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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生歌唱

【员工今日谈第20期】举报人遭遇被辞拒聘,企业在害怕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14-9-23 14:48:20 | 查看全部
(五)缺乏对举报人的经济补偿措施。从国际主流来看,对举报人保护的内容不仅应包括对举报人人身权利的保护,还应包括财产权利的保护。举报人因举报,可能会受到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如误工费、交通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等。对此,我国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均未明确是否应当补偿,由谁来负责补偿,补偿的标准和如何补偿等。造成举报人如果举报了,将来进入诉讼,还要作证,举报人的差旅费、误工费等没人承担,这也是举报、作证的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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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3 14:48:35 | 查看全部
(六)保密制度不保密,泄密事件不断发生。我国立法采取的是惩罚为主、预防为辅的举报人保护措施,这种保护方式往往是在举报人遭到损害之后才启动的,尽管事后对行为人会依法制裁,但给举报人和其亲属造成的损害却是无法弥补的。而纵观世界各国在举报人保护立法中多注重预防性措施的设置,一些西方国家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举报人保护法律体制,而“保密”则成为其中最关键的字眼。如1972年美国著名的“水门“事件中的关键线人“深喉”,在严格的保密措施下,无人知道深喉的真实身份,直到2005年5月31日,美国联邦调查局前副局长马克.费尔特临终前才承认自己就是“深喉”。同时,我国对举报线索的管理不是很规范,多个部门、多个人员都能看到,导致泄密成了经常之事。而且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举报人保密的有关措施的局限性也非常明显,一是对保密的程度、范围和方式立法仅仅是一些原则性规定,无具体措施,反而是一些部门规定中对保密措施规定比较详细,如《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等,但由于是部门的规章制度,法律权威性不强,效果自然差强人意;二是对泄密后的补救措施没有规定;三是对泄密的责任规定不明确。如此一来,实践中,泄密事件不断发生,经常将举报材料转到被举报人所在地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处理,甚至有的举报材料直接转到被举报人手中,如“李国福”案。从检察机关来说,开展举报工作,在受理、分流、移送、转办等多个环节,都存在着泄密的可能,只要有一个环节没有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存在泄密漏洞,就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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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3 14:48:51 | 查看全部
(七)政治体制严重滞后,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伟大的革命导师马克思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目前,我国早已步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但是政治体制却仍然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这就造成了严重的冲突,导致社会矛盾不断激化,民主和法制建设有时仅仅是一句口号。在这种体制下,“一把手”的权力往往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实践中检察机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缺乏司法独立性。而大部分举报都是针对“手握大权”的各级官员,致使举报因种种原因最后往往落入被举报者手中,不少举报成为举报者的“自投罗网”,如本文开头提到的李国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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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3 14:49:11 | 查看全部
三、我国举报人保护制度的完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对我国举报人保护制度的完善应从以上几个方面进行:

  (一)制定一部专门的举报人保护法,对举报人保护的程序、范围以及对举报人的经济补偿等都要做详细规定,便于在司法时间中执行。

  (二)明确专门的保护机构,从我国目前的司法现状以及公检法司各部门的职能来看,对举报人的保护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为宜。

  (三)加强保密措施,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要加大对泄密责任的追究力度。

  (四)逐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让民主深入到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角落,失去监督的权利必然会导致许许多多的问题,因此,政治体制改革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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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3 14:49:56 | 查看全部
沃尔玛“黑油”事件举报人被炒 媒体称保护制度缺失
保护好举报人的权益,才能更有效地维护公平健康的市场秩序,才能真正打开食品安全监督等难点问题的突破口

  据媒体最新报道,深圳沃尔玛洪湖店“黑油”事件的举报人在事发一个多月后被解聘,一时间,已被人稍稍淡忘的沃尔玛洪湖店重回舆论风口浪尖。

  “黑油”事件始于今年8月7日,举报人举证该店煎炸用油“一个月不换”,以及涉嫌用过期肉等原材料制作熟食等问题。当地监管部门随即展开调查,但在多次检查和询问调查后均表示尚未发现相关“违规”行为,且目前调查尚无最新进展。

