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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留声机】事评——小故事点亮你的智慧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5:32:55 | 查看全部
  3
  大四下学期,方兴宇开始为找工作奔波,常常一连半个月不见人影。
  我有意无意地,会想想他,在抬头或低头的刹那,想起他的坏笑,他的英俊,还有他那温柔的声音,直到想得心疼痛。那些日子,天空总是蓝得很澄清。又一年的栀子花开了,黄蕊,白花瓣。我的同学,都在加紧谈恋爱。
  这时我才感觉到,原来校园生活也有些寂寞。
  男生高原走到我身边时,是在一个黄昏,夕阳美丽得让人无法忘记,我就坐在栀子树下,看着夕阳发呆。高原给我看一些照片:我坐在小河边看书的,我在一树的栀子花下沉思的,我伏在桌上写字的,我手插在格子裙的口袋里走路的……我惊讶极了,问高原,这些照片哪里来的?
  高原诚实地说,我偷拍的。很早就喜欢你了,你与班上的所有女生都不同,你的骄傲,是在骨子里的。
  我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心里想的是,这个男孩真挺勇敢的,可这话,为什么不是方兴宇说呢?
  
  4
  方兴宇过五关斩六将,竟考进一家媒体单位做记者,年薪五万。
  签下合同的那一天,他在我的宿舍楼下大声叫着,塌鼻妹妹!塌鼻妹妹!惹得整幢宿舍楼的女生们,都探出头来看。
  我一路跌跌撞撞跑过去,他却拍拍我的头说,没事了,塌鼻妹妹,我就是想看看你,你上楼去吧。说完,他果断地转身离去,那边,正候着一个长发女孩,是林心月。
  我傻傻地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心里的怨恨迭起,方兴宇,你当我是谁啊?
  高原成了我的男友,他并不高大,也不英俊,但却很体贴,给我买山楂片,还买大枣,吃着山楂片,嘴里虽有些酸,但心里却有着一丝甜意。只是总有点失落,这山楂片,与方兴宇买的,味道似乎不一样吧?
  
  5
  林心月突然来找我。
  毕业之际,宿舍里很是杂乱,到处散落着方便面盒子,饼干袋子……大家都是早出晚归,每个人都奔波在应聘路上。林心月就是这个时候,敲开我的宿舍门,她在一地的方便面盒和饼干袋子中,踮着脚尖走到我跟前。她说,何楚楚,我是来向你求助的。
  她跟我说起她和方兴宇的故事,八年相恋,从高中,一直到大学毕业,到找工作,她一路跟着方兴宇。甚至他最初上大学的费用,都是她父母替他交的。她的家人,早已把他当作家里的一员。却换不到他一句承诺,她的眼里有泪盈眶。
  她问我,到底怎样,方兴宇才肯好好爱?轰的一下,我只觉得心的哪块地方缺了口,风也灌进来,雨也灌进来。
  我表面上不动声色,笑着告诉她,方兴宇喜欢蓝色,爱吃辣。还喜欢,吃大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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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5:33:12 | 查看全部

  失恋的滋味我尝过,虽不致命,但也并不是什么好滋味。本来只是想去南方旅行,没出息地想着顺便可以疗伤,谁知道身上带的银子很快就花光了,又不想回去,于是,干脆在南方旅途中开始找工作。我是学外语专业的,凭着口袋里的文凭,很快在一家做国际贸易的公司找到了工作,凭借专业特长在公司里立住了脚。
  公司不是很大,人手又少,我做报关的同时又去下边的工厂巡查。因为受到生存的挑战,所以我做得格外卖力。公司专门经营手袋出口的业务,下面有几个加工的工厂。因为努力,很快我就获得老板的信任,并在不久后就被老板派往下面的工厂做不定期巡查。
  第一次去郊区的一个工厂,厂长姓杜名言,穿着脏不拉叽的牛仔裤,一头漂亮的齐肩长发倒是打理得很干净,颇有几分雅皮的韵味。
  午休时,他和下属一起在办公室里吃榴莲。我一进屋便被榴莲冲鼻的怪味熏得倒退两步。杜言用牙签挑了一块榴莲的肉递给我,我连忙后退,如临大敌,捂着鼻子问,这是什么东西?杜言毫不掩饰地嘲笑道,不会吧?你连榴莲都不认识?怎么做我女朋友?屋子里的人“哗”地一声笑翻天,声浪能掀开屋顶。
  我有些窘,其实我是第一次见到杜言,想不到他这样出言不逊,可我不能太小家子气,特别是我还需要他的配合,否则我无法完成工作。看到杜言一脸的坏笑,我硬着头皮说,我最爱吃榴莲了,把榴莲的肉放进嘴里,皱着眉头吞下去。
  那是我第一次吃榴莲,却是食之不知其味。过后跑到街上,扶着墙,胆汁都吐出来了,眼泪鼻涕一大把。一抬头,看到杜言就站在旁边,微笑着看我,温柔地递过来一张纸巾。
  
