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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5 1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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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飞机起飞还有五个小时,我知道是回家的时候了,虽然没在百老汇找到机会,但能和一个有趣的家伙一起吃顿饭也挺值得,确切地说自从毕业以后我还是第一次这么开心和放松。
这时我才猛然记起大个子还在排练场里,刚才我从后台出来时忘了和他道别了。虽然我此刻心情很不好,但我还是决定和他道个别,因为我觉得就这样不辞而别是不礼貌的。让我做梦都想不到的是,正因为我的这个想法,我的后半生因此被改变。
我正要回去找大个子时,却看见他手里拿着一叠表格从后台出来:“格丽斯,我是乔治・贝恩姆。因为中午吃饭时我刚演出完,还没来得及卸妆,对不起。”说完,他取下了粘在脸上的络腮胡子。我的嘴张成“O”字型,天啊,没错,他竟然真的就是大名鼎鼎的喜剧“新王子”乔治・贝恩姆!
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大个子,不,乔治微笑着说:“我马上要去新泽西的纽瓦克巡回演出,需要一个搭档。这儿的导演是我的好朋友,让我看了你的申请表,我觉得很合适。怎么样,要试一试吗?"
我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只是拼命地点头,觉得心像张开的帆一样一点点地鼓起来。很快,我就不可阻挡地“红”了,一年后,“格丽斯”这个名字在美国已经家喻户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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