  回顾事件本身,蹊跷之处不少。比如,曾有其他员工爆料一些食材被以非正常渠道紧急销毁,并有员工改口供承认确曾使用过期食材等等。

  撇去相关事实尚未盖棺定论不谈,举报人已被沃尔玛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同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为缘由开除。

  坦白来说,举报人被公司开除并不让人意外,但事件背后却有许多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有效手段,我们提倡内部实名举报,但在保护举报人上,我们却做得明显不够。

  当前,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违法行为的隐蔽性,往往给监管带来诸多困难,唯有建立健全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才有利于改善市场秩序、减少违法行为。

  其中,加强社会监管,尤其应该鼓励社会举报。不过,内部员工既有先天优势却又面临尴尬。一方面员工了解内部情况,便于取证,所谓“堡垒最易从内部攻破”;另一方面员工举报后极有可能面临损失,并多以被企业解聘告终。

  从机制上来看,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提高举报奖励,同时降低举报成本,双管齐下,才能起到鼓励举报的作用。

  国外往往通过重奖来鼓励举报,比如2012年,前瑞银雇员因举报瑞银替客户逃税有功,获得重奖1.04亿美 元。相比之下,国内虽有不少地方已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但往往金额偏少,激励作用有限。

  同时,一些国家在保护举报人上,也有不少好的经验。比如美国、日本等地,以立法的形式将举报人纳入证人保护范畴,严格对举报者信息保密,不能泄露举报者任何个人信息,对泄露者施以重刑。对比来看,我国目前在保护举报人上,相关制度也存在明显缺失。

  正因如此,沃尔玛“黑油”事件的举报人的境遇才异常尴尬,据媒体报道,重新找工作时,企业纷纷将其拒之门外。一时间,揭黑者反成了过街老鼠,企业家家喊打。

  一旦相关方面对此听之任之,形成的社会影响将极其恶劣,伤害的绝不仅仅是这几个举报人,而是整个社会监管氛围和未来的市场秩序。长此以往,劣币驱逐良币,食品安全何以保证,市场秩序何以维护?

  回望整个“黑油”事件,调查结果虽为公众所盼,但更迫切的,是对举报人的鼓励和保护制度能够尽快完善。保护好举报人的权益,才能更有效地维护公平健康的市场秩序,才能真正打开食品安全监督等难点问题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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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3 14:50:43 | 查看全部
沃尔玛“过期肉”事件续:举报员工被停职
深圳沃尔玛初步调查未发现“违规行为”

  沃尔玛“质量门”事件又有最新进展。昨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通报称,截至昨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检查了洪湖沃尔玛的操作间、原料库、冷冻库等场所,抽检6份(煎炸油1份、米1份、熟肉成品和原料各2份),对举报人、部分员工、快餐经营商深圳红全福公司及废油处理商分别进行询问调查,并核查相关资料,初步调查结果未发现“违规行为”。

  关于被曝过期油使用问题,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表示,根据目前初步调查结果,沃尔玛规定煎炸油以试纸测试的结果为标准来判定是否更换,国家对餐饮业中旧油加新油没有明文规定,执法人员现场抽检的油检测结论为“合格”。

  关于生虫大米问题,经进一步调查核实,2014年2月以前熟食部是由沃尔玛、红全福、新口味三家分别经营。大米生虫视频拍于2013年3月6日,举报人称最后一次在仓库见到生虫大米是2013年四五月,用于沃尔玛自营快餐制作。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生虫大米用于加工米饭的情况。

  此外,关于过期冻肉做原料问题,沃尔玛公司规定冻肉进入冷藏室后两天内须使用完毕,否则销毁处理;冻肉厂商规定是冷冻保存180天、冷藏期保存7天。现场检查和相关调查暂未发现有使用超出冷藏期限的冻肉原料的情况。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表示,案件仍在调查中,最新进展会及时通报。

