  
  我试探地问道:“怎么样,还想继续练球吗?”
  
  比利抬起头来,毫不迟疑地说:“当然。我会胜过你的。”说完,就站起身来向屋外走去。
  
  我笑了,也跟着他向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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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3:57:43 | 查看全部
爱情好比萝卜,你要先占
时间:2015-07-09 作者:未详 点击:128次

  上大学的时候,课前我们都习惯去提前占位置,将一杯水或者两个小本儿往桌上一放,就表示这个位置有人了。其他人自然就不再对其打主意,而去选其他位置了。其实,爱情也需要占坑。
  
  朋友是一个律师,常年无男友,总跟我说,羡慕从前的大学同学情侣,如今他们在小地方有稳定的工作,压力不大,经济富裕,孩子也诞生了。无风风雨雨,颇为幸福。“其实啊,爱情也是需要占坑。优秀的男生,早在大学甚至高中就已经被女孩子提前预订了。只要没经历大挫折的,顺顺利利地结婚生小孩,一切都很好。也不至于像我们现在这样剩下来,高不成低不就。虽然还是能撬动这些有主的名草的,不过这些名草也明白离婚的代价,所以最多是玩暧昧或者搞个外遇,最后还是带着人和工资乖乖回家的。”女人,务必要在爱情上早占坑。
  
  实际上,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对于青春时期的恋情更为眷恋。因为人们都会认为,那时候的爱情更加纯粹,更加美好。等真正到了三十而立的时候,有了一些感情经历之后,对于感情的态度则更为物质、更为务实一些。所以,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会怀念学生时期或者刚毕业时候的爱情,也许不一定是爱情美好,而是青春很美好。
  
  所以,这些从学生时代开始的恋情,这些提前就占了坑的婚姻,到了30岁的时候,可能都在一起10年了,这样漫长的岁月和情分,第三者是比较难插足的。就算那时候,有比较强悍的第三者来松土,你也是有结婚证在手,有孩子在手,就等于给了自己两个砝码。
  
  占坑是一种避险行为,避免两手空空。女人是需要爱情的,女人是需要男人陪的。如果最后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那就的确有点凄凉。我身边有很多女子,永远是看着天外天,望着山外山,对身边的男人不闻不问。最后,原来对她有意思的男人全都有了女友甚至当了爸爸,她才惊醒,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别人早已经拖家带口。最后,留下自己独身一人。
  
  其实,世界上没有完美的男人,更没有完美的男朋友。这也正是女人的使命,女人的改造和培训使命。好女人都是一所学校。尽管对男人不是很满意,但是也要占坑,因为你不占坑,就会被人抢占了。
  
  时间对于女人是一个杀手锏。随着年龄增大,选择优势就会降低。这时候,先到先得的优势就体现了。至少,自己的青春岁月,是付给了一个男人的。这就好像融资,永远不要让自己在企业最差的时候去要钱,这时候你可能一分钱都要不到,而要在你的企业状况最好的时候去要钱,甚至你不去要钱也有无数人给你送钱。感情也是这样。当一个女人随着年龄增长,优势渐渐变弱,那么在婚嫁市场是就会很被动。
  
  生活中也有人总是占着自己的坑,心里想着别人的坑。觉得人家的萝卜比我家萝卜好看,人家的坑比我家的坑大,那思想怎么就整天想着怎么夺人家的萝卜,挤进人家的坑。最后,不是死了萝卜就是毁了坑。萝卜粘着泥巴,泥巴拽着萝卜的根,都是身体的一部分,硬扯开只会有撕裂的痛,到头来小心断了根,最终弄得一团糟。也许,最后经过努力能占了别人的坑,也许最后仍然是白费努力,但是代价是巨大的。
  
