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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xpzp

《班组天地》第11期组稿:【热点聚焦】你对通过集体协商来保护职工权益有什么话要说

发表于 2014-11-5 23:12:15 | 查看全部
6楼的张老师,如果最后再加一句总结的话,感觉就完美了,个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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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5 23:16:23 | 查看全部
稿子写的真棒,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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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00:25:51 | 查看全部
                               集体协商工资制度是画饼充饥
    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点强调,建立起集体协商工资制度。笔者认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是真正维护职工权益,只有使这项工作制度化,才能够从根本上帮助职工维权。
    但是令笔者感到不解的是,虽然集体协商工资制度制度是明智的,是受到职工交手称赞的,但能否落实到基层班组,让广大职工感受到集体协商工资的好处,那就另当别论了。其实工资协商制度看上去很美,但是企业工会在制度中永远唱着主角,它代表着是否能真正协商的基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和职工的对话并不平等,因为企业始终处于强势地位,职工没有过多的话语权和企业协商,这就等于给职工戴上了紧箍咒,企业给职工协商的前提是工会说了算,定了干。
    其次,处于弱势的地位的职工怎么和企业协商,其实谈工资是要冒很大风险的,职工哪有足够的理由和企业协商工资,除非你是技术骨干或者高级技师,企业离开你玩不转。试问,企业中有几位这样的职工呢?最后是工会在集体协商工资的过程中,能不能维护职工的权益,真正代表职工同企业进行协商呢?以笔者之言,党委领导下的工会干事谁也不傻,有道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一切听从企业领导的话,保全自己的利益和前途,才是明智之举,所以,这种画饼充饥式的集体协商制度只能让职工有苦难言,怨言纷纷。
                                                                                            河南中原油田     初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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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6:32:45 | 查看全部

回 9楼(初卫平) 的帖子

感谢初老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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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7 07:44:10 | 查看全部
集体协商要在“真”、“实”上下功夫
     
    笔者在企业从事工会工作多年,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开展、落实深有感触。企业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不协商,思想上有情绪。一些企业主思想上有抵触情绪,认为企业是自己的,不需要与工会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害怕增加企业运营成本,企业主利润减少。虽然企业组建了工会,但企业主认为没必要协商。
    二是假协商,存在暗箱操作现象。企业工会组织由于种种原因,敢怒不敢言、不愿“多事”、“老好人”思想等,就做假,应付交差。
    三是造假材料,应付上级。一些企业每年都会与工会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双方也会盖章、签字,而这些材料都是由相关人员造假应付上级检查的。
    出现上述情况,原因很多,虽然《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都对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具体怎么开展没有规定。这就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工作方法和手段,注重实效。笔者建议:
    一是要思想上重视,认识清醒。企业主和企业工会必须充分认识到,收入是民生之源,要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努力缩小收入差距。要使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广大人民群众普遍感受到得实惠。在企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展企业的需要。也是要让企业职工享受企业发展成果的需要。
    二是要按照要求,规范实施。全国总工会和省级总工会在基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可算是不遗余力,花大力气,也出台了许多指导性的文件和规定。企业工会要认真学习规定和操作流程,主动参加培训,掌握操作流程方法。要主动向企业主宣讲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争取企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工会要积极回应职工期待,主动为职工收入增长有所作为、有所建树。
    三是要加强指导,增强覆盖面。地方总工会要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情况进行指导,要举办培训研讨班,帮助企业工会干部熟悉业务,增强操作技能。对一些不愿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要主动约谈企业主,使企业主增强法制意识,对违规行为要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开展,使职工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劳动者体面劳动,快乐工作作出贡献。
    四是要加快立法,依法推进。由于集体协商的规定分散在不同的法律当中,且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差,特别是对责任主体不够明确,造成法律条款‘力道不足’, 这也使劳动者和企业工会干部在协商中“腰杆硬不起来”。 目前全国也有地方出台了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但法规规章位阶较低,其权威性打了折扣。这迫切需要从国家层面出台专门法律,规范操作,明确责任。( 江苏.橄榄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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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7 10:09:53 | 查看全部
工资集体协商:重“量”更要重“质”