  据悉,沃尔玛“质量门”于8月7日引爆后,沃尔玛(中国)总部曾于次日公开回应称,已于第一时间派出部门多位专业人员前往该门店调查。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目前并未发现该门店存在报道中所指的违规行为,并表示沃尔玛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有着严格的食品加工制作流程和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愿意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做深入调查。截至记者发稿时,沃尔玛(中国)对此事并未做出进一步回应,只是将其8月8日的回应在其官方微博置顶。

  举报沃尔玛“质量门”员工被停职

  监管部门表示,举报证据目前不够充分

  沃尔玛深圳洪湖店被内部员工举报用过期原材料做熟食,且炸鸡炸过的油一个月不换,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昨日,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把沃尔玛送上“食品安全门”的员工已被停职,不过工资照发。

  深圳市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目前官方还在对沃尔玛原材料和食用油进行检验,执法证据暂时不够,并且沃尔玛主管和其他员工均未反映过该企业有违规处理食物的现象。

  两年内三次拍视频 举报员工已被停职

  昨日,举报沃尔玛深圳洪湖店食品安全问题的员工对记者表示,自己已在10日收到停职通知。停职书上称,“虽然工商部门已初步调查核实您投诉的问题不属实,但可能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您作为投诉人,有义务配合工商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同时,公司也能对此展开内部调查,同样需要您的配合。为了进行深入调查,公司决定对您进行停职。”

  沃尔玛“质量门”曝光后,在深圳监管部门前往沃尔玛洪湖店调查时,这名员工曾亲自带领执法人员进行检查,他的举报人身份因此被知晓。这名员工从2007年起开始在沃尔玛熟食部工作,主要负责一些食品的制作。他的举报一共有三段视频:一段是2014年1月拍摄的沃尔玛涉嫌使用已经变黑、一个月不更换煎炸的食用油;一段是2014年2月拍摄的沃尔玛涉嫌用过期肉等原材料制作熟食,以及员工手写改动保质期的视频。

  反映涉嫌使用长虫大米制作快餐的视频,则拍摄于更早的2013年3月。不过这名员工却选择在今年8月向媒体举报,这又出于何种原因呢?

  自称与上司有过节 向媒体报料出于良心

  据这名员工表示,自己在沃尔玛一直从事熟食制作。今年7月29日,他的上司突然打算将其调往肉类部,负责肉类的分割,这是他不曾接触过业务。“我根本不知道肉怎么切,所以向上司提出给点考虑和商量的时间”。这名员工称,8月1日他收到人事部门的通知,称自己已经“自动”转往肉类部,这令他非常不满。停职通知书上,也明确写着该员工属于肉类部。

  这名员工称,他与上司确实有一些过节,曾因烤食品与上司发生过直接冲突,之后这名上司甚至报警,称自己打了他。不过这并不是举报的直接原因。“我不想昧着良心,如果为了发财,我就去工商局举报,还有奖金,我只想让顾客知道,在沃尔玛吃到的是什么东西。”

  事实上,这名员工在2013年就开始拍摄沃尔玛涉嫌用有虫大米做食品的视频。据他透露,自己曾将视频反映给沃尔玛的道德办,资产保护部也曾做过调查,但最后不了了之。“所有同事都不愿意站出来,说他们所看所做的事情,都说不知道,好像我一个人在挑战他们沃尔玛。”

  这名员工目前在沃尔玛的月薪为3000元左右。在熟食部工作时,白班的工作时间是早上6时至下午3时左右,这让他有时间做一些兼职。他曾经捡废品一个月得到3000元的收入。现在,他已准备放弃沃尔玛的工作。