  二
  一天中午下班后,公司里只剩下我和另外一个女同事小梅,吃完饭我们正讨论香水的味道和时装的款式时,杜言来了,俊朗的外表,手里却不相称地提了一个塑料袋。我看了一眼,心中“咯噔”一下,不会又是拿榴莲来了吧?看着他熟络地和小梅打招呼,然后把手里的东西塞到我的怀里说,留着慢慢吃吧。我如临大敌,赶紧推出去,一边笑道,无功不受禄。杜言定定地看着我说,小小礼物,你何必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呢?我冷笑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杜言恼怒道,说什么啊,小小年纪,尖牙利齿,早晚会有人收拾你。他蹲下身把塑料袋放到我的写字桌下面,扬长而去。
  他一走,小梅雀跃地起身打开那层层包裹的宝贝,原来是一只丑陋无比的榴莲。小梅泄气地坐下来说,我还当是什么好东西,原来是一只榴莲。
  我掩住嘴偷偷地乐,其实我早就猜到了。
  午休过后,同事陆续回到办公室,有人闻到榴莲的怪味,寻根索源,一直找到我的写字桌底下。我在心里恨恨地骂杜言,这回可把我害惨了,送什么不好,偏偏送这么个臭东西,待会儿老板来了非发脾气不可。我想不出把这东西藏到哪里好,急得出了一脑门的汗。
  让我想不到的是,我的同事之中有很多人喜食这种又丑又怪的水果,他们不大一会儿工夫便瓜分完毕。老板来了,深深地嗅了两下鼻子,什么也没说便回了办公室,我才把一颗悬了半天的心放到肚子里。
  可是不大一会儿,老板的女秘书迈着优雅的步子过来找我,说老板让我去一趟,刚刚放下的心立刻提了上来。
  果然,老板沉着脸说,以后别把这种味道较大的东西带到办公室里来。我有嘴说不清,只能连连点头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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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5:33:46 | 查看全部
  三
  我没有指着杜言的鼻子骂他,已经是给他天大的面子了,可是他得寸进尺,隔三差五便送来一个臭榴莲,放到我的写字桌下面,也不管我愿意不愿意,有时候他会说是路过,顺便上来看看我;有时候他什么都不说,一声不吭就走了。
  结果他每次来都让我心跳过速,紧张万分,不知道把榴莲藏到哪儿好。杜言送来的那些榴莲倒是便宜了我的同事,大饱口福。但却害得我每次在同事们吃完榴莲之后,忙着开窗通风换气,然后喷洒空气清新剂,忙得一头汗不说,还要担心老板骂我。
  有一天,去下面分厂刚回来,就发现办公桌的下面有一包东西,那天刚好在下面的厂子受了气,一看见那包东西就知道是杜言送来的。气不打一处来,赶紧开窗换气,赌气想把榴莲从窗口扔出去,小梅不让,撕扯间碰掉了窗台上的一个小花盆,只听楼下“哎呀”一声,声音大得满楼人都能听到。小梅吓得花容失色,我也是脸色苍白,这要是出了人命,可不是蓄意谋杀吗?我们俩面面相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关键时刻还是小梅,临危不乱,处变不惊,她说,还不下楼去看看?
  一语惊醒梦中人,赶紧跑下楼,一看被砸中的人刚好是杜言,额角已经被花盆的瓦片擦出了血,他捂着额头,疼得呲牙咧嘴,看见我气喘吁吁地跑下楼,指着我半天才说出话来,你想谋杀亲夫啊?
  一看是他,我心中的石头落了地,恶狠狠地回言,你还好意思说我,都是你送的那只榴莲惹的祸,搁又没处搁,放又没处放,吃又不好吃,你也不想想,给我添了多大麻烦啊?
  杜言说,还有心情在这儿挤兑我的不是,快点送我去医院啊!我忍不住笑出来,对杜言说,你去买张彩票,说不定会中奖,这可是万分之一的几率啊。再说了,你这点伤还值得上医院?杜言指着我笑骂道:你这个小丫头,真……真气死我了。
  
