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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瑞平

[解词释义] 六尺巷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17:57:56 | 查看全部
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新型的邻里关系,几百年前的古人们就给我们做了很好的表率——桐城“六尺巷”,位于市区西后街与五亩园之间。巷道南侧原为清朝大学士张英府邸,北边为一叶姓人家。张英在京居官期间,家人修治府第,因地界不清,与邻居方家发生争执,告到官府。插一句,这事儿要搁现在,其实就是土地产权不清,要是那时候要实行房产证制度就好了。因双方都是高官望族,县令不敢贸然断决。张英接读家信,得知事情原委,便赋诗寄归,诗云:
千里修书只为墙,
让他三尺又何妨。
长城万里今犹在,
不见当年秦始皇。

六尺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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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18:00:34 | 查看全部
家人接信后,遵嘱立即让出三尺土地,以示不再争执。叶氏感其义亦让三尺,故成六尺巷。此事传为佳话,至今不绝。
    六尺巷原貌已不复存在,1999年,桐城市政府拨款在其遗址上复原了一条象征性巷子,属于现代化的产物。在这个故事中,人们都在称颂张英大学士的高尚品格,“懿德流芳”是给他的最高褒奖。后人们不管是出于纪念还是旅游的目的,将这个古老的故事镌刻在屏风上。老子的名气不如儿子的名气大。作为老子,也应该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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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18:02:47 | 查看全部
张英(1637~1708)与张廷玉(1672~1755)号称父子双宰相,张廷玉是康雍乾三朝重臣,上书房行走,是个副总理,称为宰相还是当之无愧。其父张英康熙三十八年十一月拜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充其量就是个书记处书记,虽可称为中央领导同志,但离宰相还差了一些。
    我们在这条小巷中努力地寻找张氏父子当年的留风。《周礼》记载,“五家为邻,四邻为里。”邻里关系作为乡土社会的地缘关系,是社会结构中极其重要的一个部分。网络时代,家家户户搬进了社区,其构成发生了变化,新的社区主要由陌生人构成,邻里关系变成了形式上的靠近,也就是地理上靠近的关系。但实际情况是人们之间不认识,心理上不亲切,能互动的就更少。在城市里建设新的社区时,考虑到的是让人住进去,而没有考虑如何真正地让人们融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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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18:05:23 | 查看全部
老社区里也住进了许多外面的人,他们进入社区后变成了陌生群体,没有太强的动力和热情与社区里的其他群体进行交往。这些因素使邻里关系变得更加疏远了。我们对于六尺巷的守望,近乎于对“远亲不如近邻”的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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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18:06:53 | 查看全部
法治启示
     安徽省桐城“六尺巷”的故事广为传播,故事的意义到底如何?可能见仁见智。一般的理解就是,故事告诉我们要礼让谦和,你看人家当朝大宰相张英那样大度,那样谦让,美德流芳至今。曾有人作文总结“张英有四大可贵之处,在于带头传承中华民族里仁为美、礼让睦邻的美德;在于律己从严、待人宽厚;在于权重却不恃权、位高却能谦和礼让;在于不但以身作则、谦逊礼让,还善于用儒家的思想教育家人及其他身边人员,激励后人大度做人、秉礼处世”。总之,张英是“好干部”的表率。固然,张英宰相为所有干部“权不为己所用,身以德服天下”做了一回好的表率,值得肯定和学习,但这个故事本身是否仅有这点意义呢?我们不妨从故事本身再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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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18:09:24 | 查看全部