  监管局称只是单方举报 目前证据不充分

  但从目前举报人提供的视频上,也的确难以证实沃尔玛使用肉、油以及大米上有违规行为,因为这些视频只记录了一个片段,并没有全部的制作过程。

  以“一个月不更换煎炸油”为例,此前沃尔玛表示,煎炸用油是否更换,并非根据使用时间的长短来判断,而是通过3M测油试纸来判断。3M测油试纸主要用于检测油品的游离脂肪酸。在沃尔玛后厨的烧油车旁,贴有一张油品酸价对照表,沃尔玛的“油测标准”为:在油烧开至160℃时,若测油试纸显示的油品标准超过第三格(酸价大于3.0),则表示需要更换煎炸用油。

  据举报员工介绍,在每日监测油品的“沃尔玛油品质量监控表”,如果测油试纸所显示的超过第三格,该表的检测结果就会填上“阶段3”,就需要换油了。不过记者掌握的“沃尔玛油品质量监控表”中,3月7日至25日的19天中,监控表记录了超市并没换油,而在3月20日,这桶油却从阶段2“逆生长”变成了阶段1。

  昨日上午,深圳市食药局罗湖分局食品安全监管科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连续4天到涉事的沃尔玛进行检查,对洪湖沃尔玛熟食部主管、技工、分管副总分别做了询问笔录,现场还提取了熟食原料领取、加工、过期食品销毁记录、销售数据等资料。具体的案情还不适合透露,还在调查核实中,目前还没有结论。

  该科负责人表示,就目前而言举报人提供的视频证据和证词也只是单方面的指责,并不能够算得上证据充分,其他主管和员工还没有反映有类似的情况,难以达到执法的要求,目前证据仍在采集当中。“如果他在拍视频当天就举报给我们去查,效果会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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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3 14:51:21 | 查看全部
评论:沃尔玛为何敢屡教不改
上海福喜事件余波未平,深圳沃尔玛超市又被爆内幕:已呈黑色的熟食用油“一个月不换”,使用超过保鲜期的原材料……爆料人表示,网上所曝光的视频均是自己在后厨工作时拍摄。他进入沃尔玛工作7年,目睹熟食部种种不规范操作。目前,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

  沃尔玛在中国早已不是第一次犯事,而是劣迹斑斑。从媒体简单梳理统计来看,2011年,沃尔玛重庆店被曝光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2013年5月初,南宁一沃尔玛被爆出用过期鸡蛋制作面包;2013年8月,北京一沃尔玛在食品加热过程中使用违规塑料;2013年12月,山东沃尔玛以狐狸肉冒充驴肉销售……对于这样一家屡教不改的企业,我们的容忍度为何如此之高?

  说到底,还是监管的老问题。法规不完备,监督不到位,违规惩罚太轻,是中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食品安全底线一再失守的主要原因。

  曾有专业人士表示,沃尔玛这种情况若发生在欧美,不但要付出惨重的经济代价——上亿元的处罚,而且等不到这么多次的累犯,早就被判罚关门了。而在中国,丑闻缠身的沃尔玛却照样活得好好的。即使是在上海福喜事件掀起食品安全领域轩然大波的当下,沃尔玛依然敢顶风作案,其实,正是因为我们虽然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叫得响,可是,在监督和管理上并无太大实质性改变。就拿深圳的这家沃尔玛来说,据介绍,这个门店今年以来,已经接待了政府和监管部门26次执法检查,每次检查都是合格,没有一次例外。如此密集的检查,怎么就没能检查出“黑油”和过期肉呢?可见,其日常监管的质量和效果实在令人汗颜。而即使查出问题,拍子也打得太轻。违法成本低而获利大,沃尔玛正是尝到了甜头,才敢一再以身犯险。