   四
  本来杜言只是擦破了皮,去医院擦点药,包一下也就完了,可是他坚持要住院治疗,理由有两点,第一,如果因此得了破伤风,英年早逝,对人民对父母没法交待,得不偿失;第二,如果帅哥因此变成了丑男,与漂亮妹妹擦肩而过,更是损失巨大。另外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由我承担。
  这完全是一不平等条约,我气鼓鼓地说,抗议,这是你单方面的协定,合约无效。
  杜言夸张地叫,你还讲不讲点人道主义?我都这样了,你还在这儿无理取闹。
  我被他气得说不出话,干脆不理他,瞎耽误工夫,迟到了要扣奖金的,于是气鼓鼓地赶回单位上班。
  我打定主意不去,可是快下班时,一遍又一遍地收到杜言发来的手机短信,我不回。后来他便干脆打我的手机,我不接,铃声便不依不饶地一直响,同事们都用怪怪的眼神看我,到后来,我索性关掉手机。小梅问我是谁,我没好气地说,是放高利贷的。
  第二天一上班,同事维安就说老板找你,我听了吓一跳,回顾了一下,近来好像也没犯什么错啊。进了老板的办公室,老板说,昨天下班后想跟你要公司下面分厂的一个数据,打你手机,发现你关机了,以后注意一些,公司给你配备的手机是工作用的,不要随便关机。我听了唯唯诺诺地找借口,说昨天刚好手机没电。
  出了老板的办公室,心中愤愤然,一天没开手机居然会挨老板的批评,真是老天都不帮我。开了手机,一条一条的短信,大约有十几条,都是杜言这个混蛋。他说快来医院给我送饭,否则我就快饿死了。没办法,只好给他回了一条短信,在医院的一楼餐厅自理,我没有这个义务。
  没过两分钟,紧接着又收到杜言的手机短信,他竟然威胁我,再不去医院,就到公司找我。
  越想越有气,但也真的怕他来公司和我纠缠。下班后,气郁难平地冲向超市,和鸡鸭鱼肉有仇似的,买了一堆,恶狠狠地扔到锅里煮汤,然后送到医院。
  杜言正倚着床头,戴着耳机听音乐,摇头晃脑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受了伤的人,我看了气就不打一处来,努力平静下来说,杜言,以后请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就当我求你了,你没完没了地骚扰我,让我怎么在公司里混下去?你真是太自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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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5:33:59 | 查看全部

  苏小若和曼丽,是同时认识罗烨的。
  大学校园的忍冬树下,有男生在吹埙,蓝衣白裤,手握之处,有声音,似小蛇,冰冰地游出。这样一种奇特的乐器,这样一种奇特的声音,一下子击中苏小若。曼丽悄声对她说,天哪,小若,这莫不是传说中的白马王子?这个王子我追定了。
  苏小若和曼丽很快知道,吹埙的男生叫罗烨,中文系的,念大二,和她们同级。
  回到宿舍,曼丽缠着苏小若给罗烨写约会信。苏小若说,万一人家有女朋友了呢?曼丽说,那我就跟她公平竞争。苏小若被她缠得没办法,在纸上写上这样的话:罗烨,我喜欢你,喜欢你的埙。想一想,她又特别在右下角画了一朵忍冬花,细碎的小花瓣,很温柔的模样。曼丽握了纸条跑出去,苏小若以为她是心血来潮。彼时,曼丽的男友,正在另一座城读书。每个月的月末,那个瘦瘦的男孩,都会坐了很远的火车来看她。
  却在傍晚,见到曼丽兴冲冲跑回来,大声宣布,她大功告成了,罗烨约她晚上一起去看电影。
  苏小若问,那个坐火车来的男生怎么办呢?
  曼丽愣一愣,说,我们只是一般朋友,我真的不很喜欢他,我会打电话告诉他,让他不要再来了。她快快乐乐地换了一条红裙子去见罗烨。
  苏小若望着她的背影,有点若有所失。窗户洞开,忍冬树的花香,随着微风,淡淡地飘进来。
  
   二
  苏小若有时会做一个很奇怪的梦,梦里面,她不知怎的,走到一座孤岛上,四面环水,茫茫复苍苍。正惊慌失措时,突然听到埙声,小蛇般地游过来。她一转身,就望见了坐在水边吹埙的罗烨,正含笑望着她。蓝衣白裤,阳光明朗。等她再去寻,却一片雾起……
  苏小若突然地,对埙热衷起来。她去图书馆查资料,得知这种乐器,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了,原不过是石头制作的,是古代先民们用来诱捕禽兽的辅助工具。可是,有没有这样一些夜晚,天空星星满布,他们吹响石头,用来唤醒沉睡的爱情?苏小若忍不住这样想。她特地跑去乐器店,买了一只埙。不过拳头大小,蹲在她的枕边,像守望的头颅。
  罗烨来她们宿舍,看见苏小若床上的埙,他若有所思拿在手上看,放嘴边吹出一声悠长的“呜”,问苏小若,你也喜欢埙啊?
  苏小若突然脸红,她弯下腰去,装作捡掉在地上的书,一边说,玩着的呢。
  罗烨便跟她们说起他的小山村,山道道弯弯里,他们山里人,吹着埙度过很长很长的时光。
  曼丽说,埙有什么好听的,不如古筝好。
  苏小若的心中,却生了向往,那是怎样一种景象啊,山翠绿,云洁白,埙的声音,悠悠不绝。
  也在校园里遇到罗烨,他会冲她含笑点头,叫她小若。也在校文学社的集会上碰了面,苏小若这才知道,频频亮相于校刊上的“山里人”,就是罗烨。他用“山里人”的笔名,写诗写随笔写散文,文章干净得像棉花。而罗烨也始才得知,校刊上化名若水的,原是苏小若。他的欣赏铺天盖地,他说,小若,你真是个才女。
  他们谈当下流行的作家,也谈埙,那刀耕火种时代的渴望与追求。苏小若的心中,突然涌上点点哀愁,说不上的。
  