       2011年全总投入1000万元在10省市试点聘用专职工会人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今后职工加班工资、奖金分配、福利补贴和薪酬制度设置等应纳入到协商之中。经过3年的努力,已建工会组织企业80%以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截至2013年底,全国签订集体合同242万份,比2010年增长了72%;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29.8万份,比2010年增长了113.3%。
       上述数字表明,近几年来,各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绩斐然。可在成绩面前,我们也需要警惕数字掩盖的问题。一是有些地方为了“政绩”,只关注工资集体合同的签订数量,而不重视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二是由于多年来工会的地位还不足以影响企业分配的决策,而工会发动职工表达民主的手段也不够完善,在目前劳动力供过于求,职工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结果的决定权,是企业行政方。不少企业虽然进行了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了集体合同,但工资的涨幅并没有达到企业多数工人的预期,另外,职工“被协商”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所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重“量”更要重“质”。
       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集体合同签订量的数字成绩很重要,值得注意的是,自上而下以行政方式推动的活动,极易产生“浮夸风”。这种教训已经让我们吃尽了苦头。我们确实需要鼓舞士气的数字成绩,可忽视了群众满意度,长此以往会事与愿违。完成工资集体协商的任务数有必要,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工会为了完成任务数,只求数量不求质量。
       看工资集体协商的成果,要看覆盖企业的量,也要看职工群众的满意度的质。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依法治国,作为企业就是要依法治企。工会组织是劳动者利益的代表,在依法治企中起着重要作用,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厂务公开,维护职工权益。尤其是在集体协商中,要切实代表职工一方,要真的和企业行政谈,争取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的约定,能接近大多数职工的预期,能够制约企业分配的决策,使职工在依法治企过程中受益。

                                   山东省高青县安监局 邢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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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7 13:02:32 | 查看全部
集体协商要体现公平公正
    在某些单位,每年也整一些集体协商的决议,但参加会议的都是一些领导指定的人员,代表不了绝大多数职工的心愿,只做表面文章。更有甚者,集体协商成了干部表决,损坏了职工的切身利益,协商如同儿戏。要摆脱这种不良现象,要成立职工监事会,职工自己选举代表,集体协商也可能会符合当今职工的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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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7 17:22:51 | 查看全部
用集体协商的表面掩盖了真实的个体价值
        集体协商工资制度看上去很美,很动听,似乎职工工资有了确切的保障,涨工资成了必然趋势。其实透过这几年集体协商工资的实践,我们可以看到其中存在着很多问题。
        首先明确一下概念,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按字面意思理解,协商的基础是“平等”,但如何能达到平等,就不是小问题。一般来说,企业的职工所能代表的范围有限,很多时候可能只代表自己。作为拿着企业薪水的职工代表,如何才能平等地同老板谈工资,谈收入分配问题,这本身就对等不起来。
        笔者的同事曾经就职一家中型运输企业,曾经也实行过集体工资协商制度,但执行的效果却是某些福利政策的取消,有职工抱怨还不如不执行了事。原因是该企业工会主席代表职工同企业老总就“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行谈判时,企业老总直接一句话:工资可以集体协商,但你工会主席拿着企业发给的薪水,不给企业服务,反过来再跟企业讨价还价涨工资,签了合同,我可以让你马上卷上铺盖滚蛋。该工会主席只好拿着制度当废纸,草草了事。后来也是为了贯彻上面的精神,签订了集体合同,工资似乎有所增加,但后来很多原属的福利被一个一个取消了,职工才发现这个协商制度很好看,却不实用。
        其次是集体协商工资制度能不能体现真实的个体价值。从理论上说,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对职工获得薪酬权利的一种维护,企业不能随意克扣或者变相降低职工工资待遇。但实际因为企业发展的原因,因为职工层次不同的原因等,恰恰忽视了个体价值的存在。特别是在企业发展困难的时候,集体协商制度变成了集体低工资的托词:因为发展困难,所以得集体降低工资标准。这个时候的协商,就变成了做职工思想工作的协商,让职工理解企业发展困难,同企业共度难关之类的溢美之词,职工个体价值就会被抹杀,或者根本体现不出来。那么反过来说,在企业发展好的时候,为什么职工工资涨的那么慢,或者干脆原地踏步,同物价比起来,一个是非洲豹子,一个是亚洲蜗牛。
        所以说,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存在的价值如果没有被真正利用起来,反倒是职工利益的绊脚石。只有真正从职工的利益出发思考问题,制定政策,让企业职工利益得到切实保障,这样的政策才是对路的,否则,一文不值!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理念,让我们企业职工看到了“依法治企”的希望,如何落实好这种希望,更是职工最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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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7 21:46:38 | 查看全部
集体协商重要的是要有员工自己选出的代表
   集体协商不论怎么说都给企业员工带来了许多好处,特别是工资、福利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变化。可在这里想说的是,在集体协商时最好要有员工自己选出的代表,因为员工选出的代表它更能代表员工,能更好的为员工服务,更重要的是员工自己选出的代表他能为员工代言,能表达员工的心声。假如允许的话最好在员工当中选代表,因为代表本人是工人,那他一定会更多的为员工着想,在协商时就会多为员工代言,会使集体协商更加合理,同时有利于民生发展,也会推进依法治企的进程。
                                                                               宋国柱
                                                                           通辽工务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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