  所以,女人还不如提前就有占坑意识,虽然犹豫,虽然不太满意,但是还是要速战速决。到头来,发现身边的人个个成双成对,而自己行单影只,那就真的很凄凉。
  
  当然,并不是说占了坑就万事大吉了,感情的道路上还会挑战重重,前有埋伏后有追兵。但,不管怎样,占了坑总比没占坑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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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3:58:02 | 查看全部
美国公务员挣多少钱
时间:2015-07-09 作者:未详 点击:143次

  美国公务员挣多少钱,这在美国根本不是一个问题,因为美国公务员都是明码标价,从总统到普通工作人员,每一个职位年收入多少清清楚楚,在很多地方都可以查询到,完全没有神秘性可言。
  
  因此,我们完全可以看到一些十分精准的数字:2008年,美国人的平均年工资是42270美元。工资最高的是外科医生,年薪206770美元,此外,麻醉师、牙医等人的工资也名列前茅。企业老总平均能拿到160440美元,名列第10位。警察局长为76820美元,排在第104位。垫底的则是餐馆上菜工,只有17400美元,厨师、洗碗工和上菜工的工资差不多。
  
  其实,美国公务员的概念比中国要大,所以我们现在只说接近中国公务员的行政系列。在这个系列里面,分为普通公务员和高级公务员,高级公务员指美国政府各部和直属机构首长,此外就是普通公务员。普通公务员工资共分15级,每级又有10档,包括了美国85%的公务员。根据2008年的数字,接近全国平均工资42270美元的是8~9级的公务员,他们在15个级别里面已经属于中上了,美国公务员工资级别是金字塔形,越往下人数越多,因此,可以发现大多数公务员领取的薪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唯一特殊的是白宫的平均工资比普通公务员要高,在2008年,这一数字为74082美元,但是这样的人数是很少的。
  
  高级公务员们的工资也是可以轻松查到的。根据公布的数字,在2010年,美国总统的年薪是40万美元,副总统和参议院议长及首席大法官的工资是230700美元。各州州长的工资区别则比较大,最低的是缅因州州长,工资仅有70000美元,最高的是加利福尼亚州州长,206500美元。还有好几个州的州长分文不取,或是象征性地领取1美元的工资,比如加州州长施瓦辛格、纽约州州长埃利奥特等人。
  
  公务员工资必须低于私企
  
  在美国法律上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公务员的工资不能高于私企。因为在美国人的观念中,公务员干的是服务性的工作,不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工资不应该高于创造社会财富的企业。
  
  美国公务员工资标准,都是参照以往的私企标准制定的,因此调资就会比私企滞后1~2年。每年工资测算的结果也是如此。2008年,美国公务员的封顶工资是191300美元,而这一年外科医生的工资是206770美元;公务员的最低工资是l7046美元,而这一年餐馆上菜工的工资为17400美元,数据显示,美国公务员的最高工资和最低工资都低于私企。
  
  美国公务员工资低于私企,薪水上涨幅度也小于私企。而且,他们除了薪水外,几乎没有任何性质的补贴和隐性收入。一般公务员要把薪水的l/3到1/2用来缴税,剩下的钱只能够过普通日子。
  
  不过,有一些中国公务员的优势他们还是有的,比如名声好听、可以建立起人脉关系、假期多、工作清闲、压力小、比较稳定、失业几率小等。
  
  综合考虑下来,对于渴望证实自己能力、期望有所作为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公务员并不是很有诱惑力的职位。在美国也绝对看不到像在中国几千人争夺一个公务员职位的盛况。
  
  没有权力给自己涨工资
  
  为了杜绝公务员天天不干正经事,光琢磨着给自己涨工资,美国在刚建国的时候就通过了一条法令:“新一届众议员选出之前,任何有关改变参议员和众议员的任职报酬的法律,均不得生效。”
  
  这就是说,官员们没有权力为自己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如果他们的提议成行的话,要到下一任才会付诸实施。这样的利益回避制度很好地解决了很多问题。
  
  虽然规定公务员工资不能高于私企,但是随着私企工资的上涨,公务员的工资也会涨的。那么,美国的公务员是怎么涨工资的呢?
  