  三
  曼丽问苏小若,怎样使一个人死心塌地地爱你?
  苏小若说,给他织毛衣,给他做甜点。
  忍冬树树上的叶,全掉光的时候,曼丽抱一堆浅灰色的毛线回宿舍,说要帮罗烨织一条围巾。围巾却织得半途而废。曼丽实在没有那个耐心一针一针,她对苏小若说,还是去商场给他买一条现成的好了。
  苏小若笑,把曼丽织的拆掉,重新起头,帮她织好围巾。曼丽高兴得搂住苏小若的脖子说,小若,将来我若是和罗烨结婚了,一定要请你作伴娘。
  第一场冬雪落下的时候,罗烨的脖上,围上了苏小若织的围巾。浅灰色的毛线软软的,罗烨的笑容也软软的。他和曼丽在雪下堆雪人,鼻尖上落着点点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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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5:34:14 | 查看全部
  四
  曼丽给苏小若介绍了一个男孩,男孩瘦削白皙。曼丽说,小若,罗烨总说你很孤单,这下子你不孤单了。
  苏小若的心,疼疼地跳了一下。她本想拒绝,但看着快乐的曼丽,她没说话,算作默许。
  日子就有些淡淡地过着。她和男孩,有时会一起散散步,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回来后,她大体上会忘记掉。罗烨和曼丽,却成了一对很般配的恋人,罗烨帅气,曼丽漂亮。偶尔的早晨,罗烨会提着豆浆油条,或奶茶面包,来叫醒睡懒觉的曼丽。曼丽偶尔的,也会跑去罗烨的宿舍,抱来罗烨换下的脏衣裳,一件一件,在盥洗间里洗。他们两个,像夫,与妇了。
  周末的时候,4个人约了一起去校外爬山。罗烨熟悉山上的野花野草,他叫出它们的名,如同唤故知。坐在山风呼呼的山顶上,罗烨掏出埙吹,那凄清的声音,携着远古的沧桑和风雨,小蛇般地,就那样冰冰地游过来。苏小若拼命压抑了自己,才能压住狂跳的心。她表面上平静如水地听。
  曼丽不爱听,跳远了,去攀一棵树上的野果子。
  一抬头,目光相遇,罗烨的,她的。却又急急地避开,苏小若笑说,这山上的风真大。她身边的男孩赶紧说,风大那我们就回吧。苏小若应一声,好。脑中却空空的。
  时光就这样,清晰着又模糊着。一晃,他们都毕业了。
  
   五
  苏小若回了她的城,应聘到一所中学做老师。她和那个男孩,没说分手的话,一毕业,很自然地断了联系。
  罗烨本想回家乡古城去,曼丽却死活不肯,于是留在大都市。很快应聘到一家公司的企划部,曼丽也进了一家公司做文员。
  秋叶纷落,所有的梦,到此该完结了。
  却突然收到罗烨寄来的信,罗烨说,小若,假如再与万万人中遇到你,我们会怎样?罗烨说,小若,你画的忍冬花我留着,你织的围巾,我很喜欢。
  原来,一切都是明了的。苏小若突然觉得心口疼得慌,她想起第一次遇见他,忍冬树下,他手握着埙,凄清的声音,如小蛇般地,从他的手握之处游出来,就那样击中她的灵魂。4年了,她总做着那个奇怪的梦:一座孤岛上,她与他相遇,他握着埙,坐在水边吹,转瞬却一片雾起。
  有时的相遇,错过便是千山万水。
  父母急慌慌给苏小若介绍对象,男孩的工作单位好,家境也富足,更为难得的是,还长得一表人才。苏小若没有理由拒绝,她不咸不淡地跟那男孩处着,回信给罗烨,我恋爱了,你和曼丽,要幸福哦。
  
  六
  大红的底子上,撒满细碎的粉红的花,一袭白纱的曼丽,偎着西装笔挺的罗烨,笑得灿若春花,那是曼丽寄给苏小若的结婚请柬。曼丽说,这请柬具有收藏价值哦,我和罗烨,特地去做的呢。又殷殷相邀,要苏小若去做她的伴娘。小若,你一定要来哦,你来了,我才会更幸福,曼丽说。
  苏小若便去了,带着那个男孩。他们看起来,也是和谐的两个,她优雅,他英俊。曼丽初见到,就兴奋得大叫,小若,你真有眼光,找这么一个帅哥啊。罗烨在一旁,只是浅浅地笑,没人处,他暗问一句,小若,你好吗?
  苏小若答,我很好的。
  罗烨笑,你很好我就放心了。转身走开,那边,礼花盛放,婚礼正高潮。
  