  此外,制度的不完善也使得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很难在短期内得到改变。事实上,最容易发现食品行业问题和了解内情的,是身处行业内的职工。上海福喜的问题是记者以员工身份卧底暗访发现的,和深圳沃尔玛一样,都算是内部人员爆料,国外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大都来自于内部人举报,可是,目前我们的内部人爆料只是出于道德自觉,而且还要冒极大的风险,近年来已有诸多有识之士提出引入欧美的“吹哨人制度”,奖励内部人士爆料,尽快制止企业内部违法问题。遗憾的是,今年公布的食品安全法修订条例中,仍未将其放入其中。

  其实,沃尔玛们之所以屡教不改,正是因为我们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空子太好钻,处罚太小儿科,而制度上也并未鼓励了解内情的“深喉”出现,缺乏这些必要约束,沃尔玛们自然用不着提心吊胆地过日子。要走出食品安全的困局,我们必须要直面这些问题,并尽快一一找出解决之道,方能还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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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3 14:51:53 | 查看全部
深圳沃尔玛质量门现转折 员工改口称存在过期食品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本月初,深圳沃尔玛洪湖店一位资深员工发布视频,称沃尔玛熟食部煎炸用油“一个月不换”,一些卖给顾客的熟食肉制品也都由过期肉等原材料制作,而且还会使用长虫大米制作快餐。视频发布后,引发舆论哗然。不少消费者也表示,对一直享誉多国的世界500强企业的信誉画上问号。

  在此之后,深圳沃尔玛洪湖店曾表示,举报并不属实。而当地监管部门发布的初步检查报告也表示,相关食材抽样检查结果没有发现问题。但这两天,沃尔玛“质量门”事件出现新转折,有两名此前作出“该沃尔玛门店不存在使用过期食材”口供的员工又更改了口供,称沃尔玛确实存在使用过期食材及长虫大米的情况。事件真相到底如何?

  这名爆料人说,自己曾在深圳沃尔玛洪湖店工作近8年,目睹了这家店在熟食制作过程中种种不规范的行为。发布的举报视频也是自己在工作时拍摄的真实情况。已经炸制100多块鸡块的食用油,黑如酱油,但四天时间都没有更换。据他介绍,从去年开始,洪湖沃尔玛负责人采取了一系列控制成本的措施,其中就包括长期在旧油中添加新油,这让不少厨师和工作人员感到不满。

  举报人:他那个油太黑了,这个良心是过不去的。这个油吃了,虽然说你可能不一定能够吃出什么味道,但是他这个肯定是对人体有害的,这个我觉得(如果不举报)良心是过不去的。

  同时,制作熟食的原材料也在举报范围内,这名举报人表示,这家门店用于制作熟食的冷鲜肉都是来自超过保质期的冷鲜家禽,不少顾客退货的长虫大米也被用于制作快餐。

  举报人:这些五花肉都是到了期之后拆的包装的,这些炸鸡的冷鲜鸡也是这样的。

  对此,深圳罗湖区沃尔玛负责人刘经理表示,不存在举报中的情况。

  刘经理:在检查过程中到了一定油量之后,我们就把他换掉了。是全部换掉。

  而此前深圳市市场监督,食品、卫生等部门也就此进行过初步调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科副科长邓学佳表示,从现场调查情况看,还没有发现上述举报问题。但有关指控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

  邓学佳:现场的情况看,是没有发现这个他们在使用过期的肉制品在加工熟食,我们也对油品做出了监测抽检,但是具体是否存在问题,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检测核实。

  但8月19日,一名已被沃尔玛停职、同样从事熟食工作的员工伍先生前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更改了自己的口供。其称自己经手过过期食材的制作,一些肉类在过期一两日后也制作成熟食,主管称这是为了毛利,并且减少损耗的一种方式。该员工向记者表示,此前他曾经录过口供,当时害怕遭到企业打击报复,称沃尔玛没有违规制作食品,但有担心自己会承担假口供责任,所以更改口供。