  首先,由于通货膨胀的存在,公务员工资每年都会有一个年度微调。这个微调不是政府自己决定怎么调的,而是根据劳工部公布的私企工资成本指数(ECI)来调整。而且,公务员工资调整幅度必须低于工资成本指数0.5个百分点。
  
  除此之外,要调整公务员工资就是很重大的事情了,根据法律规定,只有总统才有权调整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但是必须国会通过才行。美国法律也规定了公务员工资封顶制度。如果普通公务员工资收入加起来超过了最高公务员工资,就不予支付。
  
  美国总统工资高不高
  
  从美国建国以来,美国总统的工资一直都是明码标价、众所周知的。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的年薪是25000美元,但他没有领取,都捐献给了国家。
  
  在此之后到2001年,美国总统一共加薪5次,调整到了40万美元。平均45年加薪一次。奥巴马现在就拿40万美元的年薪,而且估计在他的任期内没有可能再加薪。尽管有过5次加薪,但由于美元也在不断贬值,总统的实际工资是逐步下降的,现在奥巴马总统的工资相当于1789年华盛顿总统的71%,1949年杜鲁门总统的44%,1969年尼克松总统的34%。
  
  而且,作为总统,支出也相当大,要维持白宫里面的庞大开销,支付家务总管、厨子、清洁工、保姆等服务人员的工资,这些都是必须自己支付的,政府不会出一分钱。就连招待客人,总统也常常需要自己掏腰包,如果要使用公款的话,每一分钱都必须通过国会批准。
  
  当然,我们都知道美国是富人政治,很多总统身后都有富有的家族势力支持,并不靠这笔总统俸金养家糊口。像第35届总统肯尼迪就直接把他当时的10万美元工资全部捐给了慈善机构。
  
  真碰到家里背景差点的总统,这日子就过得有点不如意了。当总统当得越来越穷的人不是一个两个。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弗逊卸任后,就靠卖地和卖书过日子。第五任总统詹姆斯·门罗卸任后卖地还债,搞得自己连栖身之处都没有,只能搬到女儿家里去。第十三任总统米勒德·菲尔莫尔也像他不走运的前任们一样越过越穷,不过他的运气还好,离任后和一位富有的寡妇结了婚,有钱的妻子替他还清了所有债务,可以想象他在家里的地位也一定不会太高。
  
  1958年,卸任后的杜鲁门由于家境困难,开始出售祖传田地。幸好当年秋天他就听到了一个好消息:国会通过决议,将给离任总统每年25000美元的退休金,另加50000美元办公费用。这是美国总统近200年来第一次领到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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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13 13:58:27 | 查看全部
银戒子
时间:2015-07-09 作者:未详 点击:86次

  一只小虫破土而出
  
  那是阮筠庭人生中最美丽的三月。
  
  哈尔滨又开始下大雪,她的心情糟透了,仿佛泡了水的白面包,乏味之极。饺子馆的生意逐渐清冷,三三两两的食客在窃窃私语,石板街道上来来往往的挑夫神情惶恐。这便是乱世之中的众生之态,在十六岁的阮筠庭的眼里,世界显得如此苍白而缺乏生命力。
  
  她给客人下完饺子后,像往常一样靠在厨房的门上看着旧街道上灰败的老建筑,每扇窗户都紧闭着。就在她神情恍惚之时,远处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她怔住了。从远处跑过来的那个少年,令周围的喧嚣声戛然而止,她看到一张热情的脸。
  
  那是她从未见过的一张脸,不似饺子馆里的食客面孔麻木,那张脸上似乎有一束光束,一时之间令她有种措手不及的慌乱。可这慌乱只是暂时的,她很快镇定下来准备关上后门,就在她关门之际,一道身影一闪而入,身形灵巧似一只狸猫。正是那奔跑过来的少年,他的眼睛盯着她,远处那繁密的脚步声将静谧剪破。她只听到他急促的声音:“帮我。”
  