   七
  回到小城,苏小若对那个男孩说,我们分手吧。男孩问,为什么呢?苏小若说,我还不想恋爱。男孩说,我可以等。
  学校包团去旅游,有两条线路,一条是去香港,体味现代气息。一条是去古城,觅古代印迹。那个古城,是罗烨家乡的城,苏小若毫不犹豫地报了名。
  到达古城,大家都坐游船观民风去了,苏小若一个人,独自去了罗烨的小山村。
  走上弯弯曲曲的山路时,苏小若满脑子想的都是埙,忍冬树下,蓝衣白裤的罗烨,他用埙声,就那么轻易地击中她的灵魂。山雀的叫声,在山林里时隐时现,有小溪,穿过山涧,又清清亮亮地流远了。她找到罗烨的家时,已是薄暮黄昏,她谎称是进山来看风景的,走着走着就迷路了。
  罗烨的父母,很热情地接待了她,他们端出煮熟的芋头,还有用切碎的山菜煮的糯米饭,招待她。芋头香,糯米饭也香,她吃很多。
  罗烨的母亲笑眯眯对她说,姑娘,你与我们山里人真有缘,吃得惯我们山里的饭。
  他们向她展示罗烨的照片,是张合影,罗烨和曼丽的。两个人相偎着,站在城市的高楼前,笑得满眼生辉。罗烨的母亲指着罗烨告诉她,这是我儿子。又指着曼丽告诉她,这是我儿媳,城里的姑娘呢。
  苏小若笑,伯母你真好福气。
  夜晚的星空下,苏小若坐在罗烨家门口的石头上,听罗烨的父亲吹埙。半天空的星星,仿佛都掉落到山头上。
  没有人知道她的悲伤。埙声如小蛇,悠悠地,向着远方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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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5:34:30 | 查看全部
现在,每个星期天在珍的店里做荷包蛋,算是一种纪念他的方式吧,以及那一生只有一次的爱情。
  又是星期天。我系着一条围裙在做荷包蛋。说出来没人相信,对家事一窍不通的我,做的荷包蛋却一流,架起油锅,打蛋,起锅。单面六秒,双面九秒。摊出来的鸡蛋,白是白,黄是黄,吃得几乎连舌头都想吞下去。
  这不是我的自夸,我那个开西式早点店的女友珍不只一次和我说,好些客人老是追问,老板娘老板娘,为什么只有星期天早上才有好吃的荷包蛋?
  不做家务的我练就的荷包蛋绝活,原是为了他。与他相遇,是我一生最灿烂的日子。
  即使是天天速食面,他也吃个精光。然而我已决定努力学做菜,从荷包蛋开始。为此还买了一口平底锅,趁他不在时偷偷试,我要做最好的荷包蛋给他。
  笨手笨脚地叫滚油烫伤了手,他捧着我的脸说,别勉强自己,会不会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你。啊,那时我真的相信爱情超越一切,也真的相信我们会这样白头到老。可是最终,我虽然做出了最好的荷包蛋,却还是失去了他。
  唉,20岁,好像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那时我多可爱,一心一意地为他做点什么。明明是极厌恶极无趣的事,但,因为他,甘之如饴。有些事,有些心情,一生只一次,像是种过牛痘了,就不可能再发生了。
  平静提出分手的,是我。理由是:性格不合。当时大家年少气盛,为一些小事,谁也不肯退让。
  后来毕业了,他去了欧洲,我仍然常常做荷包蛋,只是再也不吃了。
  仍然会想起那些日子,那时再爱睡懒觉,也总惦记着起来给他煎荷包蛋。一个双面,一个单面。
  现在,每个星期天在珍的店里做荷包蛋,算是一种纪念他的方式吧,以及那一生只有一次的爱情。
  看看钟,已经站着煎了四个钟头的荷包蛋了。我停止胡思乱想,低下头收拾东西。身后服务生叫道:白姐,还有一个双面,一个单面。
  SHlT!我心里骂道,头也不回地说,告诉客人我下班了,下次请早。
  “但我坚持,小姐。我已经等了六年,而我再不想多等一分一秒。”
  我霍地回头,泪盈于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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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5:34:42 | 查看全部
她撒娇,哼着“你的背包……让我走得好缓慢……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他握着她的手,轻声道,借了你的爱,我就用我一辈子的爱还。
  