有限的资料表明:当年张英在朝为大官,其桐城老家的家人因宅基地问题与邻居叶氏(历史未载明其身份,一般多认为是经商或读书的平民)发生争执,叶氏不因张家是朝廷大官而主动后退,认定自己权利而寸土不让,双方于是聚讼不休,争执不下。张家人飞书北京,想请张英向当地县衙发句话搞定纠纷,但张宰相毕竟高瞻远瞩,思考问题与家人不同,回书一首打油诗“千里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张家接书后遂退让三尺,叶氏见张家先让三尺,也自动退让三尺,形成了传至今天的六尺巷。这个富有喜剧与哲理的故事,除了表明张宰相的可贵之处外,还有着更为丰富和宝贵的法治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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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18:11:36 | 查看全部
一是纷争在所难免。人与人之间产生矛盾和纠纷是难免的,关键是要有对待纠纷的理性态度。人是群居性的,又离不开“利益”二字,人与人之间发生纠纷和矛盾总是难免的,即使贵如宰相之家,也要与平民打官司争地基。正如外国名言所说:“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正因为人不是天使,纠纷和矛盾总难免要时时发生,不以人的善良意志为转移,但关键的是要有对待纠纷的正确态度,走极端,走歪路,都不是理性之表达。故事中,张家人首先失策,发生纠纷不是想到由司法途径按照程序解决问题,而是想利用手中权力改变天平的砝码,但好在张宰相为人明白,并未发生大众想象中的以权压法,以势凌人。叶家是据理力争,依法诉讼,也没有发生一哭二闹三上吊以及赴京告状等极端之举,而是在理性地行使着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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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18:14:06 | 查看全部
二是权利需要斗争。维护权利就不能惧怕强横和权力,要勇于为权利而斗争。不论当时不怕宰相的叶氏有何背景(历史并未记载其有何显赫背景),但确确实实的是,叶氏面对自己的权益可能被侵犯,不管对手是怎样强大和可怕,也敢于依法抗争到底。这种精神至今仍然值得我们重视。因为权利本身是脆弱的,由于权利界限的不明,行使权利时的冲突以及一方有意无意的侵犯等原因,侵权行为是经常发生的。侵权发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侵权行为的无原则容忍与退让。几百年前,西方法哲耶林大声疾呼“要为权利而斗争”,“法的目标是和平,而实现和平的手段是斗争”,“权利从放弃准备斗争的瞬间也放弃了他自身”,至今仍然是警醒我们的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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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18:16:20 | 查看全部
三是维权必须有度。维护权利必须依法进行,按照程序,拒绝缺失理性的无限纠缠。在故事中,叶张二家面对纠纷,也不是走极端,瞎纠缠,而是走相应的司法程序。在现代社会,更应树立法治观念,权利的维护必然与法治相联系,与程序相结合,即所谓走法治的途径解决纠纷。维护权利决不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决不能“无所不用其极”,而是需要理性态度,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手段。如果法律本身不公正,则应先修改法律,也不是为一己之利而破坏法律。任何纠纷,都有发生之时,也应有结束之日,绝不是无限制的无限期的。结束的标准就是法律的判断,而不应是当事人个人的判断,因为如果都以个人感受为判断,则不可能达成一致,纠纷也就不会有结束之时。一断于法,是维权之度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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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18:21:16 | 查看全部
四是合作才能和谐。“人家敬我一尺,我要敬人家一丈”,这是桐城的古语,反映的就是相互礼让、相互合作的态度与胸怀。宰相张家先行退让,立即得到对手叶家的积极响应,双方的合作铸就今天的美谈。合作是相互的,和谐也是相互的,单方有意无法合作,孤掌向空也不成鸣。如果人家敬你一尺,你却无动于衷,反自以为是心安理得,甚至还要嫌人家敬得不够,就缺乏必要的谦让与合作,社会的和谐也只能是纸上谈兵。相互合作的基础在于相互理解而不是相互提防,相互诚信而不是相互奸诈。无论贫穷还是富贵,良性互动而不是相互敌视,才是整个社会的福音。
    正是从以上角度分析,六尺巷中的平民叶氏相比“大干部”张英,更难能可贵。正是由于他的维权意识、理性精神和合作态度,才铸就了今天美名传扬的六尺巷。虽然过去了几百年,他,依然不失为我们当今公民社会的一个样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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