  她的大脑嗡嗡作响,她大抵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每一天这座城市都有热血少年奔跑与藏匿。她未做出过激的反应,将他拉到灶台后面,那里有柴垛,藏一个人轻而易举。而她自己像平时一样倚在门前,看着一群人从她面前消逝。
  
  脚步声远去了,面孔瘦削的少年从柴垛之中钻出来,脸上有淡淡的青紫色,她看到他的笑,温暖而柔软,慢慢在嘴角绽开。少年说:“谢谢你,我叫宋远乔。”
  
  这是她与宋远乔第一次见面,两个人都是仓促剧情中的演员,没有过多的交集与台词,她记住的是那一张迥异的、热情洋溢的脸。
  
  她轻轻地将手贴在仍在猛烈撞击着的胸口,似乎那里有一只小虫,破土而出。
  
  电光火石的一刹那
  
  饺子馆的生意越发清淡,很多同乡开始南去,阮筠庭的父亲却舍不得祖上的家业,以及“父母在,不远游”的祖训,一家人守着饺子馆度日。
  
  宋远乔再次敲开她的家门,是一个黄昏。当时她正在吃晚饭。她怔怔地张着嘴,睁大眼睛,才确信自己不是在做梦。
  
  他是来找工作的。他所在的学校被查封了,而且这座城市开始戒严,他是外地人,没有地方可以去,所以想找一份工作暂时保障自己的生活。她看着他的脸,他微笑的面孔极淡极淡,她从他的眼神里解读到他洋溢的热情。这两年她一直浑浑噩噩、麻木地活着,已经丧失了热爱与憎恶的情绪。他的这股热情无端地引燃了她,她听到自己的心脏在迷醉里迅速搏动的声音。
  
  饺子馆的生意已经入不敷出,可是她央求父亲留下他。他开始在饺子馆做小工,端茶送水洗碗,和每一个为生活奔波的外地人一样卑微地度日。城市开始渐渐陷入暴虐与阴郁里,从饺子馆往外望去,整座城市像患了痴呆症的儿童,面孔已经瘫痪。而饺子馆因为他的到来,渐渐有了生气,总有三三两两的年轻人以他朋友的名义前来捧场,那些人都有着和他一样俊秀的眉眼。
  
  她其实并不是什么都不知道,就如同他并不是真的想屈身于饺子馆、用单薄瘦弱的身躯来换取一日三餐。他和那群年轻人,在乱世中,有太多的热情与信仰,需要倾注在这百孔千疮的大地上。
  
  她从来不点破,任他拿饺子馆作掩护。但是即便她刻意与他保持距离,也不是没有惊恐的时刻,因为他时常消失,回来时带着一身疲惫与倦怠。
  
  那一天的凌晨跟以往一样,刚刚透出云层的光亮刺穿沉重的夜色阴霾。她刚刚擀好饺子皮,就听到街道上传来一阵阵的哨声与一阵拍门声。她打开门看着清晨的街道,清冷的大街,寒冽的风在身体里游荡,将胸腔拍透。
  
  她站在周围寂静而空洞的声音之中,望着他的脸,那张脸并没有显出惊慌害怕。像他这样怀抱理想的人,对于频繁的追捕处之泰然。搜捕的人群脚步已经踏响在饺子馆外的石路上,就在一刹那,阮筠庭突然生出从未有过的勇气,抓住他的手,镇定自若地说:“别怕,有我。”
  
  她轻轻地拉住他的手,拨乱自己的发,衣襟已经敞开,就像一对刚刚从床上起来缠绵不已的恋人。两人的拘谨像是刚刚被人搅乱一场春梦。搜索的人并没有怀疑和为难这对被他们破坏旖旎气氛的小恋人。
  
  如果我活着回来,一定娶你
  
  她并不知道她的举动灼热了宋远乔的心,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他一个人已经奔波得太久,有一个地方终于让他看到支持与安心。
  