  音机里响起陈奕迅的声音:“你的背包……让我走得好缓慢……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让我们来见证一个人从直板身子向驼背过渡的旅程吧。
  他是个高个儿,身子笔直笔直的,特爱面子。正值大学毕业,他幸运地进入了一家知名企业工作,但不幸随之而至。也许,是幸运的代价,由于他的学历几乎是公司里最低的,有些同事瞧不起他,常对他冷嘲热讽。
  血气方刚的他感觉很受气,平时工作开始敷衍起来。而就在这时,公司的总裁带着宝贝女儿来公司秘密巡视,很巧,她被派到和他同一部门。俊男美女,一拍即合,他们相爱了。但很快,他们的恋情被总裁发现了,而同时,他才发现她是总裁的女儿。
  她是总裁的独生女,她的夫婿肩负着企业的未来,所以,总裁认定他是因为知道她的身份才与她恋爱的,觉得他配不起她。总裁对女婿的挑选之严格可见一斑。
  她苦苦哀求总裁接受他,但总裁意志坚决。无可奈何之下,她离家出走去他家了。过了12个月,他们的感情更深厚了,而总裁也找上门来了。总裁感受到女儿对他的爱,于是放话:当你有能力经营好我的企业,我就把我的女儿交给你。但在这之前,你不能和她见面。他看了看她,相视而笑,仿如形成默契,然后回复总裁:为了她,我答应你。
  背负着他们的爱,他开始每天二十四小时工作——白天顶着别人的冷嘲热讽,专注于工作;中午,边吃饭边打电话给她说他当天的任务和目标,并努力鼓励她离相见的日子不远了;下午,继续寄情工作;晚上,在不同时段去不同地点上课进修;临睡前,听着她爱的絮语,并以此为动力在短短几个小时补充精力,迎接第二天的挑战。
  在短短一年半里,凭着他的努力,他从公司的小职员升为部门主管,又从部门主管升为副经理,经理,最后升为副总裁。同事和总裁都对他光速般的进步刮目相看。他很得意,仿佛在说:瞧,这就是爱的力量,神吧。
  不久,他和她结婚了,为了把婚礼搞得更体面,总裁出了大部分费用,婚礼场面奢华至极。婚后不久,她怀孕了。
  他的背包里刚抽走了同事对他的学历歧视,便又装进了身边的人认为他吃软饭的歧视。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为公司赚一笔大生意。
  以他进修后的能力,为公司赚一笔大生意当然不是问题。很快,他就完成了任务。而同时,他们的孩子也出世了。总裁双喜临门,欣喜不已,便给他在那笔生意中提成了一笔不少的奖金。他决定,先给她买了一枚钻戒,然后给孩子订做了一张婴儿床,剩下的就用来举办他们的结婚一周年纪念舞会,众人乐而忘返。
  遗憾的是,年事已高的总裁去了。庆幸的是,总裁去得很安详。毫无疑问,他也就成为了总裁。
  十几年以后,儿子受他影响,靠自己成就了一番事业。她问他,是时候让他接手公司了吧。
  然而他反问,亲爱的,你还不知道我要怎么做吗。
  两人相视而笑。
  又过了两年,儿子凭自己的能力升到了副总裁的位置。他很高兴,很快把公司交给了儿子。
  他和她开始享受生活。
  她扶着他在家附近的草坪上散步。走着走着,她不禁抱怨,干嘛老哈着腰走啊,是不想看见我呀。这样对呼吸不好啊,老头子。
  他真的老了,背开始驼了起来。其实他不知道,他的背包早已把他压弯了腰,无论背包里装的是什么。
  她又说,瞧你,像背着个包儿似的,让我看看你的包儿里装着些什么。
  他微笑:我的背包里装满你的爱,尽管会让我走得很慢,但我知道你会慢慢地陪着我走,就足够了。
  她撒娇,哼着“你的背包……让我走得好缓慢……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他握着她的手,轻声道,借了你的爱,我就用我一辈子的爱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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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5:34:55 | 查看全部
“我想先借你做我的女朋友,再借你做我的妻子,然后借你做我孩子的妈妈,最后借你做我的老伴儿,可不可以?”他温柔的眼神深深地看进了我的心。我呆住了,丝毫没有发觉自己点了头,直到他一把抱住我,我才惊醒。
  