  另一名曾经在沃尔玛负责促销的女员工也再一次向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补录口供,明确去年3月6日在熟食部帮忙洗米时,曾经看到洗米水上面漂浮着一些硬壳虫,但不知道这些米是否用来制作熟食;而第一次录口供时她称“自己不清楚是否看到了有虫的大米”。对此,深圳市食药局回应,确实有收到沃尔玛员工改口供的情况,目前该事件还在进一步深入调查当中,近期将会公布最新调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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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23 14:52:55 | 查看全部
媒体称奥迪涉嫌反垄断罚单已初步确定18亿
 [摘要]媒体称奥迪涉嫌反垄断罚单已初步确定18亿,奥迪回应称未接到任何通知。如罚单成行,将成为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最高的罚款纪录。

  最新回应:

  奥迪回应涉垄断被罚18亿:未接到任何通知

  经济观察网记者刘晓林经济观察网独家获悉,作为国内汽车反垄断大案的第一张罚单,一汽-大众奥迪及湖北奥迪经销商涉嫌反垄断的罚单金额已初步确定。其中,针对厂家一汽-大众奥迪的罚金将达到18个亿,湖北11家经销商的罚款金额从600万到5000多万不等。

  “厂家罚款初步为18个亿”,奥迪某经销商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针对一汽-大众奥迪的罚金是按照2013年全年整车销售额的1%罚取的。2013年一汽-大众奥迪全年销售汽车488488辆,若以单车均价40万计算,销售总金额为1954亿元,1%的销售金额与18亿的罚款基本吻合。

  截至记者发稿时,一汽-大众奥迪方面尚未对此金额进行回应。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18亿罚单成行,这将成为中国《反垄断法》从2008年实施以来最高的罚款纪录。之前最高的罚款金额是在去年六月份对奶粉案的6.68亿元罚单。

  至于对湖北经销商的罚单,由于此次反垄断行动中,发改委将执法权力下放到地方反垄断机构,因此,湖北涉案经销商的罚单将由湖北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分局下发。“今天下午湖北物价局就会拿出一个数据,”上述奥迪4S店相关负责人称,各经销商也将在前去领取罚款通知单。

  同样是上述人士透露,经销商的罚款从600万到1000多万,再到4000多万不等。“全部按照由新车指导价算出的全年销售金额为基数,统一按照全年销售额为8个亿的标准,罚款比例从1%到6%不等,最低的罚款也有600万”。记者获悉,涉案湖北11家经销商的单店全年销售额为6亿到8亿元,其中顶级4S店全年销售额为7.8亿,若按6%的比例罚取将达到4000多万。

  对于最关键的罚款比例,该人士称,并不是按照各店容量大小,而是根据配合态度。“在反垄断调查中如果主动交代,配合态度好,罚的比例就小,最低只有1%,态度不积极,罚款比例就高。”

  不过,记者了解到,对此罚单金额,湖北的奥迪经销商持有异议,认为既然判定为售后环节垄断,罚款的基数就应该是4S店的售后营业额,而非整家店的销售额。以武汉奥迪4S店的售后营业额平均为6000万计算,取10%的上限也就60万,如果按照6%,则十几家店总共也就罚400多万。

  此外,据了解,造成奥迪反垄断行为曝光的起因,也即奥迪经销商与当地保险公司之间的矛盾目前暂时缓和,但并未根本解决。

  在被发改委公开宣布存在市场垄断行为4天后。8月11日,一汽-大众奥迪方面发布回应声明,称8月8日,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丕杰携一汽-大众奥迪销售事业部总经理薄石、执行副总经理葛树文,以及相关区域市场负责人,赴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就有关情况做了汇报。张丕杰表示:“针对出现的问题,一汽-大众奥迪已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停止了违规做法。一汽-大众奥迪将诚恳接受国家相关部门对此事的处理,并进一步加强对区域销售服务业务的规范和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按照经济观察网上周从发改委得到的消息,除了奥迪,对克莱斯勒,以及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反垄断罚单也将陆续开出。

  (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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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5 18:11:19 | 查看全部
国家应该对说真话的人进行保护!支持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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