  她看着他欲言又止的脸庞,身体滚烫,一片赤红烧得那般突然,一直从脖子到她的耳际。
  
  他们的婚事提上日程。
  
  他抱着她,说:“你父亲说,我若不娶你,就将你送到偏远的山区嫁掉,他说这是他保全自己名声的唯一办法。筠庭,谢谢你为保全我而那样做,所以我也必须要保全你。”
  
  阮筠庭没来由地觉得有些酸楚,他有没有喜欢过她?是为了报恩还是因为无法脱身才娶她?她心里却祈望,就这样和他拥抱下去,永远也不要停。
  
  在哈尔滨这座城市,只要深吸一口气就可以闻到浓烈的硝烟味,偶尔传来一阵长或者一阵短的枪声,街道上行人逐渐稀少,每个人的脸上都疲惫又麻木。
  
  宋远乔将她拉到饺子馆的外面,说:“筠庭,你等我回来。”
  
  湛蓝色的天空下,他的面孔显得很严肃。
  
  她绞着衣角轻轻地说:“可以不走吗?为了我留下来,或者带我一起走?”
  
  哈尔滨的气温仍然很低,她拉紧自己的衣领,夏天虽然快要来了,可是却又那么遥远。
  
  “筠庭,我必须离开这里,原谅我不能带你同行,因为以后的日子我将要流离失所、风餐露宿,那样的生活难以想象。”宋远乔的神情空旷而又遥远,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没有看她的眼睛,对着远方的天空像是喃喃自语。
  
  “筠庭,如果我能将侵略者驱逐并活着回来,我一定娶你。”
  
  一只藏银的戒指套住她的手指。
  
  时光过去,只剩下爱
  
  多年过去了。时光像手指间簌簌而去的水流,侵略者早已经被驱逐出去,宋远乔却始终未回来。她守着一枚戒指度过了小半生。这枚戒指为她避过了很多上门提亲的人,却没有为她避过那场灾难。
  
  她每天早上出去,被迫跪在那方小小的台子前,接受所有人的谩骂与羞辱。晚上一个人顶着星月扫着漫无尽头的长街。可是不管是怎样的逼迫,她都不肯将自己与宋远乔划清界线,也没有交出她与宋远乔之间的唯一信物。
  
  暴怒的父亲对着执意不肯交出戒指的女儿咆哮道:“已经这么多年了,他或许早已经死在异乡,可你还同一枚戒指纠缠,还要背负骂名到何时,你才肯死心?”
  
  就在她以为一生要被淹没的时候,她收到一封来自彼岸的信。看到宋远乔三个字,她竟然是那样的平静,他在信里粗略地诉说了他的经历。
  
  当年离开哈尔滨之后,他报考军校,中间经历过烽火,无数次与死神双手相握,一直到最后漂泊到那座岛屿。她经历过的那些艰难岁月,在他的信中成了无数个汉字。她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他在信的末尾说:筠庭,你等我回来。
  
  终于有一天,她被带到了宋远乔的身边。她看到他花白的发,他那深情而又迷惑的眼神,然后她看到他的肩膀开始轻微地颤抖。她想像少女时那样对他笑,可是她的眼泪澎湃地落了下来。
  
  他丢掉手中的拐杖,将她慢慢拥到怀里,在一片寂静里,他低下头轻轻地说:“筠庭,我常常做同一个梦,还是三月的哈尔滨,我看到当年奔跑的少年被你牵着手回家。我从来不知道那场战争会将我们分隔大半个世纪。那年离开的时候,因为怕你太牵挂,所以很多话都没有和你说,我以为战争会很短,而我们的时间会很长,可是一个转身很多人就从生命里离开。这些年我一直未娶,只等着回来找你。”
  
  总是会这样,人的一生悉数被时光掩埋,却有一些东西不会消失,如同她手上这枚已经斑驳的银戒子——留给那些怀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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