  直到现在,我仍不明白我怎么就稀里糊涂地把自己“借”给了他,似乎是从那次“借钱事件”开始,我就不知不觉地一步步踏入他所设计的“爱情圈套”。
  那是我读大二的时候,他高我一个年级。当时他是校学生会体育部部长,为人风趣幽默,沉着老练,颇有人缘。而我只是他手下的一个部员。他是个体育全能,跳远、跑步、铅球、篮球样样在行,每次校园运动会都能风光一把。
  有一天晚上,他约我出来,说是有事找我商量。我们沿着林荫小路走了很远,然后才在一个石桌旁坐下。我问他有什么事,他清了清喉咙,一本正经地说:“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我发现你是一个善良可爱的女孩子,而我的诚实可信想必也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满腹狐疑地看着他在月光下略显清秀的脸庞,等待下文。
  “所以我今天鼓起勇气向你说三个字……”
  我的心开始激动起来,赶紧把目光从他的脸上移开。
  “如果因为这三个字使我们之间这种美好的关系归于破灭,我会非常的遗憾;但是如果因为这三个宇使我们之间的这种彼此信任的关系更进一步,我将非常高兴……”
  我的脚在地上蹭来蹭去,右手拼命地抠着左手的大拇指,脸十分不争气地发着烧,眼睛极不自然地东张西望。我相信情窦初开的女孩子听到这段话,都会有和我一样的反应:不安而又憧憬。
  而他的下句话差点让我气得吐血,恨不得一刀杀之以图后快。
  在我的极度窘迫中,他不紧不慢地说:“那就是——借点钱!”
  我猛地抬起头来,正看到他因极力忍住爆笑的冲动而涨得通红的脸,以及那满是戏谑的双眼。一想到我的窘态被他尽收眼底,我忍不住火冒三丈,“腾”地站起来冲他就是一拳,而他在我出手的同时,敏捷地向后一闪,终于大笑出声。
  “谁叫你一听是三个字就想到那三个字呢!”
  “哼!有钱也不借了。”我气急败坏,转身就走。
  “喂喂喂喂,我不过是给你开个玩笑,别那么小气嘛!”
  我想了想确实是自己犯傻,也忍不住笑了,一切的不愉快顿时烟消云散了。
  我真的借钱给他了,而且我们的关系真如他所说的那样更进了一步,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他离校的时候,我非常难过,而他只是洒脱地握了握我的手就走了。
  之后我们就通过电话联系,他给我讲求职和工作中的趣事,而我也将自己不开心的事说给他听,每次他总能让我大笑一场。不知不觉中,我越来越渴望听到他的声音,我不禁惊讶于自己的反应了,也发现了一个无可奈何的事实:我喜欢上他了。
  毕业后,我义无反顾地来到他所在的城市。
  一年来的时空距离并没有在我们之间留下隔阂。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像在大学里一样平静而和睦地相处,我们的闲暇时间几乎都是在一起度过的。
  半年后的一天晚上,我们吃完晚饭,沿着大街一路走下去,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我们认识快三年了吧?三年来我们彼此已经很了解了……”他有点突兀地说。
  我下意识地联想起三年前的那个夜晚,忍不住笑着打断他的话说:“是不是想借钱了?直说吧!”
  “不,你听我说完。”他一本正经的样子一如当年。
  “好了,好了,你想对我说三个字,如果因为这三个字使我们之间这种美好的关系归于破灭,你将会非常遗憾;但是如果因为这三个字使我们之间的这种彼此信任的关系更进一步,你将非常高兴。对不对?说吧,多少?”
  他没有像我预料的那样大笑出声,只是淡淡地说:“这次我不想借钱。”
  “那你想借什么?我可是身无长物。”
  “借你!”看着他坚毅的脸庞,我一下子蒙了。
  “我想先借你做我的女朋友,再借你做我的妻子,然后借你做我孩子的妈妈,最后借你做我的老伴儿,可不可以?”他温柔的眼神深深地看进了我的心。我呆住了,丝毫没有发觉自己点了头,直到他一把抱住我,我才惊醒。
  婚后,我过着平静而幸福的日子。我老爱想起那个夜晚,想起月光下他一本正经的脸,想起他抑制不住的大笑声。有一天,我对他说:“普天之下,恐怕只有你一个人的妻子是借来的,哼!说,当初你向我借钱的时候是不是故意的?”他说:“不管是不是,我们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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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5:35:07 | 查看全部
现在周帆与他的妻子在云南某大学当教授,他的妻子,就是那个弄巧成拙,后以又幸运去读大学的那个姑娘。
  
  这是我去函授时,我的社会学老师讲给我们听的,因为觉得有趣,我就把它记下来。
  周帆某名牌大学的研究生,二十六、七岁,长得英俊潇洒,是许多大一、二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他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作者。周帆认真好学,时常去各地考察民俗民风,出了两本专著,是父母的希望,老师得意的门生。暑假期间,他和老师一起到少数民族居住地采风,因有事,他的教授先他去城里,和他分开了。周帆一个人便兴致勃勃去野外观光。经过一个村塞,他发现村塞的姑娘个个都很友善,对他都露出笑脸,她们穿着民族服饰,光彩照人,他不觉对遇到的漂亮姑娘回头看看。这一看却引出桩婚姻故事。
  当周帆回到县城旅馆去休息,没过一刻功夫,门外便传来敲锣打鼓的声音,周帆觉得好奇,打开门一看,原来是迎亲队伍,只见一个长者微笑地对周帆说:“小伙子,我家的姑娘相中你了,现在我就接你去洞房。”周帆吃了一惊:“这怎么回事,你家的姑娘我又不认识,我怎么能与她结婚。”长者有点气愤,“你明明是到我村寨入赘,而且还相中我家姑娘,怎么又反悔了。”周帆面红耳赤:“这怎么可能,我明明是到村寨观光,怎么还相中你家姑娘”。隔壁周帆老师一听见争吵,也急忙跑过来,一问才知道事情不妙,他急忙解释、道歉,并说周帆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不会赖帐,并要长者说说事情的经过。长者说,今天是我村塞姑娘选婿的日子,你这位学生,头戴帽子,手臂扎着白毛巾,碰到我家的姑娘还回头三次看了看,并且带着微笑,这些行为,恰恰表明他是相中我家姑娘,所以我们准备迎亲队伍,今晚非洞房不可。老教授大吃一惊,对周帆说,这是人家的风俗习惯,你不知不觉地把人家的风俗礼节给做到了,误使人家认为你要做入赘女婿,恐怕人家不肯罢休。在老教授的解释劝导下双方平息下来,老教授问清姑娘的年龄、文化水平、家庭情况,原来姑娘的父亲是这个村寨少数民族的首领,他不能破了这个规矩,也不能让自家的女儿丢脸。老教授无计可施便向学校领导报告了此事,又向当地政府说明了情况。最后,校领导传真到政府,电文写道:周帆现在还是在校生,再过一年研究生就可以毕业,以中断学业而入赘为婿太可惜,希望当地政府与女方家庭通融。终于女方答应先让周帆继续学业,但必须要娶姑娘。
  后来,当地政府安排了女方姑娘去大学读书,以缩短与男方周帆在知识方面的差距。
  现在周帆与他的妻子在云南某大学当教授,他的妻子,就是那个弄巧成拙,后又弄拙成巧幸运去读大学的那个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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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 15:35:19 | 查看全部
卢说:“她呀,只配戴果核。总认为披金挂银是庸俗之辈,只有她才浪漫超俗。其实,我们这才是真正的浪漫呢!”
  
  轻荷是个浪漫的女孩。
  轻荷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里哼歌读诗看港台言情小说,她常被小说中的主人公感动得落泪。
  轻荷流了无数次泪之后,不知不觉也到了恋爱季节。
  恋爱的时候,轻荷才发现现实中的男人俗不可耐,一连谈了几个都告吹了。
  轻荷嫁给卢,就因为卢是个浪漫的男人。尽管卢只是一家公司的小员工,但卢会写诗,卢的诗写得很浪漫。
  恋爱中的轻荷和卢逛街,卢常买些香蕉蜜桔菠萝之类的水果。卢却只吃苹果。
  轻荷说,你怎么只吃苹果呀。
  卢说,我只爱吃苹果。
  卢写诗常至深夜,脸熬得蜡黄蜡黄的。轻荷去看卢,常买上苹果带去。
  一次,轻荷打开水果箱却发现她送给卢的苹果几乎原封未动,有好些都生了霉斑。轻荷就嗔怪卢。
  卢说,你送我的,我舍不得吃哩。
  轻荷心里一动。
  卢吃轻荷削的苹果,把果核吐在洁白的手帕上,轻荷拿去扔,卢说,别。
  轻荷问:“留着干嘛?”
  卢诡秘一笑:“保密。”
  过些日子,卢来找红。
  卢说:“我今天要送你一件特别的礼物。”
  轻荷问:“是啥?”
  卢说:“你闭上眼睛,我数到三再睁开。”
  轻荷感到颈脖一阵清凉,睁开眼,一条项链已挂在她的颈脖上了。项链的确很别致,——是卢用果核一粒一粒串成的。
  轻荷很激动,小鸟依人般地伏在卢的胸前……
  他们婚后的日子很是甜蜜。
  卢所在的公司效益滑坡,卢被作为富余人员裁减下来。
  写诗的卢脸上整日挂着一层霜。
  轻荷便温柔地安慰卢。
  卢和几个朋友合伙做生意,还真顺。接着他们又成立了一个贸易公司。生意越做越大,卢也越来越忙,很少回家了。
  那天,轻荷领着小女儿去公园玩,前面一对勾肩搭背的身影映进眼帘。轻荷的心差点跳出来——那男的是卢!
  轻荷尾随而去。
  浓荫深处。卢说:“我今天要送你一件特别的礼物。”
  女的问:“是啥?”
  卢说:“你闭上眼睛,我数到三再睁开。”
  女的睁开眼,一条项链已挂在她的颈脖上了。项链确实很别致,金光四射。
  女的说:“好漂亮!你怎么不给你夫人买一条呀?她总是把果核绕在脖子上。”
  卢说:“她呀,只配戴果核。总认为披金挂银是庸俗之辈,只有她才浪漫超俗。其实,我们这才是真正的浪漫呢!”
  女的很激动,小鸟依人般地伏在卢的胸前……
  轻荷觉得喘不过气来,一扯脖子,一粒粒果核就